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字读后感5篇

时间:2024-02-20 作者:Gourmand 读后感

写读后感是一种对作品中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思考和评价,帮助我们更好地欣赏和理解文学作品,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文学风格和写作技巧的欣赏,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1600字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1600字读后感5篇

1600字读后感篇1

会从书里看尽别人一生的故事,也在精神上走了好几生的路。这是我高中时代读完的一部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我个人对这部书的评价非常高,因为它是我读完后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了文字带给人的力量,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懂得何为珍贵的东西。正是因为这本书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至于读完后时隔这么多年仍然想要借此机会分享它。

?平凡的世界》描写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化过程,刻画了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深深感染了我,对于生活在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梦想和挫折同在的21世纪的我来说,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让我少了许多迷茫,多了几分面对人生苦难的勇气。

自幼懂事的孙少安,他13岁时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但是他回到双水村后没有消沉堕落,而是用勤劳的双手支撑起久经风雨的家。他18岁的时候,凭借着“精明强悍和不怕吃苦的精神”被推选为生产队长,成为双水村的“能人”。也正是在他的庇护下,弟弟妹妹才能得以完成学业,姐姐一家才能勉强度日。他为了这个烂包的家,放弃了心爱的润叶,他成为了孙家的顶梁柱,正是因为有了这个顶梁柱,孙家才有了后来的好光景。

每次看到别人的人生时,就会反思自己的人生。自己亦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从小家境并不富裕。可是我却未能像少安那样体谅家人的艰辛,也未能像少安那样成为父母的骄傲,更未能像少安那样能为父母抗起一片天。我反思自己以前的种种任性,不仅不曾好好体谅家庭为父母着想,反而稍有不如意不顺心就跟父母顶嘴,跟姐姐们吵闹。唯一让自己欣慰的是珍惜了读书的机会,没有因为贪玩厌学而早早步入社会。在这个竞争激烈、百舸争流的纷繁复杂的时代,我们也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苦难要面对,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路要走,都有所要面临的压力。好好读书,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这个时代要立足所必不可少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加体谅和爱护自己的父母,正是因为父辈的勤劳才有了如今的好生活,我们要怀感恩之心,为从小长大的家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温暖父母,让操劳了一辈子的父母能有个幸福的晚年。

自立自强的孙少平,他的吃苦耐劳给我留下了很大的感触。从求学时吃最差的黑面馍馍与丙菜到为去外面闯荡忍受身体上的劳累艰辛。他身上涌现出的不惧坎坷的毅力和韧劲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我觉得当代的年轻人也应当如此,尽管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但我们同样需要这样的精神品质。吃苦耐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继承发扬,具备这样的品质,才能直面人生路上的荆棘,才能面对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才能见到彩虹。

我佩服少平坚韧的意志,但我更敬佩他酷爱读书的精神。陪他一起度过的艰苦岁月里,是书本给予他的精神食粮。不管是在读高中的环境里,读后感还是去黄原揽工干活的时候,亦或是到大牙湾煤矿当工人的时候,他依然坚持读书,书籍成为了他最好的伴侣。读书让他打开了全新的世界,更让他拥有了自己的“小世界”。他生活在那个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都想尽办法读书。而生活于现代的我们,读书的途径多又方便,我们应该感到特别幸运,更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来充实自己,开阔视野,驱走浮躁,还内心一片宁静。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通过这两兄弟的生活经历,我明白了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能变成坚强。逆境曾让许多人意志消沉,丧失自己的理想,可是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学会用另一种眼光去理解。苦难的哲学就是如果生活需要我忍受痛苦,我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我就一定能战胜苦难。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心灵史,给予我温暖和力量。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的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拥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执着的追求与渴望,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奋进的理由让自己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平凡的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世界也会因你而不平凡。

1600字读后感篇2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不赞同的。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1600字读后感篇3

