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优质6篇

时间:2023-03-18 作者:betray 报告大全

对于调研报告,每个人必须要遵循任务的需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调研计划,只有对调研项目有深刻的理解,我们才能写出优质的调研报告,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优质6篇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1

当前,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方兴未艾。各级政府纷纷加大了硬件和软件的投入,构建了办公自动化网络。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的提高,数据共享的程度越来越高,大家在改变旧的手工工作方式的同时也愈来愈依赖于计算机。网络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涉及广泛,一旦出错影响巨大,后果更为严重。因此,我们在着力建设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工作,注重开发和运用有效的保密措施,做到筛子(信息过滤系统)、锁头(自我隔离系统)和盾牌(防护系统)综合运用,真正树立起坚实的保密防护体系。

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的保密 信息泄露是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主要保密隐患之一。所谓信息泄露,就是被故意或偶然地侦收、截获、窃取、分析、收集到系统中的信息,特别是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从而造成泄密事件。 众所周知,网络在保密防护方面有三点脆弱性:一是数据的可访问性。数据信息可以很容易被终端用户拷贝下来而不留任何痕迹。二是信息的聚生性。当信息以零散形式存在时,其价值往往不大,一旦网络将大量关联信息聚集在一起时,其价值就相当可观了。三是设防的困难性。尽管可以层层设防,但对一个熟悉网络技术的人来说,下些功夫就可能会突破这些关卡,给保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对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防范,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物理隔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保密局对政府办公自动化网络的保密要求,办公自动化网络必须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在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政府系统上社会公众信息网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由主管领导审批,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数据加密。信息的保密是为了防止对手破译信息系统中的机密信息。数据加密是实现信息保密性的一种重要手段。对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数据加密,是通过网络中的加密机构,把各种原始的数据信息(明文),按照某种特定的加密算法变换成与明文完全不同的数据信息,即密文的过程。目前常用的数据加密技术,主要有链路加密、节点加密和端对端加密等三种方式。

充分利用系统自身提供的保密措施,某些用户对网络的认识不足,基本不用或很少使用网络操作系统提供的保密措施,从而留下隐患。其实,一般的网络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像ware.notes等等,自身都带有很好的保密措施,我们要加以充分利用。比如netware,就提供了四级保密措施:第一级是入网保密,第二级是设置目录和文件访问权限,第三级是文件和目录的属性保密,第四级是文件服务器的安全保密。

办公自动化网络实体的保密 网络实体是指实施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加工处理、分发和利用的计算机及其金外部设备和网络部件。可采取以下三条措施来加强网络实体的保密。

防止电磁泄露。计算机设备工作时辐射出电磁波,可以借助仪器设备在一定范围内接收到它,尤其是利用高灵敏度的仪器可以稳定、清晰地看到计算机正在处理的信息。另外,网络端口、传输线路等都有可能因屏蔽不严或未加屏蔽而造成电磁泄露。有关实验表明,未加控制的电脑设施开始工作后,用普通电脑加上截收装置,可以在一千米内抄收其内容。因此,我们要尽量考虑使用低辐射设备。 显示器是计算机保密的薄弱环节,而窃取显示的内容已是一项 成熟 的技术,所以,要选用低辐射的显示器。此外,还可以采用距离防护、噪声干扰、屏蔽等措施,把电磁泄露抑制到最低限度。

防止非法侵入。非法用户可能通过非法终端或趁合法用户从网上断开时乘机接入,使信息传到非法终端,也可能搭线窃取。局域网与外界连通后,通过未受保护的外部线路,可以从外界访问到系统内部的数据,而内部通讯线路也有被搭线窃取信息的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定期对实体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文件服务器、光缆(或电缆)、终端及其他外设进行保密检查,防止非法侵入。

防止剩磁效应。存储介质中的信息被擦除后有时仍会留下可读信息的痕迹。另外,在有些信息中,删除文件仅仅只删掉文件名,原文还原封不动地保留在存储介质中,一旦被利用,就会泄密。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记录媒体的保护和管理,对废弃的磁盘要有专人销毁等。 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们的难题,仅仅依赖某一种防护手段目前还难以达到完全防护的效果,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设防,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信息的相对安全,做到有备无患。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2

一、调研的准备

为了掌握大量的一手、二手资料,研究乡村旅游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我们成立了有分管的副乡长为组长的旅游调研工作小组,为调研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研组建后,分头查阅有关旅游的文献资料,争取在实地调研之前对我乡旅游有一定的了解。

二、调研的行程

20xx年9月17日我们调研组3人一行来在石泉等村进行为期四天的社会实践活动。这四天我们的行走线路是:石泉上古寨、古民居------金宝塘坡田------上流飞檐台、节孝坊-----霞留小水果基地,每个村一天。

三、调研方法

在调研时我们充分运用各种调研方法,力求使不同的方法所得的资料之间相得益彰,保证我们可以点面结合的获得一手资料,从而保证相关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1、二手资料法:每到一村,我们都与该村的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该村的概况,并从村干部那里收集旅游业基本情况,及该村旅游发展情况介绍等相关的二手资料。

2、问卷调查法:在对旅游工作进行探索性调查后,根据此次调查的目的,利用乡政协旅游工作调查问卷,组织部分公司、社会知名人士等30余名人召开座谈会,完成调查问卷。

四、调研范围

此次调研范围为马桥乡的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调研的初步结论

经过一天的实地调研,我们共完成问卷30余份。通过所收集的信息,可以获得如下结论:

