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标准合同7篇

时间:2023-02-08 作者:Animai 合同范本

制定合同一直以来都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一定要认真思考,想要写好一份合同就必须认真分析双方的权益,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装饰设计标准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7篇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1

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面积合计: 平方米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对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 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 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 完成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乙方有施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第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书合同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上门测量费和______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元/张(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2、平立面图

原房型图;墙体改造图;平面家具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门立面图;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电视背景墙立面图;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3、剖面图

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门窗套剖面图;玄关剖面图;天花剖面图;电视背景墙剖面图;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4、水电施工图

5、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______元违约金/天;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4、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6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2、乙方将设计制作完成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4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协议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 。

2.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

2.4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________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 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一次定金包干总价的________%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定金后乙方开始进行概念阶段设计

第二次方案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平面图、造价概算等共4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施工图设计包干总价的________%提交施工图文件设计成果(含施工蓝图8套、造价概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________%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 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 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 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 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 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4 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如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而导致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2.5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6 乙方在设计材料设备的选用上,要保证其通用性,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避免生产厂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设备、材料生产厂商或采用特定厂商的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型号作为设计标准或甲方进行招标的技术要求,如确因技术、建筑景观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产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8.2.7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8 乙方在设计服务的全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成本控制,确保造价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8.2.9 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兼并、解散、破产、被接管等公司体制变动时,应提前20天将有关变动情况书面通知甲方/业主,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业主在合同项下的所有合法权益;

8.2.10 乙方委托邓 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 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 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 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 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 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 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 长沙南郡明珠 小区 5 栋 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 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 2 套,效果图 2 张。 (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 ¥ 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 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 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4%计算。

(3) 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 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 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 定金 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2) 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1设计阶段:

1.1.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及有关条例的要求,在设计上达到适用、经济而美观的效果;

1.1.2乙方应配合甲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材料,参加本工程的询价、对外谈判等工作;

1.1.3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通报本工程的设计进展情况。

1.2 施工报价阶段:

1.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招标或报价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及数据。

1.3 施工阶段:

1.3.1 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加施工技术协调;

1.3.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而必须进行的设计修改,乙方应及时解决有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问题,补充设计图纸,协助甲方向施工单位发出指令。

第二条 设计费:

2.1所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捌万伍仟二百元人民币(85200.00元);

2.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承担的国家规定的一切税金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付费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后效果图第一次提交方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的40%,即 34080.00 万元人民币;

3.2交付施工设计图三天内,付设计费的50%,即 42600.00 万元人民币;

3.3工程竣工时,结清余下设计费10%,即8520.00万元。

第四条 设计周期:

4.1本工程设计周期由20xx年 8 月 21 日开始计算,乙方应积极开展方案调整,以便完成以下时间安排:

a.8月 24 日前提交第一次效果图设计方案及主材表;

b.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一周内乙方提供所有效果图方案设计;

c.效果图方案设计经甲方审定通过后10天内乙方提供装饰施工设计图;

d.本项目自签约之日起至乙方将全部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交付甲方及施工完成之日止,称为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实际总周期。

4.2在本工程周期内,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为确保施工进度的需要,甲方可以要 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出图。

4.3合同所订立之总周期,已包括所有节日及不良天气在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计工作确实无法继续而造成停工,或由于甲方不能如 期提供乙方必需的设计资料,乙方需及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以书面确认同意,周期方可顺延。

第五条

更改设计:

5.1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原有工程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修 改。如有重大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顺延。设计费如需增加则由双方协定;

5.2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但应提出改进意见。如必须进行修改的,则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5.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更改甲方已经确认审批之设计及文件;

5.4凡设计修改的内容与报建图审批条款矛盾时,甲方应取得原审批单位的同意。

第六条 中断或解除合同:

6.1甲方有权中断或解除本合约,乙方接到甲方中断或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要立 即停止委托之业务,以免产生增加费用。同时乙方须立即将所完成的业务内容报请甲方承认,经甲方承认后,甲方据此支付给乙方合理的设计费;

6.2如本合同中断或解除,甲方在支付给乙方设计时,乙方需要立即交给甲方全部设计 图纸及有关文件,乙方不得自行销毁、拒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图纸交付: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施工图图纸一式八份及相对应的电子版一份。

第八条 仲裁:

9.1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提出修改或补充,以书面通知乙方即时生效,该通知视为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不同意,可按第9.2条提出仲裁,但不能借口放慢或停止工程进行;

