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优质8篇

时间:2023-04-13 作者:lcbkmm 读后感

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要将主题突出来,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不要慌张,一定要确定好大纲,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优质8篇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1

这几天,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以前来往繁密,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忙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而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他国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理解,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这从作者描述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2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3

假期我读了《傅雷家书》,说实话开始读时,看到长篇的文字,我头都大了。第一感觉:没意思!

可慢慢读下去以后,我渐渐感受到了傅雷的良苦用心. 傅雷先生从1954年至1966年6月写的186封书信中 (最长的一封信长达七千多字),字里行间,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期望,以及对国家和世界的高尚情感。傅雷说,他给儿子写的信有好几种作用:一、讨论艺术;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爱子之情本是人之常情,而傅雷对傅聪的爱却没有沦为那种庸俗的温情脉脉,而是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位,把舐犊之情放在第二位。正如他对傅聪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为常人所认同,但确乎出自他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

这本书问世以来,对人们的道德、思想、情操、文化修养的启迪作用既深且远。《傅雷家书》获过全国首届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还被列为大型丛书《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之一。及至目前,它在20多年间的发行量累计已达110万册,这足以证明其影响之大。《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更是既平凡又典型的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对我们学生来说,更值得一读。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4

我对书中这样一段话感慨良深:“说到不完整,你提到的完美,其实完美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完美。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人的追求,无非是完美,但永远是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由此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面破碎的镜子,碎成了好多片,其中有一片想去找到剩余的,以重新组成原有的镜子的面貌。一路上它由于自己有棱有角,滚得很慢,从而领略到了一路的可餐秀色。

当它千心万苦地找到了所有碎片,“破镜重圆”时,它成为了一个整圆,滚得很快很快,一路上的风景在刹那间擦过。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而恰恰是我们现在的不完整,把我们带到了追求完美的境界,促成了其他一方面相对的完整。而真正当有一天,所谓的完美在身上发生时,我们倒有可能失去很多。

傅雷教子是以严厉而着称,我以为他们父子的关系固然是不太好的,而读了此书之后,想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子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通过书信一起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母子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我很向往这种感觉,因此我拜读了这本《傅雷家书》。掩卷后对书回想起来,最大的感慨就是傅雷对艺术甚深的造诣。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己的见解。这便使我不禁想到,大凡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人,在艺术领域也有着较高研究。

也许便是因为文学和艺术是相同的吧。不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让人读完了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而风格迥异的各类乐曲,也会带来相似的结果。秀美的散文,带来的是有如欣赏了欢快的咏叹调后的愉悦;沉重的小说,带来的便是如同悲恸的交响曲给人的震撼;诙谐的杂文,带来的会是歌剧般幽雅的场景和事后无尽的思考。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

从人的谈吐举止便会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有谁会喜欢和一个不修边幅,拉力邋遢的人交往。反过来,举止斯文,懂得礼仪的人是受大家欢迎的。为此每个家长在孩子小的时间便提出了不少做人的规矩。现在不是几百年前有着繁文缛节,可是最基本的礼仪人还是要做到的。

傅雷先生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要傅聪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耕种个各样的困难。感情是人尤其是年轻人面临的重大问题,付雷先生在付聪出国留学的日子里也是花了极大的笔墨来指导他,不是家长教条的口吻和态度,而是平和的语气,自身的事例来诱导儿子。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孩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5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迪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据说很好看,看完让人回味无穷。今天我也找来这本书来细细品尝,看看是不是让我还想看一遍。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被一阵可怕而又猛烈的龙卷风刮到了一个既古怪又陌生的地方,她虽然不害怕,但还是毛骨悚然。她为了平安的回到家乡——堪萨斯大草原,她在北方魔女的指引下去了翡翠城,寻找那里的奥兹大王求助。一路上,她结识了三个共闯难关的好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樵夫和胆子很小的狮子。他们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勇克难关,战胜险恶,最后,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多萝茜终于平安的回到了家乡,伙伴们也开心的如愿以偿了。

