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一本让自己爱不释手的书籍,不然就认真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吧,大家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仔细完成一篇读后感,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1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学生,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恩格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合上书本,我不由得反思起来:首先,达尔文能在当时那个有神论盛行的年代里,能坚持不懈的完成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实属不易,我还曾在课本中看到过当时的人将达尔文画成猿猴以讽刺他的荒谬图片,可见他当时承受的压力之大,而达尔文的内心要有多强大才能抵抗这样的非议啊!我对这个伟大的生物学家心生敬佩!
其次,我通过一些书籍也了解到,达尔文的学说是有缺陷的,比如:他未能对遗传和变异的本质做出科学的解释,对生物进化的解释局限于个体水平、不能很好地解释物种大爆发现象等,但是达尔文作为一个诚实的科学家,他实事求是,他曾经说过:“关于变异的规律,我们实在是无知的,我们所能够说明这部分或那部分发生变异的任何原因,恐怕还不及百分之一。”可见达尔文的谦逊、严谨。最后,自然选择的学说在如今的现代社会,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今我们处于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或许人也属于生物的范畴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现实与达尔文提出的“优胜劣汰”不谋而合,这正提醒着我们努力完善自己,在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
达尔文先生在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我看到的一切生物不是特别的创造物,而是远在寒武系第一层沉积下来以前就生活着的某些生物的直系后代。”通过阅读这本书,我透过它的眼睛瞻望到过去,更瞭望到现在乃至未来。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2
小学时学过的这篇文章让人过目不忘,细致完整的读完这篇文章,不仅默默的为这个不幸的家庭感到悲哀。
周朴园和鲁侍萍二人的爱情悲剧,酿造了这个家庭的不幸,自己的亲生儿子在工地上带头反对自己,大儿子又和继母发生乱伦关系,同时又跟自己的亲生妹妹四凤互相爱慕产生爱情,所有的一切,都注定了周朴园和侍萍的再次见面,藕断丝连的关系最终让这个家庭走向悲剧。
我喜欢视屏的坚强与正直,她一面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一面又是一个坚强好胜的母亲。因为疼爱自己的女儿,不愿让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所以纵使家里困难她也不愿女儿去给别人当丫鬟。可偏偏她又有一个贪婪爱财的丈夫,将自己的女儿送入虎穴。
其实这对青年男女的恋爱本来无可厚非,但他们之间却流着同样的血液,上天硬是要将他们拆散。读到这里,我相信所有的读者都和我一样多么希望四凤和周平不是兄妹!纵然他们之间身份悬殊,但至少可以拥有相爱的权利啊!残忍的事实让人心疼,四凤和周萍的死,也许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解脱,如果活在这个世上,面对这个曾经让她产生爱情的亲哥哥,会不会比死更让人难受呢?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这种让人感叹的家庭悲剧,也许曹禺先生正是想通过这个来达到他想要的效果吧!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3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
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幸亏妹妹菲苾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苾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行,不能莽撞行事,并且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把苦痛看得太重,要设法摆脱,寻找快乐,这就是我得出的道理。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4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书中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在此之中,我最欣赏的人非曹操莫数了。许攸评价他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只是在三国中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狡猾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我认为他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得到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这样一来,扩大了人才来源的基础,便于在全社会内得到更多由真才实干而被埋没的人才。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与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策略。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关羽,这是给我留下的影响最深刻的将。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往投。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文臣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之,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个个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个个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5
老人与海读后感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充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那我呢?或许我觉得,所谓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或许我正碌碌无为,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步伐停滞,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坠落。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6
到底是谁不屈不挠?是谁永不言败?是谁顽强拼搏?这也是《老人与海》这本书的主人公——那位可敬的老人。
这个老人名叫提桑阿果,他是个以打渔为生的老人,坚强,乐观,无所畏惧。他有个帮手,是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小伙子。一天,老人独自去海上打鱼,与以前相异,这一次,他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他与这条比他的船还长的鱼斗智斗勇,终于制服了那条大鱼,将它杀死了。但是,在回到的途中,鱼的血腥气引来了成群的、凶猛的鲨鱼。鲨鱼一条接一条地被老人赶走,又卷土重来,几次都把老人累得筋疲力尽。但老人不知倦怠地与鲨鱼搏斗,终于挨到了小港湾里。尽管他尽自我最大的用心与鲨鱼周旋,但是,他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的骨架。鲨鱼把能吃的鱼肉都吃了,老人也真的筋疲力尽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立即被老人的坚强执著、不屈不挠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感动了。是呀,面对挣扎的大鱼,他从容不迫,在危难的时间给自我打气,朝着自我的猎物、自我的方向发起最后的冲锋,占有它,征服它,毁灭它。他为自我的猎物而用心拼搏,不为任何困难所压倒。面对凶残的鲨鱼,老人沉着冷静,在冰冷的海水与饥饿的鲨鱼群中毫不胆怯,奋勇向前,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斗争。他说:“1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垮的,你可令消灭1个人,可也是打不垮他。”看啊,他也是以那样的勇气与信心以及他那顽强的魄力打垮了阻碍他的困难。
但是,正是作家海明威的生花妙笔,创造、刻画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经过细致的心理描写,作者完整地以另一种方式把人物的性格赤裸裸地裸露出来,刻画出1个个真的又布满个性的人物形象。而那些外貌描写,则是对整个故事气氛的衬托,把人物的风格与特征完美地组合在了一起。这些对人物细致的描写,不仅凸出了人物的个性,也在暗中推进了故事节,把人物感情变化与情节的发展融合在一起,出神入化,结构连贯,让读者情不自禁地与书中人物同欢乐,共痛楚,体验得深刻完整。整篇小说结构严谨,语言流利而生动,使我仿佛闻到了海风清新的咸味,听到了老人的喃喃自语。这真是一篇完美的中篇,读起来宛如神来之笔。曲折的故事节让我痴迷,伟大的精神令我震撼,流畅而深刻的语言使我沉醉......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老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与鱼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常的毅力和勇气,表现了一种不可被征服的精神上的胜利,他可以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书中通过对老人与鲨鱼斗智斗勇的场面,描写细腻,引人入胜。作者从多个角度描绘了鲨鱼的凶狠狡猾。老人拼尽全力为了保住自己好不容易捕到的一条大马林鱼。充分体现出老人无畏精神。虽然最终老人以失败告终,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这才是人的本性。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正因为有像老人那样的人,敢于向自己困难挑战,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烟与镜读后感1500字篇7
?昆虫记》为我讲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他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比这更规范的网来”。100多年过去了,法布尔看到的那些小精灵,在这个日益恶化的环境下是否还存在呢?如果我们保护环境、爱护环境,它们是不是就能活下来呢?
