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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1
自从上了大学之后,我的生活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而变得充实。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傅雷家书》。我觉得书中的内容与我的生活紧密相连,特别是在当今独生子女教育问题比较突出的社会现实面前,书中也有着许多借鉴意义,
傅雷是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大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进行悉心指导,这些家信汇编成册,就是《傅雷家书》。这些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让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到困境不气馁……同时,对儿子的生活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傅雷始终关注着儿子在音乐艺术道路上的成长,不时给予指点。
的确,在父母身边我们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年幼时他将我们藏在羽翼下,小心翼翼的将一切风雨绝隔,呵护着我们的天真。渐长时他们一定是苦恼的,这世上千奇百怪,挡在我们身前怕碍了我们长大,跟在我们身后怕来不及阻拦我们受的伤害。期待我们永不知这世界还有灰暗,却又怕我们懵懂不知世事。世间每一对父母都是如此矛盾的,在远与近中取舍徘徊,寻找一个合适的尺度,而傅雷几乎将这一点做到了完美。严师,慈父,益友,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父母能做到的他们几乎做到了极致。许多人说这是中国父母必看的书,看过之后我却更希望每一位子女细细品读。读懂父母的爱,是我们成长不可或缺的一步。不要让他们等的太久。
如今,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带着一种解脱的喜悦进入大学的,抛在身后的是十年寒窗,繁重学业,还有日日夜夜相伴几乎到腻烦的父母。在我自以为是的长大中他们是我迫不及待甩掉的壳,是我自以为了解的世界中需要摒的旧时代,我们渴望长大,渴望自由,渴望被理解,殊不知,我们却错过了一段令人无比懊悔的时光。
父母,永远是儿女成长中最重要的老师。为了指导儿子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习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用坚强的信心,克制一切的烦恼,他说?艺术是目的,技巧是手段老是只注意手段的人,必然会忘了他的目的?。而面对现在大学生邮给父母的待寄汇款单,没有其余的问候,而这位父亲告诫儿子写信就是强迫你整理思想,也是极好的训练。在如今是多么需要啊。
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做事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与性情。我觉的就是我们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除了学习和生活上的教导,傅雷还十分注意对子女的爱国教育。
当傅聪忙于演出、练习而时常熬夜,以致精神疲惫,傅雷劝告傅聪劳逸结合,多到郊外或博物馆。“人寿有限,精力也有限,要从长远着眼,马拉松才会跑得好。”傅雷用形象的比喻,劝诫傅聪爱惜自己的生命。傅雷还告诫傅聪,“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也不会落伍,永远能够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相契相抱”。只要我们心系祖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就一定能为自己和国家造福。
傅雷还常劝诫傅聪不要放弃,多虚心向身边优秀的人学习,成功时保持虚心,这些都造就了傅聪的成功,傅聪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千里赶来,这是赤子之心的最好体现。一个人一生要面对许许多多难题。傅聪身上具备的优良品质,是在傅雷的教导中获得的。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们要在生活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为创造美好的将来而努力。
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这本书,我觉得是常读常新,而且不同的人也会从书中悟出不一样的道理来。现在有许多的家长效仿傅雷的教育方法,这也是该书得以出名的原因所在。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2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3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__的中国在报社工作。埃德加·斯诺常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并时常和中共的领导面对面交流,他与中共主要领导结下深厚的友谊,依据切身体验而著此书,其真实的经历和感触是其写作的基石。
