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思考,是对故事背后含义的思考,在故事的结尾,我们满心满意地产生了读后感,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写孩子的读后感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1
作家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早在一年级(上)时,我就看过了一遍。
我很喜欢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一家。妈妈是台北人说汉语,爸爸是德国人说德语,爸爸妈妈相互交流用英语。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他们一家现住在瑞士,华安就是在瑞士上的幼儿园。在不知不觉中,安安从学会听到学会说,在不同的场合说不同的语言,汉语、德语、瑞士语、英语应用自如。真是太可爱、太搞笑了!
我羡慕安安有这样一位通情达理、理解我们、充满耐心的好妈妈。在《序》中,龙应台写下了这么一段美妙的文字: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慢慢来”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三个字呀!
而我可以说每天都是在“快一点”的催促声中度过的。早晨还在迷迷糊糊中,就听到妈妈“快一点起床,否则要来不及了”的叫声。我穿好衣服,正想顺便看一下桌上的书,妈妈又催我快一点刷牙、洗脸。接着就是催我快一点吃饭,在狼吞虎咽、食物还未完全到胃的时候,就一手拿着一片面包,一手拿着一盒牛奶,在“快一点,否则要迟到了”的催促声中走上了上学的路。一到学校,又是在老师“快一点坐好、快一点交作业、快一点排队……”的指挥下完成各种各样的事情。放学了,奶奶来接我,回到家后奶奶的第一句话是“快一点洗手”,第二句“快一点吃点心”,接着是“快一点做作业”。直到晚上,在“快一点洗脚”、“快一点睡觉”的催促声中,才度过了急匆匆的一天。
我自认为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但是我不喜欢填鸭式、功利的学习方式,而是喜欢瓜熟蒂落、功到自然成的龙应台那样的教育方式。我做过一个梦,梦中龙应台一会儿变成我的妈妈,一会儿又是我的老师。
真的,“慢慢来”有时候并不是坏事。由于气候的原因,东北大米生长周期长于南方大米,所以其口感就要比南方大米好得多;饲养40天就可宰杀的速成鸡,它的鲜度和营养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农家养一年才食用的土鸡。
“慢慢来”,让学习变得更加有趣;“慢慢来”让成长变得更加快乐!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在妈妈的陪伴下把《我要做好孩子》看完后,我才知道了自己真不是个好孩子,以后我要努力做个好孩子。下面我来简单说说书里的故事吧!
书里面的女主人叫金岭,胖胖的脸和鼻子和嘴巴,小学六年级,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就像有一天老师病了,她们班主任病了,教室里热闹极了,可是金岭心里不高兴,因为她在想要不要去看老师,后来她跟她们班长说:“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可是班长却说我不去要去你一个人去,后来她问了好多同学可是一下人都不愿意去,后来她决定一个人去,在路上,她看见了花,决定给老师买一朵花,可是钱不多,后来老爷爷说:“你买一枯萎的花吧”,她说:“不行,因为要去看老师去,不能枯萎的花”,老爷爷说:“你去看老师,你就说你去看什么老师我都认识”后来,金岭说我是去看王老师,老爷爷说王老师我认识,因为她教过我儿子,这是不枯萎的花,不用钱,金岭却说要钱的,后来她把钱放这,把花拿走了,还说以后会还给你钱的。后来金岭看了老师,老师很开心,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个好孩子对我们来说还挺困难,但是只要我们肯努力去改掉现在的坏习惯,认真做好现在作为一个小学生该做的事,在老师和家长眼中你就是一个好孩子啦!我要做好孩子读书笔记《我要做好孩子》亲子共读读后感《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3
?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由龙应台著。龙应台的文笔被誉为华人有影响力的一支笔,横眉冷对千夫指。但在这本书中,柔情的文笔,却又展现出了她富有母爱的一面。
整本书从《初始》开始,写出了安安上幼儿园,到飞飞出生,再到安安上小学的过程。在这段过程中,有辛酸,也有喜悦。我认为最好玩的莫过于安安与作者回家的`一路上了。
一路上,安安把流水说成了游水,把人家说成了鸭鸭,把古道说成了五道,还把西风说成了蜜蜂的事令我感到十分有趣。
同样好玩的大概就是安安上小学以后的放学路上了。原本只用走十五分钟的路程,安安却用了一个小时零十分钟才回到家。作者出于担心,便跟踪了一回。
