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3-12-14 作者:Mute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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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1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2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18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18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3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实现“双随机”抽查公开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居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4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 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抓好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定了《xx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履职尽责,勇于当担,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及时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州人大批复预决算的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稳增长政策落实跟踪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民生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化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要求,规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领导、部门负责、财务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长效机制,落实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得到落实,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州政府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公开推动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工作,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制定了《海北财政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等八个办法,为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公开,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依照具体情况向上级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4、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制作一部《草原天更蓝》电视、微信短剧和下载相关普法短剧进行播放宣传,向《青海财政》杂志、州级报刊等宣传渠道投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互联网+政策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公共传播载体、财政门户网站等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及时更新财政门户网站内容,进一步扩大财政影响面,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做好财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通过政府审定的清理涉及到我局日常行政以及业务工作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于废止或宣布实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定期对不公开的财政法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保密审查应当“准确、客观、谨慎、稳妥”的原则,审查财政信息是否涉密、是否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是否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科室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一旦发现涉密信息上网,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局保密领导小组,并及时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各科室组织起草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过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核准。对涉密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州政府办公室确定。

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运维工作,增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网站各栏目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健康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提供情况的监督,保障信息来源通畅;挖掘网站信息来源,增加业界新闻栏目,直接从署网站、州机关信息,缓解网站信息日常更新的问题。认真组织好采集和报送工作,对财政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和责任落实进行量化分解,细化到科室,要求责任科室和个人提供有内容、有深度、有阅览价值的信息,及时完善更新内容,切实发挥财政门户网站方便和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成员,确保工作不缺位,不落位。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职能,减少重复作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确定的职权范围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财政监督检查、综合、预算绩效评价科等从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财政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监管工作量、监管风险等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制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4、持续推进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抽查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第三方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增强守法自觉性。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5、实行动态管理。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6

20xx年以来,太和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了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保障房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城市路网,完善交通网络

20xx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开工建设新的道路建设工程,主要以推进20xx年度续建工程为主。完成了银杏东路、平安路、幸福路、环城路、莲蒲路、光明路、友谊路等7条道路的建设与改造。目前这些道路均已建成通车,新增城市道路10余公里。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完成了县域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继续推进城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投入建设资金2120万元,铺设创业路、宏业路、新阳路、民安大道北段、大通路、平安路等道路中压管网29.5公里,中压支线管道18.9公里,新增工商业用户121户,新增居民用户19850户;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内铺设高压管网12.5公里,中压管网5.6公里;完成了肖口分输站选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建设。

2.污水治理工程。今年以来,我局完成了团结沟、白杨沟、杨沟、魏沟、孙沟、引龙沟(主干渠)等沟渠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均已竣工验收;杨沟故道及团结沟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刚刚完工,正待验收;红丝沟、柳青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正在进行扫尾;完成了县城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网上公示工作,正在进行报批;开工建设了污泥处置工程;完成了太和县河西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相关手续,计划近期招标;启动了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扩建后日处理能力将达6万吨/日;26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进行大半,正在进行管网建设,确保年底前通水调试。

3.给水工程建设。20xx年,累计完成投资约3700万元,铺设dn100mm及以上管网39千米;100毫米以下管道53千米。新装用户1.05万户,确保了居民的正常用水;颍南片区九条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已经交付使用;为解决地下水资源匮乏问题,借助引江济淮工程,启动了太和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目前,水厂输水工程建设方案已经确定,上报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引江济淮二期城乡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河西湿地(应急备用)水厂项目正在进行勘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其中:厂区用地已经完成规划选址,环评已进行前期公示,水资源论证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第三水厂项目正在实施,一期厂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二期厂区外配水管网工程正在进行施工,计划春节前竣工。

4.智慧管网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市政综合管网修补测、小区管网普查、排水管线详查、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平台建设、智慧管网系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562万元,已完成立项、可研评审及审批工作,完成一期工程的招标工作。

(三)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0xx年,我县有12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改造范围,涉及1438户,建筑面积约14.3万m2,投资2876.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

2.乡镇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完成了1798户危房改造工作,拨付补助资金2955.6万元;二是开展了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我局自6月起对全县5.75万户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逐户核验,对存在透风漏雨、墙体裂缝、电线混乱、无玻璃窗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修,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四)推进保障房建设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2900套,分解为3个项目进行建设,分别为:城南片区1000套,平安路二期1600套,城东片区300套。其中城南片区1000套正在建设中。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334套,为旧县安置区,目前已经完成588套。