此书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文学作品。埃德加·斯诺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书中所描述的所有事件以及采用的语言等,都是当时的亲临经历者所讲述的,是我们认识中国共产党党的历史的重要资料。毛泽东和周恩来是斯诺笔下代表性的人物形象。本书作者以最贴近生活的语言,最生活化的写照介绍了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和周恩来。使读者从其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感受领袖的亲近与领导人信念和中国共产党宗旨的可追随性。中共的发展也是由于有这样的领导人,才能民心所向,才能团结一心,共同抗战。
我们还可以从本书中了解到:“中国共产党”这五个字在“建设”时的艰巨;中国共产党在决策上的精明与谨慎;中国共产党在每次战斗中的艰苦与战术上的精湛。
起初,中国共产党只能在“地下活动”,并不敢公开中共党员的身份,他们被国民党诬蔑性地称为“__”、“赤匪”。这种诬蔑足以说明中共党员是在怎样艰难与危机中渡过的。更甚者,毛泽东曾被当做“赤匪”的第一号人物被通缉。今天的我们很明确的知道毛泽东领导我们走的道路是一条光明大道。但在当时的中共难以被人认可,甚至是被人诬蔑的“匪贼”。可想而知,毛泽东是在怎样的逆境中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在当今社会,我们能感受到党引领给我们的幸福,但不能体会的是建设中国共产党和带领中国共产党走向胜利时的艰辛路程。故为了更加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我们应更多的阅读类似的书刊。
书中还多次提到中共在面对困难时所作出的决策,最的就是中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走的“长征”之路。斯诺同毛泽东、周恩来等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谈话,搜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一手资料。此外,他还实地考察,深入红军战士和老百姓当中,口问手写,对苏区军民生活,地方政治改革,民情风俗习惯等作了广泛深入的调查。中国红军长征的第一步是要突破敌人严密的封锁线,接下来就是巧夺大渡河。在这期间,他们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友谊,甚至吸引了一部分人参加红军。这足以证明了中国红军在人民中的威望与感召力。万里长征中红军牺牲无数,也是中共革命军经历的最严酷、最壮烈的“生命之征”。长征所折射出的“长征精神”是我们世代人都应该去学习和发扬的。斯诺也对长征表达了钦佩之情,断言长征实际上是一场战略“撤退”,称赞长征是一部英雄史诗,是现代的无与伦比的一次远征。斯诺用毋庸置疑的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血的历史图册,它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共及其军队所经受的苦难、牺牲。我们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中共党人的每一次浴血奋战,多少人的鲜血铸就了我们的今天,可想而知今天的幸福是用鲜血凝结而成的。《红星照耀中国》的另一魅力,在于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
这不得不使笔者想到《青春之歌》中的主人公林道静毅然离家出走,投身“地下革命”事业,为革命付出自己的青春和热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为党的革命事业倾尽一生心血,鞠躬尽瘁。在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路程上,面对重重挫折打击,不管是林道静还是保尔,他们都不曾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他们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他们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有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了。
以上的种种,不得不使笔者在深有感触与热血激情的情况下,去阐发感慨:这是怎么样的党,多么伟大的党!纵有千万文字的追捧也捧不“红”这样的党,文字是多么苍白无力,但有林道静、保尔以及本书的作者埃德加·斯诺这样血淋淋的人物存在,他们愿意为党的胜利倾注一切,就连出身在美国在生活背景、语言、习俗各方面有差异的埃德加·斯诺都从中国革命和它的领导人身上,感染了火一样的热情,在艰苦斗争 时用自己的笔进行战斗,只为了他开始“信仰”的一切——党。
笔者阅读红色书刊并不甚多,但仅凭以上几个鲜活的人物以及《红星照耀中国》中所述的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时的艰辛与牺牲。我们就可以体会党在困难时期的艰苦卓绝;体会党在斗争中的峥嵘岁月;体会党在领导人民走向胜利时的无限伟大!心系这样的党,我们应该感到荣幸与自豪。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4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20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5
“半部《论语》平天下!”孔子那睿智闪光的语言光照古今!不必说一代伟人m,一代枭雄蒋介石,对它情有独钟,就连后世的文人墨客、平常百姓受其深远的影响也不胜枚举!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道理是:别人不了解我,我却不怨恨,这不正是君子的品德吗?孔子说的这句深刻而又蕴含哲理的话,告诉(用词不准,建议改为:不外乎告诫)人们修养是如此的重要。修养好像花儿在寂静中开放,成功的果子在光明里结实。
前苏联华西列夫斯基当了三十年的参谋长。在别人眼里,他似乎没有什么特长,但为什么会当了三十年的参谋长而立于不败之地呢?
