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通用范文4篇

时间:2022-03-15 作者:Anonyme 演讲稿

为了在正式演讲的时候可以更好地展现自己的才能,我们要重视演讲稿的写作,恰到好处的临场反应都是建立在熟记文稿的基础上的,以下是范文社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有关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通用范文4篇,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关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通用范文4篇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初三(6)班的xx 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维权 学会诚信》。

XXXX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

         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

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

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

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

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

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

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

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

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x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4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