原来,他与他的朋友们先爬上一堵矮墙,在上面走了十五分钟后,一个伙伴到家。剩下3人跑去逗狗,又过了十五分钟后,只剩下了两个人。他们发现了一只蚂蚁,又一动不动地蹲着观察蚂蚁。十五分钟后,只剩下他。这时,他突然跑到一个工地里,在废物堆中,他拿了一根木条才回家。
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上并不少见。但以作者幽默的文笔,使人禁不住捧腹大笑、乐不可支。
在这本《孩子你慢慢来》中,还有很多爆笑、感人的短文,这就需要你细细品味了!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4
假期我读了詹姆斯的作品《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讲述了一个出卖笑的故事:乐观爱笑的男孩蒂姆,自小母亲去世,继母常常虐待他。不幸亲爸也离开了他,那以后和一个怪老头做了一笔交易: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来了蒂姆的笑,虽然变的很富有,但他尝到了失去笑的痛苦。他几经周折,费尽心思,努力斗争,终于要回了出卖了的笑。
文章中多次描写到蒂姆那天真的笑,那发自肺腑的笑,那种坚强的笑。虽然生活中有种种不幸,但蒂姆非常乐观,仍是个快活爱笑的孩子,格子先生正是看中了他的到最后总会打个嗝的,带着坚强的笑。所以与他签订了这份神秘的和同。
以后,蒂姆开始变成了富翁,成了一个非常有钱的人。钱让蒂姆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他的家不再住在整天散发着兰芹,胡椒,和茴香气味的窄胡同里,而是搬到了繁华地段,他虽然不再受到继母和哥哥的欺负,但他简直成了继母赚钱的工具,仅仅工具而以。他的钱全部都要交给继母,他一分也拿不到手,他后悔极了。
渐渐的,蒂姆感觉到了笑对他来说是多么的中要。他为了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而把最宝贵的东西——属于他的坚强天真的,能让自己无比快活的笑给出卖掉了。他用多少荣华富贵也比不了的笑,换来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
书中常提到:“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笑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啊。笑是我们独占的财富,这种财富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没有了笑,世界将会变的单调起来,没有了笑,就没有了一切,生活将变的平淡无味,再也没有了开心与兴奋,全部都是悲伤。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5
拿到《水孩子》这本书,我想为什么有一个水孩子呢?水孩子是不是用水做的呢?还是在水里生活的呢?这么多问题让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本书看完。
?水孩子》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的一部儿童文学经典名著。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淘气小孩怎么变成水孩子的的故事。水孩子的名字叫汤姆,每天他都要跟着一个凶狠的师傅在烟囱扫来扫去。有一天汤姆去扫烟囱。可是他走错了路,被别人当做小偷,最后他掉到了小溪里,汤姆在小溪里睡着了,醒了以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水孩子了。他开始了在水里的第一次探险,认识了很多小溪里、大河里的.朋友。最后到了一个小岛变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水孩子。汤姆上了岸,把关在监狱里的师傅放了出来。他第二次探险认识了很多海里的海洋生物,顺利地回到了岛上。
这个故事里水孩子很善良,我是从他救师父知道的。师傅对他那么凶,一点都不好,水孩子还要把他从监狱里放出来,这个水孩子真善良啊!水孩子还很勇敢、聪明、懂得的知识很多,善于交朋友……我要向他学习。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6
圆圆爱吃零食,每次吃完巧克力就把包装袋乱丢,每次吃完水果和瓜子就把果壳瓜皮乱抛,他的屋里屋外垃圾成堆、蚊蝇横飞、蟑螂臭虫成了守卫。
一天,他的好朋友欢欢从国外回来看他,左找右找都没法找到他的家,只好请来了警察贝贝。贝贝看着眼前一堆堆小山似得垃圾,惊诧不已:“咦,我前两天来这巡逻还能看到这房子的大门呢,嘿嘿,不过就是被一包垃圾砸了下脑门。只是现在怎么成这样了呢?”
欢欢顿时着急起来:“圆圆不会出事了吧,怎么办,怎么办?”
贝贝说:“别急,让我先用生命探测仪探测一下……恩,存在生命特征,让我在通过卫星扫描仪查找一下。”
两分钟后手机上收到卫星扫描仪发来的清晰图纸。他们根据图纸准确地找到了门的位置,然后又找来了几位环卫工人把门口的垃圾清理了,欢欢迫不及待地破门而入,居然看到圆圆正在悠闲地嗑瓜子,边嗑边把壳吐在地上。
欢欢火冒三丈,冲上前去斥责道:“亏你还是个学生,老师没教过你要举止文明、要爱护环境、要讲究卫生吗?你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城市在争创文明卫生城市吗?”