因为司令部在集合开会时,他总会第一个到,然后走到地图前,用手指着敌人应在什么地方出现,我军现在在哪?如何挡住敌人的去路,而将他们一网打尽?他在那似乎总是在自言自语,到会的人都说他什么都不懂,却在那自言自语一定是发疯了。
华西列夫斯基听到大家的非议后并没有生气,依旧在那里想着大事……开会时让他发言,他一会说这儿,一会说那儿,云里雾里,在坐开会的人都听得稀里糊涂,斯大林来回踱着步子慢条斯理地说道:“坐下吧,我亲爱的华西列夫斯基同志,你不要说了,还是让我来说吧!”斯大林把战争形势分析得头头是道,让人听了不由得心服口服。
原来,聪明的华西里夫斯基早在开会前的自言自语,就已经把重要的信息,神不知鬼不觉地传到了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吸烟、思考的斯大林的耳朵里,他不怨恨别人对自己的不了解,这不重要。只要斯大林明白就可以了!
就因为华西列夫斯基对别人的指责不愿恨,才没有使自己在政坛上树敌过多,又得到了ld的赏识,才当了三十年的参谋长,成就了他光辉的的一生!修养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只要你永远拥有它,你的人生就会拥有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6
这是一段一个少年期的孩子被开除出学校后的行程。小说内容是他这段过程里的各种对话、想法、经历。带着他无所畏惧的真知灼见,又很有些妙趣横生。
像是守望者的漂流记,主角是一个在路边鼓掌的人和远世守护者的结合体,嗯,好像是这样哈哈。
在各种各样要坐很长时间的车上把它看完。它把那个十几岁的少年的心思写得活灵活现。包括那些自矜的心思。如果你愿意去理解这样一个小孩儿的想法,并通过他、带着他的想法再去看他眼中其他人的想法,这都是很有趣味的一些事儿。看得我总是要笑起来、赞叹起来、想到些什么东西。
喜欢的人大概会很是追捧,不怎么喜欢的人……嗯我也想知道一下是什么缘故。
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要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孩子长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得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直登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厌烦的时候,假装自己是个又聋又哑的人的感觉,好像确实会很不错。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看这本书,有点小插曲。没看之前,朋友间聊起,就有人非常奇怪,你的性格,怎么会爱看这种书?书里可是通篇粗话脏话哦。但这些话,反而更加深了我对阅读的兴趣,每个人都是有点逆反的不是吗?如今,阅读完通篇之后,让我对这位书中的主人公不禁怜爱交加。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粗看绝对是个放荡不羁的学生:他不爱学校学习,有时觉得某门课无聊还会逃课,因此5门功课4门不及格,以至于被学校开除;他爱喝酒,经常为了喝酒冒充成年人,烟瘾也极大,为此差点儿得了肺病;他脏话连篇,对很多事情都看不惯,因此好像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
但是,我觉得,他其实是个内心脆弱的善良的少年,很多表象都是他为了保护自己而给自己加的伪装:他爱好文学,看过《还乡》、《人生的枷锁》等很多小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非常有爱心,哪怕自己没钱也要给修女们捐款,要为同学维护他在母亲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他对爱情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讨厌无爱的性行为,希望能和喜欢的姑娘远离城市一起去林中小屋过美好的生活;他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希望自己能在麦田里守望,防止孩子们跌入悬崖……
真的,看完整本书,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了我的学生们。作为薄弱初中的学生,他们中的很多人内心都是脆弱的。他们也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伪装。多一点爱心,多一点真诚,其实霍尔顿之类的学生对老师还是非常有好感有敬意的。用爱去换取他们真心的爱,就算不能换回他们对学习的热爱,也不要抹杀他们对生活的爱!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7