历时半个月,终于怀着复杂的心情把这本早该读的书解决了。

以前读小说这是随着故事情节走,现在真正的深入到里面,不仅替故事中的主人公着急,还不断的揣测他们的心理活动。在心里不断的勾勒着粗犷的黄土高原,不断地重塑心中的人物。前段时间看电视剧已经有人在拍了,感觉拍的有点儿现代了,可能是自己的童年太苦了。

随着孙少平低调的出场,记忆也拉回到那艰苦的中学时代。我们90后和他有同样的农村背景,只不过生活比他好,心里同样有窘迫和不甘。我们也曾经历懵懂的爱情,并且对生活有了初体验。其实大家都在一点点成长,或许有一天,突然就在孩子和大人之间划出一条明显的界线,让别人和自己都大吃一惊。

先看看孙少安,这个早熟的穷家孩子,正应了那句古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只为帮父亲支撑那个穷困潦倒的家,过早的辍学使他错过了青梅竹马的润叶。他们的爱情的确让我感觉惋惜,不过仿佛不会有‘如果’。不知道他在润叶和秀莲之间的选择对他自己的人生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对润叶造成的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当然这里面门第观念在作祟,尽管他们都接受过一点教育。少安把自己定位很低:自己就是一贫如洗的农民 的儿子,而润叶是高中生还是大队书记的女儿。尽管如此,他们的感情是真挚的。 每次自己遇到坎坷挫折,每当内心深处被敏感的东西所碰触,他首先想到的还是那个为自己缝裤裆的小女孩。现实中他总是在秀莲的怀抱中得到安慰和支持。正如路遥在后记中写道:每一代人都有自己命中注定的遗憾,遗憾,深深的遗憾。

这个早期的农民企业家,是让人佩服的,我们从他身上学到很多。做什么都要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同时要善于思考,敢于争先,要有气魄、有胆量。尤其在创业之初,仅仅有想法是不够的,要有实干的精神。在投资之前就要考虑到风险,看看这风险是否能承受得住。当自己陷入生活的绝境也不能放弃,唯有行动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也看到了,少安为乡亲们考虑的、做的是比较多的,这种精神是获得民心者必须具备的。

平凡的生活无论怎样刁难我们,我们都应精神抖擞地跳上新生活的马车,坐在驾辕的位置上,绷紧全身的肌肉和神经,吆喝着,呐喊着,继续走向前去。

润叶和向前的婚姻多么曲折,刚开始很同情润叶,感觉她把自己的幸福葬送了;可是后来感觉向前更不容易,苦苦的等待那个不爱她的人,等的那样执着,渐渐喜欢上他了,觉得向前特别可爱。虽然是以两条腿作为代价,还是换来的美满的家庭,让他那些年的等待没有付诸东流。很完美的结局!这就是生活,平凡的生活里就有那么些不平凡的人。

这部小说以孙少平和郝红梅开始,最后以孙少平和惠英嫂结尾,足见孙少平在这部小说中的地位。孙少平坎坷的经历让我们见证 了他的成长。他的命运代表了一代人的可艰辛和颠簸。从教书先生到打工仔再到煤矿工人,他的职业一直是劳动人民的坚守岗位,换句话说,他是那样平凡,那样低调。他热爱劳动正如他热爱生活。“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这句话概括了那些不平凡人的心理。当妹夫提出把他调到大城市时,他的反应是那样淡定,对于这样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他选择了放弃,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渴求成功但又不舞弊。当面临危险时身为班长的他冲了上去。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他的伟大就一点一点的折射出来了。

田福军那帮人的仕途真的充满了戏剧性,其中反映的社会现象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王満银漂泊多年终于有一天幡然醒悟,老老实实回家过日子,浪子回头金不换。而他的媳妇是不是更让我们肃然起敬呢!她的不平凡在于她宽厚的心胸(尽管喝过耗子药),无论如何她深爱她的丈夫,最后终于让自己的丈夫乖乖的回到她身边。

