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能够提高我们的批判思维和分析能力,使我们更有能力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作文的主题要紧密联系实际,能够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共鸣,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1
有位名人曾说过:“看过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益友。”我非常爱看书,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三年级时的六一儿童节,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本书。其中有一本书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看了这本书的简介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接着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梦中我成了那只小狐狸,和狐狸爸爸一起去窃寻食物!给狐狸妈妈还有其他的动物们找食物吃,遇到了正在偷喝苹果酒的小老鼠,差点被这仓库的主人发现,在惊慌逃窜中,吓醒了!看看时间还早,我又继续看。
当看到三个吝惜鬼,傻呆呆守候着狐狸爸爸的洞口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好奇得问:“你在看什么呀?这么开心?也跟我说说看啊!”我深深地陷在书中,不愿意出来,就敷衍妈妈说:“没什么。”
第二天早上起来妈妈跟我说:"李诺,你昨晚在说什么呀?叽里呱啦的,这么好玩!”我问妈妈:"我说什么了?我没说什么呀?”妈妈笑着说:“你一直在又笑又叫:狐狸爸爸快跑!矮胖子摔倒了!”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昨晚说了好多的梦话,而且都是儿童小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的故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跟妈妈说这些都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的一些小故事。妈妈听了很高兴,笑着说:“这丫头又迷上了看书!”
从此,我与书结了缘。
有些事过去了,我便会忘记;有些动作做了,我也会忘记。但我看过的书,在我脑海中仍是记忆犹新。如果你爱看书,你就会知道在书中获得新知识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妙。我相信只要你爱看书,你就会有一段美妙的旅程。
记得我第一次看书时,是一年级。记得当时的我由于认识的字有限,只能看有拼音的故事书。那时,小小的我对那几本来之不易的故事书是多么的珍惜。整天抱着那几本书,一遍又一遍的看着,一点以不厌烦。后来我长大了,上了三年级,对那些故事书所给予我的知识不太满足。于是,我开始第一次接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里面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在曹操、吕布、刘备、诸葛亮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诸葛亮,是他的聪明才智吸引了我。当诸葛亮用计打败曹军时,我便为他高兴;当诸葛亮死了,我便为他哭泣。后来我做了手术,但躺在病床上的我仍然坚持看书。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笑猫日记》,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好词好句,于是,从那时起我便学会了用笔把好词好句画起来,看完书后,我便把它们写在我的词库本里。
这就是我看书的收获。是书,让我从寂寞的牢网中逃出来;是书,让我学会了丰富的知识;是书,带我走进智慧的海洋,书的王国;也是书,让我的课外知识如此的丰富。书所给予我们的是无穷的智慧;是一句句深刻的名言;是一个个道理;是无穷的知识。去吧,走进那书的海洋,去获得那无尽的智慧!
书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书也是我生活中最绚丽的一道彩虹,只有书才能让我感到快乐。
我一向都爱读书,什么习作类、漫画类、小说类我都来者不拒。只要我有空就捧起书看,有时连妈妈叫我做得事情也忘了。
记得有一次中午,我正在书中遨游,妈妈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跟我说:“十点半把饭烧上,我带快餐回来!”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妈妈便走了。目送着妈妈渐渐消失的背影,我像火箭似地冲进了房间,钻进书里继续遨游。不知不觉三小时过去了,妈妈回来了,他打开一看,锅内空空如也,便把我叫了出来,问我为什么不烧饭,还生气地说了一大堆话,可我的心里想的还是那本书,妈妈讲的话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
书不但让我忘记做事,还令我废寝忘食呢!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睡觉,母命难违,我听话地上了床,可我对那本书还是念念不忘。于是,我便拿了一个手电筒躲在被子里看书。如果听到脚步声,就关掉手电筒装睡,就这样,我看完了一整本书。第二天,我就变成了“国宝大熊猫”了——因为没睡好觉,黑眼圈全出来了。不过我也心满意足了。
书是知识的源泉!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让我们一起来爱书吧!指导老师:李慧勤
读书使人聪颖智慧,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读书使人志存高远……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不看书,我的心里就感觉空落落的,这种失落的滋味别提有多难受了!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非人物传记莫属。我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痴迷,远远超过我对美食的喜爱。
有一天下午,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叫《火凤凰》的书。“凤凰”是古代神话传说中与“龙”媲美的神物,象征着“高贵”。“为什么要在‘凤凰’前加‘火’这个字?”“这本书到底是写动物还是写人的呢?”“主角是谁?”……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我陷入了沉思。
我如饥似渴地读起了这本书。一边读,一边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疑问。那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将我深深吸引着,我从来没有对一本书如此爱不释手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奶奶喊我去吃饭。因为没有听见,奶奶凶巴巴地拎起我的耳朵,呵斥道:“你的耳朵是被挂到猪肉店里了吗?”我这才意识到该吃饭了。狼吞虎咽地吃完饭,我又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7点了,7点了。你怎么还不洗澡?”奶奶的催命符又到了。沉浸在书中的我,被奶奶惊吓到了,极不情愿地跑去洗澡。洗澡时我还想着书中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呢!心不在焉地洗完澡,我又迫不及待地跑去看书。可奶奶又催促我该睡觉了。我关了电灯,偷偷地打着手电筒窃读起来,这种感觉真是太刺激了!直到1点钟,我终于把整本书看完了,满足地进入了梦乡。
我对书如醉如痴,书是我永远的挚友,它将令我终身受益!