我是个不太喜欢读书的人,但我知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着实是个好习惯,可以提升一个人的气质和才华,谈吐不凡、气质优雅说的就是读书人。我不止一次在心里给自己定下一周读几次书的计划,通通未实现罢了。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迟迟不能开学。三月的时候,突然就想读书了,于是不给自己写计划定目标的机会喘气了,直接打开微信阅读,便搜了一本书开始读。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因为前段时间巴黎圣母院失火,微博上了热搜。一时间,朋友圈、抖音、空间都在谈论这个话题,而我除了知道这是一座古迹,其他的便再不晓得了,心中无所感想,只觉得有些尴尬。那段时间网上还传着一句说笑的话:有文化的人看到巴黎圣母院着火后都在感慨,卡西莫多失去了他心爱的钟楼;而没有文化的人大喊一句:wc,好大的火!我当时看到这个段子觉得很好笑,这不就是在说我么?顿时心里更是尴尬了几分。
许久不读书的原因,我速度很慢,几乎是一字一字在读。以前的文章,不那么通俗易懂,读快了就囫囵吞枣,免不了要再读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想起初中时,总能看到初中生必读书目……,现在想想,还是那个时候更适合读书。那时候,我们情窦初开,性子懵懂,所以看书是书,很能接受作者的词藻寓意。而现在读书难免会代入自己的三观想法,若没有解析,真的会越来越偏离一本书的主旨。
?巴黎圣母院》中主要讲述了一位吉卜塞女郎和四个男人之间的故事。埃斯梅是一位外表奇美,宛若天仙的吉卜塞女人,她多才多艺,经常带着自己的山羊在教堂外面表演,以此赚钱维持生活。克洛德是这座教堂的副主教,可以说是一位受人敬仰的圣人,在人间做着天使的事。偏偏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人,却内心粗鄙肮脏,他偏执地爱上了埃斯梅,一步步将埃斯梅逼入绝境,再步步威胁她接受自己的爱。弗比斯是国王侍卫队的队长,埃斯梅把帅气绅士的弗比斯比作天上的太阳,深深地爱上了他,然而弗比斯却是在玩弄她的感情。可悲的是,埃斯梅在克洛德面前誓死捍卫着自己的清白,坚守着自己对弗比斯那至死不渝的爱情时,弗比斯不仅没有救她,还和其他女人结婚了。
埃斯梅是个天性善良的人,曾救了两个男人,一个是甘果瓦,一个是卡西莫多。甘果瓦起先垂涎埃斯梅的美貌,被拒绝后,他就一心放在赚钱上。埃斯梅的山羊聪明伶俐,是生财的宝物,甘果瓦为了得到山羊,与克洛德设计害埃斯梅,还牵连了许多吉卜塞人。而卡西莫多却是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他为了报答埃斯梅多次救她于险境,并爱上了埃斯梅。但他却相貌丑陋得让人作呕,尽管心灵美好,却也改变不了人们对他相貌的厌恶。人都是向往着美好事物的,就算卡西莫多对埃斯梅再好,埃斯梅依旧害怕着他的相貌,依旧期许着她的骑士来解救她。
一切美丽的事物,都看不透暴风雨来临的前夕,只觉得片刻的宁静便是幸福,殊不知恶魔正在悄悄的伸手。作者通过复杂多面的人性来反映了大自然是一个复合陈杂的状态,尽管人们崇尚着高雅,但是这个世界就是善与恶,黑暗与光明共处的。丑陋与美丽无限靠近,畸形地紧挨着,极力匀称。
弗比斯这样的人,现实生活中也有,倒没让我有太多惊讶,只是文中说弗比斯是悲哀的,因为他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可是我却觉得薄情寡义的人心中并没有爱,他只渴望权势带来的满足,所以他幸不幸福,我还真不好说。克洛德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在我心里留下了阴影,我看完了书还觉得有股后怕。这个人的爱太扭曲,太偏狂了,简直就是教堂里封印着的恶魔,将人一步步拉入地狱,还不给人一点求生的机会。他觉得自己很可怜,我却同情不起来。也许只有卡西莫多让我觉得有些深刻,首先是他的相貌,让我从幻想的视觉上都忘不了。那里所有的人都欺压、厌恶、排斥他,他自卑、孤僻、忧郁的心里却开着一树花,美得旁人无颜色,就是这样的反差使我印象加深。
绅士有可能是靠衣服的包裹,好人有可能是上帝忘记了爱他,只不过不一定每个人都看得清,就算看清了,也不一定不会做一只扑火的蛾。这个世界就是这般的,美好与丑陋总是相辅相成,又有着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