读后感里的内容可以写对这本书最深刻的感受,读后感是现在大家经常使用到的,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聪的读后感参考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聪的读后感篇1
母爱是一种力量会震撼我们的心里,但有谁会想到阴险凶狠的狼心中也蕴藏着浓浓的母爱。
王梦这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小说,让我为之感动为之泪流满面,书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开张的医院,把狼崽培养成万众瞩目的篮网付出了很多。他的大儿子黑仔被他精心培养,马上就要打败老狼王,成为新浪网,可谓精雕叼死了,既然伤心过度只能把目光聚集在剩下的几个儿子身上?可是因为他的逼迫几个儿子都相继离开,甚至死去。
读到车,我突然体会到母狼自然的良苦用心,是啊,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更何况是自然?自然对狼崽们的期望和爱让我震撼,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让我感动,幸福的夜晚。
那个闷热的夜晚,路边的梧桐树垂着头,似乎在坐以待毙,小草早已趴下向月亮婆婆诉苦,小花,犯贱犯了错的孩子低着头站在老师面前。几点使足了劲叫唤的知道知道。似乎在为夏天名古屋助威,我痛痛快快地洗完澡在床上滚来滚去,怎么也睡不着,可我总是总会睡着的,没有一会儿便去见周公了。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吧,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恍惚看到床边一个柔弱的身影正坐在床边,我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摸向床沿搭着那只手。娇柔而又充满,牢记。我定睛一看,正如我所料,就是妈妈。他的左手托着头,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右手却拿着一把扇子慢慢的给我扇着,即使在黑夜里,也能看到那一双充满了对我爱的眼睛。我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可还是把他惊了一下,他又马不停蹄地开始删了,泪水一下子从我的眼睛中涌了出来横跨在我的脸上湿润了枕头。
关键是以后我又想到了自然那个表面凶狠内心却对狼崽充满爱的母狼,至今都让我无法忘记狼王梦中,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无法忘记妈妈对我的爱。
这时我又想到了母狼紫岚对黑仔的爱,我心疼地看着妈妈,仿佛一瞬间就会倒下,她的脸上写满了呆滞,眼睛呆滞地盯着前方,似乎在想明天的事。我微微转了个身不愿意看见妈妈那双深邃的眼睛和渐渐衰白的两鬓。
我的心被妈妈的爱融化了,让我陷入美好幸福的回忆中。
聪的读后感篇2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聪的读后感篇3
活着,轻描淡写的两个字,却有着难以承载的厚重,不是 to be or not to be 的哲学命题,也没有为什么而活,要活出精彩的励志思考,仿佛是5千年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写就的华夏儿女在苦难中蜿蜒前行的民族烙印。
平淡的叙事,跌宕的人生,作者为我们展示的主人公“福贵”一生悲惨的境遇令人唏嘘不已,甚至不忍直视。但是正如我们这个民族在无数苦难中表现出的坚忍和乐观,福贵就这样活着。这在西方人眼中可能不可思议,但与我们而言,它确有着残酷的真实性。有人可以把它理解为苟且,有人则给它贴上了劣根的标签,但当人类所有古老的文明都出现断代甚至消亡时,中华的文明却得以延续,这种植根于土地,植根于农田的文明所具有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生命力难道不值得记忆和传承吗?
人类所面临的考验不仅来自大自然的无常和多变,更来自于由人类社会自身所制造出的动荡与纷乱。在历史滚滚的洪流中,有几人能成为弄潮儿,又有多少人的沉浮能够自我把控?面对“活着”这样一个简单而又凝重的命题,多数人交出的答卷也仅仅是“活着”。早已窥破其中奥秘的上古先贤们从此将命理与儒道薪火相传,并最终变成了一个民族的dna,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走到哪里都可以繁衍生息,但却始终难以称霸一方的原因。
活着是一种诉求,也是一种人生观,它始于周而复始的苦难,却也造就着苦难的轮回,没有民族的牺牲和反抗也许很难跳出这样的轮回,我们的祖先经历了多少的磨难和挣扎才做出如此无奈的选择,这究竟是智慧还是奴性,恐怕也很难轻易地给出定论。历史浩瀚、人生短暂,人究竟为何而活、怎样去活始终是令人纠结的千古难题,然而唯有活着才能思考,才能继续。是烈焰燃烧、百炼成钢,还是细细潺流,滴水穿石,在灼热与宁静、富贵与平安的选择中,中国人往往会选择后者,这种文化上的取舍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面对世界的融合,面对列强的环伺,强权政治和狼性文化步步紧逼,生存的空间将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的挤压,活着,谈何容易!
