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后感1500字最新6篇

时间:2023-05-21 作者:dopmitopy 读后感

读后感是可以很好的抒发个人情感的,看完一本有意义的书籍之后一定要及时写好读后感,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书读后感1500字最新6篇,供大家参考。

书读后感1500字最新6篇

书读后感1500字篇1

什么是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什么是一个温馨单纯的学者家庭?什么是相守相助,为什么最后又会相聚相失?这个假期,随着一个简单平凡的主题而又不平凡的生活,随着《我们仨》的作者杨绛对亲人的思念,随着书中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作者一家三口幸福快乐,艰难痛苦的经历,陪着我走过了这个暑假。

这本书中,作者是用平淡的语气来描述她的家庭,丈夫钱锺书和儿女钱媛。描述他们这几十年来走过的人生道路。那些亲身经历的坎坷、磨难,也是给作者一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和回忆的故事。钱媛在英国出生,小时候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也是从一个书香门第的家庭中成长,长大后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一名老师。书中大体也讲过:钱媛细心,观察力强,是一个“读书种子”,这点像钱锺书。并且钱锺书也认为女儿是一个“可塑之才”。说到钱锺书,作者说他是能力极低的“书呆子”,家中的一切都不会打理,他也常常自叹“拙手笨脚”,但是写文章却如“一针见血”。所以说钱锺书是一个典型的“文痴”。但他也不失幽默,常常在家中逗女儿玩,在女儿肚子上画花脸,在脸上画胡子。父女也常常联合起来与作者开玩笑,这样的钱锺书也不显得死板。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围城》这种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吧。杨绛和钱锺书一起,享过福,当然也吃过很多苦;虽然留过洋,但也经过战乱,他们的生活也许是因品到人生的美好而平静。直到阿媛来到这个世上,这才形成一个完整的家。而且一家人不多不少,正好是三个人。书中也有许多插图,都是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照,其中有三张照片是他们三个人各自的照片,他们自己在各自的房间工作,各不相扰、温馨和谐,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罢了。

可是,故事的结局并没有我想象的多么完美。钱媛于一九九七年早春去世,钱锺书从一九九八年岁末去世。作者并没有用多么悲痛欲绝的词来描述她当时的心情,也许是作者经历的太多的事情,看透了世间的悲欢离合,也早已看淡了生、老、病、死。也许在我们看来,钱锺书是一位有名的作家,而在作者笔下不过是一个简单而平凡的人,只是一个丈夫和爸爸的角色。最后他们三个人,还是失散了。如今只剩作者一人孤孤单单,但生活在回忆中,也算是幸福的吧。故事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一家人在一起六十多年,转眼只剩下作者一个人,作者不免有些孤单,想起当年相聚相失过的地方,竟是一个很值得回忆的片段。作者将会带着钱锺书和阿媛的信念,携带着与他们的回忆,坚定的生活下去。

其实刚开始读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说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一开始只是在想,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我开始一篇篇的仔细读,直到整本书读下来,让我懂得了许多事情的道理,懂得了思念一个人的痛苦,懂得了失去一个人的悲伤。我也能理解想念一个人的感受,因假期中姥姥生病住院了,妈妈每天都在医院里照顾姥姥,中午的时候才能和妈妈见上一面,大部分时间妈妈都在医院忙上忙下。而姥姥我只见过一两回。之后姥姥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并且当地医生无法医治,只能去北京治疗。妈妈坐上火车的时候而我正在补习班上课,妈妈也没能打个招呼就匆匆忙忙的去了北京,在那安定下来后,我们每天在网上聊天、谈心。现在几个星期过去了,心中的想念也是越来越浓,所以作者的感受我是能体会的。其实和作者一同回忆她的过去,一同回忆作者家中那些快乐的点点滴滴,回忆作者一家人幸福而又温馨的生活,回忆他们在一起走过的那些蜿蜒起伏的道路,当然也会有一些快乐的片段,我仿佛就走进了作者的生活,走进了她的梦。直到最后,这本书终于读完了,我们仨——钱锺书,杨绛,钱媛。我也能真正的理解那句话——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结局虽然是悲伤的但也可以说是美好的。

我们仨,这个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却包含了作者许多感情在里面,对女儿的思念,对钱锺书的思念。可是岁月是慢慢消失的,同时也可以说是无情地,最后还是把他们拆散了。我在作者这个长达万里的梦中,我还是走出来了,我想在这个梦中,没有人能够走进去,这毕竟是他们三个人共同的梦……

书读后感1500字篇2

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的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的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的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的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的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的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的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的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的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的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的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书读后感1500字篇3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题记

提到《红楼梦》,人们想到的大多是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亦或是为林妹妹的香消玉殒而扼腕叹息。而对于薛宝钗,大多数人对她的印象都是虚伪、善于逢迎,认为她虽然表面上是一个大家闺秀,但内心却很势利,甚至连对宝玉的感情也带着利益的成分。其实我认为未必就真是这样的。

