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观读后感通用6篇

时间:2023-04-18 作者:lcbkmm 读后感

我们看完一本书之后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感慨,当我们看完一篇有意义的名著后,我们一定要认真写好读后感,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活着的观读后感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的观读后感通用6篇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1

总梦想着,作为“红迷”的我,能在《红楼梦》各种译文版中加上我写的序,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部壮丽宏大的文学巨著。每每对人提及,得到的回答无非是:“放着那么些个专家学者作的序不要,人家偏偏就看上了你?”我总消极地的坚持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时至今日,虽然内心深处还保留着这个梦想,但我也知道,有些梦想,就是实现不了。为《红楼梦》写序,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写序的热情依旧不减,于是才有了这个似乎有点不自量的题目。好在我写这些东西无非是自娱自乐,丝毫没有发表或者公开的意图。少了些焦躁的目的,便多了几分写作的快乐。周国平有一段说日记的话:“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我觉得这段话用在写文章上也未尝不可,一个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灵魂,不为外物束缚,才能写出超凡脱俗的作品来。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为书写序的权利,发不了不要紧,大不了当作日记。能够当作日记的文章并不多。

中国人谦虚,一味地贬低自己,替人作序叫“佛头着粪”,作跋叫“狗尾续貂”;而这种谦虚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过分地抬高他人,在介绍某个作家作品时,动辄“大家”、“巨著”,让人惊诧整个青黄不接的当代文学史,真的迎来了春天?至于我这篇序,姑且还是让余华“佛头着粪”吧。

首先说到他的《兄弟》,因为这是我最早看的余华的作品,看了上部过后,觉得不对胃口,和想像的太不一样,于是没了看下部的冲动。对于我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我看书向来是有始有终的。或许就像许多评论家说的那样吧:荒诞的故事情节,失败的人物刻画,没有力度的文字表现手法。以致有人扬言要给余华这个曾经的牙医拔牙,拔掉他的“黄牙”、“假牙”、“杂牙”、“黑牙”。措词之激烈,可见一斑。

于是又过了好久,我才又敢看余华的作品。看《活着》就是在这个时候。不长的故事,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平淡生活几乎都成了奢望。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真个是物是人非啊。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紧接着又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全村大炼钢铁,吃大锅饭,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产后大出血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一家人痛不欲生,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文革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2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在《活着》中写到。

书中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吃喝嫖赌,输光所有家产,那一刻他醒悟了,但父亲依然去了,他们一家住到了茅草屋里。福贵为了给母亲母亲治病,进城去找医生,不料被兵捉去,几年后终于回来,家里却大变模样。

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已因病去世。安定的生活没过多久,儿子有庆在献血时,血被抽干离去了。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福贵一下病倒,头发全白。不久,凤霞出嫁,女婿二喜是城里人,福贵家终于享了一会儿福,可没多久,凤霞因难产而死,家珍病死,就连二喜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福贵只剩下他的孙子苦根,没想到最后,苦根也因一次难得的饱饭给撑死了。福贵后来攒钱买了一头牛,彼此相依为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看完《活着》的第一感受,不是难过,不是同情,而是庆幸。活着真好,“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这是福贵对被误会为走资派想自杀的春生说的一句话。活人可以笑,可以哭,可以玩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在大热天洗冷水澡,可以在冬天吃雪糕,可是死人不行,死人只能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躺在地底下,不能说话,不能玩耍,不能想。

就算生活再艰难,幸好我们还活着,幸好我们还有去改变的机会,幸好我们还能看见天空,尽管没有那么湛蓝。我们还肩负着责任,我们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人们想去死是因为什么?大部分都是因为压力,因为不想承担一个承担不下去的责任,因为好像没有人能理解自己,因为好像没有快乐,因为痛苦。因为不想承受痛苦,才会想去死。可是如果去死了,就没有可能会拥有快乐,一切就都结束了。

活在当下,“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看天,看地,看花,看草,看太阳,看月亮,像福贵一样,找到自己的牛,然后活下去。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3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4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们观看了改编自余华的《活着》,由葛优和巩俐所主演的电影《福贵》。看完以后,那感觉就像心上压块沉甸甸的石头。任泪水默默横流,只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

电影中,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起起伏伏,并不安顺。输了房子,保住了性命,家破了,媳妇回来了,战场上活过来,女儿却变成聋哑人了,皮影保住了,儿子没了,有了孙子,却又没了女儿。也许这是表现中国人这么多年来真实生存状态的最好注释吧!悲辛、酸涩、屈辱、无奈、荒诞……

影片中,福贵受了龙二的皮影,终于开始跑江湖卖艺求生。昏黄的灯光下,瘦弱的福贵扯开嗓子,青筋暴露的开唱,镜头一转,一行人走在油菜地头,不顾风景,一脸茫然地奔波。在二胡丝丝凉意的背景音乐中,我们体验了人世间的困厄和炎凉。电影中,演员出色的演绎和凄凉的二胡声,在视听上使情感有强烈悲切的冲击。

由于影片彻底地打动了我的心,使我有动力去打开原著——余华的《活着》。

原著《活着》带给我的是另外的一种更大的震撼,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哪来的勇气让他坚持活下来呢?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呢?这是我读这本小说,最想探究的问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得幸福更加珍贵。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生命毕竟不可以拿来开玩笑,珍惜自己的生命。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在泪水中我们也有庆幸,谁的一生真的可以无风无浪呢?不活下来有怎么知道前路没有希望呢?

但我有一点是不太认同余华的观点,他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认为人活着并不完全为了自己本身,还为了我们所爱的人,爱我们的人,也正因为他们,我们更应该勇敢、坚强地活着……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5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的观读后感篇6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