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读后感1000字参考7篇

时间:2023-05-08 作者:Indulgence 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的好处有很多,书籍是我们通往成功之门的桥梁,大家也要学会写读后感哦,看完有趣的文章之后我们一定要及时写好读后感,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茧读后感1000字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茧读后感1000字参考7篇

茧读后感1000字篇1

在传播学开学第一届课,老师就给我们倾情推荐了这一本书,只是苦于没有时间去图书馆一览它的风采(加上我本人也比较懒,还有很多事情做),直到最近,才缓缓的去图书馆接到了这本书。没有仔细阅读(在这里愧对老师),但快速的全文阅读了一遍,感觉收获很多。

起初我对于作者艾力的印象还停留在奇葩说选手这个标签上,直到后来才慢慢的了解到他其他的身份:北大的著名学子,公认的学霸,新东方的老师,超级演说家,最近他又有了新的标签,那就是酷爱英语早起的领头人,以及新一代的作家。

而他的第一本书,就是我现在看的这本《你一年的8760小时》。

这本书,在开头,俞敏洪就给了他极高的评价。俞敏洪给他的评论是: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背景,靠着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努力,学会聚焦,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也能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足以看出即使是辞退他两次老板的俞敏洪,对这本书,也是满心的期待,更不用说蔡康永、陈鲁豫、黄磊、大冰激赏推荐,李咏、杨澜、蔡康永、高晓松、林志颖、乐嘉、陈鲁豫、 王小丫等纷纷点赞支持。

还没看进去,我其实是认为这本书大致是鸡汤类的或者是时间管理类的书籍。这类书实在太多了,我相信老师也看过太多鸡汤类的书籍。但这本书又有什么理由值得老师给我们推荐呢?

当我认真看完整本书之后,它改变了我之前对这本书的偏见。我被艾力的努力和拼搏给折服了。毕业于北大名校,新东方最年轻的演讲师,参加过全国无数次的演讲。单凭毕业名校这一点,我想他就已经可以找一份高薪又舒服的工作了。但是他没有,他在26岁的年纪里,从新东方两万老师里脱引而出,成为集团里最年轻的演讲师、培训师,网上制作酷艾英语的视频,教大家英语赢得了点击量5000万的成绩,他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这本书就是写下他这一路的经历和故事的。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有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如此繁多且困难的事。但艾力做到了。他对于时间的苛刻,远远超乎我的想象。

在整本书里,虽然也有鸡汤,但艾力本人的亲身经历和时间管理方法绝对比鸡汤要多得多。他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和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我还喜欢他说的几句话,这是他在文中着重标记的:

1.人是为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活。

2.爱好是人生的调味剂而不是主菜。

3.时间就是生命,一定要远离那些吃掉我妈生命的怪兽。

4.任何看似无意义,目的性没那么强的事在将来看都是有意思的。

5.此心安处是吾乡

6.成功=方向*方法*努力 方向要是选错了,那成功就是负的了!

其实我本人是不相信成功学的,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不一样。但我相信走向成功的道路会基本一样。每一个失败者的理由大多数都不是能力不行,而是坚持不下来,不会利用时间。这本书,教会我怎么坚持做一件事,怎么激励自己过好每一天,还教会我怎么最大化的利用时间。

所以,从现在开始,从每天开始,打卡吧。

茧读后感1000字篇2

读了这本《安妮日记》,它真的是一本日记,还是一位处于青春期的少女的日记。

安妮是一位德籍犹太人,这本日记记录了安妮和家人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她本人的诸多情感和思想。看到「德籍」、「犹太人」和「密室」,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安妮的命运以及他们藏身的原因,定然是跟纳粹有关系,不过我不太想介绍这段历史,这些信息很容易获取到。

我只是写写读后感而已。

不过为了更好的叙述,还是得简单介绍一下背景。因为_发起的战争和反犹主义,安妮和家人被迫藏身密室,除了安妮一家,也有另外几位犹太人。日记的时间跨度是13岁到15岁。

