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加盟合同参考8篇

时间:2023-03-06 作者:loser 合同范本

千万不要以为合同就是随便对待的,这关系到我们在买卖中的权益,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合同的内容,避免出现漏洞,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特许加盟合同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特许加盟合同参考8篇

特许加盟合同篇1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上海婴幼儿用品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上海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上海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上海特许专营店。

2. 2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开设只开两家上海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方式

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上海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上海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 乙方须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上海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 甲方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上海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使相应权力。如上海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上海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 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上海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专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8万元,第二年为9万元,第三年为10万元。

5.2.8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 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持许经营权, 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8000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时返还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三年内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4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订货、补货、换货和退货

7.1 订货方式:

7.1.1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配置适销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样订货。

7.1.3 乙方在甲方的网站上看样订货。

7.1.4 由甲方给乙方发商品图册或光盘,由乙方采样定货。

7.1.5 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由乙方自主决定。

7.1.6 乙方开业时首次配货量标准:按店内面积每平方米乘以600元(进货价)为标准。一般首批进货不得低于1万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体的配货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货清单后给乙方确认。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补货时,按进货价每次应不低于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购的商品,无论质量问题还是销路问题,在没有污损,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均可向甲方换货(详见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乙两方各承担50%。以后乙方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乙方一次性进货达5000元(按进货价计算),运费由甲方承担。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应写(退出加盟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以书信或传真形式交给甲方,甲方保证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请书)一个月内,将其供应给乙方的商品按原供应价收回(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八条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保证不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坚持按区域保护发展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加盟办店的保护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制度、营销经验、商品批发价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发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构成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不再返还给乙方。

9.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补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补充。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

从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而且不需交保证金。

甲方:

办事机构: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特许加盟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许加盟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

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特许加盟合同篇4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特许加盟合同篇5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务??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追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免费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计划随时培训,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特许加盟合同篇6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xxxx家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xxxx家居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店)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xxxx家居专卖店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xxxx家居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xxxx家居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xxxx家居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有甲方独立使用的“xxxxxx家居”注册商标,乙方以xxxx家居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xxxx家居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收取乙方加盟费10000元(不予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30000元(合同期满给予退还)。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及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计(40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60000元)共计200000元人民币(含加盟费及保证金)。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费及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xxxx家居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好的图片(2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xxxx家居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他xxxx家居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xxxx家居产品(如不能达到甲方的销售要求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第四项执行)。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xxxx家居加盟店,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为对象的xxxx家居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20万元首期进货款(含10000元加盟费和30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款抵扣。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4、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提供质量问题照片,告知甲方。并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累计进货额达到100万元获得年终1%的返利奖励;累计进货额达到200万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累计进货额达到300万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经营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差旅费由甲方自付。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4、加盟商在半年内销售业绩无明显起色,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返还授权使用保证金30000元,甲方收取乙方的加盟费10000元不予退还。加盟商在半年内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0万元,甲方有权将在乙方所在区域的一定距离范围内开设第二家加盟店销售xxxx家居产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xxxx家居”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须具备一定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经验,销售人员必需有能够把手工产品的制作特点,强调转达给顾客的能力。

3、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要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否则属于违反双方协议)。

4、乙方欲作有关“xxxx家居”的产品、商标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得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5、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优先供货的权利。6、乙方要求甲方到其专卖店指导工作,甲方机票及其它差旅费用由乙方支付(酒店三星级标准)。

第十二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xxxx家居”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志,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一切的损失。

3、所有带有“xxxx家居”商标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xxxx家居商标。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仿冒,滥用xxxx家居商标。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推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条第2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经营,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申请。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xxxx家居商标。

6、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即人币xxxxx元。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xxxx家居连锁店所有标识,否则视同违约及侵犯。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在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通知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附则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特许加盟合同篇7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五谷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经营场所、符合特许人标准要求的场地。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畅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二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由五谷公司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四条.五谷公司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五谷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十六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十七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八条.五谷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十九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受许人年度销售产品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销售产品数量为基数,以产品形式给予返利。

第二十一条.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0-100吨销售量0

100-200吨(含100吨)销售量1吨

200-300吨(含200吨)销售量3吨

300-400吨(含300吨)销售量6吨

400-500吨(含400吨)销售量8吨

500吨以上(含500吨)销售量10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为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五谷公司,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 许 人:内蒙古五谷高技术杂粮加工有限公司 受 许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本细则签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范围内从事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的经营,并授予其五谷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五谷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年月日

特许加盟合同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

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地址:

风险提示:

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因此,应注意审查特许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如: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2、特许企业需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的成熟的经营模式,即是否具备为加盟者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等等。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便总部及各连锁加盟店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繁荣市场经济,__________传统的饮食文化,保持和发展_________的品质、文化、信誉,增强总部和各连锁店的规模效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原则:连锁加盟店以注册的商标为门头,以注册的商标为标志。

