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代理合同7篇

时间:2023-05-31 作者:Trick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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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代理合同7篇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1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2

委托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其他联系方式: 代理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其他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adic;;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代理方自主决定/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组长为______,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1、开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完成时间:____年__月__日;

3、因非委托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期,具体以____时间为准。 第九条 代理费的结算

1、计费标准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

(1)代理费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中标价的__%收取代理费;流标且不再组织招标的,则收取固定代理费____元;标底编制费按照标底价的__%另外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将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3、代理方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复印费、评委聘请费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担;

4、代理费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支付到代理方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守约方提出纠正意见,违约方拒绝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 (2)多次违约;

(3)影响恶劣或给守约方造成较大损失; (4)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5)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招标,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协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的,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代理费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条的约定计算/在第九条约定的基础上浮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4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5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 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预算批复文号:

(三) 委托金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金。

(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协助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收取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3日内,负有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三、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物资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签订地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adic;;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代理方自主决定/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组长为______,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1.开始时间:_ ___年__ 月_ _日; 2.完成时间:___ _年_ _月__ 日;

3.因非委托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期,具体以____时间为准。 第九条 代理费的结算

1.计费标准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

(1)代理费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中标价的__%收取代理费;流标且不再组织招标的,则收取固定代理费____元;标底编制费按照标底价的__%另外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将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3.代理方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复印费、评委聘请费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担;

4.代理费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支付到代理方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守约方提出纠正意见,违约方拒绝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 (2)多次违约;

(3)影响恶劣或给守约方造成较大损失; (4)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5)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招标,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协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的,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代理费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条的约定计算/在第九条约定的基础上浮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4.本合同一式_ _份,双方各执_ 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 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篇7

甲方:x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x单位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下称项目或者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方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

第一条 (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二)乙方投标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表述为准。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甲方招标文件所列货物(以下或称货物),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提供货物。

第三条(采购清单)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的清单如下(包括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与参数等):

第四条 (乙方职责)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承诺的要求,负责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要求)

乙方应当于合同生效后xx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地点)。

乙方交货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附随单据:

(一)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产地证明等;

(二)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

(三)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随机资料;

(四)属于进口产品的,还需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

第六条 (到货验收)

甲方应当于乙方交货时组织到货验收。

到货验收仅限于核对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并不包括质量验收。

第七条 (安装调试)

乙方应当于全部货物交付后xx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调试的具体要求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于xx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货物使用测试。

第九条 (质保期)

货物和安装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适用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安装工程的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质量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质量三包的规定),对安装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质保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但可向甲方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 (货物使用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培训地点为(地点)。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元整(¥.)。

合同总金额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甲方认为乙方分项报价不合理的,有权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费用支付安排)

甲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一)第一期款项:合同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x元整(¥.);

(二)第二期款项: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x元整(¥.);

(三)第三期款项即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满 年/月/日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每次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第十四条 (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

货物的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分别为:

(一)货物交付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风

(二)货物交付后至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许可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亦不得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乙方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乙方内部知悉人员的范围,确保甲方保密信息不泄漏。

合同所称的甲方保密信息是指涉及甲方的所有未正式公开的信息、资料和物品,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无论乙方通过何种方式取得。

乙方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

第十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货物安装调试不能进行的,乙方安装调试完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支付一日,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一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交付一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乙方未交付,乙方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10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并提请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和测试。再次验收和测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费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货物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有关规定、厂商承诺等,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二)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五条(保密条款)规定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于确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二条 (质量鉴定)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法律适用)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应就协商事宜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生效条款)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