看《平凡的世界》还引发了我对中国贫富差距的一些看法。

路遥给我们带来了很宝贵的财富。我们就是很平凡的人,我们永远是农民的儿子。

演绎自己不平凡的人生。

故事中好多不完美的地方,比如我们可爱的金波,不知他是否会找到自己的藏族姑娘;为了自己爱的人积劳成疾的秀莲会不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1600字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6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1600字读后感篇5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最后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而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而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如果说,被唐僧从五指山下救出来的孙悟空是桀骜不驯,心中充满魔性的,那么,在打死了“假美猴王”——六耳猕猴之后,他开始变得恭谨温顺起来,心中的佛性逐渐压倒了魔性。再读《西游记》,我心中渐渐有了明悟。

西行路上,孙悟空一路保护着师傅,然而在他的心中,还是有怨气的,他渴望师傅理解他,他渴望有更多的自由。可师父总是认为他“是错的”是滥杀无辜,这让孙悟空很生气很不满。在路途中遇到强盗打劫,孙悟空心中的魔性爆发了,打死了两人,被唐僧责怪并赶走。孙悟空觉得师父不可理喻,就到南海观世音处诉苦,说师傅不理解他,他这是为了保护师傅。这时,沙僧因为六耳猕猴冒充的事情来南海观音处,正巧碰上了孙悟空。当孙悟空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就去找六耳猕猴大战了三百回合。然而,六耳猕猴法术高强,孙悟空现有的本领跟他不分伯仲。为了分出真假,他们去见了南海观世音,天庭玉帝,地府阎罗王,地府地藏王,可谁都分辨不出真假。最后是西天如来道出六耳猕猴真身,并用金钵盂罩住才辨别出来。

六耳猕猴有着厉害的法术,有着自由的生活,为什么他不过自己无拘无束的妖怪生活,要冒充孙悟空去西天取经呢?因为这是如来给孙悟空的考验,如果孙悟空没能经受得了这次考验,打掉心中的魔性,那么西行的重点,是另一只猴子成为“斗战胜佛”。

幸亏没有“如果”。性格顽劣的孙悟空在打死了六耳猕猴之后,大彻大悟了。他突然明白,原来他保护唐僧的西行之路,不仅仅是唐僧的取经之路,更是他自身战胜魔性的成佛之路。那高高举起的一棒,孙悟空打死的是六耳猕猴,更是打掉了心中的魔性。从此,他的心中有了佛,他知道要认真去取经,知道要尊师重道,知道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

掩卷深思。西行路上,孙悟空在和各种各样的妖怪斗争同时,何尝不是在和自己心中的魔性做斗争?胜利不仅仅是打败看得到的敌人,更重要的是打败看不到的敌人——心中的魔性。只有坚定自己心中的想法,只有战胜心魔,才能不断地超越自己。

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一个特别容易放弃理想的人,如同心中有着魔性一般。妈妈让我学中国舞,我坚持了3年,放弃了;让我学画画,我坚持了2年,就搁浅了;让我学羽毛球,我断断续续坚持学了2年,又辜负了她的期待……我从来没有战胜心魔,而是被它牵着鼻子走。

记得刚开始接触钢琴,我对钢琴抱着浓厚的兴趣,每天几乎都会坐在钢琴前练上一小时,那时候,我常常想:我要一直学下去,就可以成为像朗朗一样伟大的艺术家。我学会了一首曲子,妈妈会夸我弹得很好听,很优美。那时,我总是很开心,想要学会更多曲子,得到更多夸奖。

可是琴声再是美妙,也有审美疲劳的时候,妈妈的夸奖再好再多,也有听厌的时候。我眼中已经对钢琴丢失了兴趣,对乐曲再也提不起兴趣,魔性在我的心中慢慢萌芽。每次妈妈硬拉我练习,我坐在钢琴前就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琴键,心中只有不停地埋怨:钢琴怎么这么难呀?都不会,好烦,不想练……练琴好枯燥哦,我头都大了……每次这个时候,强大的心魔就会跳出来:反正离交作业还有好多天,今天休息一下明天再练吧。然而“明日复明日”,心中有魔性的人一旦给自己找到了借口,永远会在偷懒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那时开始,我再也没有能上交一次完美的作业了。放弃了学琴,钢琴又成了摆设。

