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优秀5篇

时间:2023-04-17 作者:Cold-blooded 心得体会

认真的写一篇全面的心得体会吧,当我们经历了不同的事情后,内心的感受变化也是不同的,心得体会的主题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优秀5篇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篇1

书之韵,让人们感受到了书的魅力,使人们变得温柔,他陶冶着人们的情操,令人们变得有学问。书,他像一阵阵悦耳的音乐,在耳边徘徊,令人耳目一新。

利用这个充实的暑假,我读了《森林报·春》。这里面记录了许多飞禽走兽的习性和饮食习惯,作者利用了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把故事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这本书的是维·比安基的日记。维·比安基出生在一个养着许多飞禽走兽的家庭里,他把每天观察和经历过的事都当日记写了下来,长年积累,在比安基27岁时,已经记下了一大堆日记,他决心要用艺术的语言,让那经些奇妙、美丽、珍奇的小动物永远活在他的书里。

只有熟悉大自然的人,才会热爱大自然。比尔基从小热爱大自然,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特别是在他父亲——俄国著名的自然科学家的熏陶下,早年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

这本书还写兔子的故事,非常有趣。原来兔妈妈之间有个规矩:它们觉得所有的小兔儿都是大家的孩子。不管兔妈妈在什么地方看见一窝兔宝宝,只要兔宝宝有需要,它们都会给兔宝宝喂奶,自然不管那是不是亲生的。还讲了一点关于吃草的动物在春、夏、秋、冬里会用皮毛掩饰自己等等。

我喜欢《森林报·春》,它让我更加了解了动物,了解了大自然。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篇2

在上幼儿园时,我十分厌烦读书。直到小学二年级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在玩,看见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青藤屋》那本书,看到她痴迷的神态,我也试着看了一篇,看到那动人的故事,越看越想看,于是书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第一次看书上瘾了,所以我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看那本书,一向把它看完。

我过生日时,妈妈到书店让我挑礼物,我拿了一本《苦命的孩子》看了起来,我看了十分感动,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她很高兴,表扬我长大了,爱学习了。那是我第一次向妈妈提出要买一本书,以前我总是挑选一只漂亮的钢笔或者精美的玩具……我在回家的路上,坐在自行车上仍然不停地看着那本书,回到家的时候,那本书我都快看完了。书的故事情节把我感动的留下了眼泪,我也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好词佳句,这本书也使我增强了读书的兴趣。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妈妈也经常给我买来一些书,我十分喜欢。透过看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心中的故事也渐渐多起来。有一些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而书,也是我们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呀!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能够充实人们的大脑,能够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能够净化人们的思想。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但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懂得了人生中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书,还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书,你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你,让我们的前途无限光明,是你,让我们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是你,让我们不断攀登科学的顶峰!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篇3

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篇4

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幽默无比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让我笑口常开的《笑猫日记》;有描写女孩心声的《假小子戴安》;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对作者曹雪芹爷爷也是一样,我可以说,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书,一本影响我们一生的书,书中的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踢毽子、跳长绳……。呵呵,好像跟林黛玉有些相似,我也很爱哭,而且,哭起来就会没完没了。不过,这些应该改正,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在《红楼梦》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就连最感人的也是林黛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读后感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读《红楼梦》来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赢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篇5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小公主》。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伯内特撰写而成的一部灰姑娘式的儿童小说。讲述了一位集千身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萨拉在突然沦为一文不名的小女佣以后依然坚守对生活的幻想,并最终让梦幻成为现实的故事。

萨拉·克鲁生长于一个富有的英国驻印度青年家庭,从小虽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贵生活,但小小年纪,不但心地善良,有一颗爱心,且少年老成,通达人情。11岁时,面对着父亲突然死亡、家道中落的命运重大变故,从一位在学校里享受“特殊生”优越地位沦落成为干杂活的“小苦力”的惨境,受尽欺负和苦难,她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凭着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和宽广的胸襟积极面对惨淡的人生,始终保持一颗纯真、仁慈的公主之心。

就如本文的作者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她出生于英格兰曼切斯特一个殷实的五金厂主家庭。1853年她的父亲去世,后因工厂倒闭,生计困难,于1865年举家移居美国。从十几岁起,弗朗西斯便开始撰写小说和故事,1877年,她的长篇小说《劳莉的那个少女》出版,获得成功。她一生共写了四十多部作品,最著名的、为她赢得巨大声誉的当数《小伯爵》、《小公主》和《秘密花园》三部小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即使有时你一无所有,你的心灵始终是充实的,你可以随时以心灵施与他人温暖、友善和美好的东西——帮助、慰藉和笑声——有时候恰恰是快乐和 友善的笑声对人帮助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