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经营贷合同8篇

时间:2023-01-18 作者:couple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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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经营贷合同8篇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转土面积: 亩,田面积 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 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3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放借款 元,(大写: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 万元,共 亩,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系无异义债权文书,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约定进行解决,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贷款人)盖章: 乙方(借款人)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4

担 保 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 (股东个人):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翼龙贷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标流水编号为:)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以下简称《电子借条》主借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费用(未还本金金额的1%)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八条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附件1)。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5)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条》后,本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5

出 质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质权 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的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臵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或出质人违约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臵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2.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贰拾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所受损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质人执 份、质权人执 份。

4.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会议决议

时间:

地点: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6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将座落_________,等级_______等,面积_______亩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亩;旱田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承办人: (鉴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入委托书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亩______元的补偿标准,采取_____流转方式,转入土地_____亩。意向流转期限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地块的意向要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的土地主要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本委托人现授权委托贵单位与有关转出方协议确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体事宜,并代表本委托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和流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委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或单位(签字或盖章):

住址或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7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将坐落在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甲方,乙方并同意甲方将此荒山地出租给使用。

一、山坡地流转的位置、范围、面积:

乙方土地流转的地理位置位于 ,该宗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流转面积约为 亩(详见红线图,实际流转面积以双方实地丈量勘测确认为准)。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

乙方该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为叁拾年,即从20xx年 1 月1 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协议的终止或者续签由三方在协议期满前6个月内进行协商。

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10元(含地表附着物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费。

2、本协议签订20日内,甲方将流转费,按每户的实际面积支付80%,用于支付乙方土地经营权流转费,待实际面积确认后再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乙方同意甲方将该宗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江西省养猪育种中心有限公司,以用于原种猪繁殖商品猪的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去干扰对方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咯吱一份,自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经营贷合同篇8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_(附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质押率为____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将质物及相关单据移交乙方占有。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保管或监管质押物。

第五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按诉讼标的额3%计算)、登记费等。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将因此所得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等:

(1)甲方拖欠利息或费用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乙方的质权;

(3)甲方有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对质物有不利影响;

(4)甲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整、被撤销;

(5)出现本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乙方可自行选择实现债权的途径,可以选择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质物。

第九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未及时将质物及相关单据移交乙方占有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的20%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