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3-07-13 作者:Brave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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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5篇

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xx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xx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2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环保职责。现就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杨河清为组长;康忠荣、陈天伟、严兴武、肖洪钦为副组长;贺占全、胡能和、慕守国、唐平月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环保执法工作的组织及领导。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本部门环境执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于在环境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中遇到的重大难点问题,我局都及时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同县法制办进行沟通汇报。并将环保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执法工作切实得以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绥宁县环境保护局是环保执法的主体,决定着环保执法在民众中的形象,因此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意识尤为重要。我局对行使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梳理。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了局机关政治、业务、法律培训计划表,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并于年底组织一次考试,其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进而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对所有执法人员,不仅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而且强调执法的方法,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努力使被执法对象心悦诚服,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到位。

三、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整治企、事业单位污染源。年初对8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烟尘超标排放及污染隐患的12家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经过整治,部分企业已完善了治理设施,对2家污染严重、工艺落后企业已报请县政府予以关停。

二是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源。针对百姓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集中治理。对6家没有专用烟道,噪声扰民的饭店分批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单,从而使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是整治歌厅、基建工地噪声污染源。为了更好的对文化娱乐业及建筑施工噪声进行规范,减少噪声排放,并控制音量及营业时间。对建筑工地则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高噪声的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尤其在高考期间,监察人员进行夜间检查,下发《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知书》150份,要求县城内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暂停营业,木材加工企业暂停生产,建筑施工单位夜晚禁止施工。经检查,发现违规歌厅3家、违规建筑施工单位二家,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通过一段时期的检查与整治,我县噪声扰民情况明显改善,得到群众好评与认可。

四是严格检查并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我局加大了环境监察力度,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坚决取缔。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责令绥宁县枫木团七里冲造纸厂、绥宁县党坪乡芷坪造纸厂停止建设。

五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个进行检查。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 33 个,其中省局审批的 0 个,市局审批的 0 个,县局审批的 32 个。

六是强化排污费征收。我局把排污费征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收费任务惯穿全年工作任务中。去年申报企业80家,下发核定通知书60份,收费通知书60份,催交通知书10份,全年征收排污费可达80万元。

七、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去年我县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听取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今年我局已向省、市争取立项,把华硕化工、金宁木业、百惠板业三家公司的废水排污管道延伸到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纳入省、市环保治理项目计划。

四、20xx实施环保法律、法规案例情况

20xx年以来,我局没有一例通过简易程序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的案例。

20xx年,我局对县湘鄂铁合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处罚五万元,20xx年下半年已执行到位。

20xx年6月,我局对绥宁县境内15家非法生产的小造纸厂下发了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1、罚款1-2万元;2、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20xx年 7月20日—7月30日,经县政府领导指派,纪检监察、督查、环保、电力、相关乡镇等部门对11家自20xx年以来擅自非法生产,没有处理造纸废水的生化、物化处理设施,造纸废水不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的非法小造纸企业采取了强制下了跌落开关、剪断变压器调线等断电措施。并对每家小造纸厂进行了现场拍照、参加人员签字,小造纸厂企业负责人签字。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由于我局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近年来未发生一例申请听证程序,没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近几年来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较多,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系统学习、培训,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由于财政困难,环保投入少,能力建设较差,给执法带来一定影响,三是联合执法不够,部门配合要加强。四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抵制情绪,个别领导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太理解。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xx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 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arr;调查取证arr;决定arr;送达arr;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启用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厅下发了201x年版本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七月份受理的案件中全部使用新文书。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近年来,我局的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在市、县政府部门检查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卷宗。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4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8月27日顺利结束。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试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法制办对培训考试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科学安排,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准备阶段。

6月14日,我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衢府法发〔2005〕1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7月15日,在初步报名的基础上,我办专题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随后,组织人员编印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要依据》1500册;准备了行政执法教程和考试大纲900册以及相关学习资料900份;在全市法制系统挑选了9位同志担任授课老师,并组织他们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为开展培训做好相关准备。

(二)培训阶段。

从8月2日至8月17日,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统一培训。针对时间紧、天气热等实际情况,我办统筹安排师资,办领导现场调度,派驻人员认真负责,后勤人员搞好服务,确保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据统计,全市共办培训班5个,830名执法人员(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5人)参加培训。其中市级有关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自始至终参加了培训听课。

