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福尔摩斯读后感5篇

时间:2023-10-28 作者:Anonyme 读后感

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对文学作品的敏感度,使我们更加关注细节和细微之处,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福福尔摩斯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5篇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鴉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鴉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中的重量级人物,他的思想超乎平常人,他的断案能力是不可小觑的,他的断案方式与寻常人截然不同,就连与他合作多年的搭档华生医生也摸不透他的心思。

在《吸血妇》这个故事中,福克斯太太被别人认为是吸血鬼。无奈之下,福克斯先生只好找福尔摩斯先生求助。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保姆看见福克斯太太的嘴紧紧贴在了小福克斯——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男婴的脖子上,像是在咬他,过了一会儿,女主人抬起头,嘴上全是血,而小男婴的脖子上出现了一个伤口。女主人给了保姆5磅钱,请她不要告密,也没解释一下。后来,这个情况又出现了,保姆告诉了男主人,结果被男主人发现。福尔摩斯为求证据来到了福克斯先生家,他发现了用来狩猎而带有毒的箭和有些麻痹的小狗,立刻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小狗的麻痹是因为它是毒箭的'试验品,而那个小男婴脖子上的伤口是因为他不小心被毒箭刺中,他的母亲只是为了将他脖子上的毒血吸出。于是,福克斯太太就被误认为是吸血鬼。母亲又怎会吸自己孩子的血呢?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利用一些线索来寻找答案,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刚一看到书,我就很想看,看完了以后我就觉得更好看。但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怎么那么神?

读完后,我就觉得福尔摩斯很伟大。这里面最长的案件是铜山毛榉案,最悲伤又残酷的案件是三个同姓人,还有最科学的案件是:狮鬃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吸血鬼,绿玉皇冠案。

福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