因为这是一本真实的日记,作为男生去窥探一位13岁少女的日记,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13岁的安妮和其他少女的心智其实是差不多的,虽然她自己自以为很有主见和想法(和年轻时候的我们是一样的),这也在后来被她在日记中亲口承认。那时的安妮会写下她认识的人的性格,哪些人她喜欢,哪些人她讨厌,哪些人在追求她等等,她写她没有真正的朋友,她说纸比人有耐心。她的日记多是些琐碎的话题,也是些熟悉的话题,有家人相处的矛盾和抱怨,有青春萌动的情爱,也有自己对外界的见解和评论,思想上看起来还是有些简单和肤浅。在日记的后10%会看到成熟一点的文字,开始对自我有一些反思和分析,相较之前,心智明显有成长。

这样一本书和二战拉上关系,完全是因为安妮的境遇,我很同情安妮及其他犹太人的遭遇,不过我的侧重点是从安妮身上,能看到我们过去青春的影子。

有一个年纪我们也是这样,觉得自己很孤单,对世界有许多「独特」的看法,喜欢记录伤感的句子,喜欢念矫情的诗,对世界充满希望,对自由无比看重。我们总觉得自己比大人们聪明,觉得自己活得更通透,还会叹息人们被物欲压弯了腰。作文里可能常常看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如今看这些就有些幼稚了,幼稚的不是观点,而是说话时的思考深度。我有时候羡慕年少的自己,因为他在认真地感受世界,不过那时的他是肤浅的。正如安妮说,那时的安妮是快乐的,但却是肤浅的。两者是一样的。

不同时期去审视相同的事物,会得到完全的不同感受,但可能观点却是一致的。这也是看书过程中,感受比较强烈的一点,因为就像在看过去的自己嘛。我还想了一个比喻,人的成长就像是壁画,画完第一层,抹白,画第二层,再抹白,画第三层。每一次都会推翻过去,但画的内容和主题可能并不会有多大变化,越到后面越怀念前面的画,也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内容和主题没变,但是厚度增加了不少。某种程度上来讲,我还是喜欢那个肤浅的自己,因为他很简单,成年人不得不面对复杂,想要回归简单,不知需要多少心性的修炼。

茧读后感1000字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茧读后感1000字篇4

书名为活着,但整篇故事都在讲述福贵身边的人是如何接连死去,最终只留他一个人留存于世间,就像夜空中高悬的天煞孤星,只留读者错愕当场。

余华无疑是个铁石心肠的作者,他想要通过将无数哀莫大矣的不幸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福贵的名字没有成为一个美好的祝福,反而像是一个冰冷的诅咒,在故事中露出轻蔑的笑。我们看着福贵接连不断的遭受不幸,在经历过破产与战争的洗礼后,福贵从原本荒诞的纨绔与醉生梦死到归于平凡。即使是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他的妻子家珍也始终没有抛弃过他,正当我们以为故事的走向即将好转时,余华便开始用冰冷的笔调将美好的梦境打碎,就像鲁迅所说:“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而诅咒从未远离,始终在某个角落凝视着福贵。不幸之所以痛彻人心,无非是原本可以的前景太过美好。

家珍的离去无疑给了福贵最沉重的一刀。从故事的开头到她的死去,她都是福贵最为不离不弃的陪伴,两人共同咀嚼着生活的不幸。而当她离去时,福贵灵魂的一部分无疑随她飘散而去,生活的磨难让他最终只能说出“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一点是非也没留下。”

流泪流尽的人再也流不出眼泪,他是真心觉得家珍死在那个下午即将过去,太阳挂在西边的天空上,不再那么耀眼的黄昏,死在自家的床上死得很好。她亲眼看到了自己牵挂的女儿出嫁时的幸福,也一次次的送走了黑发人,在与富贵走过风风雨雨以及风风雨雨后,对躺在病床上的她来说活着只是给这个不就贫穷的家图添负担,而对家珍来说也是肉体到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在这样一个美丽的黄昏平平淡淡的离去,于灰暗的日子里最终还留下了天边的晚霞,死得真的很好。

家珍就像那晚霞一样,在《活着》这本冰冷阴暗,充斥着血腥味的故事中用她温暖但逐渐黯淡的微光抚慰着福贵也抚慰着读者。而她的死去就像一片草地在风中摇曳,宁静在遥远处波动。此处是荒野,必花开繁盛。

