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在生活中就必须加强心得体会的写作练习,通过心得体会,个体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在面对压力和挑战时的应对方式,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三个规定"心得体会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1
20xx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2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3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4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18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squo;三个规定squo;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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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后,县司法局不等不靠,迅速落实,把抓实抓严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力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华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治组,全力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和督查。明确活动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对教育整顿整体思路进行梳理,提前谋划,结合五莲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既切合上级对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又彰显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特色。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6
对党忠诚是摆在政法干部面前第一位的政治品格,是检验政法干部可靠性的试金石。对政法干部来讲,对党忠诚的基本内涵就是坚决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同心同德,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
忠诚是建立在对理想信念的内心认同和自觉奉行基础之上的。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政法干部的政治灵魂。一些政法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对党忠诚必须把理想信念摆在首位,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二、要发扬斗争精神
对党忠诚是绝对的,也是具体的,政法干部要把对党忠诚的全部感情和信仰,转化到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担当、奋力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去。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绝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
三、要坚守人民立场
意高莫过于爱民,行高莫过于厚民。对党忠诚归根结底就是对人民的忠诚。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余建设,切实履行好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要严守纪律底线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经过无数血与火的考验,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既要靠坚定理想信念,也要靠铁的纪律作保证。一些政法干部出问题,往往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要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同时健全完善对执法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度机制,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7
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
教育整顿的根本目的是强化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以高质量教育整顿引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既是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也是一次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政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的需要,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的需要,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上来,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教育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通过教育的方式,强化素质,增强本领,转变作风,提升现实中存在的不足,使自己快速成长,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几天来,通过授课辅导、专题学习、讨论交流,进一步增强了认识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的紧迫意识和主动意识。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的加强党性锻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和决心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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