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5篇

时间:2023-09-08 作者:Fallinlove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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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5篇

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篇1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所认真总结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我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得好,不脱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1.努力抓好帮教队伍建设,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完成帮教小组的优化,帮教小组负责联系的继续开展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2.努力抓好思想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提高其法律意识,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授课、座谈、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他们对自己的罪行及其对社会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的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周围人的认可和帮助。

3.努力抓好监管与考核,重视走访,努力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书面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一旦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及时予以教育训诫。做好对矫正对象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家庭社会,了解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人际关系,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4、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5、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6、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7、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8、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四、加强学习交流,拓宽工作思路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利用每月的工作例会加强对上级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交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要掌握谈话教育的技巧和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结合高邮镇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加富有实效,工作质态不断提高。

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特制定20xx年乌东路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乌东”、“法治乌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把好入矫、解矫程序。入矫解矫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参加人员、统一地点、统一横幅内容、统一程序。入矫按“填、宣、谈、讲、签、发”程序进行解矫按“评、讲、谈、签、列”程序进行。

4、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社区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内容。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社区矫正工作站、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保持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情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五)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六)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七)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改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五表""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篇3

20xx年,我镇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文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全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工作思路

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镇、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人员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人员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人员都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监护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认真学习与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矫正措施

1、抓好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司法所及各社区居委会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走访,对重点人员要每月走访,在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要对辖区内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全面了解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确保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重点人员尽量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确保外出人员不脱离“视线”。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及时更新。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向上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向上反映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情况,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提高矫正质量

1、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做好:日定位、周汇报、月见面、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和记录,严肃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监管或有违反监管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书面警告或提请执行收监,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威慑力和教育矫正质量。

2、加强心理矫正,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通过集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习,心理测试,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矫正质量。

3、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惩处并举。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对日常监管进行量化评分,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每月计分,每季考核,月得分低于8分,口头警告一次,季得分低于24分的给予书面警告。

4、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监管,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篇4

20xx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控管。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11年**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创新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2023矫正工作计划篇5

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矫正措施,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和法制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素质过硬、作风务实、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全年分两次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部委、省厅局下发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逐步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接收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年终奖惩考核,表扬奖励,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奖惩考核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及时报道社区矫正的新做法、好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不定期的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实行分级处遇,制定重点对象管控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矫正环境较差、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管措施的社区矫正人员,不予批假外出,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其他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采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加、扣分办法,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的奖惩机制。及时收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奖惩分明,依法启动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程序,使奖惩考核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审前法制教育机制。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刑事被告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评估报告,调查内容必须真实,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提供可靠依据。结合审前调查,对刑事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

三、落实工作措施 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县、乡社区矫正机构全年要分别组织召开两次以上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开展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活动。以岭北、文星、新泉、石塘等司法所为样板,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内务工作和三项基本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竞赛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突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效果。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阶段的教育,即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社区矫正股要制定全县年度教育计划,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要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各项教育措施。司法所要落实电话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考勤记录,把集中学习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分类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间均要保证八小时以上,以达到修复社会关系的目的。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努力实现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

继续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度会同县综治办、检察院监所科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两次,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召开工作讲评会,对考核分数为前五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后三名单位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每次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借鉴外地单位工作经验,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观摩学习,取长补短,积极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和《湘阴县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正、严明、廉洁执法。凡违反规定,乱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向社区矫正人员索拿卡要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