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人们能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的兴趣、价值观和目标,体会是一种抒发个人情感的重要文体之一,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篇1
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
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
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这个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
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在创新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黎明老师是我的老师,他在创新型思维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们觉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这种三元的逻辑会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虑如何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在思维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们讲利益的鼓励包括发奖章,包括发创新奖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励和创新的机制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篇2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策划与运营能力,我于25日参加了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与水生所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培训涉及三个主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以及知识产权合同。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主题由中科院政策所研究与培训中心梁萍老师讲授。该主题围绕专利文件撰写基础理论、权利要求撰写实例分析以及国内外申请专利介绍展开,侧重讲授了专利文献撰写过程中新颖性与创新性的提炼与表达。梁老师首先介绍了专利申请中专利说明书与权力要求书的作用:专利说明书作为可检索的信息源,可为审查程序中的修改提供依据,同时亦可作为侵权诉讼时作为权力要求的辅助手段;权力要求书则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可作为解释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依据。
因而,梁老师强调,清晰、有效的权力要求书是决定专利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其后,梁老师使用实例分析解释了如何撰写好的权力要求书,并指出权力要求书中应仅包含必要的技术特征以扩大保护范围。而判断是否包含所有必要技术特征的标准是,将权力要求书中任何一个技术特征去掉,该方案是否还能解决技术问题。如果能解决,那这个去掉的技术特征就不是必要技术特征,没必要存在于独权里。如果不能解决,那这个技术特征就是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主题由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信息集团产品与解决方案部总监、首席培训师张帆老师给出。该主题设计专利检索与分析在科研立项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同时概述了专利分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该报告首先介绍了专利信息检索的基本方法与流程。包括专利技术信息课题分析、选择检索系统、具体检索步骤、检索技术应用以及检索报告生成。其中着重介绍了如何运用逻辑组配检索、位置检索、通配符检索等技术提高检索效果与效率。其后,该报告分别介绍了专利检索与分析在科研立项与项目实施阶段的作用。专利检索与分析技术可辅助研究者了解领域技术概况与发展方向与趋势、寻找潜在合作者以及定位竞争对手等,从而辅助研究者进行研发方向规划。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专利检索与分析可辅助项目组激发研究创意、评估创意是否值得保护以及指导专利布局。最后,该报告指出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需求,同时简要概述了如何寻找成果转化的契机。
知识产权合同报告由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尤丹老师给出。该报告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对产品价值的增值以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合同对无形财产权进行保护。该报告首先利用一个生动的例子(矿泉水的增值过程)阐释了知识产权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随着包装与品牌提升,一吨矿泉水的价格可由2元每吨增值到万元每吨,价格增值几万倍。其后,肖老师给出了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对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换言之,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其后,肖老师指出,知识产权合同是对上述无形财产权进行保护的重要手段。该报告进而介绍了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包括专利申请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商标申请合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许可合同、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许可合同、其它知识产权合同等。最后,肖老师介绍了知识产权合同的范本,并分析了国内外知识产权合同签订情况,从而辅助判断各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经过周五一整天的培训,我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知识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对我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希望今后还能有这样学习的机会。
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篇3
不知不觉已经上完了七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课,从老师的课上学到了很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对于笔者个人来说收益匪浅。从学习建筑学五年本科到如今的建筑设计研究生一年级,在建筑设计的道路上奋斗了六年,然后对于建筑设计及建筑行业的相关知识产权却了解甚少,虽然老师的课并不是专门的建筑知识产权课程,但仍然能从中获得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案例中学到一些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方法,笔者认为这些对于以后的建筑生涯都有一定的帮助,或许在今后存在一定法律纠纷的时候会成为笔者的武器。
刚开始的时候,对于知识产权只单纯的停留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对一些知识的保护,但对于细化下去的方面不是很了解。通过老师的介绍,笔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从课上了解到知识产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课上老师也精心挑选了许多案例,让我们快速地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维护知识产权的方式。而通过老师每节课的案例分析,让笔者了解到,虽然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但有时可能价值上百万甚至上亿;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救活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而失掉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使一个市场占有率很高的企业失去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竞争的浪潮中被无情的淘汰。因此,学习知识产权对于我们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维护自身的利益是有很大的意义及帮助的。
由于笔者专业是建筑学,笔者们的作品主要是设计相关的建筑作品。通过学习了解到,对于建筑作品来说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其中并没有列明从平面到立体形式的复制。实际上复制可以是从平面
到平面的复制,可以是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也可以是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亦可以是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而作为建筑设计作品来讲,它最主要的复制方式也是最能实现其价值的使用方式是从设计图纸到立体建筑物的实现过程,即一种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然而,这些权利虽然能实现其价值,但也容易被其他设计公司所侵权。
如笔者了解到的相关案例,在2006年3月,国际知名的加拿大ott-ppa建筑师事务所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侵犯了前者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原告诉称,被告杭州锦绣公司于2001年8月邀请原告参加由被告组织的当时暂定名为“锦绣夫地·西湖国际俱乐部”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投标活动。原告经过精心设计,提供了一套独具匠心的建筑设计方案,整个建筑外形为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但经过投标评标程序之后,杭州锦绣公司通知原告其设计方案未能中标。然而在2003年9月份,原告偶然发现正在进行施工和商业推广的“锦绣天地”楼盘设计方案完全照搬了原告的投标方案,但其设计单位署名却是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告认为,两被告对原告设计的恶意抄袭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和恶意串通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连带责任。通过学习知识产权再去分析相关案例,能更加了解相关方面,同时也能更加深入了解案例,案例中的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严重侵犯了tt-ppa建筑师事务所的著作权,通过照搬的形式来假冒新方案,这是恶劣的侵权现象,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弥补对设计者带来的著作权及经济各方面的损害。
通过案例笔者认为,建筑行业从业者应充分掌握好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虽然有些大的建筑事务所有一定的法律顾问,但像上面的案例一样,由于缺乏监督,建筑作品被甲方所复制及建造,对原设计公司的著作权产生了巨大的伤害。笔者认为,原设计公司应监督甲方其项目最终实施方案,同时保护好自身作品的著作权,如发现甲方最后采取方案与自身作品存在巨大的雷同性,应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公司利益。
短短的七周的时间,不长也不短,却学到了许多关于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方式的内容,而笔者认为这些内容都与生活密不可分,在生活中经常会存在着知识产权
受到威胁的时候。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的课程能很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而对于一个从事设计的建筑人来说,未来的人生道路或许会遇到一些著作权受损害的时候,我想,那时我会想起老师,想起老师所教授的相关知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及公司利益。感谢老师一直的辛勤付出,愿老师工作顺利,桃李满天下。
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篇4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_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是历史赋予西工大人的使命;消除赝品,拒绝平庸,是传统赋予西工大人的责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西工大人的基本要求。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中,部分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这门课使我了解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类。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单一性原则。
学知识产权心得体会篇5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