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最新5篇

时间:2023-02-03 作者:loser 合同范本

想必很多人都在思考如何制定一份全面的合同吧,在合同中实用的当事人名称一定要真实一致,不能虚假,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门面租赁合同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门面租赁合同最新5篇

门面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范围:

可用车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广告牌位信息:

房产证号: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围含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或"商铺")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对应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围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证上述商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二、商铺用途

1. 该商铺用途为:

补充说明: 作为乙方(乙方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注册的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的经营地。

2. 工商登记: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该商铺不可用于工商登记;

(2)该商铺可用于工商登记,可用于乙方新注册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3. 如乙方将该商铺用于工商登记,则在租赁解除或终止时,则乙方应在3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移出;如未能迁出的,乙方应按每月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四、租金与押金

1. 租金标准:¥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标准:¥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 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五、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3.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商铺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六、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1. 交付:甲方应将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商铺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商铺不影响基本使用,则甲方不应拒绝接收商铺,但甲方在接收商铺之后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商铺改善与装修

1. 甲方应在交房前对该商铺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双方同意,装修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3. 租赁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的处理按如下第 种方式:

(1)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不负责拆除;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如甲方要求,则乙方负责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复至毛坏状态;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商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转租

转租事宜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转租方对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但乙方可将商铺内的部分品种经营项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经营。

(3)乙方可以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十、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商铺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铺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 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3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损失按如下标准计算:

装修费用/总租期月份数__剩余租期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大写) (¥ 元);无需再提供票据。

6.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6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原装修,如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原装修,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 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3.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商铺的,乙方应承担商铺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铺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十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投入装修等费用损失的,应同时全额赔偿: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商铺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该商铺在事实上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4)签约之时,该商铺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商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补充约定事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门面租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提高门面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位于副食楼一层的一平方米临街门面出租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赁期从(年)开始至(年)(即一年)

3.月租金为人民币5600元整。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人民币5600元。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且拖欠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责令乙方清理场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退还押金。

4.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12000元(1xx)(不含利息),合同到期返还定金。

5.租赁期内,乙方可在不改变或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期满不续租的,装修材料由乙方处理,如需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恢复原貌。

不及物动词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由甲方按月收取。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执行。

七.如果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房屋归还甲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将该房屋作为消防通道或前台收回,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书面通知甲方在一个月内清房。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退房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x.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xi。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配套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用房移交使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__________号文规定,甲方无偿提供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商住小区内__________,建筑面积合共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给乙方,作为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办公用房。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质量、结构,按规划设计施工图纸执行。

三、甲方无偿交付使用的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用房,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功能,否则,乙方须依国家、政府有关的规定,承担一切的责任。

四、乙方负责缴纳办公用的电话费和每月按电表、水分表读数缴纳电费、水费,并负担该房的维修及其他一切费用。

五、交付使用后,乙方需配合甲方小区的物业管理,保持该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门面租赁合同篇4

合同编号:_

出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承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元整(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元(即第二年为_元,第三年为_元,第四年为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度,电表底数为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承租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1签约前审查

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署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回复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签约时买受人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为便于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商品房买卖可采用建设部或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也可自拟合同文本,实务操作中,采用示范文本较多,如另有约定,增加合同附件。自拟合同文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面积差异的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5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依法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6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7预购商品房的转让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

(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预售商品房转让,原预售合同采用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签署原预售合同后的《本合同权益转让书》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

南京、浙江、上海等地相继出台了期房限制转让的政策,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以限制购房中的短期炒作行为。

8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屋销售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屋分层、分套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买受人按照分层、分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9诚信失守的惩罚

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者。由上述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门面租赁合同篇5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一、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

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