(1)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发展乡村旅游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1、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的问题。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尽快降低农业就业的比重,是解决农村问题,建设农村地区全面小康社会最为重要的举措。从此次调查来看,乡村旅游景区的从业人员来自于景区周边村镇。可见发展乡村旅游一方面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由于乡村旅游业就业岗位层多面广,所需技术相对难度不大,只需短期培训就可上岗工作,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化;再者,一旦乡村旅游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当地的重要产业后,可以实行当地劳动力的长期甚至永久转化,进而加大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2、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马桥乡主要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乡镇,农业结构正在调整当中,第三产业比例较小,农业经济效益低下。而经过这几年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乡村旅游的发展也引起区域农业产品的特色化,如我乡的花豆、生姜去年吸引来了上千游人。

3、有利于解决农民增收减缓问题。马桥乡发展乡村旅游已经初见成效,特别是它将农业与旅游业很好结合起来,实现双业增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我乡有些村民的30%--40%的收入很多来自于将自己的农产品拿到景区销售所得的收入。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大大提高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增收减缓问题。

4、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在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在调查石泉等村村民是否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时80%左右的村民表示支持。乡村旅游不仅以农业生产方式、多种参与活动和民俗文化等吸引游客,而且以优美的环境给游客以美的享受。因此,植树种草,美化环境是其必要的投入。根据马桥乡乡村旅游景区村民反映发展乡村旅游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好处是路变好了,村镇整洁了,水干净了,绿化好了。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切实能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同时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5、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代化的发展是以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为标志的经济。环境发展是手段,社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所在,也是难点所在。发展乡村旅游,虽然涉及多方利益关系,但只要使用多予、少取、放活三管齐下的方法,不仅不会触及既得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增加各方利益,从而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2)发展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1、乡村旅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乡村旅游业伴随着整个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但在农村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广泛地为人们所认识。特别是那些农村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有的尚未开发,有的虽开发了,但缺乏强有力的领导,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缺乏宏观指导,目前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巨大潜力远未开发出来。

2、景区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马桥乡旅游资源丰富,有些质量等级也比较高如石泉古民居,但知名度并不高。

3、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要待进一步完善。从调查看,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游客对入景区的道路及住宿、商店等服务设施还是不很满意的。

4、乡村旅游的政策尚未配套。从调查来看,半数以上旅游目的地居民有投资旅游业的欲望,但很多因为缺少资金而放弃。可见在全区未形成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所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如投资开发政策、信贷政策、经济扶持政策等。

5、乡村旅游的管理人才缺乏。整个长清从事旅游业的人才知识结构层次比较低,人员从业素质也不高。从导游来看,仅仅几人获得国家导游资格,同时缺乏有序的管理。

6、乡村旅游的商品开发不够。缺乏商品意识。全乡旅游景点除花豆、生姜外几乎没有开发自己的旅游纪念品,在各旅游景区所销售的产品大多为农户自发组织买卖,而且大多为初加工农产品,产品附值不高。

(3)发展乡村旅游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游资源特点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起点编制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用规划指导乡村旅游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张扬个性,确保乡村旅游原有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划的编制要在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和当地群众的意见。强化规划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维护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使规划的指导作用和规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加强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是旅游吸引旅游者的重要保证。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夯实发展基础。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结合发展需要,高、中、低档相匹配,大、中、小型相协调,加快建设餐饮、住宿、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服务,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点)服务质量和水平。

3、重视保护利用。乡村旅游特有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继承和保护好这些独特的文化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思路,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避免过度开发对历史文化资源及其环境造成破坏,杜绝以破坏性开发谋求经济利益的做法。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依法管理,建立保护与开发的良好机制。

4、积极筹集资金。发展马桥乡村旅游,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这些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农户要想投资旅游业也需要资金,因此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资金筹集的方式和途径,引入市场机制,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改变由政府包揽的做法,树立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收益的理念,进一步创新投资体制和机制,消除发展乡村旅游的体制障碍,构建以政府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小镇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这方面马桥乡做出了有益的探索:马桥乡在开发金宝塘坡田生态旅游风景区当中,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整合水库水库出险加固工程资金,利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为景区打造良好的景区外围环境,从而激励投资开发商对景区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要放宽市场准人,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以缓解乡村旅游开发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要大力引进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到旅游村镇兴办产业,实现产业聚集,增强乡村旅游的活力。

5、加强包装宣传。马桥乡景区很多是有高质量的,但很多却知名度不高,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包装宣传。因此,加强包装宣传十分重要。精心策划能反映和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点)知名度的主题形象。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积极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旅游推荐会、说明会、展览会等活动,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整体形象宣传和联合促销,营造健康浓郁的特色旅游氛围,拓展省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吸引和招揽海内外的游客。加强新闻媒体对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宣传报道。鼓励新闻媒体配合乡村旅游的建设进行系列宣传,开设专题宣传节目和栏目。

结语

经过我们系统调查掌握的资料显示,马桥乡的乡村旅游有其成功的可借鉴之处。乡村旅游是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解决 三农问题,带动农民致富,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也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积极探索。

马桥乡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发展乡村旅游具有深厚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随着都市生活的快节奏给城市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而广大农村则山清,水秀,天蓝,空气清新对广大的城市人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他们即可以释放压力,尽情放松,有能来到天然氧吧,调节新陈代谢,改善自己的健康,只要我们合理引导、积极支持、规范管理,乡村旅游必将呈现燎原之势,蓬勃地发展起来。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3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学习体育的环境,更好地为全市体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会议的发言精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对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1、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做好保障。

一、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培养下一代青少年是我们的重要任务,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的工作,切实把青少年体育工作抓出成效。

