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铺出租合同最新6篇

时间:2023-02-11 作者:Mute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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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铺出租合同最新6篇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顺德区容桂大福基居委会桂福路205号大福市场内 类的 号店铺出租乙方用于经营(限经营 类)。该店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出租本店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期权处理。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租金交付期限

1、该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拾元整,承租时一次性收清半年(6个月)租金。发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将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期内全部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3、水电费:乙方必须准时交清每月水、电及卫生费。

四、租赁期店铺的修缮

店铺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店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店铺。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店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店铺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铺,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店铺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条款规定修缮店铺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店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店铺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店铺缴纳租金。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涂改,否则视此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1000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信阳师范学院东门二街好再来招待所以南__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4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4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法院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遵义县南白镇十字街南片区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日止。

二、租金: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日,租金为20000.00元。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日,租金为每年10%递增。房租一年一次交。乙方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当年的租金,甲方有提前通知乙方的义务。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所有的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否则,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爱护门面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完好修复。

五、在不影响甲方租金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视经营需要转让门面,甲方需给予配合况且不能干涩。

六、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不收取除房租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七、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必须按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履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当年租金的贰倍金额为违约金,付给未违约方并赔偿由此给未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小店铺出租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 甲方将淮阳区工业园长江路119号海通花园24楼24-6室78.36平米(即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 年,自 年 月年月日止。

二、 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 缴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 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 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