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读后感800字参考7篇

时间:2023-03-17 作者:Surplus 读后感

在写读后感的时候,要保证对原文内容客观理性的分析和解读,在阅读了优秀的典籍之后,大家一定要学会写好读后感,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镇魂读后感800字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镇魂读后感800字参考7篇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1

朋友给我推荐我一本书《狼道》,读完这本书本让我热血沸腾,我每天抽出部分时间来读这本书,正好今天刚刚读完。我觉得对于我而言,我认为《狼道》以下四点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一是狼的坚持精神。贵有恒,人最大的差别不是智力。而是一种专一精神,再简单的事,做成专业,就能成就了不起的事业。没有恒心坚持,再简单的事,我们也做不好。大衣哥朱之文练歌,不就是一个恒心坚持吗?没有专业指导,只有开始的一遍遍的模仿,一心自我揣摩,慢慢练就自己的嗓音和节奏感。正是如此的潜心坚持,才能让他走上星光大道,一举成名,成就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二是狼的团结。狼群是一个团结的群体,一个人走地快,但是走不远。特别是狼若是要生存下去,必须面对强敌。一只狼,生存的能力还是很小。仍记得学过一篇关于狼的古文,两只狼团结一致,来和人斗智斗勇,尽管最后没有斗过只会的人类。可是他们团结一致的精神,不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吗?

三是狼的耐心。为了抓住时机,战胜对手。狼甚至可以几天不动,观察待捕的猎物,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等到合适的时机,趁优势时战胜对手。比如他的猎物羚羊,在平时狼根本追不上。可是羚羊需要撒尿时,它奔跑起来根本撒不了尿。但剧烈的运动,就会将膀胱撑崩,这样浪就可以轻而易举取得猎物。

四是狼的目标专一。只要发现合适猎物,他就会时刻埋伏着盯着猎物,直到找到合适机会,让它成为腹中餐。做什么,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比如我们认识到学习语文需要广泛阅读,那就要每天坚持大量读书;明白一手好字,需要天长日久的练习,而不是天生的,那就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写下去;巴金言写作的秘诀就是写下去,不停的写下去。那我们就坚持写日记,将生活文字化。我们文字练习的舞台到处有,就看自己是否好好利用。

狼道,就是狠心坚持挑战自己的一种精神;就是一种无私团结与团队共命运的精神;就是一种耐心耐心静等花开的精神;就是一种目标专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我就要做有梦想的狼道老师,向着两个目标前进:一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好优教师;一生做敢于担当不卸责任的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好公民!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2

我国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我是去年暑假就开始看的,在看的同时也深深的反思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人是一个城里来到乡下大麦地的小姑娘——葵花,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很早就失去了她的妈妈,只能在干校与爸爸渡过短暂的快乐时光。在这时,她认识了一位哑巴哥哥——青铜。生活的苦难接着来临:她的爸爸不幸遇难,她因此十分难过,但却很乐观。后来,她被领养到了善良的青铜一家,开始了艰辛而又幸福的生活……可是,在她十二岁那年,她又回到城市,这使他的哑巴哥哥青铜心中升起了莫名的伤感……

我在感动中读完了《青铜葵花》,还不停地回想着书中的内容。我心中不禁想道:“虽然葵花遭遇了如此之大的苦难,但却仍然能够乐观着生活,这点就十分了不起。虽然她的日子过得一直很苦,但却仍然乐观着生活。不像我们现在的一些人,有

时候经历一点小挫折,都会心灰意冷。看起来,葵花的乐观精神就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除了感受到了这些,我感受最深的是小说里的大苦难。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每个人都会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就在回味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现在的七二三高铁事件。随着高铁车厢的脱落,令多少人面临死亡的威胁,多少人和亲人生死离别。不到三岁的小女孩项炜伊在经历了二十小时的挤压后终于被救出。她遭遇了多么大的苦难啊!在幼年时期父母双亡,自己被逼在狭窄的空间中痛苦的度过了二十多个小时。但是,她却仍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尽管遭遇了如此之大的苦难,周围人都在无私地给予小女孩爱,我想这些爱足以让小伊伊长大后乐观地去面对一切。我也真心的祝福小伊伊能够健康而幸福的活下去。

在我的生活中,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前一段时间,我在一次普通的`考试中失误了,仅得了90分。因此,我真是垂头丧气,弄不懂为什么,一直唉声叹气。可就在我沮丧的时候,想到了青铜和葵花,他们遭遇的苦难不都比我大得多得多,但却都能够乐观地去面对,我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振作了起来,认真学习,果然在下一次考试中得到了满分。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不可避免的会有许多苦难,但只要乐观地去面对就可以了。苦难总是会过去的,不是么?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3

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系。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金钱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因为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应该奉承的。”高老头自己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可以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终于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取代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同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爱情、友情都因此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后,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应该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贵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读后感

读后感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4

这本书中的情节是以没落王族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因为志同道合,所以三人于桃园结义,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漂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典范的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一代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划之精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千古奇书也。

而三国演义一书,由宋朝开始有书艺人用之作题材,只不过都总是没有连贯性,不过何以我会言及书艺人?其实书中也有很多宋朝的影子。

三国演义中,最为所熟悉的都算是关羽了,关羽是书中最忠之人,而当代因为朝廷重用文人,因此不论任何读书人,都会追求忠君爱国的境界,「忠臣是英雄」这个道理令关羽与有鬼神之智诸葛亮并列,可见书中人物因「忠」的地位提升是如何明显,相对地,奸相曹操只因「挟天子,令诸侯」而成了千古罪人,这个情况大抵只会出现在尊儒的宋朝。