二、为了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做好保障机制,体育部门一定要为学校体育工作提供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学校指导课余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或推广特色体育项目,帮助指导学生掌握基本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提高运动成绩。三、把学校体育科研列入体育科研重点,鼓励学校教师进行青少年运动项目、组织形式、课余训练等研究。组织体质监测进校园,配合教育等部门推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帮助并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体质测试站,为学生提供规范、科学、方便的体质测试条件。

2、拓宽选才渠道,加大培养力度。

一是要积极拓宽后备人才选、育渠道,做好相关部门组织后备人才培育,落实各类后备人才的培育,积极挖掘周围大环境的人才资源,进一步抓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训练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以体育管理部门为主导,各中小学校单位投入、社会企业或个人捐资、捐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主体多样化和系统化,促进人才投资与回报的良性循环。

要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市教育和后备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及政策上的帮助;鼓励省内外高水平运动队或团体来我市举办各类体育教育培训班,兴办各种层次的教育实体;要积极发挥市后备人才培养的政策作用,让其成为后备人才培养的“催促剂”。

三是建立健全后备人才培训体制。一定要完善办学办队体制,鼓励重点中小学与业余体校联合办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解决好业余训练招生难的问题,坚持“点面结合”原则,突出我市人才“紧缺急需”的重点,采取送出去、带回来的培养办法,选送有潜质的现有后备人才到其他高水平运动队进行训练对这些队员进行系统训练、指导,加快成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切实解决我市后备人才整体运动水平不高的一个局面 。

3、改善体育环境,开展体育活动。

一、体育场地设施是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是人们在先天的基础上并在后天生活劳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任何人都具有一定的身体素质,只是各人程度不同而已。而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体育设施,即使有再好的身体素质也得不到锻炼。对于市重点中学在体育设施上要加以改善在资金上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支持。

二、加大体育部门场馆想学校开放力度。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需要,应有适合青少年运动的 器材和专门场地。

体育系统所属公益性体育设施要为学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训练提供方便,并逐步免场地费用,优先向学校开放,经营性体育设施要向青少年学生优惠开放。同时要做好管理、安全和维护等工作。

三、要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体育部门场馆向学校开放的 、要结合学生体育活动和业余训练的时间。体育系统的场馆设施和器材可以与学校共享,或共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学生免费或优惠提供。学校举办春秋季运动会或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可以优惠使用体育部门的体育场地,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教育部门一起,为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而努力奋斗。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4

司法鉴定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一、司法鉴定结论的应用现状

(一)关于鉴定类型

从统计数据看,20xx年至20xx年间,镇海法院每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占案件总数的8.3%。其中,人身伤害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为鉴定结论使用最为频繁的领域,分别占同类案件的43.7%、39.6%;使用最多的鉴定类型是伤残等级鉴定。

(二)关于纠纷解决方式

因司法鉴定较强的科学性,使得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呈现出浓郁的专业色彩,双方当事人及居中裁判的法官对司法鉴定结论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依赖性。当事人对解决这类纠纷的方式选择具有局限性,因双方当事人认可、信服司法鉴定结论而撤诉的案件较少,大多数当事人因林林总总的原因依赖于法院的判决,以判决结案的案件占71.2%。当事人选择以判决结案,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匮乏、诉讼中民事调解协议的履行保障力度不足,以及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时缺少合意、司法鉴定结论在庭前开示及质证不够规范等程序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接纳程度。

(三)关于鉴定结论采信情况

统计表明,无论是一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76%)还是再次、多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2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数均占到了相当的比例(62.5%)。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至关重要,它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走向和最终诉讼结果的形成。

(四)关于超范围鉴定

由于鉴定市场缺乏管理、良莠不齐,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人身伤害类纠纷中,鉴定机构俨然成了无所不能的“鉴定人+医生+设备供应商+法官”,只要原告方提出要求,很多鉴定机构什么事情都可以鉴定,什么结论都敢出。从统计情况看,超范围鉴定的比例逐年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逐年下降,并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和法院调解工作的进行。

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审判实践中,司法鉴定不仅得到广泛的运用,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也得到人民法院的充分尊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事实判决”的作用。但是,审判实务中司法鉴定结论存在的诸多程序及实体上的问题直接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难点与热点。

二、司法鉴定的启动与质证

鉴定的启动与质证主要通过站在对立或相反立场上的主体围绕司法鉴定是否启动、鉴定结论是否正确进行质疑、辩驳,从而使案件信息的获得更加全面完备。它不仅是确认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手段,更是运用鉴定结论的必经程序。

(一)司法鉴定启动与质证准备

1.鉴定启动

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主的人身伤害类纠纷(此类纠纷,原告在起诉前多已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等事项就行了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交)外,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鉴定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并委托鉴定方式启动。实践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法官往往在对鉴定的必要性、科学性未进行认真审查并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异议权的基础上就启动鉴定程序;未告知申请人鉴定的风险;在鉴定机构确定后,法官在鉴定事项、鉴定标准等问题上往往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未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人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让当事人充分参与到司法鉴定程序中。

笔者认为,鉴定的启动问题至关重要。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所依赖的证据资料只能来源于当事人,当事人享有自行启动鉴定程序和申请法院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是否进行鉴定、进行何种鉴定或由谁鉴定等事项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遇为查明案件事实确需进行鉴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在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应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庭应予充分注意和认真对待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告知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鉴定的风险,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鉴定启动异议权,审查鉴定是否必要并且可能,以附理由的决定的形式决定采纳申请与否。对于法律规定应当以当事人同意作为鉴定启动条件(如测谎、对第三人的身体检查等)而当事人不同意的,或非法取得证据的,或法官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认为不需要专业的特别知识,或通过勘验等调查证据的方法能够作出判断的,应当决定不启动鉴定程序,避免当事人随意、滥用鉴定启动权。法庭决定启动鉴定的,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采取摇号等随机产生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同时确认法官最终决定的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标准。鉴定机构确定鉴定人后,法院应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人情况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由此,鉴定启动程序不断优化完善,才能使鉴定结论成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最佳证据方法,并为鉴定结论进入庭审质证奠定基础。