第二条、连锁店要进行标准化的内、外部装修,安装总部指定的徽记和标志,无总部许可,不得安装其它标志及招牌。

第三条、接受本部及区域型管理,维护__________连锁店的统一形象。

第四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宗旨及经营范围

第一条、宗旨:__________的省内外知名度,运用“__________”独特的经营管理办法及制作技术,经营总店系列食品。赢得规模效益。

第二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系列特色面食、早点小吃、中式快餐、火锅炒菜及特色产品、菜品。

第三章 连锁店资格及加盟程序

第一条、加盟店资格: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管理能力。

2、热爱餐饮行业,具有创业热情。

3、接受总部及本地区代理商的管理。(包含跨省范围)

4、愿意参加各项培训,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

第二条、加盟程序

(一)申请加盟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或个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开连锁店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当地相同行业菜单及价格表。

风险提示:

一般加盟总部都会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而这点往往正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地方。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详细的图片资料,包括房屋照片、企业方位概略图。

5、详细阐述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况。

6、简单介绍当地类似的餐饮行业经营状况和运作形式。

7、当地消费者口味习惯和就餐习惯介绍;

8、投资资信证明文件。

(二)店址选择:总部或区域加盟代理商将派专人赴申请加盟店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协助确定位置。

(三)开业培训:对加盟区域代理商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加盟店主要??

术人员由总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总店学习。

(四)店面装修:店面装修由总部统一按标准做初步设计。桌椅、餐具及店内外广告、

宣传画册等由总部有偿提供。

(五)开业准备:加盟店在开业前应做好开业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机构设置

__________连锁机构由总部和各直营店的区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组成。总部设在(店址)。

(电话)(传真)

(一)总部机构设置:

总经理室

发展培训中心

企业策划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机构设置:

地区加盟商总经理室

培训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机构设置:

第二条、各机构职能

(一)__________总经理室是中国区域连锁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如下:

1、审批连锁总部的发展规划。

2、批准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审批整体机构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

4、有权召开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会议。

5、审定总部确认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业策划部是总部的策划、广告、宣传部门,负责连锁机构的整体策划及广告宣传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制定总部及各区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广告计划。

2、负责总部统一的广告宣传。

3、负责各加盟店的ci导入及装饰设计。

4、负责市场调查、形象管理。

(三)开发经营部是总部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连锁事业的拓展、经营、管理和开发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指定总部的年度销售计划。

2、落实连锁店工作会议的决议。

3、负责协调各加盟店、区域管理公司总部之间的关系。

4、负责商标使用费、专利费、加盟费的收取。

风险提示:

合同到期后,保证金需要退还给加盟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保证金的退还是否有附加条件。另外,还必须写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时的保证金退还情况。

加盟费是指加盟商为获得经营权而向企业支付的一次性费用。正规的企业收取加盟费是正常的行为,但有些企业用设备购置费代替。对于这种情况,加盟商签约前一定要查清楚设备的价款是否远高于市面同类设备的价格,防止受骗。

5、负责加盟店的选址、市场调查、合同签定等开发工作。

6、负责指导加盟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7、负责指定管理、经营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货部门。职能如下:

风险提示:

应对货物供应条款进行详细约定,特别是质量条款。若由于特许企业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伤害,则特许企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还应对加盟者的损害予以赔偿。若由于加盟者自己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权,其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加盟者自己承担。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仓储。

2、负责按时、保质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发展培训部是加盟店经营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基地。职能如下:

1、负责经营管理培训。

2、负责操作技术培训。

3、负责标准化服务的培训。

4、负责向各加盟店输送主要技术人员。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一条、为了__________的声誉,保持传统(公司名称)的产品原始味道,树立统一的企业形象,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统一管理如下10个统一。

1、统一的店面形象、标志。

2、统一的调料等原材料。

3、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形式。

4、统一的服装、胸牌、员工服务卡。

5、统一的装修风格。

6、统一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统一的服务规范。

8、统一的员工培训。

9、统一的企业文化。

10、统一的经营理念。

第二条、总部在以下方面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指导

1、加盟区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2、加工工艺流程及技术标准。

3、促销宣传。

4、经营分析。

5、服务质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条、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总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总部能及时掌握各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并予以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1、营业收入(分类)。

2、广告及促销活动。

3、遇到的困难。

第四条、加盟店开业前总部将进行开业指导。

第六章 人员培训

加盟店开业前由培训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

第七章 会议

第一条、总部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加盟店经理参加的工作联谊会。

第二条、总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竞赛与联谊活动。总部提前30天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 区域加盟代理商的职能及加盟店的权力义务

风险提示: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会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第一条、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条、加盟店的权力

1、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服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

果。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三条、加盟店义务

1、遵守本合同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风险提示: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第一条、本合同经主管部门和总部共同定立,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主管部门同意,修改后的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条、本合同与连锁店加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解释权为__________限公司。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报各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公司名称:

公司公章: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电话: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店公章:

加盟店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