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5篇

时间:2022-04-14 作者:Kris 工作计划

有了合适的方法,工作能力才会大大加强,因此就要提前制定好工作计划,那么相关的工作计划该如何写呢?以下是范文社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以供参考。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5篇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1


2020年,_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用心贡献。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状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到达“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透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用心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构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状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个性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务必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透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状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5。健全信息报送和宣传制度。各社区用心向街道矫正办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试行的状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请假外出对象及不服从日常矫正管理制度的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职责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2。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结合两会期间、国庆等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护城”防线。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季(月)联查,落实周(日)巡查”的方法,对辖区内的矫正人员个性是重点对象做到“四个一”,即:走访社区了解状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状况、现实表现,做好超前防范。

3。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状况与奖惩结合起来,构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用心改造的作用。3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高塘”、“法治高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忙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忙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村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资料。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持续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状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用心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3

为了扎实开展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操作程序,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档案,严格对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以人为本的方针,逐步提高矫正质量,实现矫正目标。

二、方法和步骤

1、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孙德云同志为组长,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妇联、共青团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金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街道和各村、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构成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每周电话汇报1次,每月书面汇报1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公益劳动制度。充分发挥特殊场所的教育效应,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国守法意识,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3、工作人员及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和档案材料,并及时与社区矫正工作站取得联系。

4、严格管理考核

重视走访调查,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电话报到和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在每月底按照考核办法的标准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做好分级管理。

5、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个性是加强与区社区矫正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6、调整完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教力量。在村(社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与志愿者按1:1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且作用发挥良好,并实行动态管理;用心发挥“五帮一”监管帮教小组作用。采用发放资料、以会带训和座谈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职责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的第三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白下、平安白下、和谐白下,服务“两个率先”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检察和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配合区矫正办与区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的矫正对象回访活动。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对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不论是在本市或请假外出采取多种形式,每月定期抽查一至两次,以真正了解矫正对象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防止提供假情况,对违反规定按管理制度予以责令召回并严肃处理。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帐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且做好平台的维护工作。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5.健全信息报送和宣传制度。各社区积极向街道矫正办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试行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实用型理论研究,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4


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注重审(诉)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审(诉)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格执行调查纪律,坚决防止徇情枉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再犯新罪现象。

2.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3.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4.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以及重点对象不予批长假外出。对请长假外出的矫正对象按照本人申请,经社区、派出所同意后报街道

矫正办呈报区矫正办审批,矫正对象凭准假条外出,同时签订好请假外出跟踪监督协议书,矫正对象必须提供书面保证。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除请假外出看病一般不予准假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对擅自或越权批假造成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发生再犯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必要的行政责任。

5.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6.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社区每月应主动了解本社区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社区、街道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7.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计划通用范文5


8.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尝试包括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内的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对本地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要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三、完善队伍建设,抓好培训,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社区矫正志愿者全年集中专题培训不少于2天。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对因失职、违纪等主观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培养树立矫正工作者和矫正志愿者的典型。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力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等工作表现突出的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