当前,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是否鉴定的启动一概需要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并承担责任?从学理上分析,鉴定是举证的一种方式,是否鉴定以及进行何种鉴定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举证责任,因此,应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如果对方对待证事实有异议,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并以鉴定结果来反对对方的异议。该理论最有利的推论就是,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显然应由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大量案件却采取的是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就推论其异议不成立。该做法有违举证责任规则,但是却有其在中国法律文化下的合理性:第一,谁异议谁鉴定是普通民众普遍接受的观念。第二,由于实践中往往由提出鉴定申

请的一方预付鉴定费用,因此,在大量的案件中,如果一有异议就要求对方掏钱鉴定,往往既严重拖延了诉讼程序,又增加了诉讼成本,更加大了诚信一方的负担。因为在实践中,即使最后判决否决了对方的异议,法院也判决对方要最终负担鉴定费用,但往往一进入执行程序,判决本身就成了一纸空文,于是申请方不仅诉讼请求成了白条,还要白搭上一笔鉴定费用。从实践看,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大量的案件中保护了诚信一方,阻止了不诚信方的耍赖行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民间借贷类纠纷,被告在诉讼中随口称借条不是自己书写的,在法官要求被告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后,超过90%的被告会“放弃”鉴定请求,而法院据此认定借条的真实性并判决被告败诉后,绝大多数被告对法院的认定是信服的。第三,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事实上不会影响权利人的权利。因为鉴定往往是为了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即使让被告预付鉴定费用且鉴定结果不利于原告,法院判决由原告最终负担鉴定费用,在执行上是有保障的。

应该说,这个问题是法学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有矛盾造成的。笔者认为,在诚信理念缺失、法律文化不发达的中国,由提出异议的一方申请鉴定是合理的。

2.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

为进行鉴定,法官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无明确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认识不一,导致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从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出发采取开庭方式,有的从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出发采取庭前确认方式。采取开庭方式的,均存在二次以上开庭的情形,即鉴定检材(样本)经开庭质证确认后交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提交后再次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若出现补充鉴定材料则可能出现三次以上开庭。有的采取庭前确认方式,即于开庭前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拟提交鉴定机构的证据材料进行确认,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以笔录方式记录在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存在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有分歧或对方当事人不予配合、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个别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未经质证或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情形。

笔者认为,合法有效的鉴定结论离不开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而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必须通过正当合法的程序予以确认。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于鉴定检材(样本)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确认未予规定,但实践中,为确保鉴定依据的检材(样本)的合法性、有效性,又不能不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的目的在于: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鉴定检材(样本)来源的可靠性、合法性,避免人为添加、减少、损坏、污染鉴定检材(样本);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检材(样本)满足其鉴定范围的特定性、数量和质量的充分性,避免鉴定机构因鉴定检材(样本)扩大或缩小鉴定范围或因鉴定检材(样本)不充分而无法得出、勉强得出不具确定性的鉴定结论。采取开庭审理方式与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均能达到上述目的,但都应避免补充鉴定检材(样本)不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或确认的情形出现。采取开庭审理方式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固然可以在案件证据固定、争点明确的前提下,将无异议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对那些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但导致多次开庭,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将造成当事人讼累。采取庭前确认方式,由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告知应当提交与鉴定有关的证据材料,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记录在案,同样可以达到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并对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的目的和要求。比较二种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采取庭前确认方式,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又便于法官在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拒不配合造成鉴定无法进行的将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承担相应后果,促进当事人配合并提交鉴定所需检材(样本),特别是在需要补充鉴定检材(样本)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庭审条件限制因地制宜确认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最终实现利用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来充分揭示案件事实的目的。

3.鉴定结论开示

实践中,对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大多于证据交换时开示。对于当事人申请并由法院委托鉴定的,大多于庭前开示,但做法并不一致,有的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开示,也有的采取电话告知鉴定结论的简便方式。

笔者认为,鉴定结论开示旨在使当事人于开庭前有机会以合法方式获得鉴定结论,从而有充分的时间为反驳鉴定结论、支持自己的主张做质证准备工作。建立并完善鉴定结论开示制度,对鉴定结论开示加以规范,才能使当事人和法官借助于司法鉴定结论并通过法庭质证真正对案件事实或证据进行“解码”。因此,鉴定结论开示不仅仅是将鉴定的最终结论告知当事人,而应当告知鉴定报告的全部内容。

(二)鉴定结论质证方式与内容

1.质证方式

实践中,鉴定人基本不会主动到庭,鉴定结论多以书证形式宣读出示。只有在当事人对书面鉴定结论有异议,并向法官提出要求鉴定人出庭的申请后,法官才会联系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形式化、无序化、简略化的质证方式,极大地影响了质证功能的发挥,也导致了大量重复鉴定和当事人无休止申诉上访的发生。

