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送合同6篇

时间:2023-02-14 作者:dopmitopy 合同范本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认真对待,大家在合作之前应该都会将相关的合同制定好吧,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物流配送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物流配送合同6篇

物流配送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构筑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的物流配送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的配送指令将甲方产品从全洲现代医药物流仓库配送到甲方指定的29个省内市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市中心)、县(县城),并及时通知客户上门提货。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交于乙方配送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合法产品,不得有夹带危险品和其他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甲方负责提供需乙方配送服务的省内各办事机构、经销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固定信息应在发货当天以开据货物托运单形式交给乙方(如临时有变更,应在发货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专人负责与乙方衔接日常事务的沟通处理和账务核对。

4、甲方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对委托配送的货物进行必要包装,且包装强度应符合运输、装卸条件要求,易碎物品应进行单独加防震包装。

5、甲方货物以件为单位发运。单件货物最重不得超过10公斤、最大体积不超过0.15个立方。

6、甲方负责货物进入全洲现代物流仓库前的省际运输及市内运输。

7、凡甲方客户需进行退货的,由甲方负责开具退货单。退货由甲方客户以件为单位,退货客户需要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注退货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乙方只对货物外箱完好情况下负责,对内件数量、品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应指定人员签收乙方送达的货物,签字即可。

9、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物流服务存有异议需查询、投诉或索赔的,须在发货起20天以内将信息提供给乙方;未提供部分乙方视为满意收货,逾期不再受理。

10、甲方对乙方的商业(价格)予以保密。

11、乙方在运输配送中产生货损货差情况下,甲方应提供有公司财务章的商品出厂价格给乙方,以便对赔偿提供参考。乙方承诺对此价格进行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按协议规定获取相关费用及收益的权利,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2、乙方只承担对甲方货物的配送职能,对产品本身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得与甲方及所属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自觉维护好甲方的企业形象。

4、在甲方单方地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违约责任。

5、乙方发现甲方货物的包装不符合、体积、重量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按多件计数。

6、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客户上门提货,提货在甲方客户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节假日顺延)。否则,乙方有权按0.5元/件/天收取货物保管费。

第三条服务时限

至省内13个地市:24小时----48小时;遭遇冰冻、大雪、洪水、路阻等不可抗力因素,时限可适当延长。

第三条货物保险

采用下列第项保险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并付费;

2、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由甲方自行购买货物险。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

2、根据乙方物流单以现结方式进行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运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提起上拆。违约金=逾期滞纳运费*0.5%*滞纳天数(以甲方汇出时间为准)

2、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后,甲方无人提货或拒绝提货,超出保管期(72小时,节假日顺延)、造成的货物破损、遗失或变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3、交接时乙方对外包装负责,内件毁损、短少的损失不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错投等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物品和其他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②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③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④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而转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原因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处;

2、甲方通过乙方运输的货物发生遗失或破损的,乙方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进行理赔,甲方需提供货物出厂价证明,根据货物出厂价,按破损或遗失的实际数目进行赔偿。

3、甲方正规药品中如有水剂,易碎品等,甲方应做好药品的防震包装和防污染袋包装,如因甲方包装不良造成药品运输途中破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包装防震性良好的药品如因乙方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破损,乙方应参考甲方提供的货物出厂价,如保价,按进价予以赔偿,如未保价,最高赔偿额金额为20xx元/件。

第七条其它

1、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以前双方所签配送合同自动废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以利双方协调处理。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要变更时,需经双方书面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为。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物流配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拍乐送palsoon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拍乐送palsoon是创建于深圳市的面向大众的第三方快餐短程快递公司。公司通过高效的配送管理,竭诚为快餐店提供即时配送服务。

第二条 加盟

1、 条件与义务: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明)能提供其生产的优质优价快餐。

2、 权利:由乙方代为送餐并保证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 快餐配送

配送上门由乙方负责,送货范围限于深圳市 区域内,乙方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快餐送达时间根据顾客预约确定,乙方根据路途远近保证即时送达,最迟不超过一小时。