即使看完《活着》这本小说,我依旧没有搞懂什么才叫活着。我们到底是为了生活而活着,还是为了活着而生活。当活着仅仅只是为了活着,人生是不是就失去了意义。但当福贵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歌时,我觉得他穿梭在岁月之中,不是所有人都能扼住命运的咽喉,很多人光是活着就以及竭尽全力。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尽管失去所有,甚至无法言喻,但人们对生活的想象与表达从未停止,他们因苦恼而复活,因悲哀而升华。”这便是生命的力量。

茧读后感1000字篇5

这是一本文学著作,是一部昆虫史诗,这就是《昆虫记》。读完《昆虫记》,我深深地佩服法布尔。他使枯燥的科学变得生动;他用诙谐的语句讲述一个个神奇有趣的昆虫故事,让人越读越有劲。“高鼻蜂天生伶俐,勇猛而又机智”“黑蜂很胖很硬,飞起来又快又猛”……读着这些,我由衷地感叹:法布尔对昆虫是多么地痴迷!他观察得是多么地仔细呀!

“科学就要严谨求实”,法布尔忠于真理,用他的努力和汗水为人们创造了一笔巨大的科学财富,为后人尊定了昆虫学的牢固基础。

?昆虫记》虽然是一部科学著作,但是却通俗易懂,不像其他科学著作,深奥难懂。在这本书中,每个昆虫的真面目都在法布尔那坦率的描述中完美展现。法布尔真不愧于达尔文对他的称赞——“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观察家”。

在阅读《昆虫记》时,我发现,有许多昆虫都被我忽视了,基至想当然地理解他们。而法布尔却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诠释了昆虫的习性及特点,一点儿也不马虎。我觉得,我应该学习法布尔的这种严谨的处事态度,有一双发现的眼睛,要做个有心人。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能亨誉科学界,是因为法布尔对任何一个渺小生命的尊重。他不因为某些昆虫渺小而不去观察它们,他永远怀着一颗“我还了解得太少”的心去探索,去实践。

以前,我总是大概的了解一样东西,从不去真正认真细致地观察它们。这样,一些奥秘也就被我忽视了。读完《昆虫记》,再想到法布尔那一丝不苟、认真严谨的观察精神,我就惭愧不已。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要“刨根问底”地了解我不知道的东西,要发现他们的奥秘,学习法布尔的一丝不苟、认真严谨的精神,相信这样,我的成绩也会提高。

法布尔,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是他创作了《昆虫记》!这简单的书名中包含科学的真理,包含着法布尔的心血。读完这本书,我久久地回味着那一个个有趣的昆虫故事。想像着法布尔在烈日中一丝不苟地观察,在寒风中不顾一切地记录,我又一次钦佩他,这位献身于科学的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勇往直前的人!法布尔的一生都不是富裕的,基至他的实验室里最值钱的,只有别人送他的一台显微镜,可他却用这么简陋的工具揭开了一个又一个秘密,打开了科学之门。

?昆虫记》的确是一本好书,它不仅使我认识了昆虫,也让我明白了道理。我相信,只要用心读这本好书,一定会受益匪浅。

茧读后感1000字篇6

近来闲着无聊,又拿起书来打发时间,以前我是极爱看书的,自从工作了以后事情多了,心也分家了,就忽略了昔日最好的伴侣了,实在有些愧疚。

?茶花女》这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别人我小学时就看过,但是这只是把它当一个人人称赞的故事囫囵读完的,写了些什么,我却一无所知。今天我又拿起它,真诚的把它翻悦一遍,算是以前对它亵渎的歉意。因为我觉得一本被公认地好书被当成一个故事去看是罪恶的。

果不其然,从读之后证明我的歉意是正确的,它是一本该得到尊重的书,它有灵魂。书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虽然只是一介风尘女子,却有着一颗不染纤尘的心,可能是我解读错误,但是她对阿尔芒的爱确实深深感动了我。

谁说表子无情,戏子无义?她的心灵比那些自称上等人的人来得干净的多,至少她可以为了爱舍弃一切荣华。她是个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妓女在出卖肉体的时候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本性,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走上那条路的。

对我来说书中最为可恶的不是那些在最后看到玛格丽特病的毫无美感而消失的男人,而是那个我最初以为她最有良心的普吕当丝,她自私,目光狭隘,我不得不这样发泄我的不满。在玛格丽特落难时她是帮忙出了不少主意,但是到了真正需要她帮助时,玛格丽特没有希望时她开溜了。

