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简短模板4篇

时间:2022-02-19 作者:tddiction 策划书

在写活动方案时,我们要写清流程,也要考虑到参与者的感受,让参加者有强烈的参与感,这样才是有价值的,你会制定方案吗?以下是范文社小编和大家分享的2022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简短模板4篇,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2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简短模板4篇

安全生产活动方案1

按照集团公司团委以及矿《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煤寺二井安字【20XX】51号)的要求,经矿团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青中开展“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主题系列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活动。团委牵头重新修订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交流活动,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突出实效。

2、开展青监岗员“亮身份、保安全、促发展”小分队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青监岗总岗组织不少于2次的青监岗员现场检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青监岗员监督检查职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严肃查处和纠正“三违”行为。

3、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评比活动。团委牵头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展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向全矿职工宣贯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活动要求、活动内容以及安全事故、安全文化、安全知识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为矿井安全生产营造氛围,推动矿井安全发展。

4、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团青,就完善管理流程、优化工艺技术、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开动脑筋,建言献策,为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汇聚力量。

三、活动要求

1、团委要在工作博客上开辟“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专栏,对主题系列活动中的亮点特色进行跟踪报道。

2、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实现建议的闭合循环,并精选上报,队组所报建议不得少于2条,其它单位至少1条,征集卡及汇总电子版务必于7月5日团委邮箱。

3、矿团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寺河煤矿二号井20XX年党委办公室对各支部工作考核以及20XX年度“五四”表彰考核范畴。

安全生产活动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打击重点

1.道路运输

(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

(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

1.共性隐患和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的;

(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开展全面检查督导,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按照分片包干制度,责任领导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打非治违”工作再次开展全面检查督导。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区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汪继槐任组长,袁波、杨坚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汤志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二)积极促进乡镇政府和管理处“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管理处承担“打非”主体责任,企业承担“治违”主体责任。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住房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单位依法进行核查,报请管委会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及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工作不落实、搞形势走过场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等综合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告知制度和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采取志愿者行动、媒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四)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排查治理情况,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强化督查督办,邀请新闻媒体一同明察暗访,报道和曝光正反面典型,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依法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在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6月7日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文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排查范围主要包括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团、影剧院管理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音像制品批发市场;

三、排查重点

1、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电器接入线路是否安全,装修材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巡查制度是否坚持等。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使用烟花爆竹,冷烟花和火炮,是否使用明火照明。

3、各文化单位的排查重点是对危旧建筑、库房、文保单位的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物理等。

4、各经营场所、文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5日,召开全体职工和文化经营业主动员会,各单位、各业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26日—9月15日,各单位、各业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市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坚决取缔消防不达标的经营场所,禁止娱乐场所燃放烟火、禁止人员密度聚集、禁止安全疏散通道达不到要求。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配齐配强安全设施,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4)严格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三不放过”,即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30日。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各业主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领导小组。

五、责任分工

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分工负责制。局长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系统安全生产负总责;协助局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职”对分管的工作及挂点的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力求实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群防群治的管理体系,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措施。

3、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