笔者认为,质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决定性步骤,是法官自由心证的根据和形成裁判的必要基础。由于鉴定结论是鉴定人通过观察、测量、比较、实验、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方法,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且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性质,让鉴定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才能通过质证程序过滤一些不科学、不准确的鉴定结论,使鉴定结论获得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因此,除鉴定结论经开示后,原则上应通知鉴定人出庭,由鉴定人当庭陈述其做出鉴定所依据的检材、科学程序、鉴定所运用的理论和技术,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证,从而使当事人有机会发现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之处,帮助法官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在法庭上进行,以当事人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或询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意见制作笔录等变通方式代替庭审质证,有质证之名而无质证之实、剥夺当事人当庭就鉴定结论进行攻击防御的不当做法,既不符合公开、直接、言词、辩论原则,又无法保证鉴定结论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也不利于当事人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予加以纠正,以避免由此对司法的公正性造成消极影响。

2.质证内容。由于鉴定人一般不出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结论大都在当事人出示证据的同时一并宣读出示。法官从提高庭审效率目的出发,多采取概括性质证方法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包括鉴定结论在内的证据有无意见,而不愿引导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作进一步的质疑、辩驳,在当事人拒不认可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质证随之演变成“是否申请重新鉴定”的简单问话。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简单化,削弱了法官通过质证判断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功能,影响了质证的效果。

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与质证效果密切相关。对鉴定结论质证停留在展示证据、概括性质证层面,并不利于法官发现事实真相。只有将鉴定结论由形式性、概括性质证推进到实质性、全面性质证,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针对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展开质证,通过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当事人双方在一次、再次的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过程中,充分地陈述自己观点或进行反驳防御,才能澄清事实,体现正义。

三、鉴定结论的审查与认定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同其他形式证据一样,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或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是

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1、2款分别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重新鉴定、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但是,在实践中,对“严重”、“明显”和“有缺陷”的情形如何把握则完全依赖于法官自身的认识,这种立法上的模糊化为法官自由裁量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是引发重复鉴定问题的根源。因此,加强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保证鉴定结论准确运用的关键。

(一)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判定

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实质上是对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的认定,是对证据力价值的评估与判定。而对证据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通过对证据“三性”的审查判断来实现的。

目前比较有争议的,是对诉前自行委托鉴定行为的审查?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因某一专门性问题得不到双方认可,为解决纠纷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并以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对此行为的审查,应首先肯定该证据初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而使其进入证据调查程序,然后,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来判断其是否能够成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在起诉时,诉讼请求如涉及专门性问题,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通过委托鉴定寻求对专门性问题的主张依据则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内容。而且,从《证据规定》第28条规定看,立法并不完全否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证据效力。对于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如果只是因为诉讼尚未开始且单方委托而否认其证据效力,势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此外,有些类型纠纷部门规章对评估鉴定的前置性作了规定。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方在协商期间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因此,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最终能否此为定案的依据,还有待法官在引导当事人质证中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中判定。

鉴定结论的“三性”之间体现出一种互为条件的关系。真实性是基础,关联性是链接,合法性是根本。凡具有合法性的结论必须具有关联性,但具有关联性的结论并非都具有合法性。只有具备了“三性”的鉴定结论才可能被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诉讼证据)进行评判。

(二)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判断

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是对鉴定结论本身(即作为单一证据时)的审查判断,但具有可采纳性的结论究竟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还须从鉴定结论与案件其他证据的关联程度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才能得出,这是鉴定结论认证的最重要步骤。对证据的价值的判断,必须根据证据证明力的不同,对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满足抽象法律规范中的要件事实做出说理,并对案件事实和要件事实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判断。《证据规则》第71条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认定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审判实践中,由于鉴定结论本身涉及专门知识的运用,法官往往只能在形式上进行审查或凭自己的知识提出异议,要真正对鉴定的依据、技术手段的运用等专门问题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是比较困难的,对“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把握往往成为空话。笔者认为,审判实践中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审查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不确定的鉴定结论的审查。实践中,有的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结论时,采用了类似“倾向认为”、“可能性较大”等模棱两可的字眼,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增加了难度。笔者认为,在鉴定结论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进行审查判断。

2.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审查与判断。对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从其本身来审查,有时是难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只有把它同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来考察,看它们所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协调,就能比较容易发现问题、辨明真伪。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判断就是将鉴定结论与案件中的不同种类的证据进行联系对照,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与鉴定结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果没有矛盾,才能就案件事实得出完整的认识。

笔者认为,司法鉴定虽然是依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科学活动,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使鉴定结论具有客观科学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争议较大,且结论本身无法明确证明某一客观事实时,必须将司法鉴定结论与其他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比较、判断后,才能决定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鉴定结论冲突的审查判断

鉴定冲突主要体现为自行委托与法院委托之间、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同一案件二次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关联案件委托鉴定之间的冲突等类型。

相互冲突的鉴定不仅将削弱鉴定本身的公信力,而且也给鉴定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的辨别造成了困难,因此,冲突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审判实践中的一大难点。笔者认为,对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的证明能力进行认定时,应注意区分四个层次进行审查:

第一,审查不同鉴定机构的工作条件和能力,以及鉴定当时的背景条件(如鉴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鉴定时是否受其他人情、关系影响)。

第二,审查不同鉴定的依据是否合法。鉴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有“成文的”就必须依照“成文的”,在没有“成文的”情况下,才能依照“约定俗成的行业习惯”。

第三,审查被鉴定客体在多次鉴定中是否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因为,同一认定所解决的是相同的客体在经多次检验(比较、分析)后所体现的情况,是比较多次鉴定科学性的基础。如一个问题出现多个不同的鉴定结论,法官应注意审查多次鉴定时所依据的检材和样本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多份鉴定无可比性,应分别进行审查判定。