首先,宝钗接受过良好的封建正统教育,宽容大度,温婉娴静,是个典型的名门淑女,其次,她博览群书,文采斐然,这从她所作的诗词中就可以看出来。而说她虚伪、善于逢迎,可就真是有点冤枉他了。宝钗早年丧父,只有一个年事已高的母亲和一个不成器的哥哥,家中的大大小小事情都需要她的操持,她从小就要周旋于各色人物中间,所以养成了“见人总带三分笑的性格”,后来,宝钗因为种.种原因而进了贾府,在贾府里,宝钗因为自身温和宽容、平易近人的个性而“大得下人之心”,又因为贤惠能干而为贾母所称道:“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这评价可真是极高的。宝钗有了好东西也是与大家一起分享,且从不厚此薄彼。第六十回中,薛宝钗把薛蟠从江南回来送自己的东西,在分送众姐妹时,也送了一些给贾环,贾环的母亲赵姨娘非常感激:“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平常看起来果真不错。他哥哥能带了几东西来,他挨门送到,也不显谁薄谁厚,连我们这样没时运的,他都想到了。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赵姨娘尖酸刻薄,对人总是有三分防范心理,宝钗能够得到她的赞扬,更是说明了宝钗是极为为人处世的,这也是天性敏感孤傲的林妹妹所比不上的。

贾府里几乎人人都对宝钗佩服不已,连丫头下人们也喜欢和她说话,可就是这样好人缘的宝钗,却偏偏对那“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静若秋波”的风流佳公子暗生了情愫。作为金陵四大家族中“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之女,他对贾宝玉的感情也和贾府中的其他女子是不一样的。他深爱着贾宝玉,却不似袭人那般对宝玉百依百顺,也不似黛玉那般对宝玉使小性子,更不似晴雯那般处处与宝玉针锋相对。从始至终,他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宝玉。她劝宝玉打马进京,求取功名,丝毫不是为了自己着想,仅仅是希望自己深爱的男子能够成为一个有作为之人,而不是整天流连于脂粉丛中,虚耗大好时光。可是宝玉却对她的善意不予理睬,认为她势力世俗,反而变得和她有点疏远了。

连后世之人也认为宝钗劝宝玉做官是为了自己日后当宝夫人而做准备,而林黛玉才是真正和宝玉性情相投之人,他们可以在月下共读西厢,可以在花间吟诗作乐,不理会世俗的牵绊,伦理的束缚,是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可如果事情真照这样发展,如果薛宝钗不在宝黛之间横插一脚,结局就真是皆大欢喜吗?我看未必。贾宝玉若是不考取功名,吃穿用度倒是不用愁,但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有些才华的败家子而已。而林黛玉任性敏感的性子,也是极不适合做贾府未来当家主母的。更何况贾宝玉天性“博爱”,四处留情,这样的两个人,如果以恋人的关系短期相处的话,还可以比较和谐,但如果是要以夫妻的身份长期和平相处,这是断断不可能的。而只有宝钗大度宽容的性格,才可以包容宝玉的风流和孩童习性。

或许真的是造化弄人,她会遇到那个清冷得不似人间女子的林姑娘,宝玉对林妹妹几乎是一见钟情,而后来宝钗进了贾府之后,宝玉有一段时间和宝钗走得极近,好似有些冷落了林妹妹,其实不然,宝玉虽然和宝钗走得近,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林妹妹,而非宝姐姐。纵然后来林妹妹一缕香魂终归离恨天,她和宝玉也结成了世人眼中的金玉良缘,可她却终究没能与宝玉举案齐眉。只能在宝玉出家后发出“到底是意难平”的感慨。

一座红楼困住了那么多人,而宝钗是其中陷得最深的那一个,在宝玉与青灯古佛常伴之时,她仍是小心的掩了自己的情绪,尽心尽力的照顾着贾府的老老少少。宝玉就像是她的一场梦,纵然并不美好,纵然会使她眉头深锁,她却仍不愿醒来……

书读后感1500字篇4

在一个阴天。吃过午饭,虽然没什么可做的,可因为种.种原因,心情糟糕。我随意点开读书网浏览,找找可以阅读的书。选来选去,《我与地坛》这个似乎在哪儿见过的书名吸引了我。点开网页,看了目录,字数并不多,便开始阅读。

作者是位双腿高位截瘫的汉子,他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转悠,一去就是十五年。他每次去地坛的时间都不固定,去了之后呆的时间也不固定。呆到自己想回去了才回去。

作者去地坛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他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双腿,他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厌倦生活,他不知道今后自己还能干些什么,他甚至想到了死。地坛公园就在他家不远处,他以前不屑去的地方,现在独自去了。安静的地坛公园成了他噩噩然混时间的好地方。他由最初漫不经心看着公园里的一切,变为细细观察公园里的一草一木,一房一瓦,细细欣赏匆匆过往的行人,他终于给疲惫脆弱的心灵找到了一个归宿。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他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他不再抱怨生命的不公,不再怨恼无所作为。他大胆地开启了一个梦,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每天的所思所想,他要当作家。看惯了生活中平常的一切,他开始思考这背后不平常的东西,他甚至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