9.2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到完工后, 由甲方指定的国内仲裁机构作最后仲裁,双方应遵守。

第九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备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设计标准合同篇7

室内装饰设计协议

项目名称: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年月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传真: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国家及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1.5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条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1项目名称:室内装饰设计。

2.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市路号。

2.3设计范围:。

2.4设计阶段:根据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1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日历天内;

6.2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日历天内;

6.3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日历天内;

6.4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条设计取费和付款方式

7.1本设计协议设计取费:

7.1.1根据甲方对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深度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项目预算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总面积为平方米,。实际应支付设计费按双方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的套内设计建筑面积乘以包干单价元/㎡计算。上述设计费用含税并包括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乙方后期阶段配合所需费用。

7.1.2以上设计费中包含了四个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费用,并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设计费付款方式:

付款顺序付款阶段应支付设计费时间

第一次定金包干总价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定金后乙方开始进行概念阶段设计

第二次方案设计包干总价的%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平面图、造价概算等共4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施工图设计包干总价的%提交施工图文件设计成果(含施工蓝图8套、造价概算及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认可后七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后续服务包干总价的%项目竣工开业后一个月内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的时间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设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4如方案设计阶段乙方的设计偏离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的预期目标,经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向乙方提交设计资料及建设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8.1.2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工程设计定金、工程设计费。

8.1.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乙方人员的工作生活费用及差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8.1.5甲方需书面指定专人及时书面签收和确认乙方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

8.1.6对于乙方所提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及时回复。(传真联系所提问题同样适用)。

8.1.7设计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维护设计成果著作权。

8.2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保证设计图与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造成返工。

8.2.2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调整的时间和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确定的时间内及时交付调整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8.2.3项目在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4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如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而导致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8.2.5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直到审核合格为止;如因乙方原因经三次修改仍不能通过设计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8.2.6乙方在设计材料设备的选用上,要保证其通用性,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避免生产厂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设备、材料生产厂商或采用特定厂商的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型号作为设计标准或甲方进行招标的技术要求,如确因技术、建筑景观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产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8.2.7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8乙方在设计服务的全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成本控制,确保造价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8.2.9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兼并、解散、破产、被接管等公司体制变动时,应提前20天将有关变动情况书面通知甲方/业主,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业主在合同项下的所有合法权益;

8.2.10乙方委托邓可作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直接与甲方联系汇报工作,无特殊重大原因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可更换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小组成员不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前更换。

第九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9.1设计变更:

9.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变更设计且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的20%以上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单次设计变更工作量未超过原设计总工作量20%的设计变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设计费用。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其收费已包含在合同相应阶段设计费中。

9.1.2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叙述应全面、清楚,应描述原因、内容、范围。

9.1.3乙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功能类设计变更是甲方因改变交房标准、使用功能等情况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类变更申请单》;设计类设计变更是由于乙方设计内容遗漏或错误、材料部品或设备设计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变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成果引起的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是由于施工因素产生工程洽商,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提供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功能类设计变更、设计类设计变更、工程类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号。功能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甲方《功能类变更申请单》编号,工程类设计变更文件中应注明所依据的经甲方签认的对应工程洽商编号。

9.1.4图纸更新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应注明变更的类型(功能类、设计类或工程类),标注并说明前后变化。

9.1.5乙方应全面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功能和后续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并在设计变更文件中注明评估意见。由于评估不全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9.1.6设计变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计算机打印,避免手书,变更文件字迹应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删痕迹。

9.1.7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果未通过甲方审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正式作废未获审批通过的变更文件。

9.2违约责任:

9.2.1由于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设计费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15天内仍未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时,乙方应从本合同规定提交设计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4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核,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审核意见做出答复并无条件进行重新设计、补充及修改的情况,否则乙方应从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实的甲方审核意见超过甲方该设计阶段全部审核意见的20%时(以甲方审核意见条数计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设计费。

9.2.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设计失误和疏忽产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实际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国家承认资质的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9.2.6合同生效后,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本合同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人力不能预见,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服务,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参加工程协调会。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关单位沟通和讲解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安装的技术指导等。

12.2保密:

乙方确保其为甲方所作的设计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该知识产权、肖像权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证明文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的同意、认可不构成乙方本条责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该等纠纷,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取得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有权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图纸进行修改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设计人对图纸修改后的部分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内容手写加注无效。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