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指读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思考用文字起草出来的书面表达,读一本好书的好处有很多,书籍是我们通往成功之门的桥梁,大家也要学会写读后感哦,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茧读后感1000字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茧读后感1000字篇1
在我上高中之时,在我的一次月考当中,当时的语文试卷上出现了一篇《追风筝的人》节选,当时里面的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至我现在还深有感触。为此,我特地去看了这本小说,读了《追风筝的人》之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了解,它关乎友情,关乎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爱。
在这本小说中,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可是因为身份的不同,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然而,哈桑对阿米尔的情谊与忠诚,从未因这些元素而受到影响。在我看来,哈桑说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时,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任何标签的束缚。阿米尔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的父亲对于哈桑的关心要多于自己,在我没有看到后面时,我也同样的困惑。后来,我终于理解了。每当阿米尔受伤害的时候,哈桑总是冲出来保护他。然而,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之间的友情也破裂了。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人欺辱却无所作为,默默离开,这件事始终折磨着他,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不会上前一步去帮助哈桑还是像阿米尔一样默默离开,但现在我也没有确切的答案,因为我并没有亲身经历,因为一句话说得好: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因果,有一种东西,没有因为,没有所以,只是付出,这叫爱。可是,当习惯了平常的爱,就会感到理所当然,这就会导致犯错。当阿米尔的懦弱使他和哈桑的友谊出现了裂痕,但阿米尔并没有去弥补,而是千方百计的赶走哈桑,以便让自己感到好受一些。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摧毁给别人看。人生,总是在最后悔伤害别人中度过,小说中的阿米尔就切身体会了这种感受。
成年后的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美国,在那里遇见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也成功娶到了她,但他仍然活在哈桑的阴影之下,但由于一件事让阿米尔得到了救赎。在他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之后,他知道了哈桑原来是父亲的私生子,也终于懂得了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从何而来。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哈桑的孩子索拉博。
在这本小说中,让我感动的还有小说最后的结尾部分。中年的阿米尔跑在孩子当中,去为索拉博追回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当年为他所奉献的友情与忠诚,阿米尔在这一刻也为索拉博做了。
在这本书中,它打破了等级观念,让我们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友善,它表达了不是所有的阿富汗人都向往血腥和暴力,这是一本灵魂自赎的书。也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样的自赎,因为人无完人,谁都可能会犯错,让我们去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吧!
茧读后感1000字篇2
当代明月所著的《明朝哪些事儿》,整部小说非常宏大,跨越300多年的时间,通俗易懂,可以把历史当小说看,我推荐这本书,很多人不理解,说是投资书单,为什么读起了历史,看了便会明白,从历史中能学到很多正确的价值观。
今天分享这篇读书感,对书中的精华理解、总结很到位。
这本小说感触最深的只有一条:找到正确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今天的时代与明朝完全不同,抛开厚黑学的成分,可以理解为“对目标极度明确、对战略乃至战术极度认真、极度一丝不苟、极度精益求精、极度热情及极度自信(坚强)”,就是巴菲特等人推崇的“专注”。
做一件事即使正确,如果目标左摇右摆,总是瞻前顾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那么结果一定是普普通通,不会取得大的成功。
土木堡事变后,二十万精兵毁于一旦,天塌了。京城受到蒙古的围攻,且明显强于明军,皇帝被抓,京城不堪一击,大明王朝陷于绝境。很多人倾向南迁或者死守,然而“京城保卫战”主帅于谦认为只有战胜敌人,才能保住帝都,才能挽救国运,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所以他收编整顿军队以后,决战前下达了以下几个命令。
“大军全部开出九门之外,列阵迎敌!”
“锦衣卫巡查城内,但凡查到有盔甲军士不出城作战者,格杀勿论!”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
“临阵,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
“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敢擅自放入城者立斩!”
