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诠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4-06 作者:Iraqis 读后感

读后感指看完一本书后把心里的想法利用文字编写出来的文字报告,书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深化大家对名著情感的体会,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故乡诠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故乡诠读后感6篇

故乡诠读后感篇1

在这次短暂的节假日里,我读完了《文化苦旅》这本书,阅读时间虽短,但它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在这本书中,绝大部分的文字都贯彻了这样一个主题:对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余秋雨凭着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写作手法,在《文化苦旅》中对许多城市、小镇和它的人文景观所蕴含着的文化底蕴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精神进行追溯、反问和思索。

凭借山水风物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是这本书的主调。在书中,作者对具体的山水名胜的风貌几乎不置一词,他的过人之处就是在点明某地之后,就以类似电影中镜头切换的形式凝造出浓郁而深沉的人文图景。紧跟着进入直抒式的咏叹,这种咏叹以炽烈的情感和夸张的言词力求先声夺人。继而以纵横四海的气势挥洒着对中古文化历史的种.种遐想和议论,使读者为文章的情绪所感染,不知不觉中接受余秋雨的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心路历程等的影响。这种创作意念,始终贯穿于整部《文化苦旅》之中。

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反复严厉拷问历史,其中,出现了很多悲剧事物和悲剧人物,却很少提及他对1949年以来的历史反思,很少让人感受到其自身心灵世界的隐秘。也许是当代历史过于敏感,因此作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另外,在《西湖梦》中,作者又怎么知道"背着香袋来到西湖朝拜的善男信女,心中并无多少教义的踪影,眼角却时时关注着桃红柳绿、莼菜醋鱼"?外国的教堂不大多是建在喧闹的城市中吗?类似这样的议论,在书中还有一些。这不禁让人疑心,余秋雨在发表议论时,有时提出的简单问题反而把情况弄得复杂。

我觉得,凭借《文化苦旅》,余秋雨可以在新中国的散文占一席之地。虽然其中不免有矫情之处,甚至有硬伤,但那种思考与提出的问题却是无可回避的。尤其是其中对"健全文化人格"的呼唤。

故乡诠读后感篇2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诠读后感篇3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故乡诠读后感篇4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故乡诠读后感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故乡诠读后感篇6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