第四条 配送程序

1、配送流程及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快餐自动贩卖机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收到快餐订单完成制作,由乙方配送人员取货并负责配送,在约定时间送达给顾客。若因甲方原因(如出货延误、分配有误)导致乙方送货延误引起顾客投诉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负责任。

2、 交易:由乙方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成交记录:由乙方配送人员代表甲方向顾客收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

第五条 配送服务费标准及结算

1、标准件:见《快餐配送价格表》。

2、非标件:另行协商。

3、大宗客户:另行协商。

乙方收取货款扣除配送服务费后汇/存(现金)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周结/月结),网上支付、团购等由甲方收款的,甲方收到乙方(周结/月结)对账单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2个工作日内提出。

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六条 质量保证

甲方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保证其所售快餐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快餐质量的投诉或者建议,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

第七条 快餐自动贩卖机

合同期内乙方无偿提供快餐自动贩卖机给甲方使用并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自动贩卖机使用打印纸须向乙方购买。乙方保证不高于市场价。

第八条 快餐外包装

1、 快餐盒统一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件,甲方可自行购买或者由乙方提供。如非标准件另行协商收费标准。

2、快餐塑料袋或纸袋由乙方提供,使用乙方商标。

第九条 试用期

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提供试用期7天,试用期内甲方可终止合同履行;试用期满如甲方不另行明确声明则自动转为正式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单方终止合同外,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 如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顾客顶单不能预期送达,乙方不承担责任。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对顾客的侵权行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自行配送快餐或者将快餐配送业务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1、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行政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b 种方式处理:

a、 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b、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配送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货物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严禁运输国家禁运易燃易爆物品

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第二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配送区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及省内各市县城。

第四条合同期限

一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就合同约定价格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用符合甲方配送货的车辆,为甲方实行优质、快捷、安全的b2b配送货服务。保证甲方的货物按规定、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地配送至目的地。每天运输前双方议定运输重量,超重时价格另定。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

货物的装车工作由乙方负责,卸车工作由收货人负责,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装、卸方承担。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收货人凭有效证件、单据(或凭据)与乙方对证验收、领取货物。

第八条收费标准与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单据后,每二个月15日结算第一个月的费用。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负责将货物配齐,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收货人,把货物配送到目的地。配送通知发乙方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通知,有权向乙方提出,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并应 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配送货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3)委托的货物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包装标准。

2.甲方的义务:

(1)按约定按时向乙方交付配送费用。

(2)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配送货业务的相应单据文件(产品、型号、数量、客户准确地址及电话号码、联系人等)。

(3)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配送货过程中有关事宜。

(4)合同期内,乙方是甲方省内区域(包括市郊)的唯一配送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寻配送商,否则,乙方可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向甲方收取配送费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乙方就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向甲方收取保管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与发展,提供相应的运输能力,即提供不同的厢车。

(2)在约定的时限内(见下表),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到达时间标准表(当天配送货物都按当天18:00开始计算):

标准时间(小时)

地区

省内各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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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在装货过程中,乙方的驾驶员应负责进行监装,对装货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有责任指出并纠正,乙方将货物送往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和接收人,由收货人、乙方司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交货时如发现产品损坏或产品、数量、型号、规格不符等问题,乙方应要求接收人注明,接收人所盖印章应为商家签定的配送委托书规定的公章或收货专用章,乙方凭甲方认可的配送反馈单与甲方进行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不按时与乙方结算配送费用,每超一天偿付给乙方当月结算费用1%的违约金,但由于乙方提供的结算单据不及时除外。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承运车不能及时返回,甲方应根据当次加付运费10%作为补偿金。(规定卸货时间为2小时)

3.甲方有负责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如甲方员工在货物配送过程中发生以下现象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_________元/ 次。

