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灯读后感500字优质8篇

时间:2023-08-04 作者:dopmitopy 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阅读后的感受和思考的表达,将一篇读后感写好可以及时记录我们内心的感悟,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城的灯读后感500字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优质8篇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1

这周里,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张天翼写的《大林和小林》,读后感,我慢慢地合上书,脑海里正在回放书中的内容,使我深受启发。

书中的主人公介绍大林小林,一位老婆婆生下了他们,在去世之前叮嘱他们要做一个勤快人,不能懒散,要勤勤恳恳地做人,一定切记,否则会有灾难的。说完他们就去世了,失去了父母的兄弟俩只好搬家。到大城市去打扰希望过上好日子,在去的途中被怪物追杀时走散,小林经过好几番转折,一开始是到了巴巴的家,有拍卖到格格鲁家制造“金刚钻”,再杀了三个格格鲁后,逃到了扇塔爷爷家,就和小伙伴帮铁路公司安安稳稳的开火车,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再说一下大林,而大林却被吉吉到哈巴富豪家,让大林做他家唯一的儿子,哈巴就给大林改了名字叫唧唧,然后几年后唧唧变成了一个大胖子越来越懒,咬东西还要听差帮他嚼就越来越胖,有20头老母猪那么重。有一天,唧唧要去参加婚礼,火车不小心冲进了大海中,好多人都淹死了,指有几个人存活了下来,唧唧被鲸鱼带到了满是金银财宝而寸草不生的富人岛,过了几天,唧唧就饿死了,正好被他们的爸妈说中了:懒而死,勤而活。小林一直快乐的生活下去。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一生都是平等,只要我们勤勤恳恳的做人,就一定会幸福的生活下去,所以我要勤劳一点,不要懒惰,多帮帮父母干一些活,帮他们分担一些,减轻他们的压力,做一个勤劳的人。

希望大家看一下这本书,相信你们也会受益匪浅的。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2

活着是一种人们追赶时间的基本姿态,更是生命面临死亡的呐喊。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它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更是灵魂的永恒追求。

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时,可以感受到他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感受到生命在苦难中沉浮时的彷徨与呐喊。福贵的一生就像他所唱的“少年好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样凄凉孤苦。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享尽荣华富贵;他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依无靠,亦无欲无求。

也许,生命本就是这样的无常。生活充满了许多的磨难和挑战,人的一生就要不断地迎接命运的挑战,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地积极进取,实现生命的价值,追求活着的意义。人们盘踞生活之山,日日与两条巨蟒摩娑盘旋,一条叫命运,一条叫死亡。福贵经历过大浮大沉的一生,但最终却以一种滑稽的方式死去,昭示着高贵命运不过是人类苦苦追寻的虚妄而已,而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呐喊。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少,又十年皆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中,宁无些个烦恼。

面对命运,福贵选择与其斗争到底,宁死不屈;面对生命,福贵选择守护等待,顽强乐观。其实对于死亡来说,活着也是人们强有力的呐喊和进攻。毕竟,死亡只需要一时的意气,而活着却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福贵的一生饱含沧桑和痛苦却又乐观积极。活着是福贵生命的呐喊,是他渴望天伦之乐的体观,更是他不屈不挠的一生的写照。

静水流深,总有一种力量在默默中玉汝于成;细水流长,总有一种声音冲破岁月依旧洪亮,那便似福贵生命的呐喊——活着,那般清脆却又深意悠长。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3

前些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主人公桑桑,将离开他童年生活的学校事情。

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秃鹤,秃鹤因为他是秃头,所以每天上学都要带一个帽子遮盖,同学们经常拿着他的帽子丢来丢去,而嘲笑他的秃头。因为同学对秃鹤的“戏弄”,导致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并且因为自己的秃头受到了歧视,他导演了“广播操”事件。刚开始他们表演的时候,大家表现的都很好,这时桑乔校长也觉得已经胜券在握了。可是在快结束时,秃鹤,突然把那顶黑色的帽子抛到高空,更加卖力的跳着。可是这一举动,引起了全操场的人观看他的秃头,桑乔校长觉得颜面无地安放。

最后油麻地小学没能获得冠军。于是油麻地小学的所有人都开始对他冷淡了起来。因为他使大家失去了荣誉,使油麻地小学受到了侮辱。孩子们忘不了那天会操结束之后,一个个无地自容灰溜溜的从大家眼皮子底下退到场外,退回教室的场景,更忘不了,桑乔校长勃然大怒和劈头盖脸的训斥。

但是后来,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了一个秃头的演员时,秃鹤他不计前嫌坚决的站了出来解决了燃眉之急,并且将这个角色演的.十分好。从而学校获得一等奖。

?草房子》里的陆鹤是一个有生理上缺陷的孩子,是弱势群体。他们也希望证明自己有力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替大家分担,能体现自己的存在价值。当我们身边遇到这类人我希望大家应该帮助他们而不是嘲笑、讽刺,这只会让他们更伤心更自卑。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4