第四,审查鉴定的步骤、方法是否科学。鉴定结论必须是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只有在特征的符合点是本质的符合,差异点又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一认定的结论,否则,即使特征的符合点达到一定数量,但对差异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同一认定结论是不准确的。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5

区是老城区,城市载体功能弱,财政供给能力不强,历史欠账多,群体性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信访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再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在我市依法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但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仍不断出现一些的新问题,尤其是区划调整,新的**区成立,客观上造成了信访量的攀升。为更好的做好我区信访工作,为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区组织人员通过开座谈会和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的方法,对我区目前依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依法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开展依法信访工作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接待处理信访问题;二是总结工作经验,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坚持依法排查、依法认定、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依法“三查”、依法结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访案件处理程序;三是坚持信访问题“一案三查”,制定了《**区信访工作“一案三查”暂行规定》,一查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即查发案责任、执法处理责任和稳定责任,三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四是加强执法部门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单位依法认定,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落实。通过这些措施,我区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树立了大信访观念,由信访办一家接待的小信访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大信访格局转变。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由信访办被动接待分转处理向全面落实责任制、包案处理转变。三是强化法制观念,由信访单一渠道思想疏导向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转变。四是树立维权意识,由被动接待来信来访向主动为人员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转变。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信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下降83%,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80%,20xx年越级上访总量比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73%,20x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级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区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中,必然要引发新的矛盾,相对而言,区财政收相对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极易引发信访活动的发生,因此,信访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刚刚起步,依法信访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直接导致基层工作人员不重视信访工作,依法信访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给信访工作带来负责影响;

(二)个别信访问题责任主体、执法主体不明确,形成相互推诿扯皮,信访问题不能及时落实到责任单位,造成处理不力,监督不力;

(三)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或执法不公,不能依法行政,使问题不能合理合法处理到位,造成群众心理上不平衡,导致上访;

(四)对非正常上访缺少有力的控制措施,一部分群众不能依法有序上访,出现无理缠访、行为过激的情况,给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五)在处理个别信访问题时中找不到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领导对依法信访认识不清,缺少责任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各项制度行同虚设,依法信访工作在该单位开展效果不好,以致影响全区的信访工作;

(二)对信访问题的依法认定工作不到位,一些信访问题找不到责任单位或执法主体,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三)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执法引发的上访,主要还是执法人员对本职工作业务不熟、政策不精,执法不严,工作中我行我素,做事情做决策独断专行,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造成上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对群众不负责任;

(四)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进行上访。

(五)依法信访工作的开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些相应的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出台,信访工作制度转换前后衔接不上,措施不到位,对群众出现过激行为、无理缠访不能有效控制;

(六)由于改革发展的步伐较快,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有些问题产生后,无政策法律依据,导致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产生群众越级访。

四、对今后依法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是党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信访工作,现就我区今后依法信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访工作的原动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一是纵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层层包保;二是横向落实四种部门领导责任制,即: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并出具《上访问题处理决定书》。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属地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并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保障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派出所对信访人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访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着重加强初访、初电、初信的处理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把实现双向规范作为依法信访工作的关键,将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利和依法整顿信访秩序结合起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访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依法分流和调处机制、依法排查机制和误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依法上访程序,提高我区依法信访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信访意识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全区信访干部要紧紧围绕市依法信访年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2023维稳工作调研报告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xx年全省及我市将实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我市及早部署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调研工作。

一月中旬以来,市民政局组成调研专班,深入我市x个县(市、区)x个乡镇x个行政村,采取听取介绍、座谈讨论、个别谈话、调查统计等方式,对我市村两委班子的现状、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多轮调研,现将调研工作报告如下:

一、xx市村两委班子建设的现状及分析

我市辖x个乡镇(街道)办事处,x个建制村,x个村民小组。我市各村两委于20xx年x月至x月进行了第x届村委会换届,现共有村两委成员x人,其中:现有班子成员中由上届留任的x人,约占x%;交叉任职的x人,约占x%。从性别比例来看,女性x人,达到100%,实现村村有一位妇女干部。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及以下的x人,约占x%;36-45岁的x人,占x%;46-55岁的x人,约占x%,56岁以上的x人,约占x%。村两委干部平均年龄约x岁,书记(主任)平均年龄约x岁;从学历结构来看,初中及以下学历的x人,约占x%,高中及中专以上的x人,约占x%。

一是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市发展势头强劲,县乡两级项目多,征地拆迁任务重,单靠项目专班难以开展。镇村两级尤其是广大的村干部,总是冲在项目协调的一线,花了大量的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一个个项目的顺利施工争取了时间和空间,为党委政府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二是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市由田地、山林归属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处理不好就会升级为信访案件,广大村干部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的思路,积极调解,极力化解,不仅消除了许多积案,还将很多矛盾纠纷扑灭在萌芽状态,为xx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三是为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广大村干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花了不少功夫,水改电改、修桥铺路、挖塘修堰、植树造林、美化村庄等等,做了很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村容村貌为之一新,百姓群众为之一喜,为新型农村社区及美丽乡村留住了绿水青山,为党委政府凝聚了民心。根据调研分析,我市村两委建设现状可以概括为三型:

一是务实进取型。这类村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村两委主职干部果敢有为,撸袖干事业。比如xx县xx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结合国土部门迁村腾地项目,由联乐集团承建,将黄金岭等x个居民点x户农户整体搬迁至xx新村。新村占地x亩,按照节能、省地、环保的要求,投入x亿元,修建了公寓楼、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家超市、村卫生室、休闲广场等主体工程,水、电、路、网络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x户农户已迁入新居。今年一月份,四邑村被表彰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村级示范单位,如此高效率,实属难得。当我们问及周书记有什么高招时,他说:我们的班子团结务实,届期内,一心扑在为民事业上,并发挥乡贤能人的作用。在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的工作轻松了很多,效率高了不少。