我对螳螂很感兴趣,每年秋天我都会去山区的庄稼地里捕捉螳螂和蚂蚱。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放在一起的蚂蚱竟然成了螳螂的食物,为此我对螳螂情有独钟,我现在家里还养着好多只螳螂呢,有的已经下了好多卵了,也有的已经成了标本了。
螳螂的外号叫“祷告虫”,它在昆虫界里可是远近闻名的,有许许多多的昆虫都对它望而却步,连比他大的昆虫都对它束手无策,螳螂很凶猛,凡是被它打败的昆虫都会变成它的食物,螳螂有雄螳螂,和雌螳螂,雄螳螂温柔和善,可是雌螳螂非常凶猛。螳螂的前脚和那双让人胆战心惊的大刀是螳螂的致命武器,螳螂镰刀般的前脚可以自由伸缩,平时螳螂会将前脚折起来举在胸前,当发现有猎物靠近时,它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击对方。在它打架的时候他会立即展开大刀,时刻准备着突击。
在攻击别的昆虫的时候,螳螂的眼睛会充满杀机,螳螂的眼睛有一定的距离,这样就能精确的判断出猎物在哪个位置,再加上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的脑袋,螳螂的装备可算是非常强大了,就算猎物从它后面攻击他,它也能非常快的察觉到,并攻击对手。螳螂不畏强者,哪怕比自己体积大很多的昆虫也敢于挑战,稳、准、狠形容它最贴切,站得稳,看得准,出手狠。一旦得手便会连环出击,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一直到秒杀对方。并且将对方残忍的吃掉,在昆虫界真是出名的快刀手。
我喜欢螳螂,因为它是那么灵活,因为它是那么敏捷。同时它又富有爱心,对孩子对家人呵护有加,它对孩子的教育理念就是出去闯,如果你不能成为强者就会被其他昆虫吃掉。它对弱肉强食看的如此清楚,甚至超过了人们的生存理念。
在昆虫记中,我也挺喜欢描写金步甲的那一篇,金步甲吃东西时,一百五十只毛虫刚一到罩子里金步甲就醒来了,一个个都激动的冲了上去,毛虫的背部,腹部成为了金步甲攻击的地方,有的金步甲冲上去撕下一块肉就跑到角落里贪婪地吃着。过了一会,那一百五十只毛虫都被金步甲吃光了。
不过,也有让金步甲不敢下手的食物,就比如大孔雀蝶,几只金步甲贪婪的看着大孔雀蝶,可是又不敢下手,因为它们一靠近,就会被大孔雀蝶扇走,后来,法布尔把它们的翅膀剪掉后,立刻上去把大孔雀蝶吃光。看来,这金步甲只会以大欺小,不敢吃比自己强大的东西。
作者用生动的故事情节带我们走进了有趣的昆虫世界:蝈蝈儿是荤素食性的一种昆虫,它不仅吃甜味的水果,还吃蝉肉,甚至还会吃些春天的四角金龟;萤火虫是荤食性的昆虫,它的食物是扁形蜗牛,当它想食用它们时,它会在弯钩上分泌液体,去咬那些蜗牛们,当蜗牛们不动弹时,萤火虫就开始津津有味地食用它们;金步甲在开始它们的婚姻时,性情很柔和,可是结束婚姻时,新娘竟然不顾一切地把它的丈夫吃掉!就是因为它是荤食性的昆虫。不过也有些家族例外,比如刚刚讲过的蝈蝈儿,它虽然是荤食性,却只吃同类的尸体,从不会活生生地吃掉同类。大自然界中的昆虫是多么有趣呀!
感谢法布尔,是他生动的语言让我认识了神秘的昆虫王国。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说,我们要像法布尔那样坚持、努力、不放弃。一定还有更多的未知世界,在等着我和我的同学们去探索,同学们一起来吧!大家一起来阅读吧,螳螂——真正的钢铁战士!我真的喜欢你!
我告诉大家一件事情哦,我以前有些害怕昆虫,但现在读完《昆虫记》后,知道了昆虫的习性,而且还知道大部分昆虫都是人类的好朋友,我就不害怕这些小昆虫了。大家喜欢这些小昆虫吗?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去爱护这些小生灵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