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7篇

时间:2023-01-29 作者:Surplus 读后感

读后感写得好是能让别人加深对你的印象的,大家不要忽视读后感的写作哦,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很好地放松身心,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7篇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题为《灾难面前》的小诗,感觉到了诗人对逝者的尊重,对生命的热爱。

读了这首小诗,使我又想起了那个可怕的日子,一时间,汶川被罩上了一层可怕的面纱,无边的黑暗,无助的呻吟,无力的呼喊,无声的哭泣,无数生命在这场灾难中面对死亡,无数财产在这次危难中化为灰烬。

然而瓦砾下演绎的不仅是死神对生命的吞噬,更是炎黄子孙众志成城战胜困难的感人故事,更是生命对死神的坚强抗争。

名航空伞兵于5月14日冒死跳下4999米,寻找到抗震的突破口;温家宝同志身先士卒亲临地震现场指挥抗震工作;各地义务献血和捐款的人员排起了长龙;许多志愿者也纷纷奔赴地震前沿尽力救援。

在突发的自然灾害面前,中华民族显现出空前的凝聚力,舍己救人的精神足以感天地泣鬼神,废墟下一个个与死神抗争的生命也在诠释着生命的顽强与不屈。

月20日凌晨,地处汶川大地震震中的映秀镇映秀湾发电厂办公楼废墟中,发电厂职工马元江被救援人员救出,此时距5月12日大地震发生已近179个小时,事后记者对马元江进行采访,他是靠吃香烟烟粉,卫生纸和喝自己的尿液,才得以活命。

一个个坚强的生命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奇迹,而奇迹的背后是热爱生命的宣言,是不抛弃,不放弃的坚持,是一个人,一个集体乃至一个民族坚强精神的诠释!

灾难面前,中国人民是团结的,中国人民是坚强的,中国人民是压不垮的。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在灾难面前,生命绽放出艳丽的花朵,生命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2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作文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3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路,再荒谬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路,尽管这样的路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国庆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路,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坚持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路出现的诱惑而停下了你的脚步。路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路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心境呢。

走自己的路,赏最美的景,加油!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4

杨孟衡哥哥6岁那年因高一压电击中而失去双臂,但他一爱一书法,一爱一足球,一爱一跆拳道,一爱一游泳,当然,他最热一爱一生活。

他有四个信念:

一、办法总比困难多。是呀,吃饭,穿衣,写字,我们普通人很容易做到,但一个失去双臂的人呢?孟衡哥哥想了许多办法,把困难一一破解了;

二、越努力,才会越幸运。没错,孟衡哥哥17岁时第一次参加高考,只考了倒数第三名,但是,他没有气馁,刻苦学习。早上用上厕所的时间去读英语记单词,终于考到了第一名,高考成绩是县里的文科状元;

三、像呼吸一样渴望成功。一个人渴望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就如人不能断了呼吸;

四、坚持别人不能坚持的坚持,才能收获别人不能收获的收获。只有你努力了,奋斗了,坚持了,才会有收获。

孟衡哥哥说:“人生不是一百米的冲一刺,而是一辈子的赛跑。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个梦想,有一种理由去坚强。”没错,有两种动物能爬上金字塔顶端,一是雄鹰,它可以轻而易举地飞上顶端,还有蜗牛,也许因为重重的壳,会下滑,也可能一辈子也上不去,但是它却一刻也不曾放弃向上爬的信念。

我们应该记住,并向杨孟衡哥哥学一习一,他不仅幽默,还学了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多么坚强的人啊!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5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6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7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