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作文400字模板8篇

时间:2023-06-14 作者:Lonesome 作文大全

作文对于我们所有同学而且都是不陌生的, ,要想写出色的作文,少不了平日里多观察生活事物,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作文400字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模板8篇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1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2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比如兔子、小狗、仓鼠……但是在众多动物里,我最喜欢的是小猫丹尼。

有一天我正在玩,突然,一只小猫狼狈地跑到我家,所以我也就成为了它的饲主。

丹尼全身的毛都是白色的,只有尾巴尖上有一块是黑色的。在下雪天我经常看不见它,因为丹尼除了尾巴尖儿和眼睛,其他地方都是白色的,简直和雪融为了一体。我找遍了院子才终于找到了它。我对它说:“小淘气以后可别让我找了。”它似乎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我摸着它的头感叹道:“你可真有灵性。”

一年过去了,我想起丹尼到我家的时候就是去年的今天。于是我把零花钱拿出来买了一个小蛋糕,给丹尼过生日。我把丹尼带到我房间放起了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看着它摇头晃脑的样子,兴奋地说:“你可真聪明,可以听懂歌了。”

生日歌唱完后,我去拿了一袋牛奶给丹尼喝。丹尼优雅地喝掉了牛奶,又优雅地吃掉了那块蛋糕,就趴在我的床上睡着了。我想这可真是一个“绅士猫”呀。

第二天,我想穿拖鞋下地,小猫飞快地把我的拖鞋给叼来了。大概是它跟我很久了,把我穿拖鞋的习惯给记下来了,我心里一阵感动。

吃完晚饭后,我和丹尼一起进入了梦乡。不知道丹尼正在做什么样的梦呢?有没有梦到我?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3

我非常喜欢小狗狗,在街上,我要是看见毛茸茸的小狗崽,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跑上去摸一摸。

我以前就养过一条叫乐乐的狗狗。他的毛是白色的,比白雪还白;耳朵是它的亮点——有一丝灿烂的黄;眼睛黑黑亮亮的,比黑水晶还好看;乐乐是只母狗,但它不像别的母狗平时趴在地上安安静静很文静,而是见人就摇尾巴很不安分。乐乐很会和人相处,你和它玩上一会,它就认识你了。

乐乐喜欢在草地上玩,它可会玩了——玩猫捉老鼠,乐乐是猫我是老鼠,老鼠窝就是草地外的水泥路。如果乐乐捉不到我,它就会着急发出哼哼的声音,有时捉不到我它就整个身子趴在草丛里,把头埋在草里,这时我就会去看看乐乐怎么了,结果我刚靠近它,乐乐就把头猛一下抬起来捉我,捉到我了它也不会咬我,而是围着我转一圈继续来捉我。

乐乐爱吃香肠,每次妈妈回家都会给乐乐带一根香肠。妈妈刚一进门,乐乐就立马蹲在妈妈跟前,摇尾巴。妈妈把香肠给我,我就拿这香肠在家里跑,乐乐也就跟着我跑。我在给乐乐洗澡时,乐乐就乱跑,因为它不喜欢洗澡。洗玩澡,不用那毛巾擦,乐乐在家会把水甩干。

乐乐就就是一只这样可爱活泼、机灵、调皮的小狗狗。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4

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只有科幻小说《三体》。

这本书的主角是地球上的科学家汪淼,他发现三件奇怪的事。第一,他拍摄的照片不管怎么拍,照片上都有十分诡异的幽灵倒计时。到后来,他居然可以用肉眼看到倒计时!第二,他发现了一个vi游戏,这个游戏很难懂、很怪异,游戏里有恒纪元和乱纪元,玩家的目标就是精准的算出一份“万年历”。第三,也是最奇怪的,全球的加速器都试验不出一个符合常理的结果来,汪淼说:“根据加速器的试验,意味着物理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均匀,那物理学就不存在?”为什么有这些怪事呢?原来游戏中的世界——三体星系确实存在,幽灵倒计时和加速器错乱都是三体文明的微型机器人(智子)搞的鬼。但三体文明想干什么,又有什么阴谋?

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又很有趣,而且富有哲学和科学原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体世界把人类比作虫子,但三体世界没有注意到,虫子从来没有被真正意义上的消灭”。所以,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不要放弃,强大不一定所向披靡,弱小也不一定毫无胜算。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5

我有很多一样的宠物,它们的身体像雪一样白,脚比小米还小,不管白天黑夜吃树叶,你都应该知道我这里的宠物,顺便说一句,是蚕。

当谈到为什么我养蚕时,它从前一年开始。有一天,当我看到邻居家的哥哥姐姐都养了蚕的时候,我对妈妈说:“妈妈,我哥哥姐姐都养了蚕,我必须养它们。”不,我不能。妈妈生气地说,我难过地找朋友玩。周一,在语文课上,老师说,“如果这次考试有人考得好,我就给他奖励一只蚕。”听完后,我几乎跳起来高兴,我的蚕桑梦还没有破灭。课堂上,我专心听讲,作业认真完成,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我的不懈努力,考试我终于拿到了99分,老师奖我6梦小动物——蚕。回到家里,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进一个大盒子里,然后向妈妈要钱买桑叶。

我小心翼翼地喂一日三餐与他们,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得又胖又强的日子,只是在连叶子都懒得吃饭前,我喂你看到他们更偷懒啊!

