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7篇

时间:2023-02-20 作者:pUssy 申请书

人们在撰写申请书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内容具体,时代的进步,让我们使用到申请书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了,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7篇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中专,个体经营户,住址: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岁,本科,____中学教师,住____。身份证:____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本金¥____元;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4、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申请依据

(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审理,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2

申请人:曹x,女,20xx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x县xxx镇xxx村七组,委托代理人:x律师事务所律师王xx,孙xx。

被申请人:伍xx,男,20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县x镇x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x民一初字第x号;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省x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3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928号,送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1801室。

代理人:吴洪江,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陈涛,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马河村一组28号,现住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判决后于20xx年8月1日已经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xx)闵执字第6327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院于20xx年8月10日查封了陈涛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但一直没有拍卖。

陈涛是一个大老板,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在上海开办多家超市,为了逃避执行,陈涛驾驶的小车登记姐夫的姓名,超市使用妻子的名义,陈涛曾经和朋友说,已经和闵行法院法官联系好了,等法院查封期限过后,马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拍卖房屋申请书拍卖房屋申请书。

申请人认为:陈涛据不执行贵院判决,损害了法院的权威。陈涛在上海的房屋不是唯一的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拍卖。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院权威,特申请拍卖查封的房屋,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切协助,包括为被执行人租赁居住的房屋。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日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4

申请人姚某,女,汉族, 1986年10月1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2号,身份证号码:xx。

被申请人李某,男,汉族,1972年9月15日出生,身份证地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x号,身份证号码:xx。

强制执行依据:(20xx)深中法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20xx)xx法民三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退还申请人定金人民币xx元;

(二)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x元;

(三)请求被申请人应支付总额xx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xx年1月1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四)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的申请人诉讼费xx元。

请求事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9日作出(20xx)深龙法民三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支付总额人民币xx元,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20xx)深中法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生效。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日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20xx)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____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____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6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中原商务大厦6、7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x,董事长。

被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xx年3月3日出生,住xx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被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xx年9月26日出生,住xx省新郑市城关镇张玉庄八队500号。

被申请人:李xx,女,汉族,19xx年11月21日出生,住xx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执行依据:xx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本金1500000元、违约金188325元及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4024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郑路阶段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郑字第05xxxx76号)房屋;

4、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案件受理费用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6、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xx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该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李xx偿还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本金1500000元及20xx年11月4日前的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李xx支付原告违约金188325元;三、被告李xx支付原告律师费34024元;四、原告对被告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证字第0501012776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李xx对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六、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 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申请强制执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xxxxxx,女,xxxxx岁,xx族,xxxxx省xxxxx县人,xxxxx县第xxxxx中学学生,现住xxxxx县xxxxx路xxxxx号。

法定代理人:xxxxxxxx,女,xxxxx岁,xx族,xxxxx省xxxxx县人,xxxxx县xxxxx公司员工,现住xxxxx县xxxxx路xxxxx号

被申请人:xxxxxx,男,xxxxx岁,xx族,xxxxx省xxxxx县人,xxxxx县xxxxx厂工人,现住xxxxx县xxxxx路xxxxx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xxxxx县人民法院于xxxxx年xxxxx月xxxxx日作出(xxxxxx)xx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xxxxxxxx(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xxxxxx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xxxxxx子女抚养费xxxxx元。

此致

xx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xxxxx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