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要想引起读者的注意就要结合故事的情节融入自己的看法,我们可以多写读后感加深对读书内容的理解力,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师说读后感2000字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作者是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他是一个普通的工人、红军战士、共青团基层干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中有大量情节取材于他自身的经历。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打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说笔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这部小说以保尔·柯察金在革命道路上的成长为线索,描绘了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经过十月革命、国内战争,到经济复苏时期的前苏联社会的广阔的历史画面,通过保尔这一光辉的艺术形象,展现并讴歌了前苏联第一代共青团员的崇高精神品质和英雄业绩。保尔·柯察金出生在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在几十年的学习和斗争中成为了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他从小诚实、质朴,浑身是胆,渴望反抗,要求自我上进,喜欢阅读各种革命书籍,特别是在一个老布尔什维克的帮助下,思想觉悟提高很快。 十月革命爆发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段话是保尔所说的,说了自己的一生应怎样度过以及生命的意义。钢铁是在熊熊大火和骤然冷却中炼成的。保尔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炼成了真正的钢铁。他的革命思想值得我们学习,他的面对生命的态度,值得我们细细体会。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多大影响的。就说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吧,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什么使自己继续活下去呢?是毅力。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上天也使他有了三次生命。像他这样,能在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的动力是什么?是毅力!年轻的保尔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这就是毅力的力量!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而且本文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写此书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强忍着病痛,历时三年才完成此书,也是想让我们这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拥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班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吧!我想,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书中所云:“钢铁是在熊熊大火和骤然冷却中炼成的我们这一代也是在斗争和艰苦中考验中锻炼出来的。”这句话蕴涵了比生命更深层的意蕴。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生命之旅中,都不会一帆风顺的。当你“冷却”的时候,不必怨天尤人,自艾自怜,引经据典,以长篇道理来安慰自己。首先,应该让自己站起来,直着身子走路,去听一听水滴是如何汇成河流的,闻一闻梅花在苦寒中散发怎样的香味。体会发现,生命之美来自于自身的自强不息,钢铁,是经过无数大起大落的考验后炼成的。
这本书告诉了我保尔是那个年代里的杰出革命青年的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共同特征: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苦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他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恨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他也有缺点和毛病。他也有自知之明,他也有深刻的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我不可能会想保尔一样,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但是他身上实在有我许多要学习的,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能动不动就放弃。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 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我居然还在迷茫中浪费光阴,有一句名言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还有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永不言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经历多少的失败。