母亲的突然去世,似一记闷棒,让他幡然醒悟,母亲对他的爱多么深厚。他在母亲去世之后,才开始回想那个从不打搅自己只是默默地关注自己的母亲。他后悔没有在母亲寻找他时叫一声母亲,他憎恨自己还假装没有看见母亲。他常常藏在丛林中,任凭母亲一遍遍地寻找。地坛的每一寸土地,有作者车轮的印迹,就有作者母亲深情的寻觅。可一切都来不及了,无论作者有多懊恼,有多后悔,他再也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不是了。他给自己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这是一篇长篇散文,既有抒情,又富有哲理,句句情真意切。一开始阅读,便不愿放下。作者敞开的至真至纯的心灵,让人仿佛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忘记了烦恼。是啊,上帝肯定是公平的。作者认为,母亲因为在人世过得太苦,所以上帝早早地找了她去,免除她的苦痛。即便作者失去双腿,还身患重病,他也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因为每天能来到地坛公园闲坐,是他的福祉。这要何等的胸怀,才有如此宽厚的认识啊。

作者还说,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作者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所以作者认为,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作者终于肯坦然接受自己苦难的生命,淡定地书写新的篇章。

掩卷沉思,我敬佩作者灵魂的强大。我感谢他在我今天心情极不好的日子,给了我启示。我要像作者一样,乐于接受生命给予的一切。欢乐、劳累和苦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只有他们都有所呈现,我们的生命才不会是一潭死水,才会激荡起美丽的漩涡。

活着,好好地活着,无论现实的你是什么样的状况。

书读后感1500字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当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当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终,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当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当进取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仅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资料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梦想,意志消沉,在自我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可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向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梦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梦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可是我们应当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当是一群有梦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梦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梦想让他活下来梦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可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梦想

是的,有梦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

书读后感1500字篇6

不久之前读了《挪威的森林》,感觉很不错,《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小说,译者是林少华。翻译细节上有一点问题,但仅仅是细节有问题,无伤大雅。

其实故事很简单,书的内容是讲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日本少年的大学生活。具体一点就是他的情感生活,主角叫渡边。

他考进了东京的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了木月——在十七岁自杀的高中好友——的女朋友直子。他们很奇怪的在东京街头逛街——直子在前面走,他就在后面跟着。后来直子又很奇怪的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才知道她去了一个静养院。他之后在学校上戏剧课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同学——绿子。这也是个很奇怪的人,能在邻居失火的时候在阳台上弹吉他,不过她真的很好。书中还写到他认识了宿舍院里另一个有点放荡同学——永泽。

剧情很简洁,就是这个人一直困扰在他和直子的感情中,并且一直努力让直子走出阴影中。在直子疗养的时间里,他一直给直子写信,鼓励她,支持她,读后感《《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他和绿子也谈上了,关系也很好,但是他总是有点不太在意绿子。同时,他还不是和永泽出去鬼混。

好了,随着剧情的慢慢发展,他认识了很多朋友身边的朋友,比如和直子同住的病友和永泽的女朋友。他和绿子绿子的交往也越来越深,同时他和直子的感情也慢慢发展,不料,直子却在即将病愈出院的时候自杀了,男主角很受刺激,外出流浪了一个月。略去细节,最后他去追寻一直对他一往情深的绿子了。

故事真的很简单,读起来也很流畅,也很感人,特别是直子死后,咱们的男主角外出流浪,蓬头垢面,写得太有诚意了。还有之后,主角一直在叽叽咕咕:人不该这么死的,葬礼太荒凉了。这让我想起了《碧奴》里最后那点,碧奴知道自己丈夫已经死在长城下的时候,就哭啊,从山上哭到山下,从古代哭向未来,哭得人不禁也潸然泪下。

其实这本书写得有些漫不经心,但是这漫不经心大有玄机。在这漫不经心中,作者将那笔触伸进你内心深处,让你为文中每个人物设身处地,唏嘘不已;在这漫不经心中,你看到了文外的我们也已将自己的命运和青春托付其中,反思我们自己的短暂人生;在这漫不经心中,我们身边那些恼人的事都已经化作尘埃,消失在了东京的雨或风中。

村上春树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这是一本带有私人性质的小说。这是在暗示作者也有主角般的经历吧。书中作者借渡边之口,谈了些对其他文学作品的看法,很独到,很有趣。

这男主角——渡边,很有魅力,让无数女读者心向往之,不得不佩服村上春树对人心理的把握能力。

书的旁支内容里还提到了许多东西,其实读后感,是没法完全展现原著的魅力的。就写这么多了。

哎,我有多久没看书了,有多久没写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