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法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吧,大家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详略得当,想要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就要重视读后感的写作,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成的读后感推荐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成的读后感篇1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成的读后感篇2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成的读后感篇3
打开台灯,静静地坐了下来,抬手轻轻地翻着从图书馆借来的《朱自清散文名篇》。集子中的第二篇,很熟悉——《背影》。初中时读这篇文章内心似乎没有什么波澜,也许已经成了一种惯性的麻木:分段、解析句子、归纳中心……每篇课文都进行如此反复地解剖。
夜,有些阴冷。零点。在心里最敏感和脆弱的褶皱处,思绪像断了线的风筝,漂在空中,遥望着家乡的方向,一种无力的思眷。最终,风停了,悠悠,荡了几圈后,慢慢地落在了陌生的环境中。此时,想起了父亲点点滴滴的好,哪怕曾经两者间的`空气是如何的静得撩不起些许涟漪,可不管离得有多远,隔了有多久,心中依然无法对经历风雨而日益斑驳的面容只淡然而已。以前多的是倔劲,如果当我七岁后的环境仍未改变的话,也许我的脾气会更冲,而不光是不满时的顶嘴。每次愤闷之后又开始后悔,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因为年幼的原因,我可以理解。慢慢长大后,才多了一份理性,逼自己客观地凭心而论。父亲没有做过过分的事,他是理性的,母亲是感性的,我的内外就如此继承了。当自己终于有一天认真地体会父亲脸上每一道岁月的刻痕的深涵与辛酸时,我是多么憎恶时间的残酷。纵使,当我们越加抓紧它时,它仍会毫不留情地试图在你身上留下它的痕迹,之后匆匆而去。
?背影》之所以让人产生共鸣,只因它的每字每句都流淌着作者自己最深刻最真切的感动,特别是文中父亲买橘子的片段,作者望着父亲蹒跚的背影,眼泪忍不住扑簌了来。那一刻,我感觉那已不是作者的父亲而已,从他父亲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父亲的影子,感受到了我曾经有过但已模糊的感动。父亲从来不会打我骂我,但会语重心长地训诫我,而我似乎总会多少有些本能地抵触。当父亲说母亲不可理喻时,我是很赞成的。可一旦到自己身上又会不由自主地犟起来,表面越是平静,内心越是反抗得支离破碎,虽然知道父亲是在纠正我错误的态度,提醒我在平时点滴中被遗忘的道理。现在终于学会了由衷地接受。慢慢地长大时,才会深刻明白,才会知道去珍握,只希望不要太迟,没有弥补机会的错失是人生中最沉重的心灵枷锁,特别是在已经意识到的情况下。
在心灵一个宁静的深夜,慢慢地再从小长大一次。真的一次深刻的清醒。
成的读后感篇4
大冰的作品《我不》是由一个个独立人物的故事汇集而成。在故事中没有什么大人物,都是作者身边的人,但读完这些人物故事之后,心中满是佩服,因为在这本书中你所看到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满满的正能量,他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活着,生活中虽然有不如意,虽然会犯错,虽然会有遗憾,但他们总能对不公平的命运说“不”,然后用心去坦然面对各种挫折,追寻他们想要的生活。
?我的东北兄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洋,一个东北汉子。他的前三十几年是在流浪中度过的,是人们眼中的二流子,整天浪迹于各个地方,表现出来的是痞性十足。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20xx年玉树地震之时,独自开车去玉树押运物资,并带去了自己的大半积蓄,而后至20xx年还持续捐助过十余所学校的孩子,包括衣服、书籍等。这重大的改变源于大洋母亲的绝症,由于先前只是到处走,未能陪着自己的家人,当有一日母亲查出患癌并被医生告知只剩最后几个月生命的时候,他的心痛了。看着母亲在一日日的化疗中,身体越来越不济,而老人也不愿意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这个东北汉子戒了烟、剃了头、卖了店铺,拉着老妈逃离了医院,开着车,开始了新的征程。
从东北到西双版纳,从远东到东南。15000公里的里程,记录了他们的行程,两年后大洋母亲的癌细胞消失了,获得了新生。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没有什么当年了,从今往后只有现在。大洋握紧方向盘,稳稳地载着目前去往下一个现在。”就是这样一个人,勇敢地对抑郁的生活说:“不”,他带着母亲和父亲跳离了现有的圈子,抓住了现在,开启了新的征程。这篇文章中有下面两句话,让我思量许久:“如果你二十多岁,别跟我提什么浪迹天涯,有本事的话,你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如果你已三十出头往四十上奔,别跟我说什么浪迹天涯。有本事你浪迹天涯的时候,也带上你妈!”
