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一件可以帮助我们获取知识的事情,写出好的读后感就必须要深刻领会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读后感最重要的是要写出自己的感受,人云亦云是不可取的,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狼来啦读后感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狼来啦读后感篇1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方法》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狼来啦读后感篇2
学了《手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每根手指就像一个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在这五根手指中,我最想做食指。
食指就像是一个勤奋卖力、勇于冒险、动作机敏的人:我们每次写字都得靠他推动笔杆;碰到什么未知的事物都得靠他先去接触;打电话、解纽扣这些巧事都需要他的帮忙……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为研究电力而“捕捉雷电”。有人觉得他太疯狂了,为了科学研究竟去捕捉雷电。但在我看来,富兰克林的这种做法是伟大的,因为这不正体现出了他勇于冒险的精神吗?这不是与食指的'特点相同吗?我欣赏勇于冒险的人。
我以前并不擅长冒险,只是一个稳扎稳打的学生。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数学老师发了一张试卷让我们回去好好练习练习。其他难题我都做出来了,就是有一道找规律填数不会。这时有一个同学过来问我对这道题的看法,我直说还没做出来。她听后把她的答案告诉了我,还顺便向我阐明了她的观点。我一听觉得她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这样想会不会太冒险了?你怎么知道这两个数之间会有这种联系的呢?”我皱了皱眉,问道。她笑了笑,答:“这就是场冒险。”
“这就是场冒险”,她的话一直在耳边回荡。是啊,她说的没错,不冒险怎能拨开乌云见太阳呢?于是,我也尝试了。后来,正确答案还真是这样。
从那以后,我都会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理念去尝试,不复从前纯粹的稳扎稳打。
这就是我想做食指的原因——因为它勇于冒险。
狼来啦读后感篇3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篇名叫《偎依》的长篇小说,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的,故事很招引人,也很牵动我的心。
故事的男主是一个要去参与一个笔会的画家,在抵达酒店后才发现自己的行李不见了,合理自己手足无措的时分,女主及时呈现并协助他进了酒店。这时我就在想,这个世界上一定是有缘分的,两个陌生人,假如注定有故事就一定会相遇,即便在之前你经历过自己认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经过时刻的洗礼而消磨,真实注定的人一定会呈现并在你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故事中的女主一向缠着磨着要男主讲他的爱情故事,然后自己深陷其间,体会着故事中男女的感情纠葛。我想她自己必定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并且是不同寻常的故事。而故事的开展也证明了我的主意。
整篇故事的曲调很轻松,就像故事说到的藤香茶相同动听,耐人寻味。这样看来或许很平平,可是文章运用插叙的方法,交叉地叙说两位主人公的故事,使得读者被故事招引不自觉往下读。就像在我认为男主与马力的故事停留在那个草丛的夜晚的时分,后边的叙说却着实震动了我。这样就使我不得不往下看,或许故事还会有愈加惊人地开展。
整篇故事看下来让我很慨叹,全部都像梦相同,似真似幻。或许这篇文章可以让我在通往梦乡的道路上,找到一种救赎、安妥自己魂灵使我方法。
狼来啦读后感篇4
其实,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是,并不是每个父亲在疼爱的同时,却不忘对其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
而傅雷先生就是一位这般伟大的父亲,他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着我的心。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对傅雷先生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或愿望。它大到人类对世界的贡献,小到对事业的严谨,甚至于对儿子的言行举止的教育也离不开“人”一字。它不仅在信中如此写,在生活中他也实际做到了,并且把这思想、理念传给下一代。
对他儿子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
幸福对他来说莫过于此,与儿子成为知己、朋友。父子之间没有隔阂,没有沟壑。因为他从不以一个高高在上的父亲或教育家出现在儿子面前,而是以一位朋友的身份对他说出自己的建议和他商议。他无拘无束,心里怎么想,笔就怎么写,正因为这样,《傅雷家书》如山间潺潺清溪,如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如海上自由翱翔的海鸥,如无暇的白璧,如透明的结晶体。感情是那样的纯真、挚朴,没有半点虚伪。
他谦虚诚恳地说:“我与儿子相处中,学会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
他真诚深情地对儿子说:“心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
傅雷先生也像我们的父亲,他的话也深深地烙在我们的心中,如何做人,如何交友,如何学习。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浓浓的爱国热情。
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每一位父亲、母亲也是这样深爱着我们,教导着我们。听见他们的唠叨,其实是我们的福气呀!”
这本《傅雷家书》真的教会了我很多。
狼来啦读后感篇5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为财富和爱情出卖了自己的人格,一个人哪怕再穷再苦,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尊严。
狼来啦读后感篇6
寒假期间,我重温了《孔子拜师》这篇课文。它很有教育意义,使我感触颇深。
孔子年轻时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老师了,但他仍然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够渊博,三十岁时他离开家乡曲阜到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曲阜距洛阳有上千里,孔子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花了几个月终于到达洛阳。见到老子后,他谦逊有礼,老子欣然收他为徒。从此孔子每天不离老子左右,随时请教。老子也把自己的学问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孔子。人们敬重孔子和老子的学问,也敬重他们的人品。
孔子真诚求学、谦虚好学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看看孔子,再想想自己,我觉得很惭愧。比起孔子,我主动学习、刻苦学习、谦虚学习的精神实在差远了。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读课外书的兴趣远远大于学习的兴趣。爸爸妈妈督促我学习,有时也是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考试成绩好了,爱“翘尾巴”;成绩差了,爱“发脾气”;成绩不好不坏时,有时还“无所谓”。就说这次语文考试吧,虽然得了全班第一,但也只有89分。这说明我还有一些基础知识没有掌握,作文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粗心的毛病还没完全改掉。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千古圣人孔子都能谦虚求学,我想我通过勤奋努力也能做到。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后,我也要像孔子一样谦虚好学,孜孜以求,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快乐学习,争取长大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狼来啦读后感篇7
罗伯尔,艾尔通,格兰特都曾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格里那凡打死了毛利酋长卡拉特特后,毛利人将他们抓起时,罗伯尔在混乱中趁乱逃走,但是他逃走之后并没有丢下自己的同伴,而是他偷了一把小刀和绳子,取用那两样东西并用智慧去救他的同伴,他不停地挖,一双小手渗出了鲜血但是他却丝毫并不在乎,因为他心中所想是拼死救出他的同伴,这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举动,同样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人,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我应该学习他的品质与精神。除此之外,我也感受到了他对父亲生还的坚信,与执着的信念。
艾尔通是一个逃犯。他骗取他人的信任,抢夺他人财富,杀人无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这次他又将目标移向罗伯尔一行人,他的行为令人唾弃,令人发指。但是最终他的阴谋未能得逞,终身呆在了小岛之上。
格兰特足智多谋的人,他遇害时写了三封不听语言的求救信,并装在一个漂流瓶里,然后放到鲨鱼的嘴里。这封信也是他得救的原因。而且他还在那个小岛上做了房子,种了蔬菜保证了生活需要。我想如果是别人也许就不会像他一样这样做,而是会在那个岛上等着,不做任何事情,最后饿死在那个岛上。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在岛上生活了两年!两年,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惊异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撑着她度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也许是对儿女的爱,对他们的不舍,也许是求生欲,相信别人回来就他的信念,也许正是这种信念才创造了这种奇迹,有了这种美好的结局,也有了我们对这位船长的评价。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上面记载着许多有趣的经历,都让我觉得他们是探险队,而且这本人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物让我们眼前一亮,同样也有人们与人之间的真情,他们互相帮助,是纯真的感情,没有杂质的。这种感情令我感动。你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