二是得过且过型。这类村的最关键症结在于村两委主职干部碌碌无为,班子无所事事。比如我市个别村,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先后投入了近千万项目资金,却收效甚微。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关键原因在于村支书思路不清,对本村的优势把握不够全面,身在宝山不识宝,找不准村级发展方向,没有把上级项目与本村实际联系起来,无法根据本村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发展集体经济对策,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时,带头无方,致富无门,守摊子,混日子,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立足本村实际从内部挖掘潜力。村子要想富,就得有个好支部。支书碌碌无为,村子就难有出路。班子无所事事,群众就看不到出路。

三是举步维艰型。这类村的主要问题在于村两委主职干部有力难为,班子软弱涣散,经济基础薄弱。比如我市少数村两委主职村官主观有干事的愿望,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有的村里不仅没有收入,还有负债,村干部的补贴基本靠讨,干部没有积极性,加之村主职干部补贴比副职、委员高,主职与副职、委员之间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战斗力原本就不强的班子更显颓势。少数村民小组没有选出组长,人手严重不足,同时,村里在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村民看不到希望,对村班子失去了信心,对村里的工作不关心、不支持,使村干部开展工作难上加难。

二、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隐患及问题

(一)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相对缺乏。农村青年人或走出家门打工,或选择某一行业谋发展,尤其是在相对落后的村,留在村里的有志青年更是寥寥无几,出现了村干部后继乏人、后备干部优秀人才严重不足的现象。村里有经济头脑的致富能手大多不愿参与村两委班子竞选,而愿意竞选村干部的人员不是年纪偏大、思想陈旧,就是能力有限,文化水平不高,从而形成了能干的不愿干,想干的干不好的局面。

(二)村民的思想状态不够稳定。一是选民素质不平衡,部分选民素质不高。部分村民对换届选举在一定程度上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自己的民主权利的认识、对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迷惑,产生拉票、贿选的可能。二是部分村民缺乏大局意识。村民对原村干部占新村干部的比例如何,特别是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否属于原村看得很重,村民出于本位主义,极力支持原村干部继续参选,这就出现各选各的、自己人选自己人,导致村两委班子选举一边倒、原小村干部选不上或班子产生难分工等问题。三是个别村财务不透明,群众有想法。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长期不向群众公布帐目,群众意见很大。如果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妥善做好一些村遗留问题工作,那么选举将有可能激化农村干群矛盾,造成不稳定。

(三)个别地方宗族势力可能会干扰换届选举工作。虽然现在农村中的宗族因素,特别是在合并村中,对村民的影响逐渐在减弱,但这种影响并未彻底消失,候选人利用宗族观念、家族势力上门游说、拉选票,自家人的宗族意识仍然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村民的选举行为,影响着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委托选举操作难。很多外出务工经商的选民、老弱人员不能参加选举。为了保证村级换届参选率,根据选举办法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操作比较难,委托票难界定的问题。有些村民可能会利用委托选票进行贿选,即花钱买票,这就使办理委托投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掌握。

(五)贿选行为界定难。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竞选村干部的人较多,竞争态势激烈,可能出现一些不正当现象,如送一包烟、请一顿饭,甚至送少量现金等,法规条文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界定,加之取证工作难,导致此类违法违纪行为不好查处,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拉票贿选行为,破坏了选举的公正性。

三、加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责加压,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市、县(市、区)、乡(镇、办)三级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责任制。工作队协助抓好各乡镇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xx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二是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的作用。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村两委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同时实行乡镇副科干部包村责任制。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和农村各项工作两不误。选举工作开始前,各乡镇要做好村级业务骨干培训、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等准备工作,并组织力量驻村具体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统一制发《换届选举工作目标责任细化表》,对各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细化分解。

(二)未雨绸缪,细致做好换届前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对群众关心的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问题进行了重点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群众参选的积极性、主动性。

2、做好届满审计工作。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和村干部届满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审计结束后,财务账簿、公章等必须交乡镇封存保管,对于没有完成审计的现任村干部,不能参加竞选。

3、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对于两委正职年龄偏大、难以继续胜任工作的村,要选拔德才兼备的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或者乡镇干部派驻到村里开展工作,使之逐步熟悉农村情况,掌握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4、开展专项整治。在选前和选中,抽调综治干部和政法干警组成工作组,进驻重点村,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选举期间的治安秩序。同时,要突出对贿选行为、扰乱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姿态,以稳定选举秩序,维护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5、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对全市x个村进行摸底分析,划分类型,采取一型一策有针对性地指导。对书记和主任配合默契战斗力强的村,以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为主自行组织选举;对书记、主任有隔阂的村,先整顿统一思想后再换届;对关系复杂、矛盾集中的村,派出熟悉村情及换届选举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驻村,帮助理顺关系,排除干扰,充分体现和集中民意。

(三)严密组织,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实施

1、严把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关。要明确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参选条件,并把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参选条件向党员、群众宣传。除遵循法律、法规相关资格条件外,一般来说村干部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政治思想坚定,带头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三是协调和处理农村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较强,具备适合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

2、依法保证选民的权利。在严格遵循党规、法规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一是严格选民登记。由乡镇党委组织,协调派出所,将各村选民人数由户籍员统一调出,由村选举委员会依法认真核实后,予以张榜公布,确保选民登记不重、不漏合法有效。二是规范委托投票问题。选举前,由选委会对委托票的数量、办理时间、委托手续等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在实施过程中引发纷争。委托投票规定务必要体现公平公正。三是强化现场监督。各乡镇要加大投票现场的业务指导力度,对发票、填票、投票、计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加大选前、选中、选后的依法监督力度。