(1)不按预约时间装卸货物。

(2)装卸货物当中有野蛮装卸行为,乙方指出,甲方工作人员不及时更改。

(3)甲方协调不到位,造成乙方被投诉。

(4)甲方发错货,造成乙方承运货物到达商场后,商场拒收,返程运费由甲方支付。

4.由于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而招致货物破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送货到达时间每晚于规定时间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运输费10%的违约金(阻车、修路、交通管制除外),若乙方送达目的地错误,应自费将货物送达甲方要求的目的地,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经双方确认,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遗失、短缺等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值按批发价计算,且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货物并重新包装,因以上原因造成甲方违约或其他损失后,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如乙方员工在货物配送过程中发生以下现象之一的(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1)不按时运送货物,造成用户投诉。

(2)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货物并强行留给用户,造成用户投诉。

(3)在装卸货物中,司机刁难用户,造成用户投诉。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4)在运送过程中,送错货物,造成用户投诉。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仅支付乙方运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具体支付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价格表》)。

2.双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如名誉受损、经济受损等)均由泄密方负责赔偿。

3.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详细提供事故详情及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 行的理由及所有的相关文件资料。

4.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协议,合同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先签定的产品配送合同自动作废。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物流配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散粮物流配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根据乙方自愿对散粮物流配送的需求,向乙方提供散粮物流配送业务,并对其进行全过程优质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散粮物流配送服务项目的各项技术咨询业务。

(二)根据乙方提出的散粮物流配送需求,向乙方提供粮食收购、销售、仓储以及港口仓容等市场信息,并为协议用户制定最佳散粮物流配送方案。

(三)必要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调查乙方所用场地的线路有效长、货源、仓储形态、机械、人力等情况,协助乙方做好装卸车组织工作,以保证乙方所用场地的装车线路达到路局要求,同时确保双方约定的装卸车作业时间。

(四)协助乙方做好装卸车站的协调工作,力争做到及时取送车辆。

(五)根据与乙方签约的散粮物流配送数量,执行路局下达的旬运输计划。

(六)甲方值班调度员,及时向乙方现场装卸车组织负责人通报配送空重车辆的走行时段以及装卸车站的车辆取送情况,为乙方提前做好装卸车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信息。

(七)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对散粮物流配送车辆进行装前及卸后的车辆整备工作,确保配送车辆各部件完好,为乙方提供质量良好的配送车辆。

二、乙方

作为散粮经营企业,为解决散粮物流配送问题,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散粮物流配送全过程服务,并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负责向甲方提报散粮物流配送所需的真实资料,内容包括:

配送发站: 配送到站: 配送里程:

配送数量: 配送品种: 配送价格:

配送服务费金额: 20%装卸车保证金: 合计预付金额: 装车专用线: 卸车专用线:

发货人: 收货人:

现场联系人姓名: 电话:

与港口是否有卸车计划: 是否有预留仓容: 仓容量:

(二)每个配送站点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装卸车组织工作,并及时向甲方调度员反馈现场装卸组织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装卸车进度情况,确保双方负责装卸车人员信息通畅。

(三)在装卸车作业时,要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装卸车作业操作规定,爱护甲方配送车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装车前和卸车后的车辆整备工作,确保配送车辆完好无损,如因乙方野蛮装卸造成车辆破损,双方经铁路权威部门鉴定后,损失结果全部由乙方赔偿。

(四)乙方每旬逢4日,向甲方提报下旬运输计划,旬计划经路局平衡批准后,不得变更计划,如不执行旬计划,造成运输组织混乱及经济损失时,乙方承担该旬计划散粮物流配送服务费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三、装卸车时间规定

(一)乙方所用场地的铁路专用线路,必须符合铁路局的规定,即,使用铁路专用线路装卸散粮作业时,每批作业不得少于10辆,低于10辆不允许提报散粮装车计划。

(二)装车以10辆为单位,每批次必须保证3辆同时装车作业,每单车装车作业的规定时间为100分钟(自调入装车地起到装完止的时间),10辆基本组的装车时间规定为400分钟(7小时);配空车数低于3车(不包括3车)可允许1或2车同时作业;配空车数大于10车,在20车以内,每增加3车必须增加1辆同时装车作业,20车的总装车时间不能超过10个小时。