就是这几条,“要么胜、要么死”,让所有人放弃幻想,忘记对蒙古人的恐惧,全力作战,加之有效的战术谋略,最终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是用他的聪明证明事情难以办到,而是总能从不能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京城保卫战”中,通州的粮食很多,然而很难运到京城,因为没有多余的人保护粮食,为了不让粮食落入敌手大臣甚至主张烧掉。于谦通过一个公告就解决了:“所有受召军队进发时应由通州入京,士卒各自取粮,并运送至京城。”调兵、运粮、安全问题一下都解决了。
当然反例也很多,皇帝朱允炆打燕王朱棣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对主帅说:“请你务必不要让我背上杀害叔叔的罪名啊。”结果军士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担心万一打死朱棣落个满门抄斩的结局,朱棣利用这个保命符多次化险为夷,并取得皇位。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读读《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书,感觉像是在跌宕起伏的历史中一起历练,与一个个名人对话,了解他们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收获很多。
茧读后感1000字篇3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你有何改变?我想我的回答一定是:“我学会了独立,我学会了坚强,我学会了乐观,我学会了微笑。”现在想来,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能够进入中鑫之宝是幸运的。在这里有我最快乐的时光,所有好的不好的记忆,都会成为日后所收藏的回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理会喧嚣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开始变得荒芜,变得复杂,变得冷漠。我们的爱心越来越少,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责任,还是社会的现状本是如此?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
学习《工匠精神》,最先想到的三个阶段:信仰、目标、工匠精神的特质。信仰,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一种信念。我们需要很多内心的自我反省,检查出自己内心和做事的动机,就可以知道如何定位“我的人生”。以前对信仰二字毫无概念,现在也只是对信仰有了浅显的意识,但我知道我的信仰源自于我背后强大的精神支柱。目标,一但有了信仰,有了目标,加上行动以及不懈的坚持,这样的人不会成功吗?日本保险销售之神的案例触动了我,一个其貌不扬,身材矮小的他,只要确定了自己的目标,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毫无畏惧。原一平,凭借自己的自信,困境后的坚强以及对工作的认真精神,始终在证明自己,证明他的价值。
面对日益竞争的社会和就业压力大的我们来说,择业是很关键的一步。我们总想找一份薪水高,待遇好,又轻松的工作。其实不然,首先要确定自己想要做什么,这这份工作上能改变什么,能给你带来什么,是不是你想要的,所以在选择工作的时候本身就是很慎重的,千万不要因此觉得是浪费时间。还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就是精益求精。把一份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细节决定成败”,等到我们的竞争对手比我们还努力的时候,到那时我们就能体会到竞争的危机了。不要让别人的意志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自觉。只要自己的心灵和自觉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酸甜苦辣,需要我们去慢慢体会。错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一错再错。我们都有一份平凡的工作,但我们绝对不可以平庸。
走到生命的哪一个阶段,都会喜欢那一段时光,完成那一段该完成的职责,顺生而行,不沉迷过去,不狂热的期待未来,不管正经历着怎样的挣扎与挑战,或许我们都只有一个选择:虽然痛苦,却依然快乐,并相信未来。
茧读后感1000字篇4
五一回家,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本书回家,这本书是亲爱的姐姐送给我的,一直没时间看。本以为这次还是不会有时间看,结果火车上很无聊,是一个消遣的机会,终于还是看完了。看后觉得写得挺不错。后来在网上搜了一下,理解更加深刻,借此机会发表一下感想。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茧读后感1000字篇5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读后感《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茧读后感1000字篇6
从金艳老师那拿到《推拿》时,觉得这本书的封面虽然特别(一张漆黑的纸上写了两个白色的两个字上面附带着些没有排列规则的点点),制作的实在太不抢眼,不够精致了。回到家把书翻了几页之后,才恍然领悟,这本书就该这样,再也没有比黑色更贴切书中的人和故事了。
书中的王大夫、沙复明和都红三个人和他们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从都红身上我感受到了盲人在生活中比常人更具有的尊严感,从王大夫和沙复明身上明白了什么叫做自食其力。他们活得比我们精彩,比我们更懂得珍惜,感恩生活,他们不因为自己是盲人而怨声载道,书中王大夫因为大家捐款给都红,而都红因为自尊心的缘故生气发怒时吼道是谁让你做的……亏你还是个瞎子,你还配不配作一个瞎子!这群盲人眼睛虽然看不见了,可是他们的心却是比正常人更为敞亮。
人活一世,都想留痕迹。有人说,人最大的目标是青史留名;有人说,即使不能流芳千古,能够遗臭万年也是好的。说这话的人没有想到:在地球热寂之后,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记得在我发表了一篇文章时,曾在日记中写道:我已经留下了第一个痕迹。当时的我没有想到,这个痕迹就像沙滩上的脚印,很快就会被海浪抚平。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宇宙中留痕迹,这是毋庸置疑的。正如哲人所说: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是不难解答的。人生的目的不过是死亡而已,因为在这世界里生存的一切都是像尘土一样地被时间的气息渐渐吹走……就像在沙漠中脚迹一下子就会被吹没了那样,时间也会抹掉我们存在的痕迹,仿佛我们的脚就从来没有踏过大地似的。
既然如此,人活着岂不和死没什么区别?是这样的。这就是我对生活最终的看法。当你把这个痛苦的事实当做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接受下来之后,你就会真正地冷静下来,内心会真正地平静下来。你会用一种俯视的、游戏的态度来看人生。
茧读后感1000字篇7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