3、完善农村干部管理机制。为消除村干部因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确,而导致部分村干部压力不够,动力不足,互相推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状,要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干部任前承诺和任期践诺制度,由候选人对村内发展做出具体计划目标,提出自己的治村方案和保障措施,由乡镇党委、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核把关,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其次,新一届村两委选举组建后,由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增强村两委成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组织培训,提高新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

选举结束后,要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一是培训开展要快。在完成今年的村两委换届后,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生活安排,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培训取得实际效果。二是培训方式要活。在培训方式上,根据新任村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科学采取有效的培训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增强干部学习兴趣,提高培训效果。注重课堂讲解交流互动的结合,采用案例式、互动式、体验式等培训方式,使每一专题都能贴近农村实际,激发村干部的学习热情。三是培训内容要实。要从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上确定培训内容。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村民自治等作为培训重要内容,要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培养大局观,提高综合素质。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突出地方经济特色,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丰富性和针对性。对城边村和城中村的村干部,要更加注重征地搬迁、社会维稳、反腐倡廉、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对山区和经济相对落后村的村干部,要更加注重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搞活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培训。

(五)制定方案,积极消化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遗留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引导村干部、群众积极选出村民理财小组,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及各种规章制度,引导各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妥善安排好落选村干部。这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有一部分年龄偏大、体质偏弱、不适应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村干部将被选退下来。对调整下来的村干部,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对那些因身体原因而调整下来的村干部,可以根据经济状况,发给他们一次性补助或实行年定补制度;对不适应现职的村干部,可以调整改任其它职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余热;对不能胜任领导工作或因有这样或那样问题而调整下来的村干部,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化解消极因素和不安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

四、关于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思考及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视和领导

(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

一是抓好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加强培养锻炼。同时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二是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强化在职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帮助基层干部更新观念、增强致富本领。同时,加大典型的培植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村干部推选事前备察制度,建立无功即过,不进则退的更替机制。对在村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村两委干部,可以考虑公开选拔到乡镇干部岗位,解决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后顾之忧,以此调动其他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四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更好地实施对权力的配置和限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三)解决后顾之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活力

目前,我市村干部待遇较低,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同时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健全,村干部存在后顾之忧,许多退下去的村干部意见较大。合理提高村干部报酬和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后顾之忧,显得越来越重要。一是经济待遇要提高。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不断改善村干部的经济待遇。酌情加大补贴和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工作环境要改善。对村干部要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干预;多鼓励,少埋怨;扩大基层农村自治,给村干部民主自主干事的空间。三是激励机制要建立。把干部待遇同工作实绩挂钩,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工作成效,建立分级分类的考核机制。四是养老问题要关心。以镇为单位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养老保险,让村干部尤其是副职干部在职有奔头,卸任有想头,工作有劲头。

(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村级班子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

实践证明,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同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村级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物质基础。一是认真谋划,仔细分析,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及实现目标,兴办集体企业,闯出一条切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子,做到集体、个体、私营经济一起上,农业、工业、服务业一并上,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形成本地特色的经济。二是千方百计地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引导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三是村干部要积极引导,领办示范服务基地,从种、养、加工起步,通过创建专业化合作社,走产销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路子,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四是抓好贫困村的经济发展,要整合资源,因地制宜,从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积极扶持,使之尽快摆脱贫困,提高造血功能。

五、关于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调研体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至关重要。结合调研,要达到乡村振兴的要求,重点要实施好五一个工程。

一是要绘制一幅好蓝图。谋定而后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绘制发展蓝图,合理稳步推进。尤其是要重视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进行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发展思路、科学制定方案、指明前进方向,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配强一套好班子。首先要选好当家人。农村社区建得如何,选好当家人至关重要。当家人必须有能力、懂科学,有现代化市场化思维,起到领头雁作用,能团结两委班子,带领农村社区村民执行政策、发家致富。其次要配好两委班子。两委班子成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思想统一、团结齐心,共同为农村社区发展和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而不懈努力。同时,大力开展能人回乡工程,鼓励和吸引能人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充实两委班子。最后要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实行党员和群众评议制度,增强农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要大幅提高农村社区干部待遇,解决农村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同时,注重农村社区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作,每年至少对农村社区干部培训一次,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是要开发一项好产业。第一,要立足特色,依托资源优势。农村社区建设要紧密联系村情村貌,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文化底蕴和比较优势,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和服务功能,每个村着力形成1至2个具有稳定发展潜力的优势主导特色产业,整体上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第二,要立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正确树立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引导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农村社区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为建成美丽中国贡献力量。第三,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形成干部群众齐上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加大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为农村社区建设献计献策,谋划发展乡村旅游、农家生态观光旅游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第四,立足壮大龙头,吸引企业进驻。引进具有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作为推动一村一品的重要带动力量,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农村社区,不断完善产业链,为农村社区建设和村民增收助力。

四是要建立一个强支撑。农村社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的有效倾斜、资金的强力支撑。各级政府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资源分配和组织人力方面的优势,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落实各项农村惠民政策,重点解决村民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全力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助推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

五是要建立一种好文化。社区文化是社区的生命力,没有浓厚的文化,社区就不会赢得百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因此,在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其一,要积极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文化活动室和乡镇、中心村文化站的建设。其二,要发挥广播电视村村通、居民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数字电影工程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工程的作用,为促进农村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其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培育农村社区文化特色品牌,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农村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