有一天,我想他们不吃不喝,这可把我急了,忙问我的母亲看到“你想要什么呀,”我说:“这不能吃或喝蚕如何做到这一点,”他的妈妈说: “这是他们做了茧。”我看着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回家,吓呆了,他们也织得太快,已经把自己裹起来。不久,它成为6个茧。一个星期后,六个美丽蛾茧,他们看上去像跳舞,我很高兴,那么他们也挤满了黑芝麻,小鸡蛋的诞生,我仍然在等待明年,他们出生的后代!

那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他们很可爱!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6

我学习绘画至今已经5年了,我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我视它为伙伴,我们互相帮助着,我帮它增加光彩,它帮我寻找乐趣。

绘画是我的乐趣,它是我的玩具。每当我想跟它玩的时候,我都会搭起画架,握起画笔,与它嬉戏。黑白的是素描,五彩的是水粉,充满线条的是速写,富有情趣的是写生,可爱诙谐的是漫画。我与各种各样的绘画打交道,或挥毫泼墨,或精雕细琢,无论如何,它总是能给我带来无尽的乐趣。

我热爱绘画,热爱它微妙的笔触。我最喜欢的,是那种笔尖在纸上划动的感觉。时而缓,时而急,时而欢快,时而沉重。笔尖就是芭蕾舞演员的脚尖,纸张就是舞台。我喜欢看着演员在舞台上有节奏地跳跃,跑动,脚尖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

我享受绘画,享受它的美妙和悠闲。每到繁忙的周末,画画便成了我唯一的放松。我的笔在纸上层层叠叠地铺满优美的线条,再一点点修饰,一点一点地改量,使物体从画面中突显出来是令我最享受的事情,这比吃了美食还要享受。

我陶醉于绘画,陶醉于绘画出的每一物,每一根线条。我经常沉醉于我的画中,无法自拔。我总让我画里的每一根线发挥得淋雨尽致。

我热爱绘画,我享受绘画,我陶醉于绘画。绘画让我乐在其中。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7

同学们,我最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有许多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丑小鸭》。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丑小鸭出生以后,因为长得丑被伙伴欺负,后来离家出走,最后变成白天鹅。同学们你们也赶快看一看吧!我喜欢的书

我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男生日记"和"淘气包马小跳",就说说淘气包马小跳吧。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最好看的是跳跳电视台。

一天早晨马小跳和唐飞还有毛超到学校门口去玩,突然唐飞对马小跳和毛超说昨天我过生日你猜我得到什么礼物?毛超说:“生日蛋糕呗。”唐飞说“不对”。毛超说“那是什么?”唐飞让马小跳说,马小跳说“过生日就是生日蛋糕,那还能有什么东西呢?”唐飞说“是一台数码照相机”,唐飞又说“如果跟电视上的那台黑色的大照相机比起来我的这台多好啊,而那台照相机多么愚蠢啊!”马小跳说“我爸也有一台照相机。”唐飞说“你家那台照相机跟电视上的照相机一模一样么”。毛超说“马小跳家的相机只不过比你的大一点罢了。”马小跳说:“我们就用这两台相机办个电视台吧。”唐飞说:“那就举办一个唐唐电视台吧。”马小跳说“不行,那还不如举办一个跳跳电视台呢……“

我喜欢的作文400字篇8

瞧!它有一个圆圆的小脑袋身上长满了淡淡的黄色的毛,犹如黄土高原上的土壤,短短的,像擦过油一样光滑,发亮。他的嘴巴像狐狸的嘴巴一样,嘴巴前面有点秃,嘴巴上面还有两个价值连城的黑宝石,又黑又亮的,经常用可爱的眼神看着我,仿佛说:“小主人,你好吗?”他的四肢又小又短,可是跑起来却如同一支飞箭一样快。他的身后还有一条龙卷风一样的尾巴,一年四季都卷在背上。

小狗不仅长得可爱惹人喜爱,喝水时也是那么可爱,你瞧,它喝水时伸出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地舔着碗里的水,他的舌头一伸一进的,看起来是那么可爱,一滴滴水也涌出碗外,看着它是那么开心快乐,我不禁也在一旁笑了起来。

小狗也是很活泼警觉的小动物,它总是寻视四周,仔细地观察的动静,只有确保安全地干事,只要有一点动静它就警觉的站起来,环顾着四周,顺着发声的方向看去一旦有情况和危险,它就以离弦的箭“飞”了出去,小狗的鼻子也很灵敏,记得有一次,我去超市买了根火腿肠拿回家去吃,可一走到家门口,又想起来调皮的它,我便二话不说,就将香喷喷的火腿拿了出来,刚吃一口,正呆在客厅的小狗闻味赶来,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分给它一半了。

这就是惹人喜爱的小狗——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