(三)考试阶段。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培训前我办即着手有关考务准备工作,一是提前落实了考试场地;二是聘请市技工学校的27名老师担任监考工作人员;三是就有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录用公务员的考试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作了请示。做到计划在先,服务在前。8月27日上午,全市设考点1个,考场26个。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如期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省政府法制办巡考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亲临现场巡考。当日下午,本办还组织举行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270余人参考。

二、主要特点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总体上比较顺利,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对这次培训考试工作,我办予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开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办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培训考试过程。

二是市县联动,密切配合。为搞好这次培训考试工作,市、县两级法制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在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法制办能克服困难,做到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落实了培训组织和后勤保障。

三是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培训期间,正值高温天气,无论是授课老师还是配合人员,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分工不分家,确保培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是少数单位办事拖拉。由于少数单位报名拖拉,从6月份开始报名至8月17日培训结束,培训名单才正式确定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给准考证发放、培训考务安排等工作带来影响。

二是培训方式和效果有待提高。培训过程中,由于没有一支正规的师资队伍,对培训授课的要求、重点难以准确把握,又没有统一的资料和题库,培训效果受到影响。培训方式方法尚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考务安排需进一步严密规范。考点设置、考场布置、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等不尽合理,考场出现无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情况,极个别人员还公开作弊,影响恶劣。同时,对乡镇干部专业法考试,也应当参照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要求进行,并加以规范。此外,后勤保障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培训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贡献。

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5

2020年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精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采纳建设性、合理化建议。对重要的决策依据,预算编制和重大项目的资金分配等问题,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2.及时调整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鉴于部分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发生变动,我们及时对我局“七五”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卢俊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

3.明确内部职能分工。局所有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制发都由法规处归口管理,进行合法性论证、会签。并对已出台文件定期组织清理,有效的避免了财政政策内容交叉、“打架”或违法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财政政策在合法的基础上发挥支持、引导和促进作用。先后制定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财法〔2020〕337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沈财法〔2020〕379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沈财法〔2020〕385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沈财法〔2020〕428号)等。法规处为局行政处罚监督机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时需法规处先签署意见,同意后交局领导审签。行政处罚意见需法规处进行复核,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进行复核、把关,未通过法规处复核的案件,局领导不予审核,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局内涉诉案件由法规处采取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4.强化财政工作运行模式。严格执行并不断更新完善《沈阳市财政局法规工作体系》,确保财政法制工作从学法、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得到落实和完善。有效规范财政法制工作的运转,促进财政法制工作有序开展。

1.逐步完善财政制度管理。在建立法规工作体系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局内制度,加强局内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局已形成100余个局内制度,其中包括31个工作体系、11个局内运作程序、60余个办法。局内制度的运行,为完善财政法制工作,规范财政管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全面清理规章制度性文件。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摸清底数,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沈财法〔2020〕254号),今年上半年我局对我局201x年前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法规处初步梳理汇总,最终在15万余个文件中清理出2300余个文件作为此次清理的参考范围。经过全局各相关处室的清理和确认,此次清理工作我局共梳理出现行规章制度2020个,拟保留制度782个,拟修改完善18个,拟废止失效1219个。拟新设立规章制度1个。

目前,对外发布的废止和失效文件已通过正式文件《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制度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沈财法[2020]396号)在财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通过协同平台发送全市各委办局。

1.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证件换证、申领条件。要求执法处室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证件持有率要求达到100%。我局对2020年11月30日前办理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了初审。经审验,我局共有174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其中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的170人,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共有3人调离行政执法岗位,2人退休,我们将对该5人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没有临时工、合同工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情况,没有违法违纪和单位取消执法职能的情况。

2.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及时对201x年6月30日至2020年4月1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的主要内容为对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向全局进行了通报,敦促有关部门积极整改。

3.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非常重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先后制定完成了《沈阳市财政局机关岗位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沈阳市财政系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用以规范和保障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确定市财政局法制机构对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4.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听取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意见。法律顾问向市财政系统提出法制建设方面的可行性建议;对市财政准备实施的财政管理决策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并协助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纠纷和为市财政出台和准备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依据。利用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增强了局依法理财的能力。

1.细化行政执法职权。根据我局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到了局执法处室,做到执法职权衔接顺畅,执法程序流程清楚。把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通过公开执法依据、内容、范围、权限和责任,建立执法权限依法确定、执法责任明确清晰、执法依据准确、执法程序公开,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保障财政工作合法、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2.动态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约束,以权力清单为基准,结合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沈阳市财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增加行政确认权力。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3.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相关配套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适用,我局严格执行《沈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先例制度》和《沈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作为以后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先例。以使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程序一致或者基本一致。并规定对违反财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做出处罚的依据及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详细告知行政相对人。而且告知应当充分、详实,处罚的理由应当与行政处罚结果相关联。

