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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在市政协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履行人民政协工作职能,完成市政协本年度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市政协党组的具体部署,结合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好争创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开展贴近民生民意的视察调研工作,把向党委、政府建善言献良策,作为创先争优的载体,找准科学发展的抓手。
二、完成专项视察课题
2019年3月份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要求和市政协党组的具体安排,由我委和市政协文史委联合牵头,组成了有市政协委员和市县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视察团一行20人,对开展抗旱救灾保春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视察团通过对4所学校、8个行政村、9个自然屯、8个供水点、1个地下河抽水点和2个春玉米高产示范片的重点视察,实地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带领干部群众克服困难抗旱救灾保春耕的奋发精神,检查分析出当前抗旱救灾保春耕工作中遇到的五个方面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七条应对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开展抗旱救灾保春耕情况的专项视察报告》提交市政协二十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配合上级政协机关开展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还配合上级政协机关开展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和引资助教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包村帮扶解难题的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和村干部结合古龙村的实际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三级联创、党员带头干、红卡进千村、三访三问、三送三帮、党组织服务年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收集有关政策法规、法律法规上的资料编成宣传册发放到每个群众手中,给他们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从而依政策办事,依法律法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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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注重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氛围
三、注重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助推乡域经济发展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四、加强对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管理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五、下一步打算
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3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xx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4
希日塔拉街道新华社区成立于20xx年,位于美丽的生态人工湖东侧世纪嘉园小区,占地0.84平方公里,共划分6个网格开展精细化管理。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的关心支持下,新华社区两委班子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以十九大精神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发扬“超越自我、争做标杆”的精神,以社区民族工作为抓手,以创新发展、促进和谐为目的,动员和团结辖区广大民族、宗教人士,建机制,搭平台,创特色,聚人心,多年来我们认真总结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经验,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一)抓宣传,形式多样,确保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认真开展以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注重宣传的广泛性,保证贯彻的自觉性。通过座谈、走访、联谊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民族宗教人士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知识的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极大提高了辖区广大居民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保障,坚持不懈,促进民族工作的规范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社区两委班子一直以来非常关心重视民族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组织两委班子学习上级有关民族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专题听取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并在各种会议、活动的场合宣传介绍民族宗教工作,有效地统一了大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几年来,社区坚持每年对本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等基本情况台帐。
(三)抓服务,排忧解困,增进民族工作的有效性。社区把强化为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针对具体实际,采取了因人而宜、分类帮扶的办法:一是努力为少数民族中的低保、弱势、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助学等实际困难。例如:2014民政爱心工程为万和家园罹患癌症的回族居民赵淑慧,捐款4万余元。二是关心少数民族中的流动人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社区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00余人,通过经常联系走访、组织活动,努力做好宣传教育、民族成份登记、就业咨询、维护权益等方面的服务,使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来到辖区后,生活有指南、落脚有社区、培训有地方、诉求有渠道、权益有保障。
经过几年的努力,新华社区民族团结工作已取得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提高民族工作宣传的覆盖面、加强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基于四个转变:
一是民族管理工作由“建立”到“强化”新华社区制定了民族工作管理条例,并公开相关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民族人、管民族事。
三是民族工作从较为单一的活动载体向多元的活动载体转变。我社区通过孟根格热蒙古语学习班合作,在社区二楼会议室举办蒙古语学习班,为广大居民提供学习的平台。该蒙古语学习班通过社区普及教学,让更多热爱蒙古语的居民有了学习的机会。
未来任重而道远,搞好基层民族工作关系到民族团结、国家安定。社区将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和谐街道的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的有效服务网络建设。社区结合时下社区建设工作,挖掘各社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工作,形成特色、长效的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建立社区民族工作专干,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使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来到辖区后,生活有指南、落脚有社区、培训有地方、诉求有渠道、权益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创新,以文化促进和谐。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素质,增进民族团结。要充分利用各民族有代表性的表演形式为文化载体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文化知识,加强各民族间的交流,促进和谐街道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实践证明,社区是民族工作的主阵地。应该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民族工作制度,以及充分发挥三级工作网络、少数民族联络组、社区民族宗教人士议政会的积极作用,将民族工作的基础扎根于社区。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新华社区深刻意识到这一点,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不少差距,社区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实践新时期基层民族工作的新路子、新做法,不断拓展民族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为民族宗教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务,办更多的实事,激发他们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热情,不断地把民族团结工作推向新阶段,为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5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民族工作
1.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少数民族维稳工作。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规范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摊点的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3.狠抓了民族项目工作。向省民宗委申报了散杂居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项目1个,资金10万元,曾家乡覃家坝村4社人畜饮水项目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
4.开展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化示范企业创建任务。狠抓了四川省巴山雀舌名茶实业有限公司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二)宗教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达州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4月27日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达州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吴成同志深刻阐述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今年的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教科局、民政局、市国保大队、太平镇等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作了表态性发言。
2.结合依法治市,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学法用法、两学一做、《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方针》以及法律进寺庙的宣传活动。完善了行政权力平台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大了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教育,宣传面达95%以上。
3.徐庶寺二期工程,观音殿正式奠基动工。
(三)狠抓了宗教领域安全维稳。
建立了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开展了敏感节点及重要时段安保维稳工作。每月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治安、消防设施、燃香安全等方面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和责任安全,严防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半年来无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重特大或恶性事件发生。
(四)脱贫攻坚工作。
开展了脱贫攻坚与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选派了副局长为帮扶村的第一书记,建立了帮扶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要求,精心制定20xx年度帮扶工作方案,支持扶贫资金2万元,引导基层干群摒弃等靠要思想,调动起广大干群的脱贫攻坚积极性,完成年度帮扶目标任务。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突出行权平台、监察平台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六)干部自身建设。
落实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民宗干部破解难题、维护稳定、依法执政的能力。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完成整村脱贫、干部一对一帮扶任务。
2.少数民族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的监管。
3.继续开展依法治市、法律进寺庙活动。
4.完成红军公园居士楼拆迁安置。
5.协助督促徐庶寺二期主体工程建设。
6.协助做好烟霞山景区信访问题事宜。
7.完成党代会、政协会与之相关的重点工作。
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6
1、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住户工作台账清晰可查,结亲干部如实填写结亲住户手册,按时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办要求的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截止5月31日共开展5次并向民族团结创建办上报开展情况。
3、在开展“结亲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住户入户工作中,向亲戚们宣讲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宣传“三个讲明白、六个讲清楚”,共计开展宣讲50余次。
供销社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力度还需加大;
二是在接亲过程中对民族团结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有效;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内容不够全面。
社会稳定、繁荣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供销社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下半年计划如下:
1、紧盯问题短板,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措施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宣传机制、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
2、健全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细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
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带领供销社各民族干部职工做好反对分裂和维护稳定工作,为察布查尔县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
2023年宗教办工作总结篇7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