雪中松炭远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恩。最后还好的是她的葬礼还有早前的情人参与了、不然她该多么悲惨……

阿尔芒与玛格丽特两个人的感情在世俗人的眼里明摆着是不能长久的,但是他们无畏的精神,为爱牺牲的坚定心情让我钦佩不已,虽然他们最后没能善终,但是他们的爱情永远不会磨灭。

茧读后感1000字篇7

一部作品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因为它历经岁月的打磨仍光辉而不褪色,如同在时间长河中历练而成的一颗明珠,熠熠生辉,璀璨夺目。又能让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都可以有独特感受,产生深刻共鸣。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正如历史遗留的一颗明珠,照进现实的一面镜子,让读者在解读经典,感受历史的同时,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观念,面对如此良人,自证“今夕何夕”。

十九世纪,沙皇俄国成为了欧洲各路思想的试验场,社交沙龙上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包括民主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也有当朝弄臣、交际花女官、贵族青年知识分子。当时沙皇俄国的知识分子与世隔绝:西方式的人文科学与俄国的现实互相对立;俄国正在崛起成为一个世界强国,与此同时宗教信仰日趋淡化,人们开始寻找道德和心灵的替代物;政府压制自由政治活动与社会活动,人们开始想方设法地寻找自我表达与个性发展的方式。虽然隔了快半个世纪,那场从西方到东方的运动终究通过这部伟大作品表达出来。“在最优越的生活环境里,花了五年连续不断的艰辛劳动,写成了这部作品”,托尔斯泰的这部作品应时代背景而生,充斥着当时流行的各种观念,解释着十九世纪初的历史发展。

18三皇之战和18俄法战争作为叙述史诗的背景,在广阔历史舞台上记叙各个人物角色的命运浮沉。用书中角色的经历、他们思想的斗争与转变、他们主动选择的道路和被动接受的局面,能够感觉到作者试图希望与读者探讨历史的概念,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生命的意义,价值等问题。这些在当时作者所处社会环境广泛为人们关注,托尔斯泰却没有真正去回答这些问题或者正面阐述这些问题的答案,重要的是,他在小说中通过人物角色所经受的历程和历史事件的结局来表述当时人们对这些问题所形成的观念。将《战争与和平》仅看成是一部历史记实或者如同史诗一样的小说都是不应该的,称其为历史记实不能解释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角色的心路历程;称其为史诗小说不能严肃探讨这次自西向东历史运动结果的背后原因。所以现在倾向于把这部小说看作是一种反历史主义写法的作品,看成是对各种观念的记叙,这里所谓观念的记叙是指作者并不偏向表达自己所赞成的观点,而是通过人物角色的塑造,将这种观念融入到这个角色当中,在小说这个舞台上展现角色的发展与结局,而实际上展现的正是这个观念的发展与结局。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托尔斯泰把半个世纪前的历史与他当时的社会环境——所谓的现实,融合成了一部对当时俄国社会观念表达的著作。渊博的托尔斯泰使用记叙观念的方法将在社会上各个问题产生的回声融入这部小说中,当读者在阅读如此创作的一部作品的时候,会产生恢弘广阔之感,那着实是因为读者在面对俄罗斯那整个时代振聋发聩的声音。

托尔斯泰所谈问题众多,不可甚举。就历史的概念而言,谈到历史是研究各民族生活和人类生活的科学。要直接掌握和叙述人类的生活,即使是一个民族的生活,也是不可能的。事件的数据是庞大不可统计的。历史的研究方法与一般自然科学有所不同,一般自然科学是在众多普遍现象中总结出规律;而历史不会记录“每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历史会记录“日食”,也就是历史在记录特异性事件。历史记录所谓伟大人物的光辉事迹,拿破仑如同天空中的太阳一般耀眼。却解释不了历史的前进方向,因为“伟大人物”的前进方向已被证明并不是历史的前进方向,滑铁卢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的理解是重要的是观念。历史解释不了现实结果,正如政治关注现实一样,离开了现实,任何有关历史走向预测判断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集合现实意义的观念却能起到振奋人心的作用,这是读《战争与和平》给我启发的。理解了这一点,正如同库图佐夫在拿破仑率领60万军队兵临城下时的选择那样,认清现实,让出莫斯科,发动人民战争,让人民知道这样一条观念:他是侵略者,他是不义的,滚出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