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tddiction 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其实就是对自己工作的反省,认识到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在一定时间段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会静下心来分析个人的工作情况,写好相关的自查报告,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6篇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1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xx】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xx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xx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益阳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

2、农资综合补贴。20xx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xx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xx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xx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xx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xx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xx-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xx年2月,根据《沅江市20xx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xx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xx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xx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xx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xx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益阳市补助291.xx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各投资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合理界定绩效目标与各投资主体的配比关系,把资金集中用于管理规范、效果明显地区和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2

按照永财绩(2015)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14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14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05]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

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3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4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5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6

通过这一年来的工作,在县政府和卫食药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零伤亡指标;无中毒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院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自今年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省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我院自20xx年改制之后,便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保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在年初第一季度的安全例会上,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我院的安全生产,自去年年底开始,我院根据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省xx安全生产责任制》、《省xx消防安全责任制》、《省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xx消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打印装订成册,下发至各科室班组,规章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我院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日常工作有秩序,行为有规范。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院有关科室及负责人坚持经常对照进行检查,院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用制度管理人,这样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我院日常性的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我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广播、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省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是他们熟悉岗位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搞好我院的安全生产,今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怀”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院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进行外培,并做到持证上岗,从而有效的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为实现我院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隐患整改。

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我院客房部、康复部、锅炉房等部门日常性的工作中,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在每天上班前后,客房部、锅炉房、车辆、康复部等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都坚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我院还主动接受地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省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利用今年的经验,在来年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