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模板5篇

时间:2023-04-21 作者:pUssy 合同范本

合同是我们保障自己权益时所签署的书面文体,如今的社会环境下,合同的使用次数越发频繁了,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合同管理模板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管理模板5篇

合同管理模板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南京鼓楼区香榭里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

座落位置__

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3734.05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为香榭里小区一期。包括内容有:1-6栋多层住宅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见附件一(香榭里一期设施、设备明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 括楼盖、屋顶、梁、柱、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等。

第六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见附件2。注附件2为“和平物业”代保管的全部物业材料的清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2.公摊费3.物业公司提议并经业委会同意的其它收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2.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____年11月1日零时起至____年10月31日24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供1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5栋102室,由乙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人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见附件二:一期档案文件细目)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在甲方订可下,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入驻的物业公司应在入驻本小区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财务预算。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每月向业委会负责财务审计的委员告知一次上个月的管理费用收支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政、扩建或完善配套项虱 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标书内容,以及与标书服务档次相近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中的级别内容提供服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设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中标书为准)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关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1. 2. 3.。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市政公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末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末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各规章的解释顺序为: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模板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__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__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平?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均适用合同制员工。

合同管理模板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项目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进的led系列节能灯产品免费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车库进行照明节能改造,负责为甲方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甲方无需承担产品采购的费用。合同期限为5 年,从甲方对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车库的节能设备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将节能灯在甲方项目运行 5年,甲、乙双方每月按节能利益分配比例为:五年内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体金额见附表,节能计算分配表。

三、节能效益计算:

甲乙双方同时指派专人,对项目双方光源数量、功率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确定节能率,双方签字确认,依据双方确认的《公共照明灯具测量及替换数量记录确认表》结合最终改造数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电状况发生变更,双方可重新确认、签字、执行。

四、设备归属:

合同期限内,照明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届满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将照明设施无偿转让甲方。合约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乙方应补足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数量。

五、乙方承诺:

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节有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

2、节能灯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节能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为计费起始时间。

4、负责公司产品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5、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六、甲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减灯具或更换节能灯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弄虚作假,恶意隐瞒合作内容,如一方发生弄虚作假,恶意隐瞒,须承担合同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4、在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6、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差额部分。

7、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模板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义乌小商品城

项目地址:东路206号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代理、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商业运作管理及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市场管理运作、招商政策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招商代理和营运管理服务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招商代理

1、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合适策略,以最有利的条件在短时间内,觅得最能适合市场定位要求的合适租户,包括招商推广,项目宣传及相应策略,最终使本项目取得良好的招商效果。

2、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的前期商业策划定位确定目标市场,制定策略,具体主持招商工作的进程。

1、项目组进驻案场:乙方在开业前5天,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最低不少于3人进驻项目案场;

2、6月底完善招商组织架构及人员培训,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3、8月份完成第一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4、10月份完成第二次签约,去化余铺的20%;

(二)第二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由双方共同组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费用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整体运营管理,乙方有权对各职能部门除副总以下人事任免权(不包含财务部门人员),并且有5000元以内的财务审批权。

1、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组织、深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公司运营团队,全面负责本项目开业后的经营管理,形成优质经营,管理服务品牌形象。

2、工作内容

① 商户档案管理

② 商业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

③ 完善商业经营的各项流程

④ 代办服务: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办理

⑤ 特约服务:退换货、投诉等售后服务管理

⑥ 租金等费用收缴

⑦ 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策划推广工作;

3.甲方应在乙方制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招商推广及市场运作期间的相关活动策划方案,提报乙方确认并实施;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予以及时的确认、建议、补充等反馈意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

5.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乙方及甲方附属机构外,甲方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从事本项目商业运作、管理、招商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的招商及运营办公场所并承担招商期间宣传推广相关费用及招待费、人力物力成本等相关费用;

7.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与已方交接并提供有利于后期招商的全部资源;

8、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9、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订金(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及后期营运管理工作;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沟通会议;

3.乙方须根据项目招商需要,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能力和资源,积极执行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按时实现双方确认的项目招商计划目标;

4.乙方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5.乙方所成立的项目工作组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办公费用等由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8.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服务费用

(一)总经理1人:年薪30万元(税后),月基本工资2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二)副总经理1人:年薪20万(税后),月基本工资1.5万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三)招商经理2人:月基本工资6000元,扣留20%作为绩效工资,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四)其他奖励

1、招商代理佣金1600元∕铺,每次月5号前支付上月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完成市场招商进驻80%,达到正常运作,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待市场招商进驻95%且正常运作情况下,视为全部完成招商计划,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九条: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接管市场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市场招商任务及各项工作调整、保证市场整体健康有序经营。

2、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余铺招商进驻。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或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因一方未遵守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将按照当期应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结算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3、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提供需求的文件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4、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 本合同一式_贰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壹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电话:

授权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模板篇5

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