当我看到多萝茜用自强不息的信念鼓舞着她的伙伴,让她的伙伴不要放弃时,我的心中便情不自禁的被多萝茜那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感动了。一直走下去,该有多少路啊?还有走多少天啊?途中要经受多少艰苦与煎熬,但必须战胜一切……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三个小朋友在很开心的踢足球,突然足球被他们踢到了树洞中,三个小朋友仔细的想着办法,突然一个小朋友说:“别担心,球不是有弹力的吗?”说着他拿起树枝使劲的敲打着树,大家见了急忙来帮忙,可是完全没用,一点动静也没有。大家又着急了起来,接着,有个很聪明的孩子说:“球里面不是气吗,我们朝树洞灌水它不就可以浮起来了吗?”说完他们就开始灌水,结果球真的浮了起来。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人生中,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只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忙,互相合作,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才能如愿以偿!有句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看来也是不无道理。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6

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就像童年一首浪漫、温暖、纯真无邪的诗。在那溢满阳光的草房子里,一切美得宁静、温馨、悠远,并且永恒。

我爱《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爱桑校长,他工作那样认真,爱他的工作,爱他的学校,爱他的师生们;我爱纸月,她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我爱陆鹰,他长着光光脑袋,被大家叫”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我爱细马,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到油麻地小学,因为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孤独、压抑,可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我敬佩;我爱白雀,她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清脆,她不仅仅外表美,并且心灵美;我最爱是主人公桑桑,一个淘气的,正直的,聪明的,勇敢的小男孩。桑桑为了自我喜欢的水月而变得干净,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他心中有爱:爱同学,爱教师,爱父母,爱秦大奶奶,爱水月,爱妹妹……虽然那个年代的桑桑与此刻的我们有许多不一样之处,但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心有灵犀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童心,都向欢乐出发!

人生无处不真情!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拼搏、不懈的努力应对未来的考验;成长的欢乐用我们不畏艰难的意志,掌握在我们自我的手上。

?草房子》用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让我们和桑桑一样,怀着最真的心,朝着自我的梦想勇敢奋进,欢乐向前吧!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7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题目叫我的大学。这本书是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作品。他是一位伟人,我们家喻户晓,是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他就是高尔基。这个假期,我读了他的书《我的大学》。

书中作者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相互抱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甚至于去杀人。作者为了上大学,来到了喀山,最终因种种因素,高尔基没有上成大学,而是在那里上“社会大学”。在这期间,他曾当过搬运工、面包师助手、小店店员……在刚来到喀山时,他遇到了小偷和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人。有的人嘲笑高尔基看书的“愚蠢行为”,有的人赞赏高尔基渴望获得知识的精神,这些赞同高尔基获得知识的人是理智的,因为他们坚信只有智慧才能崛起,不受这种压迫。高尔基经人介绍,认识了藏有很多书的小店老板潘科夫。以后,他白天销售货物,到了晚上刻苦读书,并最终走向了革命的路。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高尔基生活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经历了诸多磨难,从事了很多辛苦的工作,然而他却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后来,他在潘科夫的店铺里一边做工,一边埋头苦读,不顾一群愚昧的人的嘲笑,仍然读书。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环境中,吃得饱,穿得暖,也有很多书看。我们生活的环境比高尔基要好很多,再不好好读书,上不了大学,那就很说不过去。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用功学习,超越高尔基。

只有知识才能使人进步,只有读书才容易获取知识。没有了知识,人们就会像一堆废物一样。没有了知识,人们也不会发展科技,建设一个现代的文明的世界。

寒假读后感作文600字篇8

初读完《俄狄浦斯王》我简直被震住了,捧着书呆坐了好久。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在中国的剧作中,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那早就知道却依然为之扼腕的情节,那不可避免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命运,那淋漓生动而又引人深思的语言……所有的光环似乎都聚在了一起,这不得不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多看一遍就又多感慨一分。

一、《俄狄浦斯王》的情节与性格

?俄狄浦斯王》是亚里士多德非常欣赏的一个悲剧典范,所以先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谈谈《俄》剧的情节和性格。