上周,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吴承恩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部神奇的小说,它讲述了一行四人——师父唐僧、曾经的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僧和齐天大圣孙悟空,经历三打白骨精、智斗青牛怪、三探无底洞等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来到了西方佛国,向如来佛求得真经,回到自己的国家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敢做敢当的孙悟空,也不是别的什么法力无边的人物,而是比起孙悟空等人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唐僧。虽然他有时不辨是非,甚至有些迂腐,但他脚踏实地,可以说,假如没有唐僧此人,任凭孙悟空法力再怎么高强,也取不到真经。朱自清曾经说过:“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在低头看清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或许唐僧就是这样,在漫长的取经路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他没有想着要孙悟空带他一个筋斗来到如来面前,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或许你们认为他傻,为什么有捷径不走非要绕路?可是,在这漫长的路上,他学会了许多平常学不到的,最终正是这些经历使他脱去凡胎转身为佛。

所以,让我们去了解唐僧这个人物,就像书中所说:“要问路在哪里,路就在脚下!”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5

撒哈拉,一个地处北非的沙漠,这儿只有炽热、刺眼的阳光和干旱的沙土,人们称之为“死亡沙漠”。但有一个人,用笔写出了这里独特的美丽,和纯朴的人们。他就是三毛。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七篇短文组成,记录了她与她的爱人——荷西在撒哈拉里发生的趣事。这本书没有华丽的修辞,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它用却用最平凡的语句把“纯朴”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章节,是那一篇《结婚记》这篇文章记录了荷西与三毛结婚仪式的整个过程。结婚前,三毛在最后一个单身夜只是想着回去装桌子,做窗帘;结婚时,她甚至因为在场人太多而紧张;结婚后,原本可以住国家旅馆,但她却回了家,只因为住一晚国家旅馆的钱可以买一星期的菜。这整片文章都透露这两个字——“简朴”。

这篇文章中,荷西、荷西同事送的礼物最令我印象深刻。这两件礼物,在三毛眼里,一个是“真豪华,真豪华”的骆驼头骨,一个是“太幸福了”的沙漠中的奶油蛋糕,这足以表达出三毛的知足和纯朴。

面对这些,我不禁扪心自问,在这这个物质横飞的世界,我们是否能抵抗得住物质的诱惑?在这些诱惑前全身而退呢?也许有人会说:“简朴不能当饭吃,简朴不能当钱花,又要简朴有什么用?”我却想说,虽然简朴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但它能净化我们的心灵,面对名利,金钱的诱惑能全身而退,不深陷泥潭,这难道不够吗?

“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不错,在这世界上,我们应当简朴,这样,才能不陷入那些奢侈、奢靡的泥潭。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6

?乡土本色》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本色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本色》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本色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本色?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本色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本色》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本色》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7

小时候第一次听到红楼梦的故事时,我并不喜欢林黛玉,我认为她,刻薄、尖锐、小心眼,我甚至怀疑,她值得宝玉痴恋一生吗?

可是,当我读了曹雪芹先生的原著,我才真正理解她。

林黛玉,她有着与生俱来的美貌和后天得到的才学,透过飘垂的秀发,清澈干净的双眼是脱俗的单纯,但那胭脂香味中举手投足倾斜下的,却是淡淡的阴郁,秋风中她迎风而立,混杂着她凌乱的思绪和无奈。

她小小年纪就失去双亲,跟着外祖母一起生活。一种寄人篱下的忧愁笼罩着她。她热爱吟诗,建立桃花社,秋起海棠社,含泪吟诗葬花。她多愁善感,常常把自己的悲伤埋在心底。她不去评价大观园中的大是大非,终日只居住在潇湘馆内,她称潇湘馆为世外仙源。她才华出众,出口成章,可谁又知道她内心的无助与孤独。

她是永恒的存在,她是不变的伤感。她幻灭化作一缕香魂,眺望着本不属于她的人间,双眉微锁,眼红如杏,看世人为你洒泪。她用不完美,却谱写只有她才能拥有的绝美。黛玉,我为你沉醉。

残花,泪,上演了她的一生,一个凄美的人生,她的悲伤或许正如她说:“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她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哄笑香断有谁怜”的句子,翩然离去了。

雾霭之中,我看见《红楼梦》金色的扉页徐徐展开,你将富有诗情的文字和泪,凝成一朵朵高贵而风雅的木槿花,以芳香馥我。而你带着你兀自的忧伤,颦颦走来,款款微笑。

城的灯读后感500字篇8

书全身上下都散发这一种不同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得去阅读,我喜欢看书,我最爱的一本就是——《童年》。

在我小时候就曾读过,在寒假里我又将这本书重新温习了一遍。《童年》是由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生动形象的写出十七世纪七、八十年代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的爸爸去世,他跟着外祖母生活。然而随着外祖父家业的衰落,两人舅舅为了财产的斗殴,使他的心变得孤独,污浊。不过外祖母圣母般的胸怀像一盏明灯照亮他的心灵,将他从黑暗之中拉回,让阿廖沙保持着对生活的期望,最后在外祖母的帮助下,阿廖沙逐渐成长成一位坚强,正直,自信,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他的周围有许多残酷黑暗的事,他从中学到了许多,从懵懵懂懂的样子,并成长,和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是光明的,五彩的,至少没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变得贪婪,残忍,我没有痛苦,生活过的无忧无虑。

阿廖沙小小年纪就经历了这些事,他不但没有堕落而是向着光明前行,因为他坚信,黑暗终会过去,未来将会是一片光明。跟现在的小孩相比那可是大大的不同,有些小孩会经不住金钱财富的诱惑,一步一步的走向犯罪的道路。

?童年》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向我们说着:“黑暗终究会过去,向着光明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