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作文7篇

时间:2024-04-01 作者:Iraqis 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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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作文7篇

《旧书》作文篇1

一只带有金属环扣的紫檀木箱,轻轻打开,没有预料中的金银首饰,一阵灰尘过后,映入眼帘的,是厚厚的几捆旧书。

我轻掸去灰尘,翻开发黄又起卷的书页,有陈年药材的古老香味,有些字迹是模糊不清了,保留下的字迹有的却还是繁体中文,我看不大懂,但却能感到那历经多年弥香的书卷中沉淀的文化底蕴。

古代人们每年都有“晒书节”,那必定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家家户户把阁楼里放藏的旧书拿出来晒,除去那潮湿,除去那霉气,让那书角在阳光下舒展开来,吸收灵气。对于读书的贤士来说,晒书节是尤为重要的节日。他们自是把那压箱底的旧书当做传家的宝贝,会细细擦去屋里最好的桌上的污渍,才肯把心爱的旧书小心翼翼地放上去。晒的旧书多,是值得夸耀的事,书香门第的旧书文化便是这样地源远流长。

在中华文化中,旧书是历史沉淀下的智慧;在现代都市中,旧书是追求知识、回首往事的珍宝;在我们的心灵中,旧书是一份内心的从容淡定,是对更高境界的执著仰望,又是对如花的岁月的一段留守。旧书,蕴藏的是整个民族,记录的又只有自己。

毛主席在抗战期间与解放战争期间唯一不肯丢弃的,是几箱笨重的旧书。(面对)敌人的炮火攻击,战士们不得已丢掉了打字机,甚至锅、盆,但是那几箱看似累赘的旧书却跟随了主席多年行军的旅程,在微弱的油灯下,主席在旧书上作下了密密的批注。在那些寂寞艰苦的岁月,革命的希望被点燃。

旧物总该丢弃,书本总会读完。可是我们(却)不舍得把自己爱不释手的书卖到废品收购站,我们宁愿一读再读来说服自己不要把它丢弃。其实,我们不愿丢弃的,是对知识的尊重,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是对自己的心灵的坚守,是一份淡淡的宁静从容。

爷爷告诉我,以前的书种类很少,而且在战争年代,饭也不一定吃得上。他静静地抚摸着几本《论日本帝国的兴衰》,眼里满是怀念与珍惜。我想象着几十年前他欣喜地躲在被窝里看书,看完后又犹豫地把它们藏了起来(的情景)。那只紫檀木箱的确装过首饰、嫁妆,但最后还是成为了旧书的家园。

是啊,金银珍珠,比不过旧书中的黄金屋,比不过旧书中静如流水般的岁月……

《旧书》作文篇2

所为旧书?是它的时间,抑或是它们的历史,不是因为它所记叙的故事的久远?其实旧书就是对旧事物的传承,一本旧书可以传承一个故事,传承一种文化,传承一种精神……酒是陈的香醇:茶是久的浓厚;歌是老的经典;书则是旧的传世。

旧书,不像新书那样平平整整,棱角分明。它的边角已经有了折皱,纸张上还会有一些油渍,但它有着新书没有的阅历,它承载着读书人的心情和感情,它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它记载着作者的思考,甚或是作者的快乐和作者的悲伤旧书,旧的是只是外表,这正是它丰富经历的验证,在经历风雨后,它的内涵,它的魅力只增不减,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翻开尘封的旧书,我们可以了解古今中外名人志士的豪情壮志和高尚的情操,一本本旧书向我们展示着他们的韵味与价值。读一本关于鲁迅的旧书,我们可以想象到一代人传递的那种精神的坚定与神圣;读一本关于陶渊明的旧书,我们要了解世人传看陶渊明诗词时学到的豁达心境;读一本关于毛泽东的书,我们可以体会到毛泽东给人民带来的雄心壮志和威武的志气一本旧书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体会书的含意,让我们更加透彻地领悟书所要表述的意愿与精神。

旧书,是一种态度,读旧书,是完全发自内心的喜爱,而新书,新的只是它的纸张,是它颇具现代感的东西,但它犹如读陌生的文字,让你毫无感觉地去啃书本,缺少了一种旧书的韵味,让我们感觉到岁月在变,事物在变迁,但我们的心境不变,心依然如旧,始终会有一种精神,一股力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支撑着我们。

旧书,是一种信仰,一本书,我们能一直流传或者收藏,是我们对这本书以及这本书中所表述的一种精神和信仰的肯定。是我们对这本书的尊重,同时,也让我们感到有一种信念在传承,在发扬,旧书能让人爱不释卷的甚少,能让人回味珍藏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正是这些经得起考验的书,才是真正的经典,才是人们在精神上的一种信仰。

旧书,让我们更加深入地去了解一个故事,更细微地欣赏一种文化,也能让我们更深刻地体味一种精神与品质,旧书,我们的良师益友。

旧书,让我们体味传世之美!