书,从四岁开始就和我结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上幼儿园时,我就已经可以背几十首古诗、讲故事了。上了小学,我对看书的欲望越来越大,家中书柜里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了。
今年的暑假,我在书店里看到了许多好看的书,于是,我要求妈妈每天都送我到书店里看书。我手里只要捧着一本书,便会手不释卷地读起来,一看就两三个小时。我一看到书,就会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人,所有的烦恼通通抛在了脑后。一次,我真在书店里看一本冒险小说,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大概看了1个多小时,才发觉自己的腰都酸了。伸了伸腰,正准备继续看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咦?妈妈,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满脸疑问。可妈妈却笑了笑说:“妈妈我早就来了!只是你不知道,瞧你看得那么认真,才没有发现的。”就这样,不管是什么天气,我都会到书店看书,暑假的两个月里,我都是在书的王国里度过的。
我爱看书,小说、诗歌、科普、童话我都看,看了这些书后,我的作文不断提高,真是应了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我崇拜杨红樱阿姨和冰心奶奶,她们都能写出人们喜爱的书。
书,是我们的挚友,也是一位良师,它们无声地传授知识,使我们的知识增长,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谈到书,我的话就多了。
自打我呀呀学语以来,书便生活在我的世界里了。最开始是妈妈念给我听,每当我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便催促我上床睡觉了,只因为那时还不会说“不”字,所以只得作罢。慢慢地,妈妈给我读完了《老人与海》《西游记》《长袜子皮皮》等书时,我也说得一口流利的话,识得一筐字了。
于是,我的目光不只是停留在家中了,我发现了启航书店这块“绿洲”。每天从幼儿园回家,我就到启航书店,畅游在书海中。一次,我在书店中发现了《三字经》《笠翁对韵》等古书,便一头扎进去读了起来,虽然刚开始并不怎么懂得其中的意思,比如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把它理解成了“一个人刚出生,姓本善。”但是到了后来居然越看越懂,并能够倒背如流了。
等我再长大了一点上了小学,书更是与我形影不离。我先是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女声女气让我觉得十分窝囊,林黛玉的因情而死更让我觉得厌烦。
后来呀,我又接着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是我最为喜欢的一本书。其中作者着力描绘、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如林冲、吴用、武松……讲述了官府腐败,各位武艺高强之人齐聚梁山泊替天行道的故事。从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有了资本才能有选择的权利。
读书之路,我一定会继续走下去,书必定是我终生的伴侣!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2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书。
也许是从三岁时起,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看书的习惯,买了许多故事书和漫画书。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妈妈放在餐桌上的那本家常菜谱的画册。也许是我天生好吃的缘故,每当我翻开那本书,看到那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就忍不住流口水。就缠着妈妈做给我吃。妈妈逗我玩说:‘‘如果你能说出菜的名字和做法,我记做给你吃。’’于是,让爸爸教我上面的字。说来也奇怪,我很快就记到一个名叫‘‘酱肉丝’’的菜,妈妈果真给我做了这道菜。从此,我经常拿着这本书来让爸爸来教我认上面的字,久而久之,这本书上的字我都能认出来了。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发的书我都能认出来了,幼儿园的阿姨直夸我聪明,就连园长也说我像是个小神童,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从此,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读。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了之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读到丑小鸭变成北天鹅之后,我兴奋极了。这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让我哭,让我笑,让我忧,
时间从我身边悄悄溜走。转眼间,我上了五年级。在和老师和同学们的交流中,我知道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道理。我现在读书也会拿起笔来,摘录出好词好句,还写下自己的感受呢。
在书的海洋里,我就像一条小鱼,自由自在的畅游。在书的原野上,我就像一匹骏马,在文字田地里无拘无束的奔驰。在书的天空里,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拘无束的翱翔着!
