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工作总结可以提升我们的工作能力,总结有助于我们工作和学习的提升,一定要认真分析以往的工作情况,才能动笔来写工作总结,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1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及周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泰综治委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我校开展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要求明确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督查、指导学校“专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积极参加对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班主任、教职员工的安全轮训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2、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制订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具体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实施方案,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定期检查部门(含所属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
3、年段长、班主任应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排查班级安全隐患。具体如下:⑴、利用班会课、黑板报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⑵、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⑶、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洞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⑷、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上报、带班工作。⑸、组织、落实“特殊生”的帮教工作。⑹、参与学校寄宿生的管理工作(按《寄宿生管理考核细则》要求)。⑺、做好“学生参加帮派”排查,并组织帮教的工作。⑻、做好“禁止学生私自组织郊游,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禁止学生外出乘坐非客运车船”的教育工作。
4、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主动参加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种方式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对偶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积极参加到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去,无条件地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措施的宣传。
三、措施到位、重点突出
1、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员工共同抓,做到办事人员到位,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职责相称,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总结,有检查、评比,有兑现奖惩制度。
2、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按照《漳州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班主任、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整治轮训。
3、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消除危房。对校舍工程进行二次以上的定期检查。
4、加强了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字防、自卫、自救能力。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危险性大的劳技项目和实践活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未满18岁的学生骑摩托车;严禁学生搭乘拖拉机、农用车等。
5、严格了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制度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组织活动。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没落实的均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6、强化了学校管理。一是深化特殊生教育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寄宿生管理制度,做好宿舍防火、防盗、查铺、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特殊保护措施;三是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四是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加强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主动与公、检、法及工商、文体等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制止学生上电子游戏机室和网吧,认真整改学校周边隐患,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8、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商店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治。
9、认真研究并建立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责任制和校园治安保卫信息报送制度。
10、建立学校学生和教师护校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地和多发时段的执勤巡逻。
11、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对全校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更换了一批过时灭火器,进一步改善了锅炉,提高了锅炉消防系数。
12、加强了饮食安全工作,严格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我校的“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感谢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但离根本治理还有一段距离,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安全治理的各项工作。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2
今年2—4月份,我局在去年认真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与会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会同县二o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自4月份开始,我们根据县委计生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会同县二o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会同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怀化市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2、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确定了专门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二、开展培训学习,增强从药人员守法意识
今年4—5月,我们在先后举办的二期从药人员学习班上,重点学习了“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行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使参培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白了哪些药属“两非”药品和国家对“两非药品经营使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医疗机构使用“两非”药品和药品企业经营“两非”药品划定了红线,树起了黄牌。
三、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1、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为使我局今年的“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工作列入药品日常监管的工作范畴,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会同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全面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依法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于今年4—5月期间,集中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的5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了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在整个检查中,我们查出一起轻微的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上为我局二oxx年开展人口与计生综治的工作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与同志们批评指正。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xx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召开的关于集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工作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镇治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综治委的部署,洛河镇从3月至6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分布,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经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洛河镇排查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唐龙担任组长,副镇长张景峰任副组长,各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对洛河镇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细致地摸底排查,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扎实开展。
二、划片包干,梳理摸排
领导小组采取先广泛摸排、后集中梳理的办法,由各村分别上报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治安混乱地区,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底排查,并将上报的问题汇总,排出洛河镇治安混乱地区为胡圩拆迁现场、洛电三期工程偷盗物质现象。突出治安问题是校园周边存在网吧、游戏机房,环境需整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治安隐患。
三、落实责任,定期整治
洛河镇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工作领导小组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到单位,谁的辖区谁负责。领导小组召开各村(社区)主任会议,通报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与洛电保卫科、开发区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加强管理,积极配合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把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任务分别落实到洛河、宫集派出所,要求他们在整治活动过程中,下大力气,花大功夫,争取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洛河镇已会同公安机关,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努力消除治安死角死面,确保我镇治安大局的稳定。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5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篇6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着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