人的一生中总要有个奋斗的目标,然后为实现它而努力,而保尔的目标就是为革命事业而努力。其实,生命只是一个形式,而寻梦的过程才是生命中沉淀的感动,灵魂中由表及里的真情,才是永恒的生命。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2
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一样。
比如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是我的,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3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在地上或上寻最好的工作是捉了喂,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对荒谬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说明了作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与善良。《》、则地描写了,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爱民的一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儿时的那份纯真,文章写得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处处充满和对自由的向往,还能时不时地勾起我对……
儿时的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童年琐事,至今还令我忍俊不禁。
也就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很忙,所以安排我到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触手可及的天空……我总是喜欢躺在田地里,沐浴着阳光,感受着大自然的洗礼,捕虾,捉……如今,这些,已成了我的回忆,我将把这些精彩的片段永远珍藏在我的脑海中,不时的去细细品味。
向往自由,希望能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也许正是儿童所特有的。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3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此是后话)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4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5
?爱弥儿》一书中,第一句话就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什么叫做一到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当时心想启蒙思想家也就不过如此嘛!也会以自我为中心,也会以偏概全!就是凭着这样的心态,往下读了一章。
才懂得这本书为什么叫爱弥儿,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燃人,以及一个合格的老师即卢梭本人,全篇通过一系列的设想及假设构成一个教育方法。我更想知道的是是否有人按照卢梭的全部方法创造出了一个自然人。我自知拙见,自知知识广博,所以我就其中完全赞成的几点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自然人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他是一个数字单位,一个绝对整体,只对自己或自己的同类负责。公民只是一个取决于分母的分数单位,其价值在于他与整体(即社会)的关系。一种好的社会制度懂得如何改变人的天性,为了给他相对存在而除去他的绝对存在,并把我运送到共同体的一部分,并且只对这个整体很敏感。
书中例举了罗马将军马尔库斯·雷古鲁斯在第一次布匿战争被俘虏,然而他已经成为了迦太基人,且拥有相当的地位和财产。然而在迦太基人的一次战败后到罗马却拒绝外国人的身份坐在罗马元老院中,而当罗马元老们试图挽救他的生命时,他却愤怒的慷慨陈词,罗马必须战胜迦太基。最后他被迦太基人折磨致死。我很佩服他的勇气然而这种对于国家的愚衷却是卢梭不赞成的。
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培养下一代新兴青年呢?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在指导学生的自我教育的过程中,我想劝告青年教师和学校领导者们阻止一种最主要的困难,那就是故意地、人为地做出教育别人的样子。未来的学生们受着高素质的教育,在父母的期望下变得能歌善舞。天性开朗活泼的他们,如果一味地进行思想灌输和说教,必然不会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为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根据学生特有的地域、文化、性格等特点,开展一些针对性活动,以此来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
那些处于社会秩序之中的人把情感天性保持在首位的人,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因为他一直处于矛盾中,总是在自己的愿望和自己的责任之间漂浮不定,它既不是自然人,更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言行一致,热情满怀的走下去或许有一天会出现理想中的自然人或者公民。
(二)我们太过于通过表面现象判断幸福了。我们想当然的认为幸福所在的地方,往往是它最不可能存在的地方。我们往往在不可能有幸福的地方寻找幸福。快活是非常不确定的一个表征,一个人快活并不一定就表明他很幸福。一个快活的人往往是一个不幸福的人,他只是在努力地欺骗他人,并转移他自己的注意力。
我们生活在生活中,却不敢扪心自问,这是我们吗?带着一副面具,几乎从未做过自己,当我们被迫做回自己的时候,这生冷的面孔我们看着可会安心?曾经因为战争的影响,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一书中表现了自己的极度空虚,书中的他谄上媚下,故作小丑去求得他人的关注,可是结果呢!读后感