(三)乙方积极负责到港卸车及返空组织工作,做到及时卸车不压港,并积极与港口协调,使原基本组如数回送哈尔滨南站;特殊情况零散到达时,除积极组织卸车外,特别要与港口协调,卸后集结成组回送哈尔滨南站。

(四)乙方不具备装车条件或装卸车组织不力,造成装卸车超时,以双方核实确定超时时间为准,加收车辆延时违约金,加收标准以小时为单位,每延时一小时,收取该批次作业车数散粮物流配送服务费1%的延时违约金,每增加一小时,以阶梯递增比例收取装车延时违约金(如延时2小时,收取2%,以此类推),该违约金在预付装车延时保证金中扣除。

(五)如乙方与港方协调不力,造成重、空车压港或卸后零散回空现象,甲方有权停止履行协议。

四、预付装车延时保证金

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预付散粮物流配送服务费标的额20%的装车延时保证金。如乙方在协议期间发生装卸车超时,按上述第三条第四款处理;如不产生超时,双方协议终止后,预付装车延时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五、结算方式

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预付协议配送数量的全额物流服务费。业务完结后,经双方核对配送数量,并互相签字确认,进行一次性结算,并向乙方出据有效票据。

如乙方继续接受物流配送服务,双方另行签订物流配送服务协议书。

六、其它

(一)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国家统一征用散粮车时,该协议自行失效,情况解除后,原协议单位另行签订协议时,具有优先权。

(二)如港口仓容严重不足,并长期压港时,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

(三)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纠纷在签约地仲裁机关载决。

(八)本协议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配送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配送服务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 f模式:是指甲方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下称平台服务协议)在京东网站开设店铺,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甲方使用京东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含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揽子服务)的经营模式。

1.2 l模式:是指甲方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下称平台服务协议)在京东网站开设店铺,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甲方将商品先送至京东负责配送的公司指定地点,之后由京东负责配送的公司将商品配送至用户处的经营模式。

1.3 s模式:是指甲方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下称平台服务协议)在京东网站开设店铺,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甲方自主选择物流配送服务的经营模式。同时,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作为其物流配送服务方之一。

1.4 外部模式:甲方同意将甲方非京东来源的托寄物选择乙方作为其物流配送服务方之一。

第二条、委托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具体配送服务内容以乙方系统记录为准:

2.1送货服务(正向配送):乙方自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提取货物(仅限乙方取件范围内区域)或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客户地点的配送服务;

2.2拒收退回服务(逆向配送):指乙方自甲方取货地点提取货物或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在送达甲方指定客户地点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货物无法交付给收货人,乙方按照面单所记载的甲方地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址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2.3分拣包装服务:甲方货物需要由乙方分拣并进行二次配送包装;

2.4代收货款服务: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并按照运单所示金额向客户代为收取货款的服务,包括收取客户支付的现金、采用乙方pos机刷卡收款等;

2.5保价服务: 甲方在委托乙方配送货物时,向乙方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如货物在配送中存在毁损灭失的,乙方依据甲方声明价值及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向甲方予以赔偿,除支付配送服务费外,还需按约定标准另行支付保价服务费。

2.6报废服务:当拒收发生时,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渠道,对拒收的物品进行报废或退货确认,乙方根据甲方的确认结果进行如下操作:

2.6.1 系统推送协商再投信息给到甲方,甲方需在规定时限内明确处理意见(拒收次日中午12:00前反馈),是再次投递或退回甲方或报废处理;

2.6.2 如需再次投递,则分派给配送员收货,按正常派送流程执行;如需退回甲方,则乙方在系统中操作拒收,后续按拒收运单退货处理;如需报废处理,则按作废要求处理,完成实物丢弃和运单完结操作;

