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4-03-11 作者:Monody 工作总结

一个仔细写好的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5篇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1

xxx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手段,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圆满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一是重点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涉铅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针对金属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问题予以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我局严把审批关,对重金属排放单位进行登记,按照省厅“四个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新建涉铅等重金属排放项目,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二是严肃查处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针对夹河水源地的“整治夹河水源地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的专项行动”。结合夹河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划界,开展了对夹河周边企业、畜牧养殖业及直接或间接向夹河排放污水企业、居民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企业62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家,按要求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确保了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

三是开展了针对医药制造企业的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开展医药制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重点检查了区属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和渤海制药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本着“重检查、抓平常”的原则,既不放松企业的日常监管,又加强对企业的突击检查,根本上把好规范企业的制度、管理等环节关,有效避免了环境问题的发生。

四是开展了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以及排放危险废物的单位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排查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制定了《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排污状况,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坚决杜绝环境风险问题的发生。

五是开展了针对饮食业油烟、燃煤烟尘及各类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我局开展了针对饮食业油烟污染、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以及建筑施工、铝合金加工产生的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烟尘、油烟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40家饭店、洗浴,依法报请区政府对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责令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治理,通过落实执法责任制,靠上去开展督查,所有单位均按期完成。在噪声污染的整治上,我局组织了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违规铝合金加工点16家,同时组织对市区内建筑工地的24小时的巡回检查,共查究各类违规施工200余起,有效保障了中高考期间和群众正常的生活环境质量。通过整治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监督管理,实现环境监察工作的新突破

(一)从过去的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型执法、收费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的转变。解决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的执法就是管人、罚款、收费的错误认识,树立执法就是服务,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即严格执法,又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变粗暴执法为和谐执法,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取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企业走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道路。

(二)从环境监察单一执法到联合执法的转变。为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我局结合今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联合监察、公安、工商、经贸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变环境监察单一执法为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三)从环境监察的常规性执法到多元化执法。对我区重点污染源实行严密监控,在常规监察的基础上,采取节假日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对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坚决杜绝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区的重点排污单位的达标排放率一直保持在100%。通过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对11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6.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三、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信访处理效率,我们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调整了信访处理结构,形成了环境监察队及有关职能科室与各街道办事处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缩短了信访处理时限,要求一般案件必须在7天以内处结,重大案件必须在15天以内处结,效率分别提高了3倍和5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信访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责任制,全程负责案件的处理、结案、回访等工作,确保让群众满意。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12件,信访案件的处理率保持在100%,处结率在99%以上,有效地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四、坚持依法收费,顺利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

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坚决贯彻执行“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八字方针,做到严格征收不漏项,及时开征、及时催缴、及时到位,并公布征收数额,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面对今年收费工作的诸多不利因素,大队上下齐心合力,加强新开征单位、新开征项目的挖潜,从核准数据入手,以全额追缴为保证,全年共征收排污费数额91.4万元,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五、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的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企业和个体业户环保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高。二是环保行政执法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环境信访的压力比较大,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还比较多,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开拓进取,开创我区环境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严峻考验,国际金融危机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域污染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的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五)圆满完成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的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环境监察的大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4

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大队的带领下,本人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心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宣传活动,严格要求自我,真正做到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工作上,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费申报和现场执法工作为中心,认真学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做到依法办事,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大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和已建成单位申请验收。

2、用心参与对企业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场监察。并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参加全县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3、高考中考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对各建筑施工场地、娱乐场所发放噪声管制公告,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用心筹备省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5、参加省执法培训,取得了环境监察证。用心参加州环境监察业务知识竞赛。

在作风上,能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持续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严格要求自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

这一年工作当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自我,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个人修养素质,更好、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

2024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5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癣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盛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矗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实际,认真组织实施xx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国控、省控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对辖区内新建项目、技改项目验收监测进行现场监察;四是继续开展对国控、市控、2电、2水和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企业的处罚工作。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对双闪、合成氨、安纳达等新项目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开征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费,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4900万元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

二是按时完成排污费月、季、年报及排污申报软件录入、季报及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20xx年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奖惩的考核机制,将检查结果作为扬尘整治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重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巡查力度,组织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会同县、区环保局,加快落实扬尘监控点的设置安装工作,尽快发挥其作用;四是督促经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矿山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同时做好保留石料矿山的整治督促、指导、验收工作。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热点难点重点信访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纠纷,落实局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二是强化信访个案特别是热点、难点信访投诉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纠纷联合办理制度,将个案落实到局各科室、县区环保局的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访诉求未落实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计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查处及催办跟踪落实工作,完善信访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潜在重大、敏感或反复投诉的信访下发督办通知书,继续实行现场一线督办制度。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和完善我市国控、省控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在线设施排查、整治和建档工作;

二是配合监测站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三、四季度现场比对试验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线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

三是继续开展我市在线设施的检查,完成新增国控污染源在线设施的安装、联网和验收,逐步更新在线设施,与省厅联系,确保我市在线率不低于95%;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