《旧书》作文篇3

卷了毛边,折了纸张。这是一部旧书的品相;泛黄的纸张,氤氲的樟脑香气,这是一部旧书的气韵;依旧清晰的文字,依旧鲜活的思想,依旧动人的情感,这是一部旧书的灵魂。就像古玩一样,旧书是时光深处走出来的历史使节,操着多年前的语言,咿咿呀呀地向你讲述光阴的故事。

北盐中西门的弄堂深处,栖息着这样一家古玩古书的店铺。店铺门口的旧碗柜、红木椅子等摆设,人站在柜台前可以瞥见店铺后面是一个庭院,长满了绿色的植物。待走进去,约十平方米的小屋里放满了各式旧家具和各种旧式瓷器,商店里只有一位年长的男子,坐在角落的藤椅上,正在看一本杂志,他穿着长衫,嘴叼一个檀木的烟斗,如果他的脸上再有两条浓密的八字眉或者一副金丝边眼镜,我一定会欣喜地叫出声来:“这多像鲁迅先生呀!”没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六年的小小瓢城,居然有这样奇妙的地方,仿佛桃源里的书铺,失落在喧嚣浮躁的现代都市,却在诗意的栖居中显山露水。

我靠近书柜,台面上褪了色的四周雕有花案的架子中,一排排古旧的线装书册安静地睡着。像个虔诚的膜拜者,我踮着脚,觑着眼,手指在书的脊背上轻点着来回移动——《七里香》、《一棵开花的树》、《小站》……看到一本橙色字体的《徐志摩诗集》便抽下来翻看,询问老板这本书是否出售,长者回了一声:“当然”,便继续看他的杂志。我翻到目录页,那上面有顾城、舒婷、林徽因、徐志摩,北岛,席慕容和他们的作品名,翻到背面封皮,这是北京作家出版社1982年版的,书价1.50元。这是一本来自父辈学生时代的诗集。

掏出五元钱将这本书带回家,像带回一段父辈的岁月。家里本就留有一些自祖父辈学生时代就保存下来的名著小说、诗集散文选等旧书,现在我将它们放在一起,用干毛巾把封面一一擦拭干净,破损的书页用固体胶黏上,用阳光驱除书页间的晦湿。我干着这些,毫不嫌沉闷,多么惬意,不是么?点起一豆烛光,温一壶绿茶,在轻盈的茶叶上下翻飞时,打开一本旧书,看着字里行间前人写下的批注,读着早已熟稔于心的诗节,时光失落了界限,那些多日不太明白的困惑在脉脉的重温中豁然开朗。多么美好,不是么?曾经哪一年哪一天,我沉醉在父亲或者母亲陶醉过的章节,眼泪滴落在他们曾打湿过的扉页。

听爷爷说,以前书的种类很少,书店也很少,而且在战争年代,饭也不一定吃得上。他静静的抚摸着那本《三国策》,眼里满是怀念与珍惜。我想像着爷爷勒紧了裤腰带从嘴里省下那买书的钱,我想象着这本书枕着步枪入眠的情景。良久无语。

旧物总该丢弃,书本总会读完。可是我们却舍不得把自己爱不释手的书卖到废品回收站,我们宁愿自己一读再读来说服自己不要把它丢弃。其实,我们不愿丢弃的,是对知识的尊重,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对自己心灵的坚守。我们舍不得卖掉的,是那书香做伴的旧时光。

《旧书》作文篇4

看到“旧书”这个题目,我竟不顾考场上时间的流逝,愣了良久。充斥脑海的只有几天前的18岁生日,母亲那幸福的笑容,以及满箱的旧书……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家多了一口箱子。7岁那年,我家不幸被盗。当我们回到一片狼藉的家中,母亲先是一愣,而后满脸焦虑地跑进屋中,她竟无视被撬开的保险柜,直奔那口箱子,当看到箱子完好无损,她才舒心地笑了。

这一切,留给我一个大大的问号: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我也曾试着偷偷窥探,可箱上的大锁让我望而却步。

家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装修也更加华丽。渐渐地,那口箱子因为太不搭调,我和爸爸多次提出丢弃它,可总是被妈妈一口回绝。我也多次问起那个随着我的成长而越来越沉重的箱子,妈妈总是微笑着摇摇头:“以后你会知道的。”

箱子也就一直存放在床底下,像我的心思一样,越来越重。我猜想,里面可能是祖传的珍宝,或是妈妈给我准备的嫁妆。

终于,我长到了18岁,而母亲当年的美貌却被岁月的风尘侵蚀,只剩下了眼角的皱纹与斑斑白发。

到我生日那天,母亲望着我有些激动,说要送我一份从我出生开始便着手准备,伴随我成长了18年的礼物。只见她费力地拖出那口箱子――箱子太重,她瘦弱的身躯显然有些力不从心。

困扰了我18年的秘密即将真相大白,我不由屏住了呼吸……箱子打开了,里面竟然装满了书,一摞一摞的旧书!