2.6.3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意见,双方约定乙方系统中自动默认为退回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如甲方店铺为l模式或s模式或外部模式(以甲方在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入驻系统记录模式为准),甲方托寄物件时,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3.1.1如实告知乙方托寄物内容、名称、性质,数量等托寄物资料,准确、真实填写乙方运单之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付款的方式和服务项目、填写重量、收件人、寄件人的名称、地址(xx市xx区路号楼层)、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码)、配送服务类型(常温温度在25℃左右、控温介于10℃至25℃、冷藏介于0℃至5℃、冷冻介于-18℃至-12℃、深冷小于-18℃等)等资料。

3.1.2妥善包装托寄物、对于易碎品应加强内外包装、使用准用封条或胶带包装、确保货物整洁,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运输。

3.2 f模式下,甲方托寄物应自甲方与京东合作的指定库房发出,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3.3不得托寄毒品、易燃易爆品等一切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以及乙方认为不能安全、合法运输的物品。

3.4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外,乙方对于托寄物的安全、质量、环保、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需要确保托寄物的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

2)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与第三方约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3)托寄物不会造成收货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5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乙方的费用,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擅自从所欠配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费用。

3.6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网站、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事先了解乙方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并据此选择乙方所提供的配送服务。

3.7 甲方的员工为甲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该行为视为甲方行为,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甲方员工代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为。甲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有关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以促使其员工利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甲方物品或个人物品时,了解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3.8 如甲方同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之间存在买卖等商业交易关系,且配送货物属于该商业交易标的物的,则甲方在交付配送货物前,需要将乙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赔偿标准等相关事宜明确告知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并彼此就商业交易相关的损失赔偿和责任承担方式达成共识,同时,甲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乙方免于遭受配送货物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向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乙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合同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甲方同意对乙方予以补偿。

3.9 收货人在付款前,甲方同意收货人有权拆开包装检验托寄物,对货物外观及数量检验并视检。如果收货人在验货后决定拒绝接受托寄物或者拒绝付款的,乙方将托寄物逆向配送运返甲方时,甲方不得以收货人曾拆开包装为由拒绝收回货物,亦不得以此为由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逆向配送费用由甲方承担。

3.10 甲方托寄物单个包裹重量不超过三十公斤,且托寄物外包装不得超过 100cm*70cm*70cm。

3.1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政府部门、机场、港口管理部门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遭受第三人索赔的,甲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乙方受到牵连,如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1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时,须在面单上清晰、准确的填写收款信息且确保其与实际代收货款金额一致。

3.13 甲方选择保价服务后,一旦托寄物从乙方物流发出,不可退保,且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每票运单所对应的托寄物的最高保价价值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或等价值的其他货币,超出最高保价价值部分乙方不承担保价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按其公开承诺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负责将甲方的托寄物及时、安全地送达收货人。

4.2 乙方有权按照托寄物的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收取基本配送服务费,并根据甲方选择的附加业务收取附加费用。乙方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4.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乙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按照乙方收费标准收取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4.4如乙方发现甲方未按约定填写快递运单信息或填写不完整的,乙方有权拒绝收寄托寄物。

4.5若甲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未付清配送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下称费用)的,乙方有权自结算代收货款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如相关款项金额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为三个月(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甲方或收货人仍未付清费用的,乙方可以变卖托寄物并优先受偿,如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抵偿相关费用的,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讨,如乙方行使留置权导致甲方基于买卖关系或平台服务关系违约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6 为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将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授权给第三方。

4.7乙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托寄。

4.8乙方有权依据运营情况变更服务费用标准,并予以公示(公示链接 contract/freightinfo),相应费用调整自公示日或公示所记载的生效之日起调整。

4.9 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状态查询的服务,乙方查询电话: 400-622-9068。

4.10乙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时所代收货款的币种为人民币且每份面单对应的代收货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代收款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反映情况,并积极协助甲方向付款义务人追讨。

4.11 乙方承担保价责任的时间自乙方接收托寄物且确认接收甲方保价申请开始直至收货人签收托寄物时止,且乙方有权对甲方拟保价的运单及托寄物进行识别确认是否提供保价服务。