圆圆不以为然地说:“那有什么,有别人争创不就行了,总有卫生死角的,再说了检查的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呀!”
欢欢和贝贝无奈地对视一眼,摇摇头走了。
欢欢虽然对圆圆的行为很生气,可毕竟是好朋友,不忍心看着他那样,想着无论如何要帮他一把。
于是,欢欢把圆圆的情况告诉了自己的另一个朋友申博士,申博士安慰他说,圆圆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是有心理障碍,得去看医生。至于垃圾的问题,可真是问对人了,他刚刚研制出一种废物回收利用器。这种机器是用一种特殊的火焰焚烧垃圾,燃烧后的烟通过过滤装置可以做纳米染色材料,产生的热量可以转为热能发电,未充分燃烧物还可以处理成特殊的纺织材料。只是这机器还在研制试用阶段,垃圾的处理量超过一定负荷会导致机器过热,从而产生爆炸。
欢欢满心欢喜地搬来一台废物回收利用器,一连几天试用下来,效果还真不错,只是处理掉的垃圾总是比生成的少,这天贝贝也来帮忙,他一时心急,给机器多塞了一些垃圾,只听一阵急促的“嗤嗤”声后,一道强烈的火光冲天而起,只听“轰隆”一声,一切夷为平地。
这是却见圆圆从床上惊恐地跳起,嘴里还喃喃地说:“我要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原来是他做了个噩梦,但从此却让他改掉了乱丢垃圾的坏毛病。
写孩子的读后感篇7
?我要做好孩子》出自黄蓓佳之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金铃的故事。
金铃的心里非常地烦躁、气恼、失落金铃想自己在同学眼里是坏学生吗?好学生又有什么了不起。好学生做错了事,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吗?100分再多,三好奖状再多,假的!人格上却只有0分!金铃看不起他们。还有于胖儿,为了抄人家的作业,连良心都不讲了。金铃想,如果现在有战争,于胖儿一定是叛徒,是告密的小人!
有一天,金铃放学回家,走进一条巷子,就觉得气氛不对。往常走这条巷子的时候,各家小店的老板总很忙碌,而今天,人们忽然间都没心思了,三五成群地站着,面色严肃地议论着什么。金铃手里有一袋鱼丝,是好朋友杨晓丽给她的,她没舍得吃,想讨好一下小黄猫。
她拐进小店,直走进里间,老板娘说:小黄猫最近要生宝宝了,躲起来不肯见人。金铃非常地气愤,因为她想,就因为生宝宝就不出来见好朋友了吗?金铃走出了小店,一个人走在巷子里,忽然,她看见电线杆旁有一群人正在议论着什么。金铃一向喜欢看热闹,便把鱼丝往嘴里一塞,耸了耸肩,就挤到人群里面去了。她看见了好多民警,其中有一个民警她认识,因为他经常到金铃家来查户口,金铃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吗?警察叔叔严肃地说:修自行车的老人家得了中风,去世了。
金铃心里一阵紧张,她又想见死人又害怕,她忽然看见老人家的孙女儿正坐在修车铺里,神色慌张,忽然,金铃听见一位民警说:看来,老人家的孙女儿得到公安局住几天了。金铃一下子才恍然大悟,原来,老人家的孙女儿的爸爸妈妈离婚了,谁也不想要这个女儿了。都说她会影响自己重建家庭。于是,她只好跟着爷爷住。
事到如今,爷爷却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警察去了公安局。正当她要被带走的时候,金铃认为公安局的人一定对养小孩没有经验,决定带着她去自己家。于是,她对警察说:让她跟我回家吧,我妈妈会养小孩。警察看着金铃坚定的神色,于是决定把她送到金铃家去。金铃心里非常高兴,因为她非常想要一个小妹妹。小妹妹在金铃家住了几天,忽然有一天,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接着又是响亮的敲门声。金铃的妈妈觉得这声音不像自家人,于是,赶快从厨房里面泡了出来,她把门开开,只见有二三十人站在门口,站在最前头的是一名女子,她的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那位女子也不说声你好,直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来把幸幸带走的。原来,这就是幸幸的妈妈,于是金铃的妈妈赶快帮幸幸收拾东西,临走时,她问幸幸的妈妈:你们达成协议了?幸幸由你来抚养?幸幸的妈妈严肃地说:她由我妈妈抚养。这才是我的儿子。幸幸的妈妈指着她手上抱着的婴儿。最终,幸幸去了她外婆家。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故事——《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金铃是一个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向金铃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的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