师说读后感2000字篇6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哲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牢牢的刻在了心里。妙言妙语如珍珠般美好。
说来遗憾,现在才拜读大师的经典著作,有点为时已晚,但也觉得好书从来不怕被晚看。没读以前,对《围城》一点了解都没有,根本无暇顾及内容讲什么,唯有一种理所当然,这种理所当然就是经典自有经典的价值,发不发现,它的价值都在那里。
三百六十六页的纸张,被我翻了四个晚上,每晚看一百页,一点点,一句句,读一读,品一品,虽也没有醍醐灌顶的彻悟,但也不乏妙语连珠的精辟。
佩服于作者信手拈来的博闻强识,赞叹于作者起转承合的横溢才华,羡慕于作者运用自如的八斗高才。与一本好书邂逅,与一种哲思相遇,与一段他人的人生重逢,与一场伤感喟叹的经历擦肩……文字连着书里的悲欢离合和作者的思想花火带我们在各色各样的世界和人生里徜徉。
说起《围城》的内容,也很简单,就讲民国时期留洋归来的方鸿渐少爷在国内暗恋失败后去乡下教书,过程中认识了同事孙小姐并结为连理后夫妻却在婚姻里不如意的故事。
但正是这种大多数人都走一遭的路,钱钟书却在这普通的历程里这里提炼出人生哲理。书的最后一点是杨绛先生对书里人物的一点背景介绍和对钱钟书的生平的一点介绍,写的很可爱很甜。了解一部作品就忍不住了解作家,这是一种情感需求惯性,当我看到书中人物多多少少与作者的人生联系的时候,好激动好开心,仿佛自己的人生也跟它们有了交集似的。
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他是以生命的极限去探索人文学术的极致。特别喜欢这个带着哲理性的标题《围城》,精辟有精妙的词语,可以是象征,可以是比喻,可以是拟人,也可以是双关,无论怎么解读,都有意思。
他在书里用精巧犀利、洞察世事的机智描写中,融入层层缕缕的人生哲理,让你欲罢不能,让你点头称是,让你共鸣地五体投地。
在《中国现代经典文学赏读》中,说道,《围城》为人称道的艺术手法之一便是对反讽的高超运用。钱锺书极为擅长从抓住人物的言语谈话入手进而发展到对人物深层认知结构的阐发。他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包括方鸿渐在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和社会的人情世态。
配合这样的赏读品读《围城》的滋味儿真的是美妙绝伦。《围城》所揭示的爱情问题、婚姻问题、事业问题,乃至人生万事的“围城”现象都透漏着社会上的现象。
解读里还说,鸿渐的名字,从《易经》里解读出来,像一只四处漂泊,无落脚的孤雁。我忽然就感到一种难过,为方鸿渐的逐渐落魄难过,也为对婚姻的了解带来的失望而难过,更为一种挣脱不开逃离不掉的多舛命运而难过。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连自己的婚姻事业都不如意,那么再多微小的如意也填补不了漏气萎靡的命运,就觉得这是很大很大的不幸和悲伤啊。
如果从一开始就贫穷,不知世上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好物,那也便是能把满足的活着,倘若见识过甚至拥有过那些好物,而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一点一点从自己命里溜走,这种痛苦比一无所有的前者还要深刻和难捱吧。
方鸿渐自己就是没什么真才实学,倒是挑三拣四,爱情和事业中都没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稀里糊涂地结了婚,然后在争吵中心累和不知所措。
教人明白,恋爱不是婚姻,婚姻是鸡毛蒜皮一地。方鸿渐其实是不幸的,他的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圆满,别说圆满,连称心如意都未曾达到。他在情感的路上一直坎坷,而事业也如情感浮浮沉沉沉沉,故事最后,孙柔嘉回姑妈家了,方鸿渐一个人伴随着钟声面对刚吵完架的屋子……
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可他已经在短暂的爱情和婚姻里饱受痛苦和折磨,在国破家散的危难中,只争一片桃源也是痴心妄想了吧,他的明天又该何去何从呢……
解读里也这样提到:他也对生存的感受极其深刻,因此,钱锺书借助方鸿渐的人生经历写出了人类存在的孤独和世界的荒诞性。
所以,尽管人类是群居的高等动物,但对于孤独,真的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没有人不经历孤独,正如没有人不经历痛苦一样,但孤独和痛苦的滋味儿是所有人不愿意经历的,因为不仅仅是不好受,更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问题,但你无法停止不去做这道题。
解读里提到的这一段话很令人深思,说,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而婚姻看似经过了自由选择却依然脱不了盲目和失望。在方鸿渐这里选择已然丧失了权利的意味,无论如何人生的幸福与乐趣似乎与进取无关,人生或者生命本质上只是一座虚化的围城。在小说的结尾,方鸿渐慢慢沉入了生活的底层,迷失了自我而又陷入了心灰意懒的绝望当中。在各处无法寻获安慰之后,他最终没了感觉也没了希望,只希望有个可以回去睡觉的地方。
那么,我发现,任何一一个时代都有其悲剧性,我们每个人都在承受着时代的共运下还承受着各自不同的命运。
我太难了。我好想替方鸿渐说出这四个字,告诉他,你看,其实大家都一样,各有各的难处,人活着,就是在不断的解决着接二连三的问题。
生存困境也在任何时代都是共性,没有选择也许就是一种选择。方鸿渐的个性比较软弱和随遇而安,他虽然也很聪颖,但他总缺乏抗争和改变的勇气,想得过且过,然后发现连得过且过都没有能力做到……
仔细想想,是不就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轨迹啊,人生就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到头来,还是发现,真理哲理道理都懂,但做到做不到又是另一回事。
可人活着,希望还得自己给,气还得自己打,油还得自己加,虽然辛苦,但还是会选择滚烫的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