书像一座宝库,我尽情的探索着,品味着,收获着。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3
春兰秋菊,夏荷冬梅,这是大自然赋予季节的美丽芳华;春风梳柳,夜雨润华,这是造物主滋润芳华的天工神韵;杏花秋雨江南,骏马秋风北塞,这是大自然诗情画意的精彩篇章;每每寄情于这些杰作,我所欣赏陶醉的是那诗歌。
在别人眼中诗歌乏味,没月故事性,在我眼中诗歌是寄托情感的不二之选,诗歌读起朗朗上口,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每当我捧起诗集,心中月如落英一般的愁殇。书本页上,有着淡淡的香,似丁香,如,再细细闻,原来是专属诗歌的味道,使我陶醉,沉迷。
翻开一叶,文字映入眼帘,具有魅力。你那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可以让人流连忘返,诗中总是会出现画面,让人心旷神怡。
诗歌是最纯粹的文字,不含任何虚假、虚伪的成分,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动人心弦的淡雅;诗歌,它有的仅仅只是一如既往的纯粹,干净。
读一本诗歌,你会为万物凋零所叹息,你会为成功而欣喜,你会为离别而散热潸然泪下……诗歌就是这样,可以让人任意抒发,自由地感叹,并没有局限。
细品诗歌,你会慢慢地人中体会到“把赞美给别人,让心中真诚温暖人心,便可以领略友爱,温馨最浓。海有容而纳细流,胸怀博大领略万物有情人间有爱“的真切。
读品诗歌总会如此,心中总会怀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几分惆怅的留念。我人诗歌中明白了:德是高的、心是诚的、爱是纯的,心便会永远是年轻的。这一切的一切便是诗歌的馈赠。有了诗歌,亦有了内心的真情。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4
酷爱诗集,酷爱诗人。
一个人的夜晚,风清月朗,总喜欢手捧一卷诗集,品味一个个性格鲜明的诗人的人生,想象着与诗人为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南山,云峰,茅屋。秋菊,桃花,陶潜。他坐在桃花树下,与妻子饮酒作乐。瞧,远离官场的他身着便装,隐居于桃花源。“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希”劳作固然辛苦,但是,与黑暗的官场相比,田园生活却是充满了快乐,充斥着喜悦。
他选择了“安能为五斗米折腰”,选择了与妻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选择了隐居于此。于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美景映入眼帘……啊!陶老夫子,你是真正的热爱生活的模范。抗世的意识与欲望都不能驱使你做一个遁世者,我为你自然简朴的心深感骄傲!我愿与你为友,追求心灵的最高境界!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一位身穿白衣的秀士,手举一杯酒,仰望着青天,一边跌跌撞撞的向前走去一边低吟着。他放荡不羁,厌恶官场,,高洁孤傲。被贬流放后,他依然不染纤尘,坚信“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醉我独清”。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豪言壮语。于是成就了一位“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诗仙”——李白。
此时,意气风发的他,正在敬亭山上“花间一壶酒”,举杯邀明月”望着举杯邀明月的他,心中不禁泛起敬佩的涟漪。你那豁达的胸襟,洒脱的个性,豪放的气概,无不令世人感慨!我愿与你为友,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高喊:“天生我材必有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对着滔滔江水,你把心中的苦楚一倾而尽——苏轼。那“乌台诗案”后,你终日失魂落魄,碾转难安。但是,苦难终究令你你变得坚强,成熟。清风带走了你心中的缠绕已久的苦,而在这中秋夜晚,月圆人不圆,你“把酒问青天”,高歌一曲“明月几时有”,说出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愿望,他还想起了周瑜、赤壁……于是终成赤壁,大江一词,名传千古。苏轼毕竟是苏轼,虽遭官场与文场一起泼来的污水,但依然意气风发,勇敢地立足于天地间。我愿与你为友,共同抗击人生的风雨……
我追求陶渊明的淡泊,我欣赏李白的豪爽,我敬佩苏轼的坚强。我与诗人为友,淡泊,豪爽,坚强,笑看人生!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5
四季变幻,斗转星移。万物都在变化。不变的是藏在我心中的那份情愫。
第一次与你邂逅,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你。一句“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就把懵懂的我带入了宛如童话一般的世界。我想象着,在初春的清晨,雄鸡啼破了拂晓,我望着窗外缤纷的落花,心中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我们之间有着很深的缘分,使我对你一见倾心。儿时的我们真可谓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长大了,对你的爱愈发深厚。不知从何时起,我喜欢捧着一本《宋词全集》,与你一同漫步于湖畔,看到落花飘零,我会想到易安的“花自飘零水自流”。曾经,我把亲手摘下的桃花撒入水中,以为这就是所谓的花自飘零水自流。当时的我总有这种幼稚的想法,直到现在才明白这句诗只是反映了诗人的一种心境罢了。你的魅力竟如此之大!
