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8篇

时间:2023-02-18 作者:Iraqis 合同范本

合同的写作格式一定要严谨规范,签署合同是保障我们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派遣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派遣合同8篇

派遣合同篇1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放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其他必要资料。

派遣合同篇2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住址:

用工接收单位(乙方):

地址:

根据民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期限

本合同的劳务期限为:___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派遣情况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数)到乙方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数)到乙方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数)到乙方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天。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员工规章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务报酬

1、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2、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劳动条件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六、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2)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卡。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的条件一样。

(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七、合同的履行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务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违约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或者因被派遣劳动者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本合同会有瑕疵的,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均应赔偿。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劳务派遣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因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劳务派遣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劳务派遣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 ”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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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 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派遣合同篇4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 全日制。

3、工期为 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派遣合同篇5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派遣合同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书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用工单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

第二条 派遣期限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 ]。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单位期间的月工资执行用工单位薪资管理办法,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每月月工资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费用应由用工单位和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第六条 乙方承诺

乙方理解并承诺:其已经在本协议签署前仔细阅读了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内遵守用工单位的前述各项规章制度,并应诚信地履行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无论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甲方报到;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规章制度,愿意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逾期未报到的,甲方有权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报到期限,在乙方实际报到前属于旷工;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约定,乙方在最后报到期限仍未报到的,属于严重违纪、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

第七条 乙方声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内,所有用人单位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用工单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7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8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劳务人员总数 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 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日(不少于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l、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2、劳务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资总额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劳务费专用发票。

第八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项选择。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