(五)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20xx年以来,我局共行政审批19个项目的人防工程,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81.3万元,批准同步修建人防地下室6.3万平方米;完成了祥和应急疏散广场建设、地面指挥中心建设、宣教场馆建设、人防“两规合一”的专家评审、新采购安装5台防空警报器;全面启动基层人防工作站建设、警报器布点规划、人民防空方案编写;准备启动太和县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中,少收取的11个项目易地建设费16.848万元,已全部追缴,多收取的9个项目易地建设费37.17万元已完成清退工作。

(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20xx年1-11月,我局共受理、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76卷,全部实现网上受理、一网通办,批准商品房预售5462套间、面积61.2万平方米,其中住房4479套、51.6万平方米;受理转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33卷,出具开发企业资质请示报告14份,例行房地产市场巡查198人次。

(七)推进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

20xx年1-11月,我局共计受理消防设计审查46项,全部办结;验收项目33项,合格13项;备案38项,办结31项。

(八)加强监管与服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积极拓展建筑行业业务,鼓励建筑企业发展。20xx年共申报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1个,专业承包企业3个,施工总承包变更到太和3家、专业承包变更2家、劳务企业变更2个;20xx年前三季度建筑业产值完成14.7亿元,预计全年建筑业产值将达到21亿元;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成立9个包保组,对我县33个建筑开发项目进行责任包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印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单10000份,及时发放到各在建项目,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提高个人疫情防控技能,帮助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三是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对房建项目和市政工程进行了不间断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份,消除安全隐患1100多条;停工整改20个项目;通报批评2个项目,涉及6家企业和单位;约谈14个项目,涉及企业42家单位和企业;移交行政处罚3份;配合市城建局安全生产督查组21次,通报批评8个工程项目;四是推进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工作。现有34个在建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实名制覆盖率达到80%要求;五是推动建筑业产业重点项目发展。今年纳入重点项目两个,均为装配式建筑,赵集富康佳苑已完工;宝业颍河绿苑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20xx年计划投资4.8亿元,截止到11月已完成投资3.3亿元;六是积极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管理。制定混凝土搅拌站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推动混凝土搅拌站整改工作,联合城管执法局开展非法搅拌站摸排行动,共摸排发现非法搅拌站14家(经核实有3家水稳站),已拆除9家,1家停工整改、1家停工停产;完成了《太和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xx-2030年)》,搅拌站环境提升工作有序推进;七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六清”工作,做到线索清零,行业清源;交办线索3条,已报核查报告2条,还有1条线索正在核查中;移交未批先建12起、落实处罚9起,508.37万元,违法转包1起,处罚249.95万元,违法挂靠1起。

(九)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综合窗口咨询、分办、协调、反馈、跟踪、监督作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全面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截止目前,从安徽政务服务网受理、审核、办结各项业务1702件。

(十)强化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导,做好小区疫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对物业公司的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集疫情防控物资,共统筹协调防护口罩3.4万副、防护面罩1400副,发放酒精250公斤、84消毒液500公斤,确保一线人员的安全;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制度。利用诚信体系平台,加强对物业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接新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三是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监管制度。根据新修订的《阜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平台,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招标行为。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5个项目完成前期物业招投标,经招标确定的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整体较好;四是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以整治环境、秩序、安全、信用问题和开发遗留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细化量化考评分值,通过新增或维修门闸、停车位、充电桩、监控、路灯等设施,完成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的小区42个,清理僵尸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3048辆。;对27家物业服务企业、56个项目的电动车充电进行整治,建设车棚180个、充电接口7126个。

二、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疫情影响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今年很多工程未能按计划落实。

二是城建资金缺乏。今年以来,我局实施的重点工程,大都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项,施工单位垫付资金能力有限,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是要素保障不力。突出表现在拆迁和土地方面,比如:福寿路(椿樱大道至长征路段)工程由于征地拆迁问题,工程无法进展。河西污水处理厂、河西应急备用水厂等重点工程项目都是由于土地问题进展缓慢。

四是是乡镇建设管理力量薄弱,监管工作呈被动局面。乡镇机构改革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原各乡镇的城建所均被撤销,大部分乡镇的建设管理工作与当前任务极不匹配,城镇建设工作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协调,致使城镇建设管理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城镇和乡村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