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担保合同5篇

时间:2023-05-22 作者:pUssy 合同范本

工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都掌握了写合同的技巧,制定合同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我们必须认真思考自己的权益,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保证金担保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保证金担保合同5篇

保证金担保合同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质量不符合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质量不符合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及被保证人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金担保合同篇2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珠中小担保(20)融委字号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应在贷款出账前将人民币万元(¥万元)的保证金存入甲方账户。

甲方帐号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应在相应贷款解保并确定乙方无续贷意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权的实现

一、乙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金担保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为了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币种)元(大写)。

第二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即借款日与还款日都在利息计算范围内)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期限如下:还款时间为年月日。(请于还款日16:00时之前将应还借款打入贷款方指定帐户)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利审查借款方指定用款账户现金流动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审查)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a.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b.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c.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保证金担保合同篇4

致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条件第60.6款的规定,_________(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

我方______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_________(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_________(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我方还同意,任何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却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证书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额为止。

银行人金融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金担保合同篇5

编号:

保证金合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保证金合同

重要提示

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乙方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甲方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乙方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乙方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乙方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乙方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乙方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9.2(2)条和9.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质押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乙方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9.2(2)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质押,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照第9.2(3)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质押,在第9.2(3)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9.2(2)条和第9.2(3)条约定,甲方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日期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乙方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

(3)保证金被查封、冻结的,查封或冻结之日;

(4)债务人、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甲方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第二条约定的乙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乙方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4 乙方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甲方为债务人向乙方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及利息用于担保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根据第9.2(1)条约定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 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根据第9.2(2)条和第9.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甲方同意,乙方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主合同无需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3根据第9.2(1)条约定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乙方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甲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甲方仅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乙方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甲方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根据第9.2(2)条和第9.2(3)条约定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乙方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第9.2(2)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甲方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对于第9.2(3)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甲方对发生在第9.2(3)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2.4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保证金自存入之日起即转移为乙方占有。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

▲▲第四条 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乙方有权扣收保证金及利息。

▲▲第五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5.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甲方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乙方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甲方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时,乙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需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5.2甲方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乙方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甲方的信用信息。

5.3在本合同第5.1条和第5.2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甲方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5.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和义务

6.1 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6.4甲方对所提供的保证金具有充分的处分权,若甲方提供的保证金为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则甲方以该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所有必要的同意。

▲▲6.5甲方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甲方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6甲方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6.7甲方保证,甲方及甲方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乙方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甲方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乙方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八条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签字;(2)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九条 担保的主合同

9.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

9.2 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质押

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

(2)最高额质押

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

(3)最高额质押

甲方为乙方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甲方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第十条 保证金账户(账号): ,保证金金额:(币种及大写金额) ,计息方式: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5.3条。

11.2 □各方同意将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甲方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签字):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质物有共有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质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出质人以保证金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金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以缴纳保证金方式担保主合同履行的情形,甲方指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乙方指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第5条仅适用于主合同是额度合同的情况: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在账号为 的保证金账户内存入保证金(币种): (大写金额): 。

2.保证金及利息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金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乙方占有。本合同项下债务未得到全部清偿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乙方有权扣划保证金及其利息。

4.保证金的计息方式: 。

5.最高额质押的,乙方主债权在下列日期最早发生之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1)本合同项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

(2)乙方取消授信额度之日;

(3)保证金被查封、冻结的,查封或冻结之日;

(4)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之日。

主债权确定日之前(包括当日)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甲方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担保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乙方发放贷款、融资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质物有共有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质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出质人以保证金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