4.12 乙方有权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根据《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方式

5.1 服务费用标准及类型:

5.1.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示链接 contract/freightinfo中明示的标准以及后续更新的标准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配送费(正向、逆向)、分拣包装费、代收款手续费、保价费等服务费用。

5.1.2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托寄物,收货人在拒收托寄物后,乙方有权将该托寄物进行逆向配送并按照逆向费用另行收取配送费用。

5.2 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根据乙方系统中记载的甲方上一自然月内实际发生的正向配送及逆向配送的托寄物数量、分拣包装数量、代收款明细、保价运单的保价价值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计算甲方上一自然月应付配送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并根据计算结果向甲方提供账单。甲方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根据账单记载金额向乙方支付账单记载的全部服务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向甲方出具相应正式的等额发票。

甲方如对该账单持有异议,应自乙方送达账单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认同。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就异议部分进行核对,如双方票据不一致,则以乙方系统信息为准。

5.3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5.3.1 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甲方支付配送服务费的时间以乙方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在其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中抵扣甲方应付未付费用。

5.3.2甲方与京东钱包网站()所有者及平台技术运营者(以下简称网银在线)已就京东钱包企业账户服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网银在线从甲方的京东钱包中直接扣除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京东钱包余额不足时,甲方应予以充值以全额支付相应费用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3.3 甲方拖欠配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自应当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仍有权追偿;当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超过十日及以上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配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4 代收货款的结算:

5.4.1乙方根据结算周期将代收货款的账务明细发给甲方核对,相关数据以乙方系统记载为准,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确认。

5.4.2 返款周期:每天产生的代收货款的返款周期为t+3,从代收货款账务明细单被甲方确认开始,乙方与第三个工作日前将代收货款打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依此类推,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5.4.3以上回款周期中所产生的代收款均指已实际收回的货款。

5.4.4 甲方代收货款返款接收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真实准确,如甲方账号变更或发生不可用等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确认乙方获悉,否则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转账错误或无法转账,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代收货款返款接收账户应为甲方的对公账户,不允许指定非甲方的对公账户进行收款;如甲方指定代收货款返款账户为个人账户,需出具授权书说明收款账户与甲方的关系,合作期内只允许变更一次;

5.4.5当甲方没有及时清结月结费用时,乙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代收货款中直接抵扣。抵扣后货款仍有余额的,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将货款余额结算给甲方;抵扣后月结费用仍有余额的,乙方仍然有权向甲方追讨,或者从下期代收货款中继续抵扣,直至月结费用抵扣完毕为止。

▲如甲方与京东平台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相关协议(以甲方与京东平台签署的实际协议为准)约定结算,甲方同意代收货款最终由甲方与京东平台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相关协议(以甲方与京东平台签署的实际协议为准)约定结算,乙方代甲方收取的货款先行定期向京东平台结算。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务费及相关服务费超过十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权通过京东平台自甲方与京东平台签署的平台服务协议中涉及的任一一笔应结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甲方对此扣款行为予以认可。

第六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保价与赔偿:乙方为甲方配送的货物(仅限于中国内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提供保价服务,由甲方根据配送货物的实际价值和赔偿要求,自行评估并选择。双方均明确知晓:保价业务的选择与否对于配送货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付标准如下:

自乙方接收甲方货物后,在乙方投递(配送)过程中:

6.1 甲方已保价的货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全部损毁、灭失(包装材料破损除外)的,乙方按照保价的声明价值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赔偿;内件短少或部分损毁的,乙方按货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本合同所称配送货物的实际价值或实际损失,是指配送货物本身的成本价格或损失,不包括基于配送货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或特殊商业价值损失。

6.2 甲方未保价的货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破损(包装材料破损除外)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每单最高额不超过该单货物运费的6倍。