余华的小说拨开了所有的粉饰,让我们如此清晰地看清血淋淋的疮疤,也触发我们去反思面对苦难我们是该继续的坚忍,还是要去尝试挣脱历史赋予我们这个民族的宿命。
聪的读后感篇4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聪的读后感篇5
在胃癌晚期人是生不如死的。这种情况下,作者陆幼青却没有放弃对生命的渴望,坚强地走过了最后的100天。他说:“死神在每个人的最后时刻都安排了一段孤独的时光。我已经走上了那条灰色的长地毯,何惧之有?我倒是觉得,正在做的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我能记录的可能很有限,但至少,我在这么做,记录一些真实的事情。生命是因为有结局才绚丽的,我坚信这一点。犹豫过后,我对自己说:写吧。”书出版后,封面是一朵象征生命美好和渴望的.金色向日葵。
弥留的人尚且如此,有何况那些无病无灾的人呢?我想,面对死亡时陆幼青的痛苦不会比那些作家少吧。
“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颠布散热烈朝晖之时。”
每一个生命,就是每一颗太阳。只要存在就一定有它的价值和光辉,就算暂时或长久地处于人生的低谷,也应当尽力地点燃希望,而不应该轻生。不管是作家,还是从事其他行业的人,都是如此吧。
所以千万不要把失落和痛苦长久地留在心里。那样你就像领了一个恶媳妇回家,什么时候有人需要离家出走,准是你而不是她。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我便没有白活一场;假如我能消除一个人的痛苦,或者平息一个人的悲伤,或者帮助一只昏迷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没有虚度此生。因为如此,在一年的365天,无论微笑或痛苦,我都会快乐地活下去!人的生命就像一束光线,肯定会碰壁,肯定会有曲折。但只要不放弃前进的勇气,就一定能够到达心仪的彼岸!
也许世界上有比生命更可宝贵的东西,比如爱情和信仰。为这些而死是值得的,但请不要因为自己而轻生!
聪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这本书既没有什么至理名言,也没有什么精彩语段,但它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由于戏弄了精灵,被精灵变小,让他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的故事。
尼尔斯的生活从此进入了一个让他难以忘怀的阶段,由于他变小的缘故,使得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可动物们对他一点也不友善,总是奚落和嘲笑他,为此尼尔斯伤心极了,没有一只动物同情他。尼尔斯伤心地走出院子,想着以后都不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心里就一阵酸楚。这时,他看见一群大雁正在呼唤他家的一只年轻的白鹅,白鹅也拍打着翅膀,正要与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想拦住白鹅,可没想到却也被白鹅带上了高空,只好骑着白鹅一起去旅行。
尼尔斯在旅行途中经过了不少困难和危险,但都化险为夷。在这期间,他结识了不少动物朋友,它们都对尼尔斯很友好,而且还让他学到了不少东西,让他懂得大类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并使他成为了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当他们旅行返回离家越来越近时,尼尔斯想:如果不能变回原来的样子,他也愿意与大雁们继续去旅行。或许精灵已经知道尼尔斯成为了一个充满爱心的人,所以当尼尔斯回到家时,他已经变回正常人了。
故事里的尼尔斯旅行途中的变化和成长让我惊叹,让我高兴,也让我深思。我觉得他是一个勇于改过的孩子,一个经得起考验的人。我们都要像他一样,做一个充满爱心、敢于担当和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
聪的读后感篇7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聪的读后感篇8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