通读该剧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古希腊锁闭式结构悲剧,它从故事的危机写起,即从忒拜城遭受灾难、人民乞求俄狄浦斯王的救助写起,略去了前情,即灾难发生的原因,通过倒叙的方式,一步步揭开谜底。这就体现出了闭锁式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这一结构的最大优点:集中。闭锁式结构严格遵守一天时间、一个地点和一条情节的规定。《俄》剧本就是“三一律”的完美体现,全剧情节发生在一天时间内,地点始终在忒拜王宫前院,情节是俄狄浦斯发现自己的身世秘密。虽说只有一条情节,但并不等于算是简单情节,相反,《俄》剧的情节正是亚里士多德最欣赏的复杂情节。什么是复杂情节?就是指情节中包含有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悲剧中的两个最能打动人心的成分”,即该剧的第三场和第四场中的“突转”和“发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俄》第三场,报信人的到来本是为了通报波吕玻斯国王的死讯,打消俄狄浦斯害怕弑父娶母预言应验的心理,让他高兴,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后却引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这就是突转。而“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剧中的“发现”在报信人到来后,王后伊俄卡斯忒发现了俄狄浦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随后俄狄浦斯也从“拉伊俄斯的仆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一切真相大白。在这里,“突转”与“发现”不仅都具备了,而且几乎同时发生,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编剧理论,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除了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很多人并不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是性格产生了情节,是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他们设想,如果俄狄浦斯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整出悲剧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他不是性格冲动,他就不会在前往忒拜城的途中杀死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他不是爱民如子,他就不会追查凶手以求得天神对忒拜的宽恕;如果他不是倔强而执着,勇敢而坦荡,他就不会坚持不懈地追查下去,连最具体的细节都不放过……种种如果看来的确是可以减轻悲剧甚至是可以阻止这场悲剧,但是我想说,无论这个中心人物的性格如何,这一场命运的悲剧注定要不可避免得发生。悲剧的色彩可能因为性格的不同而或浓或淡,但戏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要表现的就是一种状况的极端,一种力量的极限,一种命运的极至。这一悲剧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是没有这么样的悲剧效果,但放在俄狄浦斯身上却是收到了它该有的效果,悲得让人扼腕悲叹,悲得让人愈觉对命运的束手无错,而这正是作者的意图,悲剧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说的“行动需要性格的配合”并不是不无道理的。

二、《俄狄浦斯王》的人与命运的抗争

这部剧最让人慨叹的就是其中表现出的不可逆的命运。俄狄浦斯的一生,无论是起是伏,是荣是辱,是归去或是离开,甚至就是出生,总有挥之不去的命运相随。俄狄浦斯在一切真相大白之前,无疑是忒拜人心目中“全能的主上”、“最高贵的人”。壮年时期的王者,其生命闪耀着神般高尚而耀眼的光芒。在对一个陌生人正当防卫之后,他一语道破斯芬克斯的谜语,拯救了忒拜城邦,接着被感激的人们拥戴为王,娶城邦孀妇王后为妻,并育有两个强壮的男孩子和两个高尚的女儿。这是“仁慈的幸运的宠儿”所拥有的美满幸福的生活,是每一个忒拜居民都用羡慕的眼光注视的好运。可是,当阿波罗关干拉依俄斯的古老的预言被揭开谜底后,出现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防卫实际上是弑父,由干荣誉而得到的婚姻成为了乱伦!俄狄浦斯从神坛上轰然倒下,从前拥有的幸福和一切令人艳羡的好运支离破碎,如同肥皂泡般破灭殆尽。一切都不过是在不可逆转的命运操控之下,人的幻觉而己。

在那为人所无法洞悉的命运将主人公沿着冥冥之中早己注定的轨道推进时,人的一切努力或者抗争都成为徒劳。人在面对这种必然趋势时,是渺小而无力的。生命也因此成为一种幻觉:无论是欢乐还是悲哀,功勋或者罪恶,都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认为,《俄狄浦斯王》的全部价值都在于表现生命的幻觉,抗争的徒劳。如果这样认为,那将是对《俄狄浦斯王》价值的误解和低估。《俄狄浦斯王》所隐含的更深意义和更高价值还在于表现了抗争的意义。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他成为英雄而不是逆来顺受的奴隶;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俄狄浦斯王》成为光照千秋的悲剧典范而不是过眼烟云的闹剧。