6.3 货物配送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丢失、破损的,乙方应在货物丢失或破损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4个工作日内书面给出处理意见。如逾期未答复或提出理赔要求的,视为甲方放弃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如乙方对甲方的理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

6.4 货物配送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丢失、破损的,甲乙双方就实际损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且甲方提供完整的赔偿材料后进行赔付(赔付标准6.1、6.2条)。甲方获得乙方赔付后,获赔货物相关的权利转移至乙方所有。

6.5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5.1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6.5.2 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6.5.3 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没有如实申报托寄物资料,甲方交付的托寄物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货人迟延受领托寄物等情形。

6.6 如果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乙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

双方未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需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8.1 合同终止

8.1.1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未书面向对方提出异议的,合同自动续期一年,依此类推。

8.1.2本合同自然终止:

协议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8.2. 可以在下述情况下终止,如一方:

8.2.1. 破产;

8.2.2. 申请或被申请清算。但公司重组或合并除外;

8.2.3. 在企业、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上设立清算人、接收人或管理人、法庭指定管理人;

8.2.4. 上述情况发生时,无过错方有权选择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过错方终止本合同。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过错方应当赔偿;

8.2.5. 上述情况发生时,有过错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无过错方。

8.3 在下列事件发生时,一方有权在给出30日宽限期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8.3.1. 对方存在实质性违约行为(包括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且该违约行为未能在收到无过错方通知后30日内纠正;

8.3.2. 对方公司资本总额或资产的50%或以上被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或征用;

8.3.3. 对方停止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改正的;

8.3.4. 对方或其任何职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存在欺诈、渎职、不诚实以及其他任何足以造成无过错方的利益或名誉的实质性损害的行为;

8.3.5. 一方做出不利于对方品牌的言论和行动,影响对方品牌声誉;

8.3.6. 上述情况发生时,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过错方应当赔偿;

8.4. 当合同终止时:

8.4.1. 任何一方均应将对方的保密文件原封不动地归还对方;

8.4.2. 合同终止不能免除双方在合同期间未执行完的义务,也不能免除双方依据合同要求应获得而未获得的赔偿和补偿。

8.5. 合同期内,甲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交接和结算,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8.6. 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和结算,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8.7.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义务,且经乙方通知后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内所产生的所有服务费并终止本合同;

8.8.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12日内将已交付给乙方的商品取回,本合同终止后到商品运离仓库期间的费用,参照本合同服务报价表计算并由甲方支付;逾期乙方将不承担滞留商品的保管责任,商品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9.1 如甲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1.1如甲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在乙方服务区域内,则乙方有权不再为甲方提供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在乙方停止服务后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9.1.2如甲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仍处于乙方服务区域内,由乙方对甲方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后,可继续履行本合同;

9.1.3甲方如变更名称,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有效;

9.1.4甲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甲方需在通知乙方后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9.2 本合同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国内外行业惯例执行。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以附件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物流配送合同篇6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唯一的药品配送企业,并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理局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的前提下,确定供需(配送)关系,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甲方所属药店药品全部由乙方按其计划进行直配,配送单由甲方门店验收签字后转其总部输入系统管理,以确保所配送药品验收的准确无误。

三、甲方各门店将所需计划汇总上传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和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传至配送公司相关部门执行配送指令。

四、甲方各门店应按公司总部的要求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的相关制度、程序、职责和相关规定;甲方各门店所经营药品必须为乙方配送,不得外采;否则责任自负,乙方有权扣取相应数额的协议保证金。

五、所配送药品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定期或即时协商确定。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gsp标准、程序、职责做好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售后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其所配送药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配送计划后,应在24小时内将货配齐并送到各门店。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传递相关的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药品市场供求变化等方面的信息;并对公司各门店库存进行适时调整。

九、甲方应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售后服务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各门店进行售后服务指导。

十、甲方应按财务结算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所配送药品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若出现药品质量责任争议,由甲乙双方质量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依法裁定。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有限期三年,自月日起至年日止。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若有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双方不能履行协议可协商终止执行,并报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甲 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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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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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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