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我们向领导展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进步的重要记录,通过工作总结,可以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民工的工作总结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1
公司为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完成全年经营目标,20年月日日,公司检查组人员对项目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管理培训,内容涵盖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知识及管理流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自己本部门岗位职责内的业务知识,更加明确了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尤其是认识到作为管理型的项目,加强甲供材料管理和代购材料管理的重要性。要在以后的植被管理工作中,按照甲供材料和代购材料的管理规范,加强甲供材料的计划管理、进场管理、消耗管理。通过加强对甲供材料的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材料成本,达到为项目创利的目的。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对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管理流程也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知晓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全员参与,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它需要我们项目的各个职能部门和每一位项目员工的密切配合、紧密联系、相互协作,而不只是仅仅做好了自己本部门的工作,作为整个项目中的一环,我们每个职能部门要有全局意识、集体观念,通过加强合作,想工作之所想、急工作之所急,减少部门之间的彼此误会和隔阂,避免部门之间的相互扯皮和推诿,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每一个部门真正做到环环相扣,形成一个紧密无意的团体,达到项目月出成本管理流程更加顺畅高效地运转的目标。
古人云:温故而知新!培训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不断的学习,更加熟悉和全面掌握本岗的业务知识,并且在学习中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使我们的知识技能更加扎实稳固。“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并使之成为习惯,才能让我们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永远紧跟企业发展的步伐。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2
我公司于20xx年x月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任务,学院精心组织实施了本期农民工培训。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事机构人员落实
本期农民工培训仅仅是我公司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银川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展示“银川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为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落实了一名副总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夜校”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学员报名踊跃,开学典礼隆重而热烈
透过我项目部与宁夏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司商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本期农民工培训在该公司所属“东方尚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举行,学员为该建筑工地农民工。透过宣传和动员,农民工报名用心踊跃,参训学员共计208人。
20xx年x月x日,我公司在“东方尚都”建筑工地隆重举行了农民工夜校培训开学典礼。参加培训班典礼的有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金磊建筑安装功能公司、宁夏慧源监理公司。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对本期农民工培训开学表示热烈祝贺,并勉励学员认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素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认真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按省、市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培训不少于16学时的要求,本期农民工培训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行课,到20xx年x月x日结束,共计15天。每一天晚上7:00—22:00(共4学时)按钢筋工、给排水工、建筑电工、模板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等不一样工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工种的技能训练;各工种学员集中学习《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每个工种学员实际参加培训共计60学时。
?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评审透过、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培训推荐教材;《砌筑工》、《抹灰工》、《模板工》、《钢筋工》等专业课程教材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岗位培训中心组编,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任课教师由本公司具有中高级职称、建筑行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技术功底的人员担任。透过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学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透过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鉴定,并透过省建设厅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理了职业资格证书。
透过本期培训,有两点体会较深:一是在建筑工地培训建筑工人,深受培训对象和建设单位欢迎,对学员来说,吃、住、行都很方便,对建设单位来说透过培训,学员的技能、素质都得到了提高,有利于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管理。二是培训课程的设置必须要务实,除《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之类引导性培训外,专业课要突出技能训练,多讲“怎样做”,少讲“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将在以后的农民工培训中,进一步发扬成绩,改善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办学质量和效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3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4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5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6
为了贯彻落实县劳服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县局下达我所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农民工培训的积极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劳务市场需求实际,利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我片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8月4日至9月2日,片区共完成农民工培训100人,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进而推动劳务输转,是劳动力输出地的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全面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通过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实践,增强了农民工就业能力;加快了劳务输转;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个人收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形成合力;整合培训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
为了搞好片区技能培训工作,我所聘请专业人员,为技能培训学员发放培训资料300本,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学员的积极性和学习能力。
培训内容主要为建筑专业及外出务工常识、劳动权益保护等。进行实践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种培训均采用理论讲述与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易学、易懂,确保了培训实效。县劳服局负责协调指导,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3、突出培训重点,提升培训层次。
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
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通过培训,将其培养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和农民企业家,带动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使他们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军人才,使培训工作能因人而异,适应各类农民的就业需求。
根据片区劳动力资源状况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本着培训与就业结合,以培训促进输转和就业的方针,采取集中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整理完善资料,进行情况分析汇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同时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工种。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农民工培训意识不强。多数农民工比较“务实”,只追求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他们认为培训既花钱又耽误挣钱,不合算,受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培训人员难以组织,许多应该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培训。
2、师资力量严重缺乏。农民工培训需要大量的有专业技术、懂得现代知识的师资队伍,但目前具备条件的师资队伍严重不足。尤其是专业教师更为突出。
3、培训就业衔接不紧密。
农民工的工作总结篇7
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宝民工工资联席办〔20xx〕11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查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结果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