你伴我走过了风风雨雨,唯有真爱追随你我穿越了无尽的时空,你带我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了解了古人的情感。
曾经,一句“虞兮虞兮奈若何。”把我带回了楚汉相争的战场垓下。你让我亲眼目睹了霸王别姬的凄美和项羽自刎乌江的悲壮。残阳如血,如血的却不仅仅是残阳。乌骓马的吼声凄厉哀伤。伴着四面楚歌,寒风打在士兵的钢刀上,发出铮铮雷韵。乌江岸,记载的永远是项羽的血。这首《垓下歌》是项羽的绝笔之作,却把当时的场面再现得淋漓尽致。诗词,你增长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的情感,让我有机会和那么多古人进行心与心之间的交流,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和升华。你让我在困难时找到勇气,在绝望时看到古人的作为,从而化悲痛为力量。尽管我们生活的时代相距甚远,但是我会去了解你,我会更加珍惜我之间这段穿越时空的爱恋。
我不后悔当初与你邂逅,与你相知。我还要和你一起面对未来,面对种种挑战。
诗词,我今生与你相约。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6
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想到我会写诗。以前,我一直觉得诗歌应该是诗人啊作家啊才写,哪轮得到我们这些学生呢?升入大同,升入“诗之校”,我才与诗歌打得火热起来。
记得第一次面对老师交给写诗的任务时,我着实吃了一惊,但很快不以为然起来,写诗嘛,听起来挺简单的,应该没什么难度吧。可真正写起来,才理解什么叫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在毫无头绪下写的诗,立马被老师给挑出了诸多错误。那时,我想,是不是自己没这方面细胞啊。后来,一次次地写,才知道方法很重要。
写诗和写作文有相似之处,都需要很棒的灵感!可上天丝毫不给我面子,灵感这种东西不是说来就来的,是需要一件事能触动你的心。有一次写诗时,我一点思绪都没有,更别说灵感了!突然,我发觉电脑桌面的壁纸不够漂亮,想换一种,便打开了搜狗壁纸。看着看着,一张日落的图吸引了我,画面很美,让我联想到了诗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多少让人有些伤感。就在这时,灵感就蹦跶到了我的脑海里,那种提笔就写而且很顺畅的感觉真正让我明白了灵感的重要性。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想写某种事物,就一定要仔细观察它,并且要调查清楚它的一些习性。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布置我们写关于爬山虎的诗。这可让我犯了难,我在平时没有注意盘在墙上的那抹绿,所以无从下笔。为了完成任务,我开始研究爬山虎的伟大。经过了解,我知道了它的习性,当寒冷的冬天过去时,爬山虎最先冒嫩芽的地方是它的最顶端,而最后一个回归绿色的是它的开头部分。这真是一种聪明的植物啊,这样的习惯不仅能使全部枝叶回归绿色,还能凭借冒出的一点点嫩芽,一点一点地长,直至爬满整堵墙,这不就是很好的写诗素材吗!看来搞清事物的习性对写诗是绝对有好处的。
与诗相处,我已从不懂诗的人变成诗歌爱好者,这真是突飞猛进啊!与诗相识,快乐,享受!我会沿着这条诗路走下去哦。
我与书作文500字作文篇7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前记
人生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每个人的追求爱好都不同,但我们却用所有时光去成就更好的自己,去追求更好的事物。
我与诗词的缘分,源于一句诗:“朵朵花开淡墨痕。”这说来也甚是有趣,初识这句诗是在广告词上,一听到后就深深被吸引,那淡墨痕的花香沁人心脾,那种花香迷人,是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美,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诗,我渴望从诗中得到一份心灵寄托之所。
后来李清照的词让我对诗词更加如痴如醉。“沉醉不知归路,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闲情逸致,到“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忧伤悲寂,再到“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凄凉萧瑟,李清照的词记载了她的一生的情感变化,她用诗词诉说着她的心境。
诗词是我们中华民族世世代代传承的精神财富,它早已融入到我们的血脉,涵养着我们的灵魂,淬炼着我们的思想。为了让中学生了解民族文化,学校开展了“书香校园”的诗词比赛。在赛场上我凭借长久以来对古诗的热爱与积累,频频发言击败对手,与同学并肩作战,拿下比赛二等奖,为班集体争了光。这让我对诗词的兴趣愈来愈浓,以至于我恨不得将诗词分享给身边的每个人。每次碰到好诗好词,我就在朋友身边吟唱,久而久之在我的尽力宣传作用下,我的朋友们也爱上古诗。
早晨我们迎着晨曦一起看诗词,赏诗词,在阳光照耀下的我们一路欢歌,暮归,我们在一天劳累的课堂中苦中作乐。一起看“人面桃花相映红”,一起听“稻花香里说丰年”,一起看“霜叶红于二月花”,一起赏“梅花香自苦寒来”。
沧海桑田,世事变化,古今多少事,我们从诗中领略、感受不同年代、不同时期不同的中国人的魂,感受我们五千年文化的魂。
寒来暑往,诗词伴我长大,我与它的缘深似大海。希望每个人都能胸襟宽似海,从诗中煅造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