?北方的北方有北极光》描述的是一群追寻极光的热爱生活的人,为了履行对读者的承诺,大冰带着一位特殊的读者――大梦,远渡重洋,去看北极光,为此他召集了一群朋友同行。大梦是一位坐着轮椅的小伙,酷爱篮球,由于一次意外,大梦高位截瘫,原本被医生告知生活能自理就不错了的人,但他对这样的生活敢于“说不”。他通过自己惊人的毅力,开始了痛苦的康复训练,坚强的意志让他不仅仅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更让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篮球梦。在此之余,学习画画,解决生计,甚至远赴他国寻梦,最终同心爱的人结婚。
其实书中类似的故事有很多,他们是同一类人,是那种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低头,都会勇敢说“不”的人。第一遍看这两个故事的时候,心中满是涟漪,有感动、有敬佩、有憧憬,总觉得别人过的才是生活,因为他们是生活在故事里的人,而自己的生活却如此平凡。但当第二次读这两个故事时,心中却平静了许多,用一颗平常心去读读别人的故事,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体味他们的生活,也会让自己的内心也丰富起来。再之后则是更多的尊重,是因为这些人物对生活的尊重。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小小的倔强,都希望对着宿命说“不”,当有一天你心中的倔强小宇宙被激发出来,那么你就会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如作者所说:“我不”,是一种姿态,亦是一种心态。愿这一句“我不”,成为你的心头意、口头禅。
成的读后感篇5
自古以来,爱,一直处于文人墨客们的论坛顶峰。上有孔孟儒家学说的“五伦”,下有孟郊的游子吟。而位居五伦之首的“父子之亲”及父爱,被广为传扬与歌颂。
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没有夸张的累赘。《背影》,这篇不过短短一千字的散文,被朱自清用一件小事写得令人无不动容与称赞。背影是一篇回忆文,是作者朱自清在自己成为父亲后,自己经历过人生的起起伏伏后,理解了父亲当年的不容易,从而回忆起八年前父亲送自己去车站时的场景。冬天,父亲丢了差事,祖母的首饰也典当给了商铺,而父亲和朱自清由于新老思想的碰撞也闹的很不愉快。朱自清那时并没有明白:家里的重担父亲独自一人默默地扛起,而他还在嫌弃父亲说话不漂亮,认为失了颜面。但就在这种情况下,父亲还不忘给他定制一件紫毛大衣:‘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背影给我的共情很深,朱自清把父亲买橘子时的情景描绘的栩栩如生,我好像在朱父身上看到了自己父亲的影子,但好像又没有。和朱自清,林海音家不同,家里的点点滴滴都是母亲在不辞辛劳的打理,而父亲就像一个家的舵手,掌握着大的方向,做着重要的决定。称赞母爱的诗词歌赋数不胜数,而赞扬父爱的就显得少之又少。母亲很伟大,但父爱,在我看来也很伟大。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最欣赏目送的一点,是作者龙应台略带悲感的文笔。有人称目送为“生死日记 ”,记录着作者深刻的思想与忧伤,如挂在黑夜里的明月,似烛光冷照四壁。目送穿插描写着关于送别的故事,清晰的带出‘人有悲欢离合,孩子长大了就要离开父母’这残忍的真相。
龙应台因常年离开家乡,亲人极少的原因下,到五十多岁才直面死神。随着父亲的离世,母亲的失智,她逐渐理解到大自然的残酷,辞掉台湾文化部长的职务,回归故乡,照顾老母。我想,她做出这一决定时已经释然。她看惯了世间争斗,尝惯了美酒佳肴,再也看不上繁华和富贵的虚假。回归故乡,赏一树腊梅,品一杯苦茶,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月有盈亏花有开谢,想人生最苦离别。
成的读后感篇6
转眼开学两周了,在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后,我感觉有些紧迫感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时间都去哪了呢?
是吖,一想起这个话题,我就有点喘不上来气。是吖,转眼,我来到人世间已经是10多年的光阴,这么多的光阴里,我做了些什么呢?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上学之前,属于懵懂无知的岁月,那时候,遇到了可口的饭菜,我会由衷的兴奋,遇到了喜欢的玩具,我会手舞足蹈,没有心思,我的世界里,只有简单的表达,没有忧愁,觉得这个阳光明媚的世界,真好。
上了小学以后,我稍稍懂得了喜怒哀愁。或许和大人的还是微不足道。但是,遇到我不如意的成绩,我会伤心好久,甚至父母的安慰也不能解开我的郁闷,这样的时光可能在考试的时候经常光顾我。以致我因为这样的事情耗费了好多的精力和时间,耽误了我好多正确的选择。因为和同学的关系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闹得不愉快,这样也会耗费我好多的时间。读过《匆匆》之后,我害怕了。
属于我的时间应该还是有限,尽管我还是个学生,但是,有限的人生之路中,我觉得能做的也是很少很少,我要抓紧时间,学会抛弃不必要的烦恼,把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在家陪伴父母要开心,我是他们的开心果,在学校学习要用心,因为时光有限,岁月匆匆,和老师同学相处要真心。他们是我人生路上同行的人。一想到这些,我也是头头涔涔而泪潸潸。
珍惜时间,做一个对老师父母同学有用的人,不枉人世走一遭。
成的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成的读后感篇8
这两天看了余华的作品——活着,感触很多,看的过程中,紧张感一直伴随着全文。作者总是在给人希望之后,又浇下一盆冷水,让人冷得彻骨,绝处逢生之后仍然扼住咽喉,让人痛苦异常。
文章有三个地方让人泪目:
一是老全的死,透露出麻木的战争中仅有的一丝温情。
二是福贵儿子有庆的死。有庆死的最没有价值,也最荒唐,医生因为县长夫人难产要输血,居然把一个12岁孩子的血抽干了。作者刻画福贵埋儿子的过程让人痛彻心扉。
三是福贵女儿凤霞的死。原以为又聋又哑的凤霞会很悲惨的被送给老汉,结果福贵心疼女儿又将女儿留下来了,凤霞最终相看了二喜,并得到了应有的疼爱,这回我以为凤霞终于摆脱了噩运,结果没想到凤霞死于难产,留下了二喜和儿子苦根,这番变故让福贵更加衰老,头发全白了。
后来几年间,女婿和外孙又因为事故相继离他而去,福贵最后与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
中国二十世纪社会变迁导致的惨淡农村生活全都浓缩进了这部小说里,福贵的一生也是那个时代老百姓普遍的生活现状。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活到最后的人,往往最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