母亲将它们一本一本拿出来,罗列在我眼前:这是你3岁那年爸爸送你的《安徒生童话》,这是你小学一年级的课本,这是你六年级参加作文大赛获得的奖品――一本优秀作文选……

望着摆满地板的旧书,我热泪盈眶,童年的一幕幕在眼前回放,渐渐清晰,有些镜头真实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想起多次把用过的旧书丢给妈妈,让她拿去卖掉,没想到她将它们都收了起来,由此,这些旧书承载了我童年的记忆,也见证了我一岁复一岁的成长……

事后,那些旧书当然又一次被珍藏起来,我再也没有嫌弃过它们的碍眼与破旧,甚至没有觉得它们是旧书,只因那都是母亲沉甸甸的爱的结晶。

爱,又怎么会旧呢?

《旧书》作文篇5

喜欢和爷爷一起“品”。

不过,他品一壶好茶,清冽淡香;我品一壶美酒,醇香浓厚。茶也好,美酒也罢,都是那么耐人寻味。就如同去品一本“旧书”。

爷爷的旧书里,画满了红,如国旗般耀眼。爷爷当过兵,一位曾为国奋斗的士兵。爷爷常常告诫我,做人,要耐得住寂寞,会吃苦。在他的青春里,没有电脑,没有游戏,没有散漫;有的是人与人的信任有的是打仗过程中的视死如归,有的是时刻的警惕。

我曾问他,那么艰苦是没有办法逃避,可现在生活好了,为什么还要对过去念念不忘呢。爷爷啜一口茶,悠悠地告诉我,那是一本一辈子珍藏的书。书?的确是一本让人永远品味的书。和敌人机智地周旋,负伤时咬紧牙关的坚持,胜利时的那一份喜悦,都是一篇篇动人的文章,就算书旧了,情节也依旧崭新。

看着爷爷舒展的眉头,会心的微笑。尝一口甘甜的红酒,我打开了自己的“旧书”。

以蓝天为背景,以白云为点缀。我的旧书里装满了温馨。虽然也有点点失落的乌云,依旧不能影响它原有的色调。第一次上学的喜悦,第一次获奖的开心,第一次跑步掉队的焦急……如同一片片温馨的文段,描绘着我的整个童年。

想起那张照片,五张大大的笑脸。但仔细看,还是可以辨析出眼角的泪痕,以及五双紧握的手。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的伙伴都要过自己的生活;回到城市,继续呆在家乡,随爸爸妈妈一起去外地……总之,以后的生活,只剩下回忆。但并不悲伤。因为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一起。想念了,打个电话,开个视频,一起细数当初的点点滴滴。

记忆里的家乡,是一排排的老房子,每家的门前,都有那么一小块田地。那是孩子们和昆虫们的乐园。那么开心,那么快乐,为蚂蚁搬家,为油菜杀虫,一起和小麦玉米玩捉迷藏,好不惬意!

爷爷的壮志也好,我的童年也好,都如同一本书,一本记载过去的旧书。里面载满了回忆,载满了喜怒哀乐……

品一口好茶,啜一口红酒。回忆那本旧书。

《旧书》作文篇6

循着一张张泛黄的书页,回望金色沙滩上银铃般渐去渐远的一串串脚印,任凭旧书的海浪时涨时退,沾湿我的裙摆,浸润我的眼角……

“蒲公英,开黄花,风儿来给它理发”,看着这本早已没了封皮的儿歌书,儿时的声音渐渐回想在耳畔。小时候每隔几个月妈妈就要带我去外地看望爸爸,几个小时的车程往往会使小小的我烦躁,每每闹脾气的时候,妈妈总会拿出这本儿歌书和我一起唱儿歌。她那温柔的音韵总会让我安静下来。总觉得她就是风妈妈,带着我这朵小小的蒲公英飘向远方的爸爸。旧书是残缺的,而它记下的爱的旋律却是完满的。

