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条申请书5篇

时间:2023-09-27 作者:Mute 申请书

申请书可以作为一个记录,记录个人或组织的发展和成就,一份内容全面的申请书,能够让我们的诉求更好的得到解决,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假条申请书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假条申请书5篇

假条申请书篇1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年11下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xx年5月1日至xx年2月1日)请假时间为10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敬礼

假条申请书篇2

尊敬的xx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产假为98天,(如果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话,说明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多30天假期)共计98天假期,时间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特此请假,恳请领导批准。

假条申请书篇3

一、日记

1、日记是写给自己或者别人看的,因此内容一点要真实,不然就失去了记录生活、再现记忆的`意义了。

2、日记在写法上比较灵活,可以记事、抒情、自省、想象,等等。以发现自我、、记录生活为准则。

3、格式上,首排写年月日、星期,天气情况(风、晴、雨、雪等),第二行写日记的标题,或者直接写日记。

4、日记的意义:日记可以帮助我们记录事实,还可以全面地培养人对于生活和自己的思考能力、观察能力和写作技能。

二、一般书信

1、书信的格式为:首行写称呼,次行问候语,然后正文,接下来是结束语,署名及日期。

2、称呼写顶格,即不能空格,独占一行,称呼后加一个冒号。问候语从第二排第三格开始写。正文在第三排第三格开始写。结束语也叫敬祝语,多用“此致”“顺颂”“敬礼”等,多分两排写。署名一般写名字或者身份(如您的学生、你诚挚的朋友等)。署名的下面写日期,一般书信只写日期即可,如果是重要的书信,则要写上年份。

三、请假条

1、请假条是指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而写给上司或有关人员的便条,主要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有据可查、有理可请。

2、请假条的格式一般与书信基本一样,分为称呼、正文、署名日期。首排写请假条,次排顶格写称呼及冒号,第三排第三格写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接下来写问候语,第一个问候语第三格写,第二个问候语在接下来一排的顶格写。

再往下一排写名字,下面写日期。最好写清年月日。

四、申请书

1、申请书适用于向单位或部门、组织提出申请的这类情况。

2、申请书格式为:表格形式或书信形式。两者都要求写清申请的理由、目的、申请解决的问题和具体要求,以及申请者的姿态态度等。

(1)由称呼、正文、结束语、署名及日期等部分构成。

五、借条

1、借条是指借东西时写给对方的凭证。以此记录所借物品及时间。

2、格式为标题(首行居中写借条二字),次行写借到何物,及何时归还(涉及数量数目的要用大写汉字),接下来靠右下角对其写借物者、下面写签名或盖章,再下面写年月日。

假条申请书篇4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

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敬礼

假条申请书篇5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1、产假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哺乳期内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生育津贴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4、怀孕女职工不能被随意开除和降低工资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