今天读着《西游记》,读到孙悟空挥起一棒,打掉了心魔,从此专心取经,我多么想“见贤思齐”啊。我和孙悟空一样都有自己的心魔,我也要举起理想的棒子,打掉心中的魔性,向着未来进发。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

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不用我说,大家肯定都知道我国古典小说中的四颗璀璨的明珠四大名著是哪几本书吧。对他们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以及《西游记》,其中《西游记》是备受青少年所喜爱的一部不朽的著作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杰出的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长篇神魔小说,是中国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巨著。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等保护唐僧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全书共一百回,回回都引人入胜,回回都精彩至极。从大的结构来看可分为三部分:其一,第一回到第七回,主要写了孙悟空的出世,拜师以及大闹天宫,这可谓全书最精彩的地方,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把天宫折腾的好一番,把他的反抗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第八倒十二回写了唐僧的出世及取经的缘故。第十三到一百回就是孙悟空保唐僧,沿途降妖除魔,收八戒的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来到天竺,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可真是皆大欢喜。

其中,最令人深刻的是孙悟空。我个人认为《西游记》的成就,突出的表现在作者塑造了一个神话英雄——孙悟空的光辉形象,宣传了敢于和善于反抗封建统治的战斗性主义的主题,寄托了广大群众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与反抗情绪,以及他们要求消灭邪恶势力。征服自然的美好愿望。

孙悟空具有勇于斗争,不畏,机智聪明,活泼乐观,爽朗诙谐,豪爽自尊等性格特征,是一只伟大的猴子。前八回主要表现了他对天地权威蔑视并进行反抗的精神。他是东胜神州的傲来国花果山的一个石猴,她出生后,凭着智慧勇敢做了猴王,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后来拜师学艺,通过勤奋练习,练成长生不老之术,七十二般变化和一跟头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随后闹龙宫,索铁棒,入地府去猴名。接着大闹天宫,“玉帝老儿”也无奈。他甚至提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口号,表现去他热爱自由,敢于反抗的英雄气概。后八十回主要表现他不畏,罚强除恶,乐观活泼,豪爽自尊的英雄气

概。在取经的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他不仅保唐僧,而且为当地人除害,最后终于得到真经,修成正果。

孙悟空,他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猴子。虽然大闹天宫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但我仍觉得他是一个本领高强的小猴子。它具有反抗精神,敢于去反抗不公平的封建统治。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小猴子,就拿他降熊罢怪来说吧,一般人都会认为他肯定会是采用武力解决,然而这是错的。他首先打死怪的兄弟,取两粒丹自己化为一颗,菩萨变成他兄弟,上黑风山,,让怪吃了孙悟空化作的丹,孙悟空便在妖怪的肚子里将怪折腾死。这充分的体现出了他的聪明。同时,他又是一个要面子,自尊心很强的猴子。在唐僧逐他出师门,回到花果山是唐僧再次遇难,八戒去请他,他坚决不去。八戒说那怪骂他,,骂得很狠毒时,他终于动怒,跟着八戒,一起降了那怪。这时候不要认为孙悟空是一只忘恩负义的猴子,因为唐僧没有主心肝,听信了八戒的谣言,把孙悟空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仅不记恨,还给他磕头称谢,回去时要八戒沙僧当师父遇难时喊自己的名声。而且当师傅遇难时他不去也是要面子,怕受到羞辱。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孙悟空还具有尊重道的良好品质。

孙悟空具有的品质,正是我国中华民族几千年熔炼成的民族精神,是举世无双的精神,只要具有这种精神,再多的困难在你面前也是“小菜一碟”所以,就让我们学习他那种精神,虽然我们不能像孙悟空那样神勇无比,但至少我们要强健体魄,学习科学知识,用科学技术来增强自己。同学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我们现在做起,一步步,不断的努力,不断的上进,不断的提高,加油,你一定行,你是最棒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6篇《《西游记》名著读后感1500字》,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