“狗的猫腻”“三克油”“有啊维阿康姆”,念着这些“专业术语”我不禁“噗嗤”一笑。这些极似小品术语的专业英文术语,惟我独创。遥想此书当年因我智慧的结晶红遍大江南北,也为那个将英语书当做天书的时光增添了无数欢笑。再翻开那花花绿绿的初中英语书,不禁惊叹。与里面的插图相比这花书皮只能用朴素来形容。旧书上小人的哭脸被改成了笑脸,笑脸被改成了哭脸,他们的哭笑都由我的阴晴而定。给他戴一副眼镜,更文雅;给她添一把太阳伞,千万别晒黑了;把这个人的头发剃短点,咦?怎么这么眼熟?——这不是朱黄吗?这张无心插柳的朱黄肖像画无疑引起了“真假朱黄”的纷争。甚至有一回老师叫他去照年级前一百名相片时,他说懒得去,叫我把书上的那幅肖像贴在光荣榜上……旧书上每一幅插图都有我彩笔的痕迹,每一个人物的装束都凝聚了我的灵感,这些笔触真像那位给蒙娜丽莎添上两撇胡子的艺术家,每一笔色彩都是缓缓流去的笔上流年……

静静躺在书架顶层的,是我的故友,我们只在青灯黄烛下交谈。那枯黄干燥的书页,是同三毛静静躺在书架顶层的,是我的故友,我们只在青灯黄烛下交谈。那枯黄干燥的书页,是同三毛穿过小镇阿雍,被撒哈拉的热风吹焦的;那微微模糊的字迹,是同余秋雨苦旅文化,被敦煌飞天浸湿的;那泛着银光的波浪线,是和毕淑敏驻扎西北,被昆仑的冰雪覆盖的……每一本旧书,都是一位故友,越久越深;每一本旧书,都是一坛老酒,愈陈愈香……

合上一张张泛黄的书页,不在回望金色沙滩上银铃般渐去渐远的一串串脚印,任凭旧书的海浪亲吻我的脚丫,抚慰我的心田……

《旧书》作文篇7

那本书页泛黄、字迹斑驳的线订书放在新书厨里就是说不上的怪。“爷爷,要不……要不咱把那书放在旧书橱里吧,放在新书橱里太惹眼了!”我小心翼翼的问,却不知会引起爷爷的大怒:“胡说,好书怎么嫌弃,无论怎样,这书都得给我保存好!”。爷爷真是的,一本破的不能再破的书,留着干什么,真是搞不懂这个老顽童。

这本书的名字有两个字,前一个我是无法看懂了,后一个还隐约能看出是个“省”字,至于读音我就不得而知了。这本书被爷爷视为珍宝,爷爷从来没让我看过,说是长大后留给我保存。什么破书,我才不稀罕!

口里虽说着不稀罕,但对于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来说,好奇心永远无法满足。

哥哥还没去上大学的时候,我俩就偷偷去爷爷的书房“偷书”。上看下看半天后,哥哥对那些看不懂的原始文字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字迹潦草,不过我还能猜得出。下笔无力,人到中年说怪不怪。意思复杂,大意我还能懂。”此后,我再也没去读那本书了。

当爷爷快六十岁的时候,终于肯让我读那本书了。唉,可惜啊可惜,此时的我早已对那本书没了胃口,我也只是阿谀奉承罢了。熟不知,在那幅专心致志的面孔下,我的心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了。

爷爷讲到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我的曾祖父时,我便来了兴趣。

据说,曾祖父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已经七十四岁高龄了,我本应该向他学习,但听说了他的生平事迹后,我顿时泄气了。

曾祖父年轻时如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整天沉迷娱乐、无所事事。等到中年时便开始后悔,为改变现状,他曾经在码头当过搬运夫、在茶楼里当过伙计,但处处的不尽人意又迫使他重新一蹶不振。年过六旬时,他的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难得世上走一回,不求有何大作为,至少留个名字再走。”此后,曾祖父便开始总结自己以前的作为,得出相应的认知。两年的撰写时间稍纵即逝,七十六岁的他始终没能完成这本书的撰写就离开了人世……

说完后,爷爷的眼眶都湿润了。我急忙问:“爷爷,你有悟出这本书的道理吗?”“书已经看旧了,可惜这本书的道理是永远也领悟不完的!”语毕,爷爷便起身离开。

这本书我也一领悟了十年了,果如爷爷所言,书中的道理是领略不完的,但仅仅一个道理就让我的人生大不相同。

“人生贵在勇于尝试,如果没有时间,就少尝试一点;如果没有精力,就慢慢尝试;如果既没有时间有没有精力,那么还有什么后顾之忧,放手去干吧!”这是曾祖父在他最后的时间里领悟出来的,也是我用实践证明出来的。若有这么一本“旧书”,为何不去领悟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