4.梳理行政权力。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文件清理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对市政府1979-2020年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通过仔细核对、认真清查,并运用上下对接、三下两上、双向排查等工作方法,圆满完成清理任务。通过制度清理,有效实现以规范行政权力为抓手,能够切实抓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执行与监督,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推进财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达到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的目的。

一是分解落实收入任务。按照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入目标和各区县实际情况,将全年收入任务落实分解至国地税部门和各区县。二是加强收入收缴。强化收入征管,坚决防止虚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收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继续规范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三是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横、纵向对比分析,大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实时跟踪收入预算执行的序时进度,按月、按旬统计我市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依法征收、均衡入库。表彰纳税百强单位,做好所得税源情况调查。四是全力做好“三争取”工作。继续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五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全会出台的8个文件进行贯彻落实,对涉及财政的工作逐条研究,特别是将《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逐条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完成时间表,进行资金测算,并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为打造诚信政府做出努力。二是落实省、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研究出台17条具体举措,稳步推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问题等工作。在财政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集中反映、长期公开财政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三是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推动“拨改投”的财政支付方式转变,将财政资金以政府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重大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四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支持东北振兴和稳增长政策,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统筹有限财力,保障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需求,促进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积极筹集并拨付补助资金,推动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开复工和重大项目储备,支持小微双创。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自贸区沈阳片区建设。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涉企政府性基金。

一是积极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积极配合人社、地税部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强化保费征收责任,按月对区县保费征收情况进行考核,并认真研究缺口筹资和保发放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落实财政补助,并继续对存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地区给予筹款支持,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支持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推进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征收试点。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标准,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相关待遇。三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各项就业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全力支持创业就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配合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继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北快速干道等重点基础设施投入使用。认真完成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投入。继续支持土地储备,加快土地储备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土地收益。五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中小学实施弹性离校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幼儿园奖补政策。研究提高高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大力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推动玖伍文化城项目顺利运营,保障沈阳马拉松、首届市民运动会等赛事举行。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1.推进财政改革。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按照“多规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与执行机制,强化财政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衔接。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按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加大项目资金调剂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深化国库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继续清理财政专户。

2.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结合“多规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与执行机制,科学编制2020年预算,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据实留足工资性支出及保障基本运转支出,足额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民生兜底等政策明确规定的支出。督促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提早编制并确定政府投资计划,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细化水平。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3.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提高防控风险意识,强化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严肃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守债务风险底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和应急机制。继续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超额完成全年发行债券任务。加大存量债务偿还力度,提前谋划明年化债安排。

4.加强国库管理。规范财政借垫款管理,积极清理占压国库资金,全面规范乡镇财政专户,提高国库资金调度能力。

5.稳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管。强化财政监审反馈应用机制,协调各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审计问题整改。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将内控制度嵌入到财政管理各个环节。支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配套的财税政策。适当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加快政府采购效率。按时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工作。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廉政建设。继续推进财政系统“三项工程”建设,加强对区县和预算单位的工作指导,提高财政干部履职能力。继续加强机关建设。顺利完成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工作。组织开展建党96周年讲党课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展览。举办“学习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演讲比赛,参加市总工会“永葆本色”廉政书画摄影诗文评选展览、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健步走、市直机关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集体凝聚力。

1.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报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网上依法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财政惠民利民政策宣讲。对涉及全局性、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决策进一步拓宽公开的范围。加大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的公开力度,加强对区(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市财政系统上下联动,规范运行并全面落实“阳光财政”,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财政局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信息公开工作。

2.畅通监督投诉渠道。积极配合省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要求,做好市民投诉咨询求助相关诉求。不断完善局互联网站,拓宽行政执法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明确财政行政执法投诉范围,规定凡本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收费、擅自改变罚款种类幅度、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等9种行为,均属行政执法投诉范围。对一般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行为,分别明确受理机构。对办理程序及办理期限作出明确。

3.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继续探索事中监督模式,强化预算执行同步监督和问题的即时整改,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继续推行财政检审反馈应用制度,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举一反三,分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每年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对各类财政资金以及财政系统内部和局内各部门、局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财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定期走访沟通,发送信息资料,征求意见建议,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不断健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机制,建立了包括落实责任制、联系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建议提案办理、“两会”协调保障等内容的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体系,保证每年集中走访代表委员,并强化跟踪督办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