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精选8篇

时间:2022-09-07 作者:Kris 报告大全

自查报告是我们当前使用率很高的文本,随着经济的进步,职场人渐渐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精选8篇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1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2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3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4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枝江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编 [2017]8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基本情况:枝江市顾家店镇人民政府,机构级别正乡科级,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全部为股级机构。

2、自查情况: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等信息与审批文件(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部门印发,下同)一致;不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超规格审批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总数40名,实有人员总数30名;无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共有离退休人员19名。

2、自查情况:单位的.编制类型、数量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违规核批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基本情况:单位领导职数核定为9名,共配备9名领导,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为正职4 名、副职8名,实际配备正职4名、副职7名,非领导职数核定6名,实际配备非领导职数2名。

2、自查情况: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含高配)的核定和配备情况与审批文件一致;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

(四)事业单位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2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

基本情况: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最近的批准文件为枝编发[2005]9号,机构级别为股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为142058300327,核定编制数为17人,实有人员9人,单位领导职数2名,实际配备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部门其他领导1名,无内设机构,无编外聘用人员数。

自查情况: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等信息与审批文件(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部门印发,下同)一致;不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超规格审批机构等情况。

单位的编制类型、数量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违规核批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

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含高配)的核定和配备情况与审批文件一致;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

2、单位2

基本情况:枝江市顾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最近的批准文件为枝编发[2017]20号,机构级别为未定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非参公管理,暂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核定编制数为6人,实有人员6人,无内设机构,无编外聘用人员数。

自查情况: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等信息与审批文件(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部门印发,下同)一致;不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超规格审批机构等情况。

单位的编制类型、数量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违规核批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

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含高配)的核定和配备情况与审批文件一致;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

二、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单位编制情况如下:

(一)没有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

(二)没有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三)没有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四)未经人社部门批准编制外聘用人员。

(五)没有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

(六)无超编、超职数人员。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5

根据《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科技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综合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武玉山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会后,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单位公示栏内将自查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机构编制与人员情况

??机构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农村牧区与社会发展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股、知识产权股四个机构。经自查,我局现内设机构数量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无擅自增设、变更机构等情况,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机构运行良好。

??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名。经自查,我局现有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科技特派员)17名,行政超编制4名、工勤超编制1名、事业超编制17名。

??领导职数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高配领导干部情况。

??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

经对照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进行自查,我局10名行政人员、2名工勤人员以及17名聘用的科技特派员均在岗工作,没有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6

根据《中共孟连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县直机关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孟编办 〔2017〕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孟政办发〔2011〕98号)要求,设立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县住建局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抗震防震股、人民防空办公室6个职能机构(股级)。局机关编制人数11名(实有人数17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兼人民防空办主任),副局长3名(副科级),人民防空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现有下属事业单位12个,总事业编制92名,分别为:

(一)孟连县城乡规划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编制6名,在岗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

(二)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3名,在岗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

(三)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10名,在岗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8人。

(四)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19名,在岗22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工勤人员9人。

(五)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勘测设计所,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4名,在岗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空编1人。

(六)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结算审核办公室,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2名,在岗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

(七)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2名,在岗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

(八)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2名,在岗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

(九)孟连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8名,在岗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

(十)孟连县娜允古镇开发与保护办公室,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8名,在岗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

(十一)孟连县自来水厂,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23名,在岗29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工勤人员18人。

(十二)孟连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编制5名,在岗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空编2人。

二、自检自查情况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我局已按规定启用部门印章;已按规定对外挂牌和加挂牌子;已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按规定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1、县住建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部门机构与内设机构已衔接到位,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职责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或存在重大失误;按规定程序调处来信来访;政务信息、工作程序均按规定进行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过程规范。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部门职责履行已全面落实;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果规范、良好;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县住建局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主要负责人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具体工作,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落实“三定”方案,强化服务职能

(一)转变政府职能。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方面充分体现这一要求。一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需求。

(二)理顺职责关系。一是理顺股室之间的职责关系。重点对各股室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事项逐项研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确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二是明确股室内部权责关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三是理顺股室内设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在部门内逐步推行审批权相对集中,使业务股室的工作重心转到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上来。

(三)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中,各项建设工作得到较大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此次机构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环卫站与自来水厂人员在此次机构改革前就已存在超编现象,为规范我局机构编制情况,急需增加环卫站与自来水厂人员编制;

二是我局于2008年成立孟连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加挂牌子在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安监站只有牌子无正式机构,为确保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亟需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做好房地产交易的各项管理工作,亟需解决房地产交易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

四是人民防空办编制仅为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人员太少,不利于工作的全面开展,随着近年来人防日常工作不断专业化,为了更好地健全人民防空机构,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急需增加人民防空办人员编制。

五是我局城建监察大队,于2002年参照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因城建监察大队属执法单位,需公务员才能行使执法权力,现因人员身份不明确,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针对县住建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7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日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022篇8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xx]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五)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建议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