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心得6篇

时间:2024-02-22 作者:Brave 心得体会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心得体会是我们在解决问题中获得的宝贵经验,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福尔摩斯读书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6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1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2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3

想必大家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无敌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他所有探案的过程、结果……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最喜欢《斑点黄带》这个案子的经过和结果,它的经过是一个医生离奇的死亡了,福尔摩斯得知以后,连忙去观察,顺便还带上了皮鞭、铁笼子等,后来,他才发现,那根本不是斑点黄带,是一条沼泽蝰蛇,是印度最毒的蛇,医生就是被它咬死的,福尔摩斯于是把沼泽蝰蛇抽的遍体鳞伤,然后趁它晕了过去,把它扔进了铁笼,丢进了它的.老窝……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得知了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机灵,胆大,勇敢的人,像这样的侦探是很少见的,而且,他有时为了破案,甚至还带上了非法用具,这样的侦探几乎是寥寥无几,所以,相当一个侦探是很难的事儿。

我们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机灵,胆大,勇敢……这样,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5

在一个安静祥和的下午,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思考着:如果把生活中每一个琐碎的细节都连接起来,那么就可以组成一个一个故事,而生活正是由这些故事组成。其实很多事情都比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但是当那些琐碎的细节反向行驶时,我们常常会感到疑惑不解。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有一章名叫“铜山毛榉案”。

一天,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二人收到了一位女士的委托信,这位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她去应聘家庭教师时,雇主要求她把头发剪短,但是她不想失去她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而雇主开出的薪水使她无法拒绝,她实在太需要这份工作了,于是她来请教福尔摩斯。

后来,她决定去试一试。在一天深夜,福尔摩斯接到了这位女士的电报,请求第二天中午见面,显然她遇到了麻烦。第二天上午,二人前往目的地的那个小村庄,一路上面对清新美丽的村庄景色,福尔摩斯内心却产生恐惧,这种恐惧令我不禁想到,一个个乡村古宅间隔甚远,人烟稀少,因此很容易发生罪案,倘若发生了,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如果是发生在城市里,更容易引起注意,就算没有法律制裁,公众舆论的压力也可以做到法律所不能做的事情。

他们的委托人讲述了她在雇主家遇到的怪异事件:她的雇主与雇主夫人都很和蔼可亲,但是他们有一个性格十分恶劣、脾气乖张的儿子,雇主与他的前妻有一个女儿去了美国费城。她到了雇主家,在收拾行李时在柜子里发现了和她前几天剪掉的一模一样的头发。两天后雇主请她换上一件面料很特殊的衣服并且背对着窗户坐下,然后雇主给她讲笑话,逗的她笑得喘不过气。隔了两天,又要求她穿着那件衣服背对着窗户读书,这样怪异的要求令她十分不解。然而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她发现,雇主家有一扇门上了锁,除了雇主有钥匙以外其他人不能进去。但是,有一天雇主喝的酩酊大醉,把钥匙落在门上,好奇心驱使着她偷偷转动钥匙溜了进去。走到走廊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上了锁,她透过门缝望去,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她大惊失色,转身想逃跑却被雇主发现。迫于恐慌与无助,她请福尔摩斯帮忙,去一探究竟。

事情的真相远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阴谋或可恶的罪行,那间上了锁的房间里关着雇主的女儿,她与她的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雇主却不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就把她关了起来,没过多久她得了很严重的脑膜炎,骨瘦嶙峋,头发也剪短了,但是她的未婚夫依然不放弃,每天来找她,后来她的病逐渐康复,雇主就请来一位和他女儿发色、身高、体型都很相似的女士,想间接的告诉女儿的未婚夫,离开他以后她过的很快乐。

生活中的许多琐碎细节都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分析能力和罗辑思维能力,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在最不起眼的现象中找到最大的乐趣。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6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