俄狄浦斯的“抗争”,不是盲目与自私的,而是自觉和负责任的。如果说,他开始的“抗争”——逃离科林斯,避免“杀父娶母”,还多少带有为“自我”色彩的话,那么,后来的“抗争”——找出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则更多地是一种拯救臣民的社会责任感。当查明罪犯就是自己时,却毫不犹豫地给予自己最严厉的惩罚——刺瞎双眼井放逐到荒野。最后的抗争,不仅升华了俄狄浦斯的个人境界,而升华了悲剧的崇高精神。《俄狄浦斯王》让我们看到:人的意志和命运的抗争时所放射出的光芒又是多么炽热和耀眼,那种义无反顾又是怎样的崇高和悲壮。

三、“人”和斯芬克斯之谜

苏格拉底被誉为希腊的第一位圣人,他的一句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的问题正是当时希腊人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在《俄狄浦斯王》就有很明显的体现。

剧中的“斯芬克斯之谜”给人印象也颇深。让—皮埃尔•威尔南在他的《〈俄狄浦斯王〉谜语结构的双重含义和“逆转”模式》说,“《俄狄浦斯王》不仅在题材上围绕着一个谜语展开,而且,从它的序幕、展开、结局来看,它本身就是以谜语的形式构成的。”的确,而这个谜语的谜底最简单又最复杂,就是一个“人”字。这是悲剧的核心,是悲剧的谜之魂。所有关于凶手之谜、俄狄浦斯之谜,都在这里汇合。设立此一谜语的是人面狮身女妖斯芬克斯,过路人凡是猜不出谜底的都要被她吞掉,这个可怕的谜语不知己经断送了多少无辜的生灵。神话的这个耐人寻味的情节好像在暗示我们:世间最大的奥秘就是人。人类只有不惜以自身为代价,前仆后继地执着追寻,方才有望最终揭开这一奥秘。这一切均在表明,斯芬克斯之谜底掩盖着真正的疑问:即人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将谜语内容和俄狄浦斯的一生遭遇以及先知预言他将“用手杖探着路前进”联系起来考察的话,便可发现,谜语首先暗指的正是俄狄浦斯本人,而这一点正契合俄狄浦斯名字的含义和不幸的遭遇。俄狄浦斯出生不到三大,即被父亲钉住双脚脚跟,被抛弃,又被救,遂被解开被钉之双脚,他这时仍是婴儿,是“早晨”,所以他是“四只脚”。后来,长大成人,直至当了国王,他确实是两只脚走路。最终他用伊俄卡斯忒的金别针刺瞎了双眼,被驱逐出忒拜,重新流浪,终于靠手杖探路,所以是谜语中所谓的三条腿走路。

再看作品主人公的名字。俄狄浦斯,希腊文原意是“脚肿的人”,其中还暗含有另一层意义,即“懂得关于脚的谜语的人”。而斯芬克斯所出的谜语恰恰就是一个“关于脚的谜语”,这显然不是巧合与偶然。他的名字具有一种谜语式的对立结构,体现着俄狄浦斯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他既是忒拜城的王子,又是一个弃婴;他既是科任托斯王国的养子,又是遭人辱骂的冒名儿子;他的家是两座王宫,但是,他被迫去四处漂流;他聪明无比,猜中了斯芬克斯之谜,可是他愚蠢至极,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是拯救忒拜人民出苦海的英明国王,又是杀父娶母的双重罪人,引来更大的灾厄……俄狄浦斯这种谜一般对立的品格构成了人类及其本质的双重象征。

俄狄浦斯的悲剧也可以说是整个人类的悲剧——整个人类在认识自身问题上的无奈与悲哀,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悲剧。确实,人类不是一种可以描述或下定义的存在,他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个一直也没有解开其双重含义的谜。也就是说,斯芬克斯之谜永远不会出现真正的谜底,“人又是什么”永远不会存在明确的答案,而这没有谜底的谜语却正是一个永恒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