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是无容置疑的,但亦不是完全没有历史价值,只不过历史价值不在三国时期,而是由宋朝到明朝,因为三国演义是坊间的书籍,我们可以透过这本书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像张飞这样的英雄出现,大抵是因为汉人在元朝时饱受欺压,百姓渴望有一位敢作敢为的英雄为之出头,张飞才会由温文儒雅宽大画家、书法家被改成敢作敢为的大老粗,而「张翼德怒鞭督邮」一事就可完全表达百姓对元朝官员的强权欺压有多大厌恶。其实我还不知自己读了这本书多少遍,但是每次重看也有不同的趣味,更有不同的感受,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必须读中国四大名著至少一次,而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中有太多阴谋诡计,水浒中有太多过份豪气的情节,相比之下西游记及三国演义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不过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所以我极力推荐三国演义这一本好书。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5

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读了一本书,叫《爱心树》,想了解这本书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翻开书,第一眼就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棵大树向一个小"男孩"招手.说实话,我只看到了一只腿,我还不知道他是个男孩 , 还是个女孩呢?他(她)一定十分可爱,我心里在暗暗想。又翻了一页,一个小男孩爬树去摘苹果,小男孩十分开心。树也好开心,叶子直往下落。小男孩慢慢长大了,不和大树玩了,他要钱,要娶妻生子。于是,他把大树的苹果全部给卖了。得到了好多好多的钱。我在想:小男孩好自私呀!可,这不就是我吗?大树好像爱我的妈妈呀!

小男孩越长越大,他对大树说:“我长大了,我要一栋房子,你能给我吗?”大树说:“我没有房子,但我可以把树枝给你。”于是,小男孩把大树的树枝砍断了,去造了房子。好长时间没有回来,大树好孤独。这就是我呀!我长大了,不和妈妈住,丢下了爱我的妈妈。

又过了好久,小男孩又回来了,他要船,于是把大树给砍了,剩下的只是树墩。我就是想不明白,大树为什么放弃生命也要让男孩子快乐呢?

有本书是这样写: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把自己的耳朵捐给了自己的儿子。一直到他母亲死后,孩子给母亲梳妆时,才知道自己的耳朵是妈妈给他的。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想了想,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她为我无私的奉献,哪怕失去所有也要让我开心。妈妈对我的关心,而我却因为我的一点自私,让妈妈受罪。妈妈喜欢的东西,如果钱不够,总是先给我买,而我却一点也顾不到妈妈。我的眼眶湿润了,脑海里全是我和妈妈只间,妈妈关心我,我却关心不到妈妈的一幅幅画面。我哭了,因为画面中,有一幅是:妈妈为了让我上学,把生活费也用去交了学费。我开始抱头痛哭,妈妈为我做的事太多太多。我一定要好好的报答我的妈妈。

我真想摸摸这本书,摸摸这本使我和妈妈关系更加好的书,真想把这本书珍藏起来,传给我的下代,下下代。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6

假期里,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这是一部科幻冒险小说,读这本书不仅能同主人公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许多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还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科学知识和地理地质知识。

书里面讲了在1866年在美国的某片海域出现了一只海怪,于是,美国政府派了战舰“林肯”号、捕鲸大王尼德·兰、生物学家阿龙纳斯、阿龙纳斯的仆人康塞尔以及“林肯”号的所有船员一起去捉海怪。但是,他们在海面上一直行驶着,连海怪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就在一天早上他们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尼德·兰发现了那只海怪!

于是机械师丢下机器,伙夫丢下锅炉,厨师丢下汤勺,大家全部都聚集到甲板上去观看。随后,舰长下令全速追击,必须追上海怪!可最后,他们被海怪掀起的两股巨浪打翻了,“林肯”号随着海浪漂到了别的地方。阿龙纳斯、尼德·兰、康塞尔落到了潜艇“鹦鹉螺”号的甲板上。被六个蒙面大汉拖进了舱里。

在“鹦鹉螺”号上,他们认识了艇长尼摩,参观了“鹦鹉螺”号和奇妙的海底世界,还参加了海底葬礼,与章鱼、鲨鱼、土著人展开了搏斗、在此期间,尼德·兰一直在筹划怎样逃跑。更疯狂的是,尼摩艇长竟然还驾驶潜艇撞向一艘战舰!最后,尼德·兰一行人成功逃出了鹦鹉螺号,回到了陆地上。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康塞尔的忠诚、沉稳、执着、随从,读到了尼德·兰崇尚自由的愿望,还读到了尼摩艇长的才华过人、机智勇敢,以及阿龙纳斯的勇于探索和知识渊博。我很佩服尼摩艇长,但是在他身上有值得我学习的优点,也有我应该掘弃的缺点。优点是他学识渊博,才智过人,能在危急情况下做出正确而机智的措施,并且用自己的知识打造了“鹦鹉螺”号,能和船员们平起平坐,以身作则,勇敢果断。缺点是他内心充满了仇恨,有些冷酷和固执,不过在故事中,也展现了他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一面,所以我很敬佩他。

这是一本精彩的科幻小说,